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桑楚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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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正,正則安靜,靜則照明,明則虛通,虛則恬淡無為,應物而無窮也。
〔釋文〕不蕩本亦作「蕩」,徒黨反。
郭雲:動也。
又徒浪反,又吐浪反。
目不能視而不可強視,心不能知而不可強知,若有分限,猶如睨也。
〔釋文〕睨也魚計反,又五禮反,視也。
動以不得已之謂德。
〔注〕若得已而動,則為強動者,所以失也。
〔疏〕夫迫而後動,和而不唱,不得已而用之,可謂盛德也。
動無非我之謂治。
〔注〕動而效彼則亂。
〔疏〕率性而動,不舍我效物,合于正理,故不亂。
〔釋文〕謂治直吏反。
名相反而實相順也。
〔注〕有彼我之名,故反;各得其實,則順。
〔疏〕有彼我是非之名,故名相反;無彼我是非之實,故實相順也。
謂工乎天。
〔疏〕天乎人乎,不見人天之異,都任之也。
前自遣天人美惡,猶有天人;此句混一天人,不見天人之異也。
吾者,論主假自稱也。
? 〔疏〕大道曠蕩,無不制圍,故以天地為籠,則雀無逃處。
是知以威取物,深乖大造。
〇典案:禦覽七百六十四引「以」上有「或」字,九百二十二引有「或曰」二字。
〔釋文〕之籠力東反。
所好呼報反。
下及注文同。
是故湯以胞人籠伊尹,秦穆公以五羊之皮籠百裡奚。
〔疏〕伊尹,有莘氏之媵臣,能調鼎,負玉鼎以幹湯,湯知其賢也,又順其性,故以庖廚而籠之。
百裡奚沒狄,狄人愛羊皮,秦穆公以五色羊皮而贖之。
又雲:百裡奚好着五色羊皮裘,号曰五羖大夫。
而湯聖穆賢,俱能好士,故得此二人,用為良佐,皆順其本性,所以籠之。
〇典案:類聚九十三、禦覽九百二十二引「湯」上有「殷」字,「殷湯」與「秦穆」相對為文。
〔釋文〕湯以胞本又作「庖」,白交反。
〇典案:正文「庖人」舊作「胞人」。
釋文:本又作「庖」。
與宋本、道藏注疏本、音義本合。
禦覽七百六十四、九百二十二引字并作「庖」。
人籠伊尹伊尹好廚,故湯用為庖人也。
秦穆公以五羊之皮籠百裡奚百裡奚好秦而拘于宛,故秦穆公以五羊皮贖之于楚也。
或雲:百裡好五色皮裘,故因其所好也。
是故非以其所好籠之而可得者,無有也。
〔疏〕順其所好,則天下無難。
逆其本性而牢籠得者,未之有也。
,唯同乎天和者為然。
〔注〕彼形殘胥靡,而猶同乎天和,況天和之自然乎! 〔疏〕同乎天和,忘于逆順,故恭敬之而不喜,侮慢之而不怒也。
〔釋文〕侮之亡甫反。
出怒不怒,則怒出于不怒矣;出為無為,,則為出于無為矣。
〔注〕此故是無不能生有,有不能為生之意也。
〔疏〕夫能出怒出為者,不為不怒者也。
是以從不怒不為出。
故知為本無為,怒本不怒,能體斯趣,故侮之而不怒也。
欲靜則平氣,欲神則順心,有為也。
欲當則緣于不得已,不得已之類,聖人之道。
〔注〕平氣則靜理足,順心則神功至,緣于不得已,則所為皆當。
故聖人以斯為道,豈求無為于恍惚之外哉? 〔疏〕緣,順也。
夫欲靜攀援,必須調乎志氣;神功變化,莫先委順心靈。
和混有為之中,而欲當于理者,又須順于不得止。
不得止者,感而後應,分内之事也。
如斯之例,聖人所以用為正道也。
【校記】集釋本「冰解凍釋者」下有「能乎」二字,據注、疏,似當以有「能乎」二字為是。
字,原誤作「子」。
羿誣,原作「誣羿」,據韓非子難三原文乙。
侮,原誤作「悔」,據别本及釋文改。
挈,道藏本作「絜」,成疏亦作「絜」,于義合。
舒,王校集釋本據郭注改為「飾」,據改。
俱,王校集釋本依韻會改為「很」,據改。
氣,王校集釋本依世德堂本改為「成」,據改。
南華真經注疏以此句為注文竄入而删,當從之。
堲,王校集釋本依說文補,據補。
閑,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聞」,王校集釋本亦作「聞」,據改。
也,王校集釋本改作「使」,據改。
畢,王校集釋本改作「果」,據改。
生,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性」,據改。
獲,王校集釋本作「擭」。
史記太史公自叙,據俞樾《諸子平議》改作「漢書司馬相如傳」。
韄,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雙」。
不謂,王校集釋本依正文改作「不猶」,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改作「不是」。
此句王校集釋本作「今之所請,衛護全生」,南華真經注疏作參考王校并輯要本作「今所願請,衛護全生」。
「無」當移「其」前,郭注原如此。
水,王校集釋本依宋本及成疏改作「冰」,據改。
者,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骛」,據改。
意,王校集釋本改作「竟」,據改。
有,王校集釋本改作「用」。
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補「有」字,據補。
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删「有」字,據删。
是,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徙」,據改。
施,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存」,據改。
真,南華真經注疏從續古逸本、道藏成疏本、輯要本改作「直」。
慤,王校集釋本改作「确」。
節,王校集釋本改作「足」,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删,當從輯要本。
據删。
墁,王校集釋本、南華真經注疏均作「慢」,據改。
敏,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改作「冥」,王校集釋本改作「默」,于義較合,據改。
虛,據王校集釋本補。
此句王校集釋本改作「不見人己内外」,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改作「不分人在己外」。
卻,王校集釋本、南華真經注疏均改作「知」,據改。
裁,王校集釋本改作「是」,據改。
也,從王校集釋本補。
小,從王校集釋本據郭注及文義補。
家,從王校集釋本删。
知,南華真經注疏從高山寺本删,據删。
而,從王校集釋本補。
而,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删,據删。
而,王校集釋本依王叔岷說改「所」字,據改。
猛,南華真經注疏前「猛」後增「獲」字,并删後「猛」。
從王校集釋本删「猛」字。
在,從王校集釋本改作「往」。
〔釋文〕不蕩本亦作「蕩」,徒黨反。
郭雲:動也。
又徒浪反,又吐浪反。
目不能視而不可強視,心不能知而不可強知,若有分限,猶如睨也。
〔釋文〕睨也魚計反,又五禮反,視也。
動以不得已之謂德。
〔注〕若得已而動,則為強動者,所以失也。
〔疏〕夫迫而後動,和而不唱,不得已而用之,可謂盛德也。
動無非我之謂治。
〔注〕動而效彼則亂。
〔疏〕率性而動,不舍我效物,合于正理,故不亂。
〔釋文〕謂治直吏反。
名相反而實相順也。
〔注〕有彼我之名,故反;各得其實,則順。
〔疏〕有彼我是非之名,故名相反;無彼我是非之實,故實相順也。
謂工乎天。
〔疏〕天乎人乎,不見人天之異,都任之也。
前自遣天人美惡,猶有天人;此句混一天人,不見天人之異也。
吾者,論主假自稱也。
? 〔疏〕大道曠蕩,無不制圍,故以天地為籠,則雀無逃處。
是知以威取物,深乖大造。
〇典案:禦覽七百六十四引「以」上有「或」字,九百二十二引有「或曰」二字。
〔釋文〕之籠力東反。
所好呼報反。
下及注文同。
是故湯以胞人籠伊尹,秦穆公以五羊之皮籠百裡奚。
〔疏〕伊尹,有莘氏之媵臣,能調鼎,負玉鼎以幹湯,湯知其賢也,又順其性,故以庖廚而籠之。
百裡奚沒狄,狄人愛羊皮,秦穆公以五色羊皮而贖之。
又雲:百裡奚好着五色羊皮裘,号曰五羖大夫。
而湯聖穆賢,俱能好士,故得此二人,用為良佐,皆順其本性,所以籠之。
〇典案:類聚九十三、禦覽九百二十二引「湯」上有「殷」字,「殷湯」與「秦穆」相對為文。
〔釋文〕湯以胞本又作「庖」,白交反。
〇典案:正文「庖人」舊作「胞人」。
釋文:本又作「庖」。
與宋本、道藏注疏本、音義本合。
禦覽七百六十四、九百二十二引字并作「庖」。
人籠伊尹伊尹好廚,故湯用為庖人也。
秦穆公以五羊之皮籠百裡奚百裡奚好秦而拘于宛,故秦穆公以五羊皮贖之于楚也。
或雲:百裡好五色皮裘,故因其所好也。
是故非以其所好籠之而可得者,無有也。
〔疏〕順其所好,則天下無難。
逆其本性而牢籠得者,未之有也。
,唯同乎天和者為然。
〔注〕彼形殘胥靡,而猶同乎天和,況天和之自然乎! 〔疏〕同乎天和,忘于逆順,故恭敬之而不喜,侮慢之而不怒也。
〔釋文〕侮之亡甫反。
出怒不怒,則怒出于不怒矣;出為無為,,則為出于無為矣。
〔注〕此故是無不能生有,有不能為生之意也。
〔疏〕夫能出怒出為者,不為不怒者也。
是以從不怒不為出。
故知為本無為,怒本不怒,能體斯趣,故侮之而不怒也。
欲靜則平氣,欲神則順心,有為也。
欲當則緣于不得已,不得已之類,聖人之道。
〔注〕平氣則靜理足,順心則神功至,緣于不得已,則所為皆當。
故聖人以斯為道,豈求無為于恍惚之外哉? 〔疏〕緣,順也。
夫欲靜攀援,必須調乎志氣;神功變化,莫先委順心靈。
和混有為之中,而欲當于理者,又須順于不得止。
不得止者,感而後應,分内之事也。
如斯之例,聖人所以用為正道也。
【校記】集釋本「冰解凍釋者」下有「能乎」二字,據注、疏,似當以有「能乎」二字為是。
字,原誤作「子」。
羿誣,原作「誣羿」,據韓非子難三原文乙。
侮,原誤作「悔」,據别本及釋文改。
挈,道藏本作「絜」,成疏亦作「絜」,于義合。
舒,王校集釋本據郭注改為「飾」,據改。
俱,王校集釋本依韻會改為「很」,據改。
氣,王校集釋本依世德堂本改為「成」,據改。
南華真經注疏以此句為注文竄入而删,當從之。
堲,王校集釋本依說文補,據補。
閑,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聞」,王校集釋本亦作「聞」,據改。
也,王校集釋本改作「使」,據改。
畢,王校集釋本改作「果」,據改。
生,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性」,據改。
獲,王校集釋本作「擭」。
史記太史公自叙,據俞樾《諸子平議》改作「漢書司馬相如傳」。
韄,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雙」。
不謂,王校集釋本依正文改作「不猶」,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改作「不是」。
此句王校集釋本作「今之所請,衛護全生」,南華真經注疏作參考王校并輯要本作「今所願請,衛護全生」。
「無」當移「其」前,郭注原如此。
水,王校集釋本依宋本及成疏改作「冰」,據改。
者,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骛」,據改。
意,王校集釋本改作「竟」,據改。
有,王校集釋本改作「用」。
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補「有」字,據補。
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删「有」字,據删。
是,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徙」,據改。
施,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存」,據改。
真,南華真經注疏從續古逸本、道藏成疏本、輯要本改作「直」。
慤,王校集釋本改作「确」。
節,王校集釋本改作「足」,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删,當從輯要本。
據删。
墁,王校集釋本、南華真經注疏均作「慢」,據改。
敏,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改作「冥」,王校集釋本改作「默」,于義較合,據改。
虛,據王校集釋本補。
此句王校集釋本改作「不見人己内外」,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改作「不分人在己外」。
卻,王校集釋本、南華真經注疏均改作「知」,據改。
裁,王校集釋本改作「是」,據改。
也,從王校集釋本補。
小,從王校集釋本據郭注及文義補。
家,從王校集釋本删。
知,南華真經注疏從高山寺本删,據删。
而,從王校集釋本補。
而,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删,據删。
而,王校集釋本依王叔岷說改「所」字,據改。
猛,南華真經注疏前「猛」後增「獲」字,并删後「猛」。
從王校集釋本删「猛」字。
在,從王校集釋本改作「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