氣壽篇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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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兇:不吉,不幸。
這裡指夭亡。
(13)亟(q@氣):屢次,多。
【譯文】 人承受氣,有的充實而堅強,有的虛少而軟弱。
充實堅強的,他的壽命就長;虛少軟弱的,就會喪失他的生命。
天地生出萬物,萬物中有的長不成;父母生下子女,子女有的長不大。
萬物長成了果實,卻會枯死落下。
人生出了子女,卻會短命死亡。
假使果實不枯死,也能夠長到成熟;假使子女不死亡,也能夠活到百歲。
然而,長成了果實,生下了子女之所以會枯死短命,那是因為承受的氣太稀薄,雖然他們形體完整了,但是由于他們承受的氣虛而少,不能充滿整個果實和身體。
嬰兒出生,哭喊聲宏亮高亢暢通的就會長壽,聲音沙啞低小的就會夭折。
為什麼呢?因為承受長壽、夭折的命,是由氣的多少來決定它的。
婦女少懷孕,子女就會存活,多生育,子女則活不成。
那又為什麼呢?因為生育少氣充足,子女體質堅強;生育頻繁氣稀少,子女體質軟弱。
懷孕時,如果先前生下的孩子死了,人們就會認為這次所懷的胎兒活不成,于是命名它叫“殰”。
他們的意思認為,早先生下來的孩子死了,(母親必然很悲痛),所以悲傷時懷的胎兒就會失去他的正常壽命。
生下孩子死過的人,所懷的胎兒不吉利,生育頻繁,由于承受的氣稀薄,胎兒不能形成。
即使長成人的形體,也容易感染疾病受到傷害,而且唯獨他比别人先得疾病,這種疾病唯獨又治不好。
【原文】 4·3百歲之命,是其正也(1)。
不能滿百者,雖非正,猶為命也。
譬猶人形一丈,正形也。
名男子為丈夫,尊公妪為丈人(2)。
不滿丈者,失其正也。
雖失其正,猶乃為形也。
夫形不可以不滿丈之故,謂之非形,猶命不可以不滿百之故,謂之非命也。
非天有長短之命,而人各有禀受也。
由此言之,人受氣命于天,卒與不卒(3),同也。
語曰:“圖王不成(4),其弊可以霸(5)。
”霸者,王之弊也。
霸本當至于王,猶壽當至于百也。
不能成王,退而為霸;不能至百,消而為夭。
王霸同一業,優劣異名;壽夭或一氣(6),長短殊數。
【注釋】 (1)正:正當,正常。
這裡指“正命”,即正常的壽限。
(2)妪(y)玉):年老的婦女。
丈人:對老頭、老婦的尊稱。
(3)卒:年老壽終。
卒與不卒:這裡指能不能活百歲。
(4)王:王業。
指像夏禹、商湯、周文王、武王所建立的功業。
(5)弊:敗。
這裡是退一步、次一等的意思。
霸:霸業。
指像齊桓公等“五霸”所建立的功業。
漢代一般認為“王業”比“霸業”高一等。
引文參見桓譚《新論·王霸》、《後漢書·隗嚣列傳》。
(6)或:疑作“同”。
上文有“王霸同一業”句式相同,可一證。
遞修本作“同”,可二證。
【譯文】 活到百歲,是人的正常壽限。
不能活滿百歲的,雖然不是正常壽限,但仍是壽命。
比如人的身高一丈,是正常形體。
所以稱男子為丈夫,尊稱老頭,老婦為丈人。
不滿一丈的,就喪失了人的正常身高。
即使喪失了人的正常身高,但仍就是人體。
身高不能因為不滿一丈的緣故,就說他不是人體,如同人的壽命不能因為不滿一百歲的緣故,就說他不是壽命。
不是天支配着人壽命的長短,而是人承受的氣各有不同。
這樣說來,人是從天那兒承受氣與命,能不能活滿百歲,都相同。
俗話說:“謀取王業不成,退一步大約能稱霸。
”霸業,比王業次一等。
霸業本來應當達成王業的,就像人的壽命應當活到百歲一樣。
不能成就王業,退而稱霸;不能活到百歲,縮短而為夭折。
王業霸業同是治國之業,隻是優劣的不同名稱;長壽與短命同是承受一種氣,隻是壽命時間長短不同。
【原文】 4·4何以知不滿百為夭者?百歲之命也,以其形體小大長短同一等也。
百歲之身,五十之體,無以異也。
身體不異,血氣不殊。
鳥獸與人異形,故其年壽與人殊數。
何以明人年以百為壽也?世間有矣。
儒者說曰:太平之時,人民侗長(1),百歲左右,氣和之所生也(2)。
《堯典》曰(3):“朕在位七十載。
”求禅得舜(4),舜征三十歲在位(5)。
堯退而老,八歲而終,至殂落九十八歲(6)。
未在位之時,必已成人,今計數百有餘矣。
又曰:“舜生三十,征用三十(7),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8)。
适百歲矣。
文王謂武王曰:“我百,爾九十,吾與爾三焉(9)。
”文王九十七而薨(10),武王九十三而崩(11)。
周公,武王之弟也,兄弟相差不過十年。
武王崩,周公居攝七年(12),複政退老,出入百歲矣(13)。
邵公(14),周公之兄也,至康王之時(15),尚為太保(16),出入百有餘歲矣
這裡指夭亡。
(13)亟(q@氣):屢次,多。
【譯文】 人承受氣,有的充實而堅強,有的虛少而軟弱。
充實堅強的,他的壽命就長;虛少軟弱的,就會喪失他的生命。
天地生出萬物,萬物中有的長不成;父母生下子女,子女有的長不大。
萬物長成了果實,卻會枯死落下。
人生出了子女,卻會短命死亡。
假使果實不枯死,也能夠長到成熟;假使子女不死亡,也能夠活到百歲。
然而,長成了果實,生下了子女之所以會枯死短命,那是因為承受的氣太稀薄,雖然他們形體完整了,但是由于他們承受的氣虛而少,不能充滿整個果實和身體。
嬰兒出生,哭喊聲宏亮高亢暢通的就會長壽,聲音沙啞低小的就會夭折。
為什麼呢?因為承受長壽、夭折的命,是由氣的多少來決定它的。
婦女少懷孕,子女就會存活,多生育,子女則活不成。
那又為什麼呢?因為生育少氣充足,子女體質堅強;生育頻繁氣稀少,子女體質軟弱。
懷孕時,如果先前生下的孩子死了,人們就會認為這次所懷的胎兒活不成,于是命名它叫“殰”。
他們的意思認為,早先生下來的孩子死了,(母親必然很悲痛),所以悲傷時懷的胎兒就會失去他的正常壽命。
生下孩子死過的人,所懷的胎兒不吉利,生育頻繁,由于承受的氣稀薄,胎兒不能形成。
即使長成人的形體,也容易感染疾病受到傷害,而且唯獨他比别人先得疾病,這種疾病唯獨又治不好。
【原文】 4·3百歲之命,是其正也(1)。
不能滿百者,雖非正,猶為命也。
譬猶人形一丈,正形也。
名男子為丈夫,尊公妪為丈人(2)。
不滿丈者,失其正也。
雖失其正,猶乃為形也。
夫形不可以不滿丈之故,謂之非形,猶命不可以不滿百之故,謂之非命也。
非天有長短之命,而人各有禀受也。
由此言之,人受氣命于天,卒與不卒(3),同也。
語曰:“圖王不成(4),其弊可以霸(5)。
”霸者,王之弊也。
霸本當至于王,猶壽當至于百也。
不能成王,退而為霸;不能至百,消而為夭。
王霸同一業,優劣異名;壽夭或一氣(6),長短殊數。
【注釋】 (1)正:正當,正常。
這裡指“正命”,即正常的壽限。
(2)妪(y)玉):年老的婦女。
丈人:對老頭、老婦的尊稱。
(3)卒:年老壽終。
卒與不卒:這裡指能不能活百歲。
(4)王:王業。
指像夏禹、商湯、周文王、武王所建立的功業。
(5)弊:敗。
這裡是退一步、次一等的意思。
霸:霸業。
指像齊桓公等“五霸”所建立的功業。
漢代一般認為“王業”比“霸業”高一等。
引文參見桓譚《新論·王霸》、《後漢書·隗嚣列傳》。
(6)或:疑作“同”。
上文有“王霸同一業”句式相同,可一證。
遞修本作“同”,可二證。
【譯文】 活到百歲,是人的正常壽限。
不能活滿百歲的,雖然不是正常壽限,但仍是壽命。
比如人的身高一丈,是正常形體。
所以稱男子為丈夫,尊稱老頭,老婦為丈人。
不滿一丈的,就喪失了人的正常身高。
即使喪失了人的正常身高,但仍就是人體。
身高不能因為不滿一丈的緣故,就說他不是人體,如同人的壽命不能因為不滿一百歲的緣故,就說他不是壽命。
不是天支配着人壽命的長短,而是人承受的氣各有不同。
這樣說來,人是從天那兒承受氣與命,能不能活滿百歲,都相同。
俗話說:“謀取王業不成,退一步大約能稱霸。
”霸業,比王業次一等。
霸業本來應當達成王業的,就像人的壽命應當活到百歲一樣。
不能成就王業,退而稱霸;不能活到百歲,縮短而為夭折。
王業霸業同是治國之業,隻是優劣的不同名稱;長壽與短命同是承受一種氣,隻是壽命時間長短不同。
【原文】 4·4何以知不滿百為夭者?百歲之命也,以其形體小大長短同一等也。
百歲之身,五十之體,無以異也。
身體不異,血氣不殊。
鳥獸與人異形,故其年壽與人殊數。
何以明人年以百為壽也?世間有矣。
儒者說曰:太平之時,人民侗長(1),百歲左右,氣和之所生也(2)。
《堯典》曰(3):“朕在位七十載。
”求禅得舜(4),舜征三十歲在位(5)。
堯退而老,八歲而終,至殂落九十八歲(6)。
未在位之時,必已成人,今計數百有餘矣。
又曰:“舜生三十,征用三十(7),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8)。
适百歲矣。
文王謂武王曰:“我百,爾九十,吾與爾三焉(9)。
”文王九十七而薨(10),武王九十三而崩(11)。
周公,武王之弟也,兄弟相差不過十年。
武王崩,周公居攝七年(12),複政退老,出入百歲矣(13)。
邵公(14),周公之兄也,至康王之時(15),尚為太保(16),出入百有餘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