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世第四
關燈
小
中
大
,和光所以不耀。
故能深根固蒂,長生之久視,舟船庶物,蔭覆黔黎。
譬彼栎社,方茲異木,是以嗟歎神人,用不材者大材也。
〔釋文〕為之于僞反。
下「為之」皆同。
宋有荊氏者,宜楸柏桑。
〔疏〕荊氏,地名也。
宋國有荊氏之地,宜此楸柏桑之三木,悉皆端直,堪為材用。
此略舉文木有材,所以夭折,對前散木無用,所以全生也。
〔釋文〕荊氏司馬雲:地名也,一曰:裡名。
宜秋柏桑崔雲:荊氏之地,宜此三木。
李雲:三木文木也。
其拱把而上者,求狙猴之杙者斬之; 〔疏〕兩手曰拱,一手曰把。
狙猴,獮猴也。
杙,橛也,亦杆也。
拱把之木,其材非大,适可斬為杆橛,以擊扞獮猴也。
〔釋文〕拱恭勇反。
把百雅反。
徐甫雅反。
司馬雲:兩手曰拱,一手曰把。
而上時掌反。
狙七餘反。
猴音侯。
之杙以職反,又羊植反。
郭且羊反。
司馬作「朳」,音八。
李雲:欲以栖戲狙猴也。
崔本作「柭」,音跋,雲:枷也。
三圍四圍,求高名之麗者斬之; 〔疏〕麗,屋棟也,亦曰小船也。
高名,榮顯也。
三尺四尺之圍,其木稍大,求榮華高屋顯好名船者辄取之也。
〔釋文〕三圍崔雲:圍,環八尺為一圍。
之麗如字,又音禮。
司馬雲:小船也,又屋檼也。
七圍八圍,貴人富商之家求樿傍者斬之。
〔疏〕樿旁,棺材也。
亦言棺之全一邊而不兩合者謂之樿旁。
七圍八圍,其木極大,富貴之屋,商賈之家,求大闆為棺材者當斬取之也。
〔釋文〕求樿本亦作「擅」,音膳。
傍薄剛反。
崔雲:樿傍,棺也。
司馬雲:棺之全一邊者謂之樿傍。
故未終其天年,而中道之夭于斧斤,此材之患也。
〔注〕有材者未能無惜也。
〔疏〕為有用,故不盡造化之年,而中途夭于工人之手。
斯皆以其才能為之患害也。
故解以之牛之白颡者,與豚之亢鼻者,與人有痔病者,不可以适河。
〔注〕巫祝解除,棄此三者,必妙選騂具,然後敢用。
〔疏〕颡,額也。
亢,高也。
痔,下漏病也。
巫祝陳蒭狗以祠祭,選牛豕以解除,必須精簡純色,擇其好者,展如在之誠敬,庶冥感于鬼神。
今乃有高鼻折額之豚,白額不騂之犢,痔漏穢病之人,三者既不清潔,故不可往于靈河而設祭奠者也。
古者将人沈河,以祭河伯,西門豹為邺令方斷之,即其類是也。
〔釋文〕故解徐古賣反,又佳買反。
注同。
向古邂反。
颡息黨反。
司馬雲:頟也。
亢鼻徐古葬反。
司馬雲:高也,額折故鼻高。
崔雲:仰也。
痔徐直裡反。
司馬雲:隐創也。
适河司馬雲:謂沈人于河祭也。
騂具恤營反。
此皆巫祝以知之矣。
〔注〕巫祝于此,亦知不材者全也。
所以為不祥也。
此乃神人之所以為大祥也。
〔注〕夫全生者,天下之所謂祥也。
巫祝以不材為不祥而弗用也,彼乃以不祥全生,乃大祥也。
神人者,無心而順物者也。
故天下所謂大祥,神人不逆。
〔疏〕女曰巫,男曰觋。
祝者,執闆讀祭文者也。
祥,善也,巫師祝史解除之時,知此三者不堪享祭,故棄而不用,以為不善之物也。
然神聖之人,知侔造化,知不材無用,故得全生。
是知白颡、亢鼻之言,痔病不祥之說,适是小巫之鄙情,豈曰大人之适智!故才不全者,神人所以為吉祥大善之事也。
」。
鼓筴播精,足以食十人。
〔疏〕筴,小箕也。
精,米也。
言其掃市場,鼓箕筴,播揚土,簡精麤也。
又解:鼓筴,謂布蓍數卦兆也。
播精,謂精判吉兇、辨精靈也。
或掃市以供家口,或賣蔔以活身命,所得之物,可以養十人也。
〔釋文〕鼓筴初革反,徐又音頰。
司馬雲:鼓,簸也,小箕曰筴。
崔雲:鼓筴,揲蓍鑽龜也。
播精如字。
一音所,字則當作「數」。
精,司馬雲:簡米曰精。
崔雲:播精,蔔卦占兆也。
鼓筴播精,言賣蔔。
以食音嗣。
上征武士,則支離攘臂而遊于其間; 〔注〕恃其無用,故不自竄匿。
〔疏〕邊蕃有事,征求勇夫,殘病之人,不堪征讨,自得無懼,攘臂遨遊,恃其無用,故不竄匿。
〔釋文〕攘如羊反。
臂于其間如字。
司馬雲:間,裡也。
崔本作「攘臂于其開」,雲:開,門中也。
竄匿女力反。
上有大役,則支離以有常疾不受功; 〔注〕不任徭役故也。
〔疏〕國家有重大徭役,為有痼疾,故不受其功程者也。
上與病者粟,則受三锺與十束薪。
〔注〕役則不與,賜則受之。
〔疏〕六石四鬥曰锺。
君上憂憐鳏寡,矜恤貧病,形殘既重,受物還多。
故郭注雲「役則不預,賜則受之」者也。
〔釋文〕三锺司馬雲:六斛四鬥曰锺。
不與音豫。
夫支離其形者,猶足以養其身,終其天年,又況支離其德者乎! 〔注〕神人無用于物,而物各得自用,歸功名于羣才,與物冥而無迹,故免人間之害,處常美之實,此支離其德者也。
〔疏〕夫支離其形,猶忘形也;支離其德,猶忘德也。
而況支離殘病,适是忘形,既非聖人,故未能忘德。
夫忘德者,智周萬物,而反智于愚;明并三光,而歸明于昧。
故能成功不居,為而不恃,推功名于羣才,與物冥而無迹,斯忘德者也。
夫忘形者猶足以養身終年,免乎人間之害,何況忘德者耶!其勝劣淺深,故不可同年而語矣。
是知支離其德者,其唯聖人乎!」,曲也。
有木,故火焚也。
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
〔疏〕桂心辛香,故遭斫伐;漆供器用,所以割之。
俱為才能,夭于斤斧。
〇典案:禦覽九百五十七引「伐」上有「斧」字。
疏「俱為才能,夭于斤斧」,是成本亦有「斧」字。
七百六十六引「割之」上有「人」字。
「桂可食,故斧伐之;漆可用,故人割之」,相對為文,有「人」字較長。
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也。
〔注〕有用則與彼為功,無用則自全其生。
夫割肌膚以為天下者,天下之所知也。
使百姓不失其自全而彼我俱适者,悗然不覺妙之在身也。
〔疏〕楸柏橘柚,膏火桂漆,斯有用也。
曲轅之樹,商丘之木,白颡之牛,亢鼻之豕,斯無用也。
而世人皆炫己才能,為有用之用,而不知支離其德,為無用之用也。
故郭注雲「有用則與彼為功,無用則自全乎其生」也。
〔釋文〕悗然亡本反。
【校記】飾,原作「節」,字之誤也。
未嘗之可有也,「可」當為「回」之殘字且誤倒于「之」字之下,全句當作「未嘗回之有也」。
容,原作「庸」,從集釋本改。
至,原作「萬」,從集釋本改。
言,集釋本、道藏本均無「言」字,據删。
簡,道藏成疏本、輯要本作「問」,據改。
教,原作「數」,從集釋本改。
原文為「志一汝心」,全書後「補遺」改為「一汝志心」,據改。
此條“典案”原文無,補遺于全書後,現移于原位。
知,原作「如」,從輯要本改。
壔,原作「擣」,從集釋本改。
神,原作「祥」,從各本改。
酣,原作「酬」,從道藏成疏本、輯要本改。
始,原作「使」,從上莊子原文改。
在,原作「至」,從郭象原意改。
堪食,原作「甚餂」,從集釋本改。
經,原作「徑」,從輯要本改。
陰,原作「蔭」,從集釋本及郭注改。
拆,原作「折」,從集釋本改。
遂,原作「一」,從道藏成疏本、輯要本改。
各,原作「若」,從道藏成疏本、輯要本改。
功,原作「巧」,從道藏成疏本、輯要本改。
山,從集釋本補。
故能深根固蒂,長生之久視,舟船庶物,蔭覆黔黎。
譬彼栎社,方茲異木,是以嗟歎神人,用不材者大材也。
〔釋文〕為之于僞反。
下「為之」皆同。
宋有荊氏者,宜楸柏桑。
〔疏〕荊氏,地名也。
宋國有荊氏之地,宜此楸柏桑之三木,悉皆端直,堪為材用。
此略舉文木有材,所以夭折,對前散木無用,所以全生也。
〔釋文〕荊氏司馬雲:地名也,一曰:裡名。
宜秋柏桑崔雲:荊氏之地,宜此三木。
李雲:三木文木也。
其拱把而上者,求狙猴之杙者斬之; 〔疏〕兩手曰拱,一手曰把。
狙猴,獮猴也。
杙,橛也,亦杆也。
拱把之木,其材非大,适可斬為杆橛,以擊扞獮猴也。
〔釋文〕拱恭勇反。
把百雅反。
徐甫雅反。
司馬雲:兩手曰拱,一手曰把。
而上時掌反。
狙七餘反。
猴音侯。
之杙以職反,又羊植反。
郭且羊反。
司馬作「朳」,音八。
李雲:欲以栖戲狙猴也。
崔本作「柭」,音跋,雲:枷也。
三圍四圍,求高名之麗者斬之; 〔疏〕麗,屋棟也,亦曰小船也。
高名,榮顯也。
三尺四尺之圍,其木稍大,求榮華高屋顯好名船者辄取之也。
〔釋文〕三圍崔雲:圍,環八尺為一圍。
之麗如字,又音禮。
司馬雲:小船也,又屋檼也。
七圍八圍,貴人富商之家求樿傍者斬之。
〔疏〕樿旁,棺材也。
亦言棺之全一邊而不兩合者謂之樿旁。
七圍八圍,其木極大,富貴之屋,商賈之家,求大闆為棺材者當斬取之也。
〔釋文〕求樿本亦作「擅」,音膳。
傍薄剛反。
崔雲:樿傍,棺也。
司馬雲:棺之全一邊者謂之樿傍。
故未終其天年,而中道之夭于斧斤,此材之患也。
〔注〕有材者未能無惜也。
〔疏〕為有用,故不盡造化之年,而中途夭于工人之手。
斯皆以其才能為之患害也。
故解以之牛之白颡者,與豚之亢鼻者,與人有痔病者,不可以适河。
〔注〕巫祝解除,棄此三者,必妙選騂具,然後敢用。
〔疏〕颡,額也。
亢,高也。
痔,下漏病也。
巫祝陳蒭狗以祠祭,選牛豕以解除,必須精簡純色,擇其好者,展如在之誠敬,庶冥感于鬼神。
今乃有高鼻折額之豚,白額不騂之犢,痔漏穢病之人,三者既不清潔,故不可往于靈河而設祭奠者也。
古者将人沈河,以祭河伯,西門豹為邺令方斷之,即其類是也。
〔釋文〕故解徐古賣反,又佳買反。
注同。
向古邂反。
颡息黨反。
司馬雲:頟也。
亢鼻徐古葬反。
司馬雲:高也,額折故鼻高。
崔雲:仰也。
痔徐直裡反。
司馬雲:隐創也。
适河司馬雲:謂沈人于河祭也。
騂具恤營反。
此皆巫祝以知之矣。
〔注〕巫祝于此,亦知不材者全也。
所以為不祥也。
此乃神人之所以為大祥也。
〔注〕夫全生者,天下之所謂祥也。
巫祝以不材為不祥而弗用也,彼乃以不祥全生,乃大祥也。
神人者,無心而順物者也。
故天下所謂大祥,神人不逆。
〔疏〕女曰巫,男曰觋。
祝者,執闆讀祭文者也。
祥,善也,巫師祝史解除之時,知此三者不堪享祭,故棄而不用,以為不善之物也。
然神聖之人,知侔造化,知不材無用,故得全生。
是知白颡、亢鼻之言,痔病不祥之說,适是小巫之鄙情,豈曰大人之适智!故才不全者,神人所以為吉祥大善之事也。
」。
鼓筴播精,足以食十人。
〔疏〕筴,小箕也。
精,米也。
言其掃市場,鼓箕筴,播揚土,簡精麤也。
又解:鼓筴,謂布蓍數卦兆也。
播精,謂精判吉兇、辨精靈也。
或掃市以供家口,或賣蔔以活身命,所得之物,可以養十人也。
〔釋文〕鼓筴初革反,徐又音頰。
司馬雲:鼓,簸也,小箕曰筴。
崔雲:鼓筴,揲蓍鑽龜也。
播精如字。
一音所,字則當作「數」。
精,司馬雲:簡米曰精。
崔雲:播精,蔔卦占兆也。
鼓筴播精,言賣蔔。
以食音嗣。
上征武士,則支離攘臂而遊于其間; 〔注〕恃其無用,故不自竄匿。
〔疏〕邊蕃有事,征求勇夫,殘病之人,不堪征讨,自得無懼,攘臂遨遊,恃其無用,故不竄匿。
〔釋文〕攘如羊反。
臂于其間如字。
司馬雲:間,裡也。
崔本作「攘臂于其開」,雲:開,門中也。
竄匿女力反。
上有大役,則支離以有常疾不受功; 〔注〕不任徭役故也。
〔疏〕國家有重大徭役,為有痼疾,故不受其功程者也。
上與病者粟,則受三锺與十束薪。
〔注〕役則不與,賜則受之。
〔疏〕六石四鬥曰锺。
君上憂憐鳏寡,矜恤貧病,形殘既重,受物還多。
故郭注雲「役則不預,賜則受之」者也。
〔釋文〕三锺司馬雲:六斛四鬥曰锺。
不與音豫。
夫支離其形者,猶足以養其身,終其天年,又況支離其德者乎! 〔注〕神人無用于物,而物各得自用,歸功名于羣才,與物冥而無迹,故免人間之害,處常美之實,此支離其德者也。
〔疏〕夫支離其形,猶忘形也;支離其德,猶忘德也。
而況支離殘病,适是忘形,既非聖人,故未能忘德。
夫忘德者,智周萬物,而反智于愚;明并三光,而歸明于昧。
故能成功不居,為而不恃,推功名于羣才,與物冥而無迹,斯忘德者也。
夫忘形者猶足以養身終年,免乎人間之害,何況忘德者耶!其勝劣淺深,故不可同年而語矣。
是知支離其德者,其唯聖人乎!」,曲也。
有木,故火焚也。
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
〔疏〕桂心辛香,故遭斫伐;漆供器用,所以割之。
俱為才能,夭于斤斧。
〇典案:禦覽九百五十七引「伐」上有「斧」字。
疏「俱為才能,夭于斤斧」,是成本亦有「斧」字。
七百六十六引「割之」上有「人」字。
「桂可食,故斧伐之;漆可用,故人割之」,相對為文,有「人」字較長。
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也。
〔注〕有用則與彼為功,無用則自全其生。
夫割肌膚以為天下者,天下之所知也。
使百姓不失其自全而彼我俱适者,悗然不覺妙之在身也。
〔疏〕楸柏橘柚,膏火桂漆,斯有用也。
曲轅之樹,商丘之木,白颡之牛,亢鼻之豕,斯無用也。
而世人皆炫己才能,為有用之用,而不知支離其德,為無用之用也。
故郭注雲「有用則與彼為功,無用則自全乎其生」也。
〔釋文〕悗然亡本反。
【校記】飾,原作「節」,字之誤也。
未嘗之可有也,「可」當為「回」之殘字且誤倒于「之」字之下,全句當作「未嘗回之有也」。
容,原作「庸」,從集釋本改。
至,原作「萬」,從集釋本改。
言,集釋本、道藏本均無「言」字,據删。
簡,道藏成疏本、輯要本作「問」,據改。
教,原作「數」,從集釋本改。
原文為「志一汝心」,全書後「補遺」改為「一汝志心」,據改。
此條“典案”原文無,補遺于全書後,現移于原位。
知,原作「如」,從輯要本改。
壔,原作「擣」,從集釋本改。
神,原作「祥」,從各本改。
酣,原作「酬」,從道藏成疏本、輯要本改。
始,原作「使」,從上莊子原文改。
在,原作「至」,從郭象原意改。
堪食,原作「甚餂」,從集釋本改。
經,原作「徑」,從輯要本改。
陰,原作「蔭」,從集釋本及郭注改。
拆,原作「折」,從集釋本改。
遂,原作「一」,從道藏成疏本、輯要本改。
各,原作「若」,從道藏成疏本、輯要本改。
功,原作「巧」,從道藏成疏本、輯要本改。
山,從集釋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