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意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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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文〕其覺古孝反。
其神純粹。
〔注〕一無所欲。
〔疏〕純粹者,不雜也。
既無夢無憂,契真合道,故其心神純粹,而無閑雜也。
〔釋文〕粹雖遂反。
其魂不罷。
〔注〕有欲,乃疲耳。
〔疏〕恬惔無為,心神閑逸,故其精魂應用,終不疲勞。
〔釋文〕不罷音皮。
虛無恬惔,乃合天德。
〔注〕乃與天地合其恬惔之德也。
〔疏〕歎此虛無,與天地合其德。
〇典案:唐寫本「惔」作「淡」,注同。
「德」下有「也」字。
高,不交于物,無所須待,恬惔之至也。
〇典案:「交」疑當為「爻」,借為「殽」字,謂不與物相雜亂也。
說文曰:殽,相雜錯也。
廣雅:殽,雜也。
不與物相雜亂,故為惔之至也。
淮南子原道篇作「不與物散,粹之至也」,王引之校雲:「散」當為「殽」。
文子道原篇作「不與物雜」,「雜」猶「殽」也。
又案:「惔」,唐寫本作「淡」。
「一也」二字舊敚同,今依唐寫本補。
無所于逆,粹之至也。
〔注〕若雜乎濁欲,則有所不順。
〔疏〕智照精明,至純無雜,故能混同萬物,大順蒼生。
至論忤之與逆,厥理不殊,顯虛粹兩義,故再言耳。
故曰,形勞而不休則弊,精用而不已則勞,勞則竭。
〔注〕物皆有當,不可失也。
〔疏〕夫形體精神,禀之有限,而役用無涯,必之死地。
故分外勞形,不知休息,則困弊斯生;精神逐物,而不知止,必當勞損,損則精氣枯竭矣。
應,不守一方,故不可以形象而域之也。
其名為同帝。
〔注〕同天帝之不為。
〔疏〕帝,審也。
總結以前,名為審實之道也。
亦言:同天帝之不為也已。
〇典案:唐寫本無「同」字。
純素之道,唯神是守;守而勿失,與神為一; 〔注〕常以純素守乎至寂,而不蕩于外,則冥也。
〔疏〕純精素質之道,唯在守神。
守神而不喪,則精神凝靜,既而形同枯木,心若死灰,物我兩忘,身神為一也。
一之精通,合于天倫。
〔注〕精者,物之真者也。
〔疏〕倫,理也。
既與神為一,則精智無礙,故冥乎自然之理。
野語有之曰:「衆人重利,廉士重名,賢人尚志,聖人貴精。
」 〔注〕與神為一,非守神也;不遠其精,非貴精也;然其迹則貴守之也。
〔疏〕莊生欲格量人物志尚不同,故汎舉大綱,略為四品,仍寄野逸之人,以明言無的當。
且世俗衆多之人鹹重财利,則盜跖之徒是也;貞廉純素之士皆重聲名,則伯夷、介推是也;賢人君子高尚志節,不屈于世,則許由、子州支伯是也。
唯體道聖人無所偏滞,故能寳貴精神,不蕩于物,雖複應變随時,而不喪其純素也。
〇典案:唐寫本無「曰」字。
「賢人」作「賢士」。
故素也者,謂其無所與雜也;純也者,謂其不虧其神也。
〔注〕苟以不虧為純,則雖百行同舉,萬變參備,乃至純也;苟以不雜為素,則雖龍章鳳姿,倩乎有非常之觀,乃至素也。
若不能保其自然之質而雜乎外飾,則雖犬羊之鞹,庸得謂之純素哉! 〔疏〕夫混迹世物之中,而與物無雜者,至素者也;參變嚣塵之内,而其神不虧者,至純者也。
豈複獨立于高山之頂,拱手于林籁之間而稱純素哉?蓋不然乎。
此結釋前純素之道義也。
〔釋文〕倩乎七練反。
之觀古喚反。
鞹苦郭反。
能體純素,謂之真人。
〔疏〕體,悟解也。
妙契純素之理,則所在皆真道也,故可謂之得真道之人也。
【校記】夷,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易」,據改。
種,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本」,據改。
忘,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本」,據改。
确盡,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至虛」,據改。
情,南華真經注疏從道藏成疏本、輯要本作「清」,據改。
南華真經注疏從道藏褚伯秀本、焦竑本補「是」字,據補。
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删「中」字,據删。
俯,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順」,據改。
〔釋文〕其覺古孝反。
其神純粹。
〔注〕一無所欲。
〔疏〕純粹者,不雜也。
既無夢無憂,契真合道,故其心神純粹,而無閑雜也。
〔釋文〕粹雖遂反。
其魂不罷。
〔注〕有欲,乃疲耳。
〔疏〕恬惔無為,心神閑逸,故其精魂應用,終不疲勞。
〔釋文〕不罷音皮。
虛無恬惔,乃合天德。
〔注〕乃與天地合其恬惔之德也。
〔疏〕歎此虛無,與天地合其德。
〇典案:唐寫本「惔」作「淡」,注同。
「德」下有「也」字。
高,不交于物,無所須待,恬惔之至也。
〇典案:「交」疑當為「爻」,借為「殽」字,謂不與物相雜亂也。
說文曰:殽,相雜錯也。
廣雅:殽,雜也。
不與物相雜亂,故為惔之至也。
淮南子原道篇作「不與物散,粹之至也」,王引之校雲:「散」當為「殽」。
文子道原篇作「不與物雜」,「雜」猶「殽」也。
又案:「惔」,唐寫本作「淡」。
「一也」二字舊敚同,今依唐寫本補。
無所于逆,粹之至也。
〔注〕若雜乎濁欲,則有所不順。
〔疏〕智照精明,至純無雜,故能混同萬物,大順蒼生。
至論忤之與逆,厥理不殊,顯虛粹兩義,故再言耳。
故曰,形勞而不休則弊,精用而不已則勞,勞則竭。
〔注〕物皆有當,不可失也。
〔疏〕夫形體精神,禀之有限,而役用無涯,必之死地。
故分外勞形,不知休息,則困弊斯生;精神逐物,而不知止,必當勞損,損則精氣枯竭矣。
應,不守一方,故不可以形象而域之也。
其名為同帝。
〔注〕同天帝之不為。
〔疏〕帝,審也。
總結以前,名為審實之道也。
亦言:同天帝之不為也已。
〇典案:唐寫本無「同」字。
純素之道,唯神是守;守而勿失,與神為一; 〔注〕常以純素守乎至寂,而不蕩于外,則冥也。
〔疏〕純精素質之道,唯在守神。
守神而不喪,則精神凝靜,既而形同枯木,心若死灰,物我兩忘,身神為一也。
一之精通,合于天倫。
〔注〕精者,物之真者也。
〔疏〕倫,理也。
既與神為一,則精智無礙,故冥乎自然之理。
野語有之曰:「衆人重利,廉士重名,賢人尚志,聖人貴精。
」 〔注〕與神為一,非守神也;不遠其精,非貴精也;然其迹則貴守之也。
〔疏〕莊生欲格量人物志尚不同,故汎舉大綱,略為四品,仍寄野逸之人,以明言無的當。
且世俗衆多之人鹹重财利,則盜跖之徒是也;貞廉純素之士皆重聲名,則伯夷、介推是也;賢人君子高尚志節,不屈于世,則許由、子州支伯是也。
唯體道聖人無所偏滞,故能寳貴精神,不蕩于物,雖複應變随時,而不喪其純素也。
〇典案:唐寫本無「曰」字。
「賢人」作「賢士」。
故素也者,謂其無所與雜也;純也者,謂其不虧其神也。
〔注〕苟以不虧為純,則雖百行同舉,萬變參備,乃至純也;苟以不雜為素,則雖龍章鳳姿,倩乎有非常之觀,乃至素也。
若不能保其自然之質而雜乎外飾,則雖犬羊之鞹,庸得謂之純素哉! 〔疏〕夫混迹世物之中,而與物無雜者,至素者也;參變嚣塵之内,而其神不虧者,至純者也。
豈複獨立于高山之頂,拱手于林籁之間而稱純素哉?蓋不然乎。
此結釋前純素之道義也。
〔釋文〕倩乎七練反。
之觀古喚反。
鞹苦郭反。
能體純素,謂之真人。
〔疏〕體,悟解也。
妙契純素之理,則所在皆真道也,故可謂之得真道之人也。
【校記】夷,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易」,據改。
種,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本」,據改。
忘,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本」,據改。
确盡,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至虛」,據改。
情,南華真經注疏從道藏成疏本、輯要本作「清」,據改。
南華真經注疏從道藏褚伯秀本、焦竑本補「是」字,據補。
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删「中」字,據删。
俯,南華真經注疏從輯要本作「順」,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