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骈拇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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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二個人所作的事不同,在丢失羊上是相同的。
伯夷為求名死于首陽山下,盜跖為求利死于東陵之上,這二個人死的原因不同,在殘生傷性上都是等同的。
何必去認定伯夷之所行為是,盜跖之所行為非呢!天下人都是為所求舍棄性命的。
那些為求仁義而死的,世俗之人則稱之為君子;為求貨财而死的,世俗之人則稱之為小人。
為所求而死是一樣的,有的稱君子,有的稱小人;假如就殘生損性來看,則盜跖也就是伯夷,在他們之間又從何選擇君子和小人呢! 且夫屬其性乎仁義者(1),雖通如曾史,非吾所謂臧也(2);屬其性于五味(3),雖通如俞兒(4),非吾所謂臧也;屬其性乎五聲,雖通如師曠,非吾所謂聰也;屬其性乎五色,雖通如離朱,非吾所謂明也。
吾所謂臧者,非仁義之謂也,臧于其德而已矣(5);吾所謂臧者,非所謂仁義之謂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6);吾所謂聰者,非謂其聞彼也,自聞而已矣;吾所謂明者,非謂其見彼也,自見而已矣(7)。
夫不自見而見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8),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9)。
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雖盜跖與伯夷,是同為淫僻也。
餘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為仁義之操(10)而下不敢為淫僻之行也。
[注釋] (1)屬:從屬、系屬,乎:作于解。
(2)臧,善,指自性完善。
(3)把本性系屬在識别五味上。
五味:酸、甜、苦、辣、鹹。
(4)俞兒:古時善于辨味者。
(5)臧于其德:德謂得其性所應得。
莊子認為的善,就在于得其性所應得,不在于把性系屬仁義或獲得辨聲、辨色等特殊技能。
(6)性命之情:自然本性之實。
(7)自聞、自見,任耳目自然本性去聽去看,不求在耳目本性上增添什麼或減少什麼,如骈拇枝指,如師曠、離朱之類的特殊聰明。
隻求始終如一持守自性,不因追求外在的東西舍棄本性,即是自聞自見,即為最大的聰明。
聞彼、見彼則與此相反 (8)得人之得:得之于外而非得于自性。
如仁義、如師曠、離朱之類的過分聰明。
這類得之于外的東西,形式上雖有所得,在根本上卻喪失了自性所應得。
自得其得:得到自性所應得的東西。
(9)适:歸向,由于傾心于外求,為外物所牽引,歸向别人的去處,而沒有歸向自身所應歸向之處。
(10)操:節操。
莊子以為仁義之操與淫僻之行,伯夷與盜跖,在喪失本性上都一樣,所謂上下之分是沿用習慣說法,并不是真把它們分為上下。
對這兩種作法,莊子皆不取,而是要抛開它們,遺忘它們,任運自性。
[譯文] 再說,使本性從屬于仁義的人,雖然如同曾參、史鳅一樣通達,也不是我所說的自性完善;把本性系屬在識别五味上,雖然能如俞旯一樣精通,也不是我所說的自性完善;把本性從屬于辨析五聲上,雖然象師曠一般精通,也不是我所說的聽覺敏銳;把本性從屬在辨别五色上,雖然象離朱一樣精通,也不是我所說的視覺明察。
我所說的自性完善,不是指合乎仁義的标準,隻是任其自然本性之實去行而已。
我所說的聽覺敏銳,不是超出自性之外多聽到什麼,隻是任耳之自性去聽而已;我所說的視覺明察,不是超出自性之外多看到什麼,隻是任眼之自性去看而已,不是任自性去看而求超出本性去看,不是按自性應得去得而要超出自性去妄得,是得到了外物而失掉了自性應得之物;是歸向别人的去處,而沒有歸向自身所應歸向之處。
歸向别人的去處而沒有歸向自身所應歸向之處,就此而言,雖伯夷與盜跖不同,他們之所為同樣是邪僻的。
我于道德行為很感慚愧,從高的方面講,不敢奉行仁義之節操,從低的方面講,不敢去為邪僻之行。
這二個人所作的事不同,在丢失羊上是相同的。
伯夷為求名死于首陽山下,盜跖為求利死于東陵之上,這二個人死的原因不同,在殘生傷性上都是等同的。
何必去認定伯夷之所行為是,盜跖之所行為非呢!天下人都是為所求舍棄性命的。
那些為求仁義而死的,世俗之人則稱之為君子;為求貨财而死的,世俗之人則稱之為小人。
為所求而死是一樣的,有的稱君子,有的稱小人;假如就殘生損性來看,則盜跖也就是伯夷,在他們之間又從何選擇君子和小人呢! 且夫屬其性乎仁義者(1),雖通如曾史,非吾所謂臧也(2);屬其性于五味(3),雖通如俞兒(4),非吾所謂臧也;屬其性乎五聲,雖通如師曠,非吾所謂聰也;屬其性乎五色,雖通如離朱,非吾所謂明也。
吾所謂臧者,非仁義之謂也,臧于其德而已矣(5);吾所謂臧者,非所謂仁義之謂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6);吾所謂聰者,非謂其聞彼也,自聞而已矣;吾所謂明者,非謂其見彼也,自見而已矣(7)。
夫不自見而見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8),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9)。
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雖盜跖與伯夷,是同為淫僻也。
餘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為仁義之操(10)而下不敢為淫僻之行也。
[注釋] (1)屬:從屬、系屬,乎:作于解。
(2)臧,善,指自性完善。
(3)把本性系屬在識别五味上。
五味:酸、甜、苦、辣、鹹。
(4)俞兒:古時善于辨味者。
(5)臧于其德:德謂得其性所應得。
莊子認為的善,就在于得其性所應得,不在于把性系屬仁義或獲得辨聲、辨色等特殊技能。
(6)性命之情:自然本性之實。
(7)自聞、自見,任耳目自然本性去聽去看,不求在耳目本性上增添什麼或減少什麼,如骈拇枝指,如師曠、離朱之類的特殊聰明。
隻求始終如一持守自性,不因追求外在的東西舍棄本性,即是自聞自見,即為最大的聰明。
聞彼、見彼則與此相反 (8)得人之得:得之于外而非得于自性。
如仁義、如師曠、離朱之類的過分聰明。
這類得之于外的東西,形式上雖有所得,在根本上卻喪失了自性所應得。
自得其得:得到自性所應得的東西。
(9)适:歸向,由于傾心于外求,為外物所牽引,歸向别人的去處,而沒有歸向自身所應歸向之處。
(10)操:節操。
莊子以為仁義之操與淫僻之行,伯夷與盜跖,在喪失本性上都一樣,所謂上下之分是沿用習慣說法,并不是真把它們分為上下。
對這兩種作法,莊子皆不取,而是要抛開它們,遺忘它們,任運自性。
[譯文] 再說,使本性從屬于仁義的人,雖然如同曾參、史鳅一樣通達,也不是我所說的自性完善;把本性系屬在識别五味上,雖然能如俞旯一樣精通,也不是我所說的自性完善;把本性從屬于辨析五聲上,雖然象師曠一般精通,也不是我所說的聽覺敏銳;把本性從屬在辨别五色上,雖然象離朱一樣精通,也不是我所說的視覺明察。
我所說的自性完善,不是指合乎仁義的标準,隻是任其自然本性之實去行而已。
我所說的聽覺敏銳,不是超出自性之外多聽到什麼,隻是任耳之自性去聽而已;我所說的視覺明察,不是超出自性之外多看到什麼,隻是任眼之自性去看而已,不是任自性去看而求超出本性去看,不是按自性應得去得而要超出自性去妄得,是得到了外物而失掉了自性應得之物;是歸向别人的去處,而沒有歸向自身所應歸向之處。
歸向别人的去處而沒有歸向自身所應歸向之處,就此而言,雖伯夷與盜跖不同,他們之所為同樣是邪僻的。
我于道德行為很感慚愧,從高的方面講,不敢奉行仁義之節操,從低的方面講,不敢去為邪僻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