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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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雖未嫁而得從出降之例所以通其變也傳以成人而未嫁者釋之得經意矣 傳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下言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謂妾自服其私親也 注曰此不辭即實為妾遂自服其私親當言其以見之齊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曽祖父母經與此同足以見之矣傳所雲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文爛在下爾女子子成人者有出道降旁親及将出者明當及時也 疏曰雲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此傳當在上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下爛脫誤在此但下言二字及者謂妾自服其私親也九字摠十一字既非子夏自着又非舊讀者自安必自鄭君置之鄭君欲分别舊讀者如此意趣然後以注破之雲此不辭者謂分别文句不是解義言辭也雲即實為妾遂自服其私親當言其以明之者此鄭欲就舊章讀破之案不杖期章雲女子子适人者為其父母昆弟之為父後者又雲公妾以及士妾為其父母自為其親皆言其以明之今此不言其明非妾為私親也又引齊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經與此同足以見之矣彼二人為曾祖是正尊雖出嫁亦不降此則為旁親雖未嫁亦逆降聖人作文是同足以明之明是二人為此七人不得以嫁者未嫁者上同君之庶子下文為世父以下為妾自服私親也雲傳所雲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文爛在下爾者此傳為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而發應在女子子之上君之庶子之下以簡劄韋編爛斷後人錯置于下是以舊讀遂悮也雲女子子成人者有出道謂女子子十五已後許嫁笄為成人有出嫁之道是以雖未出即逆降世父已下旁親也雲及将出者明當及時也者謂女子子年十九後年二月冠子娶妻之月其女當嫁今年遭此世父已下之喪若依本服期者過後年二月不得及時逆降在大功大功之末可以嫁子則于二月得及時而嫁也 黃氏曰先師朱文公親書藁本雲傳先解嫁者未嫁者而後通以上文君之庶子并以妾與女君同釋之乃雲下言為世父母以下而以自服私親釋之文勢似不誤也又批雲此一條舊讀正得傳意但于經例不合鄭注與經例合但所改傳文似亦牽強又未見妾為己之私親本當服期者合着何服疏言十一字是鄭所置今詳此十一字中包為世至姊妹十字苦無上下文即無所屬未詳其説可更攷之又有問大夫之妾章先生雲此段是鄭注時已疑傳文之誤今考女子适人者為父母及昆弟之為父後者已見于齊衰期章為衆兄弟又見于此大功章惟伯叔父母姑姊妹之服無文而獨見于此則當從鄭注之説無疑矣 此條内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夫黨服通用 敖氏曰傳者以此經合于上謂皆大夫之妾為之故其言如此何以大功怪其卑賤而服之降否如尊者然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釋所以大功之意言大夫于此庶子女子子或以尊降之或以其尊同而不降皆在大功妻體其夫服宜如之妾則不體君而此服亦大功者以是三人者皆君之黨已因君而服之故其降若否亦視君以為節而不得不與女君同固無嫌于卑賤也然此但可以釋為君之庶子之文若并女子子未嫁者言之則不合于經蓋經初無為女子子未嫁者之禮且凡雲嫁者皆指凡嫁于人者而言非必謂行于大夫而後為嫁也又謂為世父母以下皆妾為私親之服亦不合于經蓋此乃适人者之通禮經必不特為此妾發之又此妾為私親大功者亦不止于是也傳説俱失之詳傳者之意蓋失于分句之不審又求其為嫁者大功之説而不可得故強生嫁于大夫之義以自傅防既以女子子嫁者未嫁者屬于上條則為世父母以下之文無所屬又以為亦大夫之妾為之遂使一條之意析而為二首尾衡決兩無所當實甚誤也攷此傳文其始蓋引大夫之妾至未嫁者之經文而釋之故已釋其所謂本條者之防複以下言雲雲并釋下經今在此者乃鄭氏移之耳 按注雲齊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經與此同足以明之矣者謂二經之文同足以明其不當如舊説也 郝氏曰大夫女嫁于大夫為大功不降未嫁無屬降期為大功君之黨即大夫庶子與女子女君同大夫服妾同女君服也世父母以下妻私親皆大功如常妾不體君得自遂也 按此節文義甚明鄭謂有錯簡非也彼以大夫之妾為君庶子别為一條安得不疑為錯簡乎鄭以傳為不足信世儒纂禮欲并傳棄之鄭始作俑矣 張氏曰舊讀與傳文甚協鄭君必欲破之不知何故且女子未嫁而逆降旁親于義亦自可疑兩存其説可也 萬氏斯大曰此條言大夫之妾當服大功者在君之家有君之庶子及女子子嫁者未嫁者在私家有其世叔父母姑姊妹經傳甚明而鄭氏不從其解非經誣傳莫此為甚大凡妾為女君之服皆從乎女君但大夫之庶子父母降服大功妾從女君而服此禮甚明傳特恐人疑于女子之嫁者同于未嫁者故特着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明其因尊同而不降也又特着曰未嫁者其成人而未嫁者也明其惟成人故大功否則又當降為殇服也更恐疑于為世叔父母姑姊妹何以亦為君黨之服又特着曰妾自服其私親也詞義有何可疑而妄疑傳為脫爛故特正之姜氏曰舊讀兩為字對看甚明而注乃折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為一條女子子嫁者未嫁者合下為世叔父母等為一條又以未嫁者例不得降故又為逆降旁親欲其及時而嫁之説以通之其説與經傳殊别據引齊衰三月章女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條以謂經例正同然考經大夫及大夫之妻為姑姊妹嫁于大夫者大功為适士者小功則其妾服君之黨而為嫁于大夫者大功适士者小功經例亦甚明也竊謂萬氏發明深切此條合從舊讀即如鄭義亦可從互文省文之例以類推其説若必駁馬讀以駁原傳則非西河傳禮有悮而其論禮實固耳朱子稱馬讀為得傳義而于注則有疑詞有以哉 世佐案此段當從鄭注朱子已有定論後來者可以息喙但注意與傳文本無不合奈為傳冩者所誤緻令如水火然故人不能無疑耳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三句據注當在經文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下而簡脫在此此誤于漢以前者也下文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謂妾自服其私親也廿一字據疏是鄭君置之當屬注而大書連于傳此誤于唐以後者也【杜氏通典引此傳文下言以下廿一字亦存焉知其誤連于傳自唐時已然矣】今以其相傳已久不敢辄為改易而千餘載之訛不可不正謹考定之如左庶以祛後來之惑雲 經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 傳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 經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以上馬融輩舊讀 經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 注下傳曰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指為此也妾為君之長子亦三年自為其子期異于女君也士之妾為君之衆子亦期 經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傳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 注舊讀合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言大夫之妾為此三人之服也下言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謂妾自服其私親也此不辭即實為妾遂自服其私親當言其以見之齊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經與此同足以見之矣傳所雲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文爛在下爾女子子成人者有出道降旁親及将出者明當及時也 以上鄭注經傳之次【削傳末二語以還注從疏説也移上節之注合于下則玩其文理宜然耳】 經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 傳曰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 經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傳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 以上依鄭注更定經傳之次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 疏曰此等姑姊妹已下應降而不降又兼重出其文故次在此也此大夫大夫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四等人尊卑同皆降旁親姑姊已下一等大功又以出降當小功但嫁于大夫尊同無尊降直有出降故皆大功也但大夫妻為命婦若夫之姑姊妹在室及嫁皆小功若不為大夫妻又降在缌麻假令彼姑姊妹亦為命婦唯小功耳今得在大夫【夫當作功】科中者此謂命婦為本親姑姊妹己之女子子因大夫大夫之子為姑姊妹女子子寄文于夫與子姑姊妹之中不煩别見也 敖氏曰大夫公之昆弟為此服則尊同也大夫之子則亦從乎大夫而為之也大夫之妻為此女子子其義亦然若為此姑姊妹又但為本服耳蓋婦人之嫁者于其兄弟惟有出降而已姑姊妹雖不為命婦猶為之大功也經言大夫大夫之子為服者多矣于是乃着大夫之妻者以惟此條可與之相通故因而見之也凡妻為夫之族類與其姊妹與其在父列以上者率降于夫于其昆弟之列者又無服惟在子列而下乃與夫同之耳又考公之昆弟為此姊妹惟在出降之科則是先君餘尊之所厭亦不及于其嫁出之女也若先于君【于君二字當乙】其姊妹與其孫則不厭之固矣 世佐案大夫之妻為姑姊妹嫁于大夫者之服在此則其适士者當降在小功可知矣此亦命婦以尊降旁親之證也章内女子子為姑姊妹之服凡三見首雲女子子适人者為衆昆弟侄丈夫婦人報衆昆弟婦人即姊妹也侄婦人侄女也侄婦人報之則姑也此指皆适士者而言也次雲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此謂其嫁于大夫及成人而未嫁者為姑姊妹之成人而未有所适者也嫁于大夫者禮宜降其旁親而于世叔父母仍服大功者以世叔父母旁親之最尊者故有出降有逆降而無尊降也姑之尊亞于世叔父而親又殺焉姊妹則親而不尊矣故其成人而未有所适者大夫妻猶為之大功若适士則降為小功此其異于世叔父母者也至是又言其皆嫁于大夫者尊同不降之禮合斯三者觀之則于尊尊親親貴貴之義铢兩不爽如是而説者多謬為之解緻聖人之精意不白于天下豈非講經之責哉 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國君者 疏曰國君絶期以下今為尊同故亦不降依嫁服大功不雲夫人世子亦同國君不降可知 敖氏曰以上條例之則大夫公子之服亦當然也 傳曰何以大功也尊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 疏曰問者以諸侯絶旁期大夫降一等今此大功故也 敖氏曰尊同謂君子為夫人者大夫公之昆弟于為命婦者也夫人命婦雖非有爵者然此三人以其與己敵者齊體之故亦例以尊同者視之而如其出嫁之服不敢絶之降之也此一節釋經之文義 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不得祖諸侯此自卑别于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者則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于卑者也 注曰不得祢不得祖者不得立其廟而祭之也卿大夫以下祭其祖祢則世世祖是人不得祖公子者後世為君者祖此受封之君不得祀别子也公子若在高祖以下則如其親服後世遷之乃毀其廟爾因國君以尊降其親故終説此義雲 疏曰諸侯之子稱公子以下因尊同遂廣説尊不同之義諸侯之子适适相承而旁支庶以下并為諸侯所絶不得稱諸侯子變名公子卑逺之也适既立廟支庶子孫不立廟是自卑别于尊者也公子之子孫或為天子臣出封為五等諸侯後世将此始封之君世世祖之不複祀别子是自尊别于卑也注雲不得立其廟而祭之也者以其廟已在适子為君者立之旁支庶不得并立廟故也雲卿大夫以下祭其祖祢者欲見公子公孫若立為卿大夫得立三廟若作上士得立二廟若作中士得立一廟并得祭其祖祢既不祖祢先君當立别子以下别子不得祢先君雖為卿大夫未有廟至子孫以後乃得立别子為太祖不毀廟以下二廟祖祢之外次第則遷之也公子若在高祖以下則如其親服者此解始封君得立五廟太祖與高祖以下也今始封君後世乃不毀其廟為太祖此始封君未有太祖廟惟有高祖以下四廟故公子若在高祖以下則得在四廟數中始封君死其子立即以父為祢廟前高祖者為高祖之父當遷之至四世之後始封君為高祖父當遷之時轉為太祖通四廟為五廟定制也故雲後世遷之乃毀其廟也楊氏曰子夏傳雲自卑别于尊是以子孫之卑自别于祖之尊此義為是自尊别于卑乃以子孫之尊自别于祖之卑此説于理有害而鄭注遂以為因國君以尊降其親而説此義則又愈非禮意蓋國君以尊降其親謂降其旁親其正統之服不降祖服期曽祖高祖齊衰三月是未嘗降其祖也鄭注惑于自尊别卑之説以封君之不祖公子為以尊降其親而不知公子為别子繼别為宗謂之大宗百世不遷大宗無後則為之立後世世不絶而常以公子為祖矣若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者則後世子孫隻得祖封君而不得祖公子以紊其别子之宗非是以封君之尊别于公子之卑而不祖之也子夏之説既失之鄭注沿襲謬誤差逺而又失者也 敖氏曰卑謂為臣者也尊謂為君者也言身為人臣則其廟不可上及于為君者身為國君則其廟不可下及于為臣者是謂别之者别于尊者所以塞僣上之原别于卑者所以明貴貴之義聖人制禮之意然也此言封君之後世世祖封君不祖公子則是封君之時其祖考之廟在故家自若也不複更立而立一虛廟于公宮左之最東以為行禮之所及封君沒則于焉祀之謂之大廟而為百世之祖也祖封君而不祖公子如晉不祖桓叔而祖武公是其事也 郝氏曰諸侯之子下因以尊降親之義推廣之見尊尊親親并行不悖也諸侯之公子亦庶子之為大夫者父廟曰祢祖是人謂子孫以始受封者為始祖也張氏曰凡此者皆以着尊卑之别也自由也由其位之或卑或尊各自為别也 世佐案此以下于經無所釋特因尊降之義而推言之見聖人制禮尊卑之分截然不可亂如此也為子孫者無自尊而卑其祖之理當從張氏訓自為由葢制禮者為之分别也必為之分别者以始封之君化家為國有功德于人後世子孫理宜奉之以為太祖在不祧不毀之例若仍以别子為祖則此始封之君反為所壓而不得伸其尊故不得不舍别子而祖是人矣是禮也因封君之子孫尊崇其太祖而不生于封君之身也自封君以及其?孫止有四親廟而無太祖廟直至來孫封君親盡當遷乃立太祖廟以居之太祖之廟不可以人臣居之也此皆理之至當而不可易者楊氏非之似過矣注雲國君以尊降其親者謂降其旁親之服耳楊雲以封君之不祖公子為以尊降其親亦非注意 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孫盡臣諸父昆弟 疏曰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者以其初升為君諸父是祖之一體又是父之一體其昆弟既是父之一體又是己之一體故不臣此二者仍為之着服也雲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者以其諸父尊故未得臣仍為之服昆弟卑故臣之不為之服封君之孫盡臣諸父昆弟者繼世至孫漸為貴重故盡臣之朱子曰始封之君其所以不臣諸父昆弟者蓋以始封君之父初未嘗臣之是以始封之君不敢臣之也封君之子其所以不臣諸父而臣昆弟者蓋以封君之子所謂諸父者即始封君謂之昆弟而未嘗臣之也是以封君之子亦不敢臣之封君之子所謂昆弟者即始封君之子始封君嘗臣之者也是以今為封君之子者亦臣之封君之孫所謂諸父昆弟者即封君之子所臣之昆弟以及其子也是以封君之孫亦臣之是以下文繼之以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君之所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 敖氏曰此因上雲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者而言之也 郝氏曰卑别于尊尊别于卑此見尊尊之為大也始封不臣諸父昆弟再世不臣諸父此見親親之為大也封君之孫以下明尊親相為輕重而服之升降所以生也 世佐案不臣者以本服服之不絶并不降也所不臣者為此始封之君若子服亦如之疏雲當服斬恐非是臣之則臣服斬而君絶服矣 故君之所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 問喪祭之禮至周公然後備夏商而上想甚簡略朱子曰然親親長長貴貴尊賢夏商而上大概隻是親親長長之意到得周來又添得許多貴貴禮數如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期之喪天子諸侯絶大夫降然諸侯大夫尊同則亦不絶不降姊妹嫁諸侯者則亦不絶不降此皆貴貴之義上世想皆簡略未有許多降殺貴貴禮數此皆天下之大經前世所未備到後周公搜剔出來立為定制更不可易 敖氏曰言此者以其與上文意義相類也謂公子之服與否皆視其君而為之此專指公子之公在者言也若公沒則向之所謂不敢服者今則皆服之矣但其為先君餘尊所厭者乃降之如為母妻昆弟大功是也不敢不服之意與前傳所謂不敢降者同後放此 世佐案此言公子之服與否皆從乎公而為之也與上文父之不臣子亦不敢臣父之所臣子亦臣之之意相類故引以為證前傳雲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亦是此意彼主為大夫故言降與不降此主為諸侯故言服與不服以諸侯有絶而無降也 右大功九月 繐衰裳牡麻绖既除之者 疏曰此繐衰是諸侯之臣為天子在大功下小功上者以其天子七月既除故在大功九月下小功五月上又縷雖如小功升數又少故在小功上也此不言帶屦者案下傳雲小功之繐也則帶屦亦同小功可知 敖氏曰此服特為諸侯之大夫為天子而制故必于其七月既乃除之時大夫若防若否其除之節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