繕性第十六
關燈
小
中
大
〔釋文〕以義名篇。
繕性于俗學,以求複其初; 〔注〕已治性于俗矣,而欲以俗學複性命之本,所以求者愈非其道也。
〔疏〕繕,治也。
性,生也。
俗,習也。
初,本也。
言人禀性自然,各守生分,率而行之,自合于理。
今乃習于僞法,治于真性,矜而矯之,已困弊矣。
方更行仁義禮智儒俗之學,以求歸複本初之性,故俗彌得而性彌失,學愈近而道愈遠也。
〇蘇輿曰:舊作「繕性于俗俗學」,衍一「俗」字。
〇典案:下「俗」字衍。
「繕性于俗學」,與下「滑欲于俗思」句法正一律。
碧虛子南華真經章句餘事雲張本作「繕性于俗□學,以求複其初」。
下「俗」字作□,可證此文不重「俗」字。
或寫者于「俗」字下加點句讀,傳寫遂誤重耳。
注「已治性于俗矣,而欲以俗學複性命之本」,是其所見本已衍「俗」字。
今删。
〔釋文〕繕善戰反。
崔雲:治也。
或雲:善也。
性性本也。
滑欲于俗思,以求緻其明。
〔注〕已亂其心于欲,而方複役思以求明,思之愈精,失之愈遠。
〔疏〕滑,亂也。
緻,得也。
欲,謂名利聲色等可貪之物也。
言人所以心靈暗亂者,為貪欲于塵俗故也。
今還役用分别之心,思量求學,望得獲其明照之道者,必不可也。
唯當以無學學,可以歸其本矣;以無思思,可以得其明矣。
本亦有作「滑欲于欲」者也。
〇典案:碧虛子校引張君房本改「俗」為「欲」,疑非。
〔釋文〕滑音骨,亂也。
崔雲:治也。
〇俞樾曰:釋文「滑音骨,亂也。
崔雲:治也」,此當從崔說為長。
上文「繕性于俗學,以求複其初」,崔注「繕」亦訓治,蓋二句一義,「繕」也「滑」也皆治也,故曰「求複其初」、「求緻其明」。
若訓「滑」為亂,則與「求」字之義不貫矣。
「滑」得訓治者,「滑」猶「汩」也。
說文水部「汩,治水也」,是其義也。
玉篇手部曰「抇,亦搰字」,然則「滑」之與「汩」,猶「搰」之與「抇」矣。
〇典案:此「滑」字訓亂,于義為長,謂俗思适以亂欲而不可緻明也。
說文水部「汩,治水也。
從水,曰聲」,與「滑」字義不相涉。
俞說失之。
思以李息吏反。
注「役思」同。
方複扶又反。
下「無複」、「雖複」同。
謂之蔽蒙之民。
〔注〕若夫發蒙者,必離俗去欲而後幾焉。
〔疏〕蔽,塞也。
蒙,暗也。
此則結前以俗學歸本,以思慮求明,如斯之類,可謂蔽塞蒙暗之人。
〔釋文〕必離力智反。
下文同。
去欲起呂反。
古之治道者,以恬養知; 〔注〕恬靜而後知不蕩,知不蕩而性不失也。
〔疏〕恬,靜也。
古者聖人以道治身治國者,必以恬靜之法養真實之知,使不蕩于外也。
〔釋文〕治道如字,又直吏反。
養知音智。
下以意求之。
知生而無以知為也,謂之以知養恬。
〔注〕夫無以知為而任其自知,則雖知周萬物,而恬然自得也。
〔疏〕率性而照,知生者也;無心而知,無以知為也。
任知而往,無用造為,斯則無知而知,知而無知,非知之而知者也。
故終日知而未嘗知,亦未嘗不知,終日為而未嘗為,亦未嘗不為,仍以此真知養于恬靜。
若不如是,何以恬乎? 〇典案:碧虛子校雲:自「古之治道者」至「以知養恬」舊阙,見張君房本。
今各本有此文者,後人依張本補之也。
知與恬交相養,而和理出其性。
〔注〕知而非為,則無害于恬;恬而自為,則無傷于知,斯可謂交相養矣。
二者交相養,則和理之分,豈出佗哉! 〔疏〕夫不能恬靜,則何以生彼真知?不有真知,何能緻茲恬靜?是故恬由于知,所以能靜;知資于靜,所以獲真知。
故知之與恬,交相養也。
斯則中和之道,存乎寸心;自然之理,出乎天性。
在我而已,豈關他哉!夫德,和也;道,理也。
〔注〕和,故無不得;道,故無不理。
〔疏〕德被于人,故以中和為義;理通于物,故以大道為名也。
德無不容,仁也; 〔注〕無不容者,非為仁也,而仁迹行焉。
〔疏〕玄德深遠,無不包容;慈愛宏博,仁迹斯見。
道無不理,義也; 〔注〕無不理者,非為義也,而義功着焉。
〔疏〕夫道能
繕性于俗學,以求複其初; 〔注〕已治性于俗矣,而欲以俗學複性命之本,所以求者愈非其道也。
〔疏〕繕,治也。
性,生也。
俗,習也。
初,本也。
言人禀性自然,各守生分,率而行之,自合于理。
今乃習于僞法,治于真性,矜而矯之,已困弊矣。
方更行仁義禮智儒俗之學,以求歸複本初之性,故俗彌得而性彌失,學愈近而道愈遠也。
〇蘇輿曰:舊作「繕性于俗俗學」,衍一「俗」字。
〇典案:下「俗」字衍。
「繕性于俗學」,與下「滑欲于俗思」句法正一律。
碧虛子南華真經章句餘事雲張本作「繕性于俗□學,以求複其初」。
下「俗」字作□,可證此文不重「俗」字。
或寫者于「俗」字下加點句讀,傳寫遂誤重耳。
注「已治性于俗矣,而欲以俗學複性命之本」,是其所見本已衍「俗」字。
今删。
〔釋文〕繕善戰反。
崔雲:治也。
或雲:善也。
性性本也。
滑欲于俗思,以求緻其明。
〔注〕已亂其心于欲,而方複役思以求明,思之愈精,失之愈遠。
〔疏〕滑,亂也。
緻,得也。
欲,謂名利聲色等可貪之物也。
言人所以心靈暗亂者,為貪欲于塵俗故也。
今還役用分别之心,思量求學,望得獲其明照之道者,必不可也。
唯當以無學學,可以歸其本矣;以無思思,可以得其明矣。
本亦有作「滑欲于欲」者也。
〇典案:碧虛子校引張君房本改「俗」為「欲」,疑非。
〔釋文〕滑音骨,亂也。
崔雲:治也。
〇俞樾曰:釋文「滑音骨,亂也。
崔雲:治也」,此當從崔說為長。
上文「繕性于俗學,以求複其初」,崔注「繕」亦訓治,蓋二句一義,「繕」也「滑」也皆治也,故曰「求複其初」、「求緻其明」。
若訓「滑」為亂,則與「求」字之義不貫矣。
「滑」得訓治者,「滑」猶「汩」也。
說文水部「汩,治水也」,是其義也。
玉篇手部曰「抇,亦搰字」,然則「滑」之與「汩」,猶「搰」之與「抇」矣。
〇典案:此「滑」字訓亂,于義為長,謂俗思适以亂欲而不可緻明也。
說文水部「汩,治水也。
從水,曰聲」,與「滑」字義不相涉。
俞說失之。
思以李息吏反。
注「役思」同。
方複扶又反。
下「無複」、「雖複」同。
謂之蔽蒙之民。
〔注〕若夫發蒙者,必離俗去欲而後幾焉。
〔疏〕蔽,塞也。
蒙,暗也。
此則結前以俗學歸本,以思慮求明,如斯之類,可謂蔽塞蒙暗之人。
〔釋文〕必離力智反。
下文同。
去欲起呂反。
古之治道者,以恬養知; 〔注〕恬靜而後知不蕩,知不蕩而性不失也。
〔疏〕恬,靜也。
古者聖人以道治身治國者,必以恬靜之法養真實之知,使不蕩于外也。
〔釋文〕治道如字,又直吏反。
養知音智。
下以意求之。
知生而無以知為也,謂之以知養恬。
〔注〕夫無以知為而任其自知,則雖知周萬物,而恬然自得也。
〔疏〕率性而照,知生者也;無心而知,無以知為也。
任知而往,無用造為,斯則無知而知,知而無知,非知之而知者也。
故終日知而未嘗知,亦未嘗不知,終日為而未嘗為,亦未嘗不為,仍以此真知養于恬靜。
若不如是,何以恬乎? 〇典案:碧虛子校雲:自「古之治道者」至「以知養恬」舊阙,見張君房本。
今各本有此文者,後人依張本補之也。
知與恬交相養,而和理出其性。
〔注〕知而非為,則無害于恬;恬而自為,則無傷于知,斯可謂交相養矣。
二者交相養,則和理之分,豈出佗哉! 〔疏〕夫不能恬靜,則何以生彼真知?不有真知,何能緻茲恬靜?是故恬由于知,所以能靜;知資于靜,所以獲真知。
故知之與恬,交相養也。
斯則中和之道,存乎寸心;自然之理,出乎天性。
在我而已,豈關他哉!夫德,和也;道,理也。
〔注〕和,故無不得;道,故無不理。
〔疏〕德被于人,故以中和為義;理通于物,故以大道為名也。
德無不容,仁也; 〔注〕無不容者,非為仁也,而仁迹行焉。
〔疏〕玄德深遠,無不包容;慈愛宏博,仁迹斯見。
道無不理,義也; 〔注〕無不理者,非為義也,而義功着焉。
〔疏〕夫道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