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木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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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起意規求,既而舉步疾行,把彈弓而伺候。
〔釋文〕翼殷不逝目大不覩司馬雲:殷,大也。
曲折曰逝。
李雲:翼大逝難,目大視希,故不見人。
蹇起虔反。
〇碧虛子校引張本「蹇」作「褰」。
典案:張本是也,唐寫本作「鶱」。
躩李驅碧反。
徐九縛反。
司馬雲:疾行也。
案:即論語雲「足躩如也」。
執彈徒旦反。
留之力救反。
司馬雲:宿留,伺其便也。
〇典案:「留」上疑敚「宿」字。
禦覽九百四十六引正作「執彈而宿留之」。
覩一蟬,方得美蔭而忘其身;螳蜋執翳而搏之,見得而忘其形; 〔注〕執木葉以自翳于蟬,而忘其形之見乎異鵲也。
〇典案:「螳蜋執翳而搏之」,禦覽九百四十六引「而」作「且」。
類聚九十八引作「且将」。
〔釋文〕螳音堂。
蜋音郎。
執翳于計反。
司馬雲:執草以自翳也。
搏之郭音博。
徐音付。
之見乎賢遍反。
異鵲從而利之,見利而忘其真。
〔注〕目能覩,翼能逝,此鳥之真性也,今見利,故忘之耳。
〔疏〕搏,捕也。
真,性命也。
莊生執彈未放,中間忽見一蟬,隐于樹葉,美茲蔭庇,不覺有身;有螳蜋執木葉以自翳,意在捕蟬,不覺形見異鵲;異鵲從螳蜋之後,利其捕蟬之便,意在取利,不覺性命之危,所謂忘真矣。
〔釋文〕其真司馬雲:真,身也。
噫歎之聲。
故知物相利者,必有累憂。
〔釋文〕怵然肇律反。
二類相召也!」 〔注〕夫有欲于物者,物亦有欲之。
〔疏〕夫有欲于物者,物亦欲之也。
是以蟬鵲俱世物之徒,利害相召,必其然也。
〇典案:禦覽三百五十引「召」作「招」。
捐彈而反走,虞人逐而谇之。
〔注〕谇,問之也。
〔疏〕捐,棄也。
虞人,掌栗園之虞候也。
谇,問也。
既覺利害相随,棄彈弓而反走,虞人謂其盜栗,故逐而問之。
〔釋文〕谇之本又作「訊」,音信,問也。
司馬雲:以周為盜栗也。
〇典案:唐寫本「谇」作「訊」,注同。
,古「往」字,始譌為「廷」,傳寫又譌「庭」耳。
蔺力信反。
一本作「蕑」。
且子餘反。
司馬雲:蔺且,莊子弟子。
〇郭慶藩曰:文選郭景純江賦注引司馬雲:頃,久也。
謝靈運入華子洞是麻源第三谷詩注引司馬雲:頃,常久也。
釋文阙。
,是故不庭。
夫莊子大人,隐身卑位,遨遊宋國,養性漆園,豈迷目于清淵,留意于利害者耶?蓋欲評品羣性,毀殘其身耳。
〇典案:唐寫本「身」上無「吾」字,是也。
此承上文「吾守形而忘身」而言,不當有「吾」字。
又案:「虞人」上「栗林」二字疑衍。
碧虛子校引張本、文本「栗林」作「□□」,唐寫本無下「栗林」二字。
〔釋文〕上掊普口反。
陽子之宋,宿于逆旅。
逆旅人有妾二人,其一人美,其一人惡,惡者貴而美者賤。
陽子問其故,逆旅小子對曰:「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其惡者自惡,吾不知其惡也。
」 〔疏〕姓陽,名朱,字子居,秦人也。
逆旅,店也。
往于宋國,宿于中地逆旅。
美者恃其美,故人忘其美而不知也;惡者謙下自惡,故人忘其惡而不知也。
〇典案:「逆旅人有妾二人」,碧虛子校引劉得一本上「人」字作「之」,非是。
〔釋文〕陽子司馬雲:陽朱也。
陽子曰:「弟子記之!行賢而去自賢之行,安往而不愛哉!」 〔注〕言自賢之道,無時而可。
〔疏〕夫種德立行,而去自賢輕物之心者,何往而不得愛重哉?故命門人記之雲耳。
〇奚侗曰:韓非子說林上篇「自賢之行」,「行」作「心」,當從之。
典案:奚說是也。
疏「夫種德立行,而去自賢輕物之心者」,是成本字正作「心」,是其塙證。
禦覽三百八十二引此已誤,列子黃帝篇誤與莊子同。
〔釋文〕而去起呂反。
之行下孟反。
【校記】起。
文中、篇尾注釋序号全部糾正,不再一一作注。
盧,原作「劉」,據文選改。
周祝篇,「祝」原作「視」,據逸周書改。
迋,原作「廷」,與下文「始譌為廷」不協,迋,古「往」字,說文:「迋,往也。
」故,當為「古」,從王校集釋本改。
财,從王校集釋本作「賤」。
此處「釋文」誤置下段首句「釋文」中,王校集釋本移至本段「釋文」「無須臾離」後,亦誤,應置于段末,因陸德明所見末句為「居然不免于患,吾是以憂」,故釋「居然」。
法,從王校集釋本作「患」。
從王校集釋本「方」移前。
梁,典案謂為應作「衆」,據改。
」,即「頛」之異體字。
患,王校集釋本依明中立四子本改作「意」,據改。
隳,王校集釋本作「堕」,王校集釋本成疏、陸釋亦作「堕」。
南華真經注疏作「隳」。
材,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樸」,據改。
重,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删,據改。
泠,從南華真經注疏作「冷」。
籍,從王校集釋本作「迹」。
王校集釋本此句作:「木乃八音,雖擊而無曲;無聲惟打木,甯有于宮商!然歌聲木聲,犁然清淡而樂正,心故有應,當于人心者也。
」南華真經注疏大緻同,惟「心故有應」前從輯要本補「人」字。
從王校集釋本補「規」字。
從王校集釋本補「爵」字。
詠,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視」,據改。
從王校集釋本删「無」字。
員,南華真經注疏從道藏成疏本、輯要本作「圓」,據改。
言,從王校集釋本作「發」。
成,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誠」,「恥之」二字互乙,删「如此」二字,據改。
〔釋文〕翼殷不逝目大不覩司馬雲:殷,大也。
曲折曰逝。
李雲:翼大逝難,目大視希,故不見人。
蹇起虔反。
〇碧虛子校引張本「蹇」作「褰」。
典案:張本是也,唐寫本作「鶱」。
躩李驅碧反。
徐九縛反。
司馬雲:疾行也。
案:即論語雲「足躩如也」。
執彈徒旦反。
留之力救反。
司馬雲:宿留,伺其便也。
〇典案:「留」上疑敚「宿」字。
禦覽九百四十六引正作「執彈而宿留之」。
覩一蟬,方得美蔭而忘其身;螳蜋執翳而搏之,見得而忘其形; 〔注〕執木葉以自翳于蟬,而忘其形之見乎異鵲也。
〇典案:「螳蜋執翳而搏之」,禦覽九百四十六引「而」作「且」。
類聚九十八引作「且将」。
〔釋文〕螳音堂。
蜋音郎。
執翳于計反。
司馬雲:執草以自翳也。
搏之郭音博。
徐音付。
之見乎賢遍反。
異鵲從而利之,見利而忘其真。
〔注〕目能覩,翼能逝,此鳥之真性也,今見利,故忘之耳。
〔疏〕搏,捕也。
真,性命也。
莊生執彈未放,中間忽見一蟬,隐于樹葉,美茲蔭庇,不覺有身;有螳蜋執木葉以自翳,意在捕蟬,不覺形見異鵲;異鵲從螳蜋之後,利其捕蟬之便,意在取利,不覺性命之危,所謂忘真矣。
〔釋文〕其真司馬雲:真,身也。
噫歎之聲。
故知物相利者,必有累憂。
〔釋文〕怵然肇律反。
二類相召也!」 〔注〕夫有欲于物者,物亦有欲之。
〔疏〕夫有欲于物者,物亦欲之也。
是以蟬鵲俱世物之徒,利害相召,必其然也。
〇典案:禦覽三百五十引「召」作「招」。
捐彈而反走,虞人逐而谇之。
〔注〕谇,問之也。
〔疏〕捐,棄也。
虞人,掌栗園之虞候也。
谇,問也。
既覺利害相随,棄彈弓而反走,虞人謂其盜栗,故逐而問之。
〔釋文〕谇之本又作「訊」,音信,問也。
司馬雲:以周為盜栗也。
〇典案:唐寫本「谇」作「訊」,注同。
,古「往」字,始譌為「廷」,傳寫又譌「庭」耳。
蔺力信反。
一本作「蕑」。
且子餘反。
司馬雲:蔺且,莊子弟子。
〇郭慶藩曰:文選郭景純江賦注引司馬雲:頃,久也。
謝靈運入華子洞是麻源第三谷詩注引司馬雲:頃,常久也。
釋文阙。
,是故不庭。
夫莊子大人,隐身卑位,遨遊宋國,養性漆園,豈迷目于清淵,留意于利害者耶?蓋欲評品羣性,毀殘其身耳。
〇典案:唐寫本「身」上無「吾」字,是也。
此承上文「吾守形而忘身」而言,不當有「吾」字。
又案:「虞人」上「栗林」二字疑衍。
碧虛子校引張本、文本「栗林」作「□□」,唐寫本無下「栗林」二字。
〔釋文〕上掊普口反。
陽子之宋,宿于逆旅。
逆旅人有妾二人,其一人美,其一人惡,惡者貴而美者賤。
陽子問其故,逆旅小子對曰:「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其惡者自惡,吾不知其惡也。
」 〔疏〕姓陽,名朱,字子居,秦人也。
逆旅,店也。
往于宋國,宿于中地逆旅。
美者恃其美,故人忘其美而不知也;惡者謙下自惡,故人忘其惡而不知也。
〇典案:「逆旅人有妾二人」,碧虛子校引劉得一本上「人」字作「之」,非是。
〔釋文〕陽子司馬雲:陽朱也。
陽子曰:「弟子記之!行賢而去自賢之行,安往而不愛哉!」 〔注〕言自賢之道,無時而可。
〔疏〕夫種德立行,而去自賢輕物之心者,何往而不得愛重哉?故命門人記之雲耳。
〇奚侗曰:韓非子說林上篇「自賢之行」,「行」作「心」,當從之。
典案:奚說是也。
疏「夫種德立行,而去自賢輕物之心者」,是成本字正作「心」,是其塙證。
禦覽三百八十二引此已誤,列子黃帝篇誤與莊子同。
〔釋文〕而去起呂反。
之行下孟反。
【校記】起。
文中、篇尾注釋序号全部糾正,不再一一作注。
盧,原作「劉」,據文選改。
周祝篇,「祝」原作「視」,據逸周書改。
迋,原作「廷」,與下文「始譌為廷」不協,迋,古「往」字,說文:「迋,往也。
」故,當為「古」,從王校集釋本改。
财,從王校集釋本作「賤」。
此處「釋文」誤置下段首句「釋文」中,王校集釋本移至本段「釋文」「無須臾離」後,亦誤,應置于段末,因陸德明所見末句為「居然不免于患,吾是以憂」,故釋「居然」。
法,從王校集釋本作「患」。
從王校集釋本「方」移前。
梁,典案謂為應作「衆」,據改。
」,即「頛」之異體字。
患,王校集釋本依明中立四子本改作「意」,據改。
隳,王校集釋本作「堕」,王校集釋本成疏、陸釋亦作「堕」。
南華真經注疏作「隳」。
材,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樸」,據改。
重,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删,據改。
泠,從南華真經注疏作「冷」。
籍,從王校集釋本作「迹」。
王校集釋本此句作:「木乃八音,雖擊而無曲;無聲惟打木,甯有于宮商!然歌聲木聲,犁然清淡而樂正,心故有應,當于人心者也。
」南華真經注疏大緻同,惟「心故有應」前從輯要本補「人」字。
從王校集釋本補「規」字。
從王校集釋本補「爵」字。
詠,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視」,據改。
從王校集釋本删「無」字。
員,南華真經注疏從道藏成疏本、輯要本作「圓」,據改。
言,從王校集釋本作「發」。
成,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誠」,「恥之」二字互乙,删「如此」二字,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