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王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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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古今人表,以為入為三公。
本或作「丘首」。
〇典案:高山寺古鈔本、世德堂本、呂氏春秋慎人篇并作「共首」。
宋本、道藏注疏本并作「丘首」,與釋文或本合。
舜以天下讓其友北人無擇,北人無擇曰:「異哉,後之為人也,居于畎畝之中,而遊堯之門。
不若是而已,又欲以其辱行漫我。
〇典案:文選桓元子薦谯元彥表注引「漫」作「慢」。
嵇叔夜與山巨源絕交書注引作「帝欲以辱行漫我」。
禦覽七十引「漫」上有「污」字,四百二十四引「漫」上有「污」字,八十一引「漫」上有「汗」字。
吾羞見之。
」因自投清泠之淵。
〔注〕孔子曰:士志于仁者,有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
夫志尚清遐,高風邈世,與夫貪利沒命者,故有天地之降也。
〇典案:高山寺古鈔本注「士志于仁者」作「志士仁人」。
〔疏〕北方之人,名曰無擇,舜之友人也。
後,君也。
壟上曰畝,下曰畎。
清泠淵,在南陽西崿縣界。
舜耕于曆山,長于壟畝,遊堯門阙,受堯禅讓,其事迹豈不如是乎?又欲将恥辱之行污漫于我。
以此羞慙,遂投清泠也。
〇俞樾曰:廣韻二十五德「北」字注:古有北人無擇。
則北人是複姓。
漢書古今人表作北人亡擇。
〇典案:「投」下當有「于」字。
禦覽七十、四百二十四注引并作「自投于」,與呂氏春秋離俗覽合,是其證也。
〔釋文〕畎古犬反。
畝司馬雲:壟上曰畝,壟中曰畎。
辱行下孟反。
下章同。
漫我武谏反。
徐武畔反。
下章同。
清泠音零。
之淵山海經雲:在江南。
一雲:在南陽郡西崿山下。
湯将伐桀,因卞随而謀,卞随曰:「非吾事也。
」湯曰:「孰可?」曰:「吾不知也。
」湯又因瞀光而謀,瞀光曰:「非吾事也。
」湯曰:「孰可?」曰:「吾不知也。
」湯曰:「伊尹何如?」曰:「強力忍垢,吾不知其他也。
」 〔疏〕姓卞,名随。
姓務,名光,并懷道之人,隐者也。
湯知其賢,因之謀議。
既非隐者之務,故答以不知。
姓伊,名尹,字贽,佐世之賢人也。
忍,耐也。
垢,恥辱也。
既欲阻兵,應須強力之士;方将弒主,亦藉耐羞之人。
他外之能,吾不知也。
〔釋文〕瞀光音務,又莫豆反。
本或作「務」。
〇典案:宋本、道藏注疏本、白文本、禦覽四百二十四引「瞀」并作「務」,與釋文一本合。
強力李雲:阻兵須力。
忍垢司馬雲:垢,辱也。
李雲:弒君須忍垢也。
〇朱駿聲曰:「垢」借為「诟」,恥也。
典案:禦覽四百二十四引正作「诟」。
」、「泂」古字通用,故禮記「顈衣」一作「絅衣」,是其例也。
「稠」、「桐」二字皆誤耳。
湯又讓瞀光,曰:「知者謀之,武者遂之,仁者居之,古之道也。
吾子胡不立乎?」瞀光辭曰:「廢上,非義也;殺民,非仁也。
人犯其難,我享其利,非廉也。
〔疏〕享,受也。
廢上,謂放桀也。
殺民,謂征戰也。
犯其難,謂遭誅戮也。
我享其利,謂受祿也。
〇典案:禦覽四百二十四引「民」作「人」,「人」作「子」。
〔釋文〕知者音智。
其難乃旦反。
吾聞之曰,非其義者,不受其祿,無道之世,不踐其土。
況尊我乎!吾不忍久見也。
」乃負石而自沈于廬水。
〔注〕舊說曰:如卞随、務光者,其視天下也若六合之外,人所不能察也。
斯則謬矣。
夫輕天下者,不得有所重也,苟無所重,則無死地矣。
以天下為六合之外,故當付之堯、舜、湯、武耳。
淡然無系,故汎然從衆,得失無概于懷,何自投之為哉?若二子者,可以為殉名慕高矣,未可謂外天下也。
〔疏〕廬水,在遼西北平郡界也。
〇典案:禦覽四百二十四引「沈」作「投」。
又引注雲:廬水,在遠東也。
呂氏春秋離俗覽作「募水」,高注:募,水名也。
音千伯之伯。
〔釋文〕廬水音闾。
司馬本作「盧水」,在遼東西界。
一雲:在北平郡界。
〇典案:禦覽四百二十四引「廬」作「盧」,與釋文一本合。
淡然徒暫反。
無概古代反。
也。
〇典案:高山寺古鈔本注「遺」作「貴」,于義為長。
曰:夷、許之弊安在?曰:許由之弊,使人飾讓以求進,遂至乎之、哙也;伯夷之風,使暴虐之君得肆其毒而莫之敢亢也。
伊、呂之弊,使天下貪冒之雄敢行篡逆。
唯聖人無迹,故無弊也。
若以伊、呂為聖人之迹,則伯夷、叔齊亦聖人之迹也;若以伯夷、叔齊非聖人之迹邪,則伊、呂之事亦非聖迹矣。
〇典案:注「非聖」下「迹」字舊敚,今據高山寺古鈔本補。
夫聖人因物之自行,故無迹。
然則所謂聖者,我本無迹,故物得其迹,迹得而強名聖,則聖者乃無迹之名也。
〔疏〕塗,污也。
若與周并存,恐污吾行,不如逃避,餓死于首山。
首山在蒲州城南近河是也。
〔釋文〕故被皮義反。
貪冒亡北反。
或亡報反。
下同。
稷契息列反。
之哙音快。
篡初患反。
唐雲:或曰:讓王之篇,其章多重生,而務光二三子自投于水,何也?答曰:莊書之興,存乎反本,反本之由,先于去榮。
是以明讓王之一篇,标傲世之逸志,旨在不降以厲俗,無厚身以全生。
所以時有重生之辭者,亦歸棄榮之意耳,深于塵務之為弊也。
其次者,雖複被褐啜粥,保身而已。
其全道尚高而超俗自逸,甯投身于清泠,終不屈于世累也。
此舊集音有,聊複錄之,于義無當也。
【校記】 陳林羣說明:原校者誤置本篇注釋于盜跖篇後。
「桓公得之莒」、「文公得之曹」、「越王得之會稽」三句及句下小字文,為碧虛子校引江南古藏本所增,無「注」「疏」标識字。
筋,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補,據補。
取,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此」,據改。
授,從王校集釋本作「受」。
持,疑植入誤,别本均作「特」,據改。
裹,從王校集釋本作「裡」。
下同。
根,從王校集釋本作「跟」。
響,從王校集釋本移前。
義,原遺漏,據前補。
穎,當作「颍」,據呂氏春秋及前文改。
遺,南華真經注疏從高山寺本、趙谏議本、褚伯秀本作「貴」,據改。
本或作「丘首」。
〇典案:高山寺古鈔本、世德堂本、呂氏春秋慎人篇并作「共首」。
宋本、道藏注疏本并作「丘首」,與釋文或本合。
舜以天下讓其友北人無擇,北人無擇曰:「異哉,後之為人也,居于畎畝之中,而遊堯之門。
不若是而已,又欲以其辱行漫我。
〇典案:文選桓元子薦谯元彥表注引「漫」作「慢」。
嵇叔夜與山巨源絕交書注引作「帝欲以辱行漫我」。
禦覽七十引「漫」上有「污」字,四百二十四引「漫」上有「污」字,八十一引「漫」上有「汗」字。
吾羞見之。
」因自投清泠之淵。
〔注〕孔子曰:士志于仁者,有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
夫志尚清遐,高風邈世,與夫貪利沒命者,故有天地之降也。
〇典案:高山寺古鈔本注「士志于仁者」作「志士仁人」。
〔疏〕北方之人,名曰無擇,舜之友人也。
後,君也。
壟上曰畝,下曰畎。
清泠淵,在南陽西崿縣界。
舜耕于曆山,長于壟畝,遊堯門阙,受堯禅讓,其事迹豈不如是乎?又欲将恥辱之行污漫于我。
以此羞慙,遂投清泠也。
〇俞樾曰:廣韻二十五德「北」字注:古有北人無擇。
則北人是複姓。
漢書古今人表作北人亡擇。
〇典案:「投」下當有「于」字。
禦覽七十、四百二十四注引并作「自投于」,與呂氏春秋離俗覽合,是其證也。
〔釋文〕畎古犬反。
畝司馬雲:壟上曰畝,壟中曰畎。
辱行下孟反。
下章同。
漫我武谏反。
徐武畔反。
下章同。
清泠音零。
之淵山海經雲:在江南。
一雲:在南陽郡西崿山下。
湯将伐桀,因卞随而謀,卞随曰:「非吾事也。
」湯曰:「孰可?」曰:「吾不知也。
」湯又因瞀光而謀,瞀光曰:「非吾事也。
」湯曰:「孰可?」曰:「吾不知也。
」湯曰:「伊尹何如?」曰:「強力忍垢,吾不知其他也。
」 〔疏〕姓卞,名随。
姓務,名光,并懷道之人,隐者也。
湯知其賢,因之謀議。
既非隐者之務,故答以不知。
姓伊,名尹,字贽,佐世之賢人也。
忍,耐也。
垢,恥辱也。
既欲阻兵,應須強力之士;方将弒主,亦藉耐羞之人。
他外之能,吾不知也。
〔釋文〕瞀光音務,又莫豆反。
本或作「務」。
〇典案:宋本、道藏注疏本、白文本、禦覽四百二十四引「瞀」并作「務」,與釋文一本合。
強力李雲:阻兵須力。
忍垢司馬雲:垢,辱也。
李雲:弒君須忍垢也。
〇朱駿聲曰:「垢」借為「诟」,恥也。
典案:禦覽四百二十四引正作「诟」。
」、「泂」古字通用,故禮記「顈衣」一作「絅衣」,是其例也。
「稠」、「桐」二字皆誤耳。
湯又讓瞀光,曰:「知者謀之,武者遂之,仁者居之,古之道也。
吾子胡不立乎?」瞀光辭曰:「廢上,非義也;殺民,非仁也。
人犯其難,我享其利,非廉也。
〔疏〕享,受也。
廢上,謂放桀也。
殺民,謂征戰也。
犯其難,謂遭誅戮也。
我享其利,謂受祿也。
〇典案:禦覽四百二十四引「民」作「人」,「人」作「子」。
〔釋文〕知者音智。
其難乃旦反。
吾聞之曰,非其義者,不受其祿,無道之世,不踐其土。
況尊我乎!吾不忍久見也。
」乃負石而自沈于廬水。
〔注〕舊說曰:如卞随、務光者,其視天下也若六合之外,人所不能察也。
斯則謬矣。
夫輕天下者,不得有所重也,苟無所重,則無死地矣。
以天下為六合之外,故當付之堯、舜、湯、武耳。
淡然無系,故汎然從衆,得失無概于懷,何自投之為哉?若二子者,可以為殉名慕高矣,未可謂外天下也。
〔疏〕廬水,在遼西北平郡界也。
〇典案:禦覽四百二十四引「沈」作「投」。
又引注雲:廬水,在遠東也。
呂氏春秋離俗覽作「募水」,高注:募,水名也。
音千伯之伯。
〔釋文〕廬水音闾。
司馬本作「盧水」,在遼東西界。
一雲:在北平郡界。
〇典案:禦覽四百二十四引「廬」作「盧」,與釋文一本合。
淡然徒暫反。
無概古代反。
也。
〇典案:高山寺古鈔本注「遺」作「貴」,于義為長。
曰:夷、許之弊安在?曰:許由之弊,使人飾讓以求進,遂至乎之、哙也;伯夷之風,使暴虐之君得肆其毒而莫之敢亢也。
伊、呂之弊,使天下貪冒之雄敢行篡逆。
唯聖人無迹,故無弊也。
若以伊、呂為聖人之迹,則伯夷、叔齊亦聖人之迹也;若以伯夷、叔齊非聖人之迹邪,則伊、呂之事亦非聖迹矣。
〇典案:注「非聖」下「迹」字舊敚,今據高山寺古鈔本補。
夫聖人因物之自行,故無迹。
然則所謂聖者,我本無迹,故物得其迹,迹得而強名聖,則聖者乃無迹之名也。
〔疏〕塗,污也。
若與周并存,恐污吾行,不如逃避,餓死于首山。
首山在蒲州城南近河是也。
〔釋文〕故被皮義反。
貪冒亡北反。
或亡報反。
下同。
稷契息列反。
之哙音快。
篡初患反。
唐雲:或曰:讓王之篇,其章多重生,而務光二三子自投于水,何也?答曰:莊書之興,存乎反本,反本之由,先于去榮。
是以明讓王之一篇,标傲世之逸志,旨在不降以厲俗,無厚身以全生。
所以時有重生之辭者,亦歸棄榮之意耳,深于塵務之為弊也。
其次者,雖複被褐啜粥,保身而已。
其全道尚高而超俗自逸,甯投身于清泠,終不屈于世累也。
此舊集音有,聊複錄之,于義無當也。
【校記】 陳林羣說明:原校者誤置本篇注釋于盜跖篇後。
「桓公得之莒」、「文公得之曹」、「越王得之會稽」三句及句下小字文,為碧虛子校引江南古藏本所增,無「注」「疏」标識字。
筋,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補,據補。
取,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此」,據改。
授,從王校集釋本作「受」。
持,疑植入誤,别本均作「特」,據改。
裹,從王校集釋本作「裡」。
下同。
根,從王校集釋本作「跟」。
響,從王校集釋本移前。
義,原遺漏,據前補。
穎,當作「颍」,據呂氏春秋及前文改。
遺,南華真經注疏從高山寺本、趙谏議本、褚伯秀本作「貴」,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