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馬蹄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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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解] 《馬蹄》以篇首二字名篇。

     本篇宗旨與《骈拇》相近,重在發揮任性無為的政治理想。

    先以馬為喻,馬在自然界饑食渴飲,奔跑跳躍,表現其真性,可是經過善于治馬的伯樂之手,給馬烙上印記,帶上絡頭和嚼環,拘系在馬廄裡,用鞭子驅使它們服役,強迫馬服從人的意志,從而破壞了馬之真性。

    陶工之治泥土,木工之治木料,為政者之治理天下,都是對所治對象自然本性的破壞。

    善于治理天下者,應當無為而治,任天下人自行生息而不加幹預。

    “至德之世”就是人與社會,人與鹵然渾然一體,無有區分,人們無知無欲,按自然天性自由自在地生活。

    造出并推行仁義禮樂,破壞人的素樸本性,這是聖人的罪過。

    隻有把這些人為的伽索去掉,才能使人恢複本性,達到“至德之世”的理想社會。

    莊子這種政治理想,包含對當時統治階級殘酷政治壓迫和經濟剝削的消極反抗和對自由美好生活的向往;但其否定一切社會進步和文明成果,主張回到人獸不分的混沌時代,則是消極的,落後的。

     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禦風寒,龇草飲水(1),翹足而陸(2),此馬之真性也。

    雖有義台路寝(3),無所用之。

    及至伯樂(4),曰:“我善治馬(5)。

    ”燒之,剔之,刻之、雒之(6),連之以羁..(7),編之以皂棧(8),馬之死者十二三矣;饑之、渴之、馳之、驟之、整之、齊之(9),前有橛飾之患(10),而後有鞭策之威(11),而馬之死者己過半矣。

    陶者曰:“我善治埴(12),圓者中規(13),民方者中矩(14)。

    ”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鈎(15),直者應繩(16)。

    ”夫埴木之性豈欲中規矩鈎繩哉?然且世世稱之,曰“伯樂善治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過也(17)。

     [注釋] (1)龇:吃、啃。

     (2)翹(qiáO):舉起。

    陸:跳躍。

    翹足而陸,形容馬兒歡蹦跳躍的神态。

     (3)義台:即儀台,為君主貴族行禮儀的高台。

    路寝:正寝,為古代君主接見臣下,處理政事的宮室。

    君主有六處宮室,一為正寝,其餘五處為燕寝,為休息宴樂之處。

    義台、路寝對人來說是極為高貴壯麗之處,卻不适于馬性,對馬毫無用處。

     (4)伯樂:古之善相馬者。

    一說為春秋中期秦穆公之臣,以善相馬聞名于世。

    或以為此人名孫陽,字伯樂。

    一說為春秋未年晉國大夫郵無正,又名王良,字伯樂。

     (5)治:管理、訓練、駕馭之意。

     (6)燒:用燒紅的烙鐵在馬身上的一定部位烙成特殊印記,以便于識别。

    剔:通剃,修剪鬃毛。

    刻:修削馬蹄角質,釘馬掌。

    雒:通絡,用繩子套住馬脖子,加以治服,一說雒同烙,指在馬身上烙字,則與燒之相重,不取。

     (7)羁..(jīZh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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