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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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曰婦言适者從夫名 疏曰父母為适長三年今為适婦不降一等服期者長子本為正體于上故加至三年婦直是适子之妻無正體之義故直加于庶婦一等大功而已 敖氏曰亦加隆之服為之大功非不降之謂也婦從其夫而服舅姑期舅姑以正尊而加尊焉故例為之小功此異其為适故加一等也 郝氏曰子為父後故父為其婦大功雖大夫不降适也 女子子适人者為衆昆弟 注曰父在則同父沒乃為【為下似脫一為字】父後者服期也疏曰前雲姑姊妹女子子出适在章首者情重故至此女子子反為昆弟在此者抑之欲使厚于夫氏故次在此也 敖氏曰昆弟雲衆對為父後者立文也是亦主言父沒者之禮矣禮女子子成人而未嫁或逆降其旁親之期服此言已适人者乃為其昆弟大功則是旁親之期服之不可以逆降者唯此耳 世佐案衆昆弟凡不為父後者皆是不杖期章雲女子子适人者為其昆弟之為父後者為父後者父之适長子也不雲适昆弟而雲為父後者容立庶子及族人為後也此與大夫之庶子為适昆弟期同是應降而不降重其繼世故也不必父後乃為之服期注説誤 侄丈夫婦人報 注曰為侄男女服同 疏曰侄卑于昆弟故次之不言男子女子而言丈夫婦人者姑與侄在室出嫁同以侄女言婦人見嫁出因此謂侄男為丈夫亦是長大之稱是以鄭還以男女解之 敖氏曰章首已見為姑适人者之服此似不必言報疑報字非誤即衍 世佐案此與上節經文亦宜合為一節言女子子适人者為此四等之親服而此四等之親亦以是服報之也丈夫男昆弟及侄也婦人女昆弟及侄女也此等皆期親降在大功雲婦人者明其不以女昆弟及侄女之出嫁而又降也姑姊妹适人者之服已見上文于是複雲報者上主為丈夫言此則兼言婦人故複雲報以明之 傳曰侄者何也謂吾姑者吾謂之侄 疏曰侄之名惟對姑生稱若對世叔唯得言昆弟之子不得侄名也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疏曰以其義服故次在此 敖氏曰不言夫之世父母叔父母報文略也 郝氏曰夫之祖父母伯叔父母夫為服期則妻從夫服降一等為大功 傳曰何以大功也從服也 敖氏曰此釋經意也 夫之昆弟何以無服也其夫屬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屬乎子道者妻皆婦道也謂弟之妻婦者是嫂亦可謂之母乎故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無慎乎 注曰道猶行也言婦人棄性無常秩嫁于父行則為母行嫁于子行則為婦行謂弟之妻為婦者卑逺之故謂之婦嫂者尊嚴之稱是嫂亦可謂之母乎言不可嫂猶叟也叟老人稱也是為序男女之别爾若己以母婦之服服兄弟之妻兄弟之妻以舅子之服服己則是亂昭穆之序也治猶理也父母兄弟夫婦之理人倫之大者可不慎乎大傳曰同姓從宗合族屬異姓主名治際防名著而男女有别【世佐案刋本此節注文多脫誤今從通典續通解補正】 何氏晏曰男女相為服不有骨肉之親則有尊卑之異嫂叔親非骨肉不異尊卑恐有混交之失故推使無服 疏曰夫之昆弟何以無服以下摠論兄弟之妻不為夫之兄弟服夫之兄弟不為兄弟妻服之事也若以弟妻為婦即以兄妻為母而以母服服兄妻又以婦服服弟妻又使妻以舅服服夫之兄又使兄妻以子服服己夫之弟則兄弟反為父子亂昭穆之次序故聖人深塞亂源使兄弟之妻本無母婦之名不相為服也引大傳雲同姓從宗合族屬者謂大宗子同是正姓姬姜之類屬聚也合聚族人于宗子之家在堂上行食燕之禮即系之以姓而勿别綴之以食而勿殊是也又雲異姓主名治際防者主名謂母與婦之名治正也際接也以母婦正接之防聚則宗子之妻食燕族人之婦于房是也雲名著而男女有别者謂母婦之名著則男女各有分别而無淫亂也 魏氏徴曰嫂叔之不服蓋推而逺之也禮繼父同居則為之服未嘗同居則不為之服從母之夫舅之妻二人不相為服或曰同防缌然則繼父之徒并非骨肉服重由乎同防恩輕在乎異居故制服雖繋于名亦縁恩之厚薄也或有長年之嫂遇孩之叔劬勞鞠養情若所生分饑共寒契闊偕老譬同居之繼父方他人之同防情義之深淺甯可同日語哉在其生也愛之同于骨肉及其死也則推而逺之求之本源深所未谕若推而逺之是為不可生而共居死同行路重其生而輕其死厚其始而薄其終稱情立文其義安在且事嫂見稱載籍非一馬援則其見必冠孔伋則哭之為位此躬踐教義仁深孝友察其所行豈非先覺者欤請小功五月 問嫂叔古無服今有之何也程子曰禮記曰推而逺之也此説不是古之所以無服者隻為無屬其夫屬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屬乎子道者妻皆婦道也今上有父有母下有子有婦叔父伯父父之屬也故叔母伯母之服與叔父伯父同兄弟之子子之屬也故兄弟之子之婦服與兄弟之子同若兄弟則已之屬也難以妻道屬其嫂此古者所以無服以義理推不行也今之有服亦是豈有同居之親而無服者朱子曰嫂叔之服先儒固謂雖制服亦可則徴議未為失也 又問嫂叔無服而程先生雲後聖有作須為制服曰守禮經舊法此固是好才説起定是那個不穏然有禮之權處父道母道亦是無一節安排着推而逺之便是合有服但安排不得故推而逺之若果是鞠養于嫂恩義不可已是他心自住不得又如何無服得 黃氏曰先師朱文公親書藁本下雲今案傳意本謂弟妻不得為婦兄妻不得為母故反言以诘之曰若謂弟妻為婦則是兄妻亦可謂之母矣而可乎言其不可爾非謂卑逺弟妻而正謂之婦也注疏皆誤今論于此而頗刋定其疏雲 妾服見大功章大夫之妻為君之庶子條 貞觀十四年太宗謂侍臣曰同防尚有缌麻之恩而嫂叔無服宜集學者詳議侍中魏征等議請小功五月報制可至二十年中書令蕭嵩奏依正觀為定 今服制令為兄弟妻為夫之兄弟小功五月 敖氏曰為夫之祖父母世叔父母大功皆從夫之期服者也夫為其昆弟亦期妻若從而服之亦當大功今乃無服故因而發傳母道婦道謂世叔母及昆弟之子婦之類也此據男子所為服者而言故繼之曰謂弟之妻婦者是嫂亦可謂之母乎蓋以當時有謂弟妻為婦者故引而正之以言其不可也傳之意蓋謂男子為婦人來嫁于己族者之服惟在母婦之行者則可若尊不列于母卑不列于婦則不為之服以其無母婦之名也故為昆弟之妻無服經之此條主于妻為其夫之黨傳以從服釋之是也又雲夫之昆弟何以無服亦據妻不從夫而服其昆弟發問亦是也顧乃以男子不服昆弟之妻為答此不惟失所問之意又與夫之昆弟所以無服之義相違蓋婦人于夫之昆弟當從服而乃不從服其無服之義生于婦人而非起于男子也檀弓曰嫂叔之無服也蓋推而逺之彼似善于此矣爾雅曰弟之妻為婦 顧氏曰謂弟之妻婦者其嫂亦可謂之母乎【記大傳文同】蓋言兄弟之妻不可以母子為比以名言之既有所闗而不通以分言之又有所嫌而不可以不逺記曰嫂叔之無服也蓋推而逺之也夫外親之同防猶缌而獨兄弟之妻不為制服者以其分親而年相亞故聖人嫌之嫌之故逺之而大為之坊【曲禮嫂叔不通問】不獨以其名也此又傳之所未及也存其恩于娣姒而斷其義于兄弟夫聖人之所以處此者精矣【大傳疏曰有從有服而無服嫂叔是也有從無服而無服姊姒是也】 嫂叔雖不制服然而曰無服而為位者惟叔嫂【奔喪】 子思之哭嫂也為位【檀弓】何也曰是制之所抑而情之所不可阙也然而鄭氏曰正言嫂叔尊嫂也若兄公與弟之妻則不能也【正義曰兄公與弟妻不為位者卑逺之弟妻于兄公不為位者尊絶之】此又以補禮記之不及【檀弓言嫂叔之無服雜記言嫂不撫叔叔不撫嫂是兼兄公與弟妻】 張氏曰婦人與夫之昆弟不相為服常情所疑故傳于此發之以為從父之妻可名為母從子之妻可名為婦故可相與為服若弟之妻不可謂之婦兄之妻不可謂之母是路人也路人而複為之服近于亂矣故推而逺之塞亂源也其謂之防謂之婦者立此名以尊嚴之卑逺之耳 世佐案弟之妻為婦文見爾雅故鄭君為之説曰謂弟之妻為婦者卑逺之故謂之婦然非傳義也朱子駁之當矣 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士者注曰子謂庶子 疏曰大夫為此八者本期今以為士故降至大功亦為重出此文故次在此也 敖氏曰大夫于士為異爵故其喪服例降其旁親之為士者一等雖世叔父母亦降之所以見貴貴之意勝也不杖期章為此親之為大夫命婦者雲大夫之子此雲大夫互見其人以相備也 傳曰何以大功也尊不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注曰尊同謂亦為大夫者親服期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妻昆弟 注曰公之庶昆弟則父卒也大夫之庶子則父在也其或為母謂妾子也 疏曰此并受厭降卑于自降故次在自降人之下若雲公子是父在今繼兄而言昆弟又公子父在為母妻在五服之外今服大功故知父卒也大夫之庶子繼父而言又大夫卒子為母妻得伸其本服今但大功故知父在也于适妻君大夫自不降其子皆得伸今為母但大功明妾子自為己母也 汪氏琬曰戴德喪服變除曰天子諸侯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其母大功哭泣飲食思慕猶三年賀循喪服要記凡降服既降心喪如常月劉智謂小功以下不稅乃無心喪又陳沈洙議元嘉立議心喪以二十五月為限惟王儉古今集記終二十七月為王逡所難何佟之儀注亦用二十五月無複心禫雲雲是則心禫可廢心喪不可廢也宋服制凡如适孫祖在為祖母為人後者為其所生父母之類皆許解官申心喪三年蓋猶遵用前代制也自明以來此禮不行久當士大夫所宜講求者 傳曰何以大功也先君餘尊之所厭不得過大功也雷氏曰公羊傳雲國君以國為體是以其人雖亡其國猶存故許有餘尊以厭降之 疏曰公之庶昆弟以其公在為母妻厭在五服外公卒猶為餘尊之所厭不得過大功 敖氏曰厭謂厭其所為服者也不得過大功謂使服之者不得過此而伸其服也國君于旁期而下皆以尊厭而絶之此三人者皆君所絶者也尊者之子必從其父而為服故君在則公子于昆弟無服而為母若妻于五服之外君沒矣其死者猶為餘尊之所厭是以公子為此三人止于大功也 顧氏曰尊尊親親周道也諸侯有一國之尊為宗廟社稷之主既沒而餘尊猶在故公之庶子于所生之母不得伸其私恩為之大功也大夫之尊不及諸侯既沒則無餘尊故其庶子于父卒為其私親并依本服如邦人也親不敵尊故厭尊不敵親故不厭此諸侯大夫之辨也 姜氏曰此釋公之庶昆弟也 大夫之庶子則從乎大夫而降也 注曰言從乎大夫而降則于父卒如國人也昆弟庶昆弟也舊讀昆弟在下其于厭降之義宜蒙此傳也是以上而同之 疏曰大夫之子據父在有厭從于大夫降一等大夫若卒則得伸無餘尊之厭也 敖氏曰大夫之子從乎大夫而降謂尊降之義在大夫而不在己也大夫于所服者或以尊加之而降一等亦謂之厭此三人者皆大夫之所降者也其子亦從其父而降之一等為大功與公子父沒之禮同大夫沒子乃得伸其服以其無餘尊也此傳言公之昆弟大夫之庶子是服之所以同者備矣而諸侯大夫尊厭輕重逺近之差亦略于是乎見焉推而上之則天子之所厭者又可知矣先儒乃以天子之子同于公子之禮似誤也 張氏曰據注及疏此經文昆弟二字舊在傳後鄭君始移在傳前與母妻合文 姜氏曰此釋大夫之子也 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 注曰父所不降謂适也 姜氏曰此因言适子也 世佐案注所謂适者兼适母适子之妻适昆弟而言姜專指适子非 皆為其從父昆弟之為大夫者 注曰皆者言其互相為服尊同則不相降其為士者降在小功适子為之亦如之 疏曰承上文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之下則是上二人也以其二人為父所厭降今此從父昆弟為大夫故此二人不降而服大功依本服也鄭雲互相為服者以彼此同是從父昆弟相為着服故雲皆是互見之義故也 敖氏曰此文承上經兩條而言則皆雲者皆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也大夫公之昆弟于此親則尊同也大夫之子于此親則亦以其父之所不降者也故皆服其親服春秋傳曰公子之重視大夫公之昆弟降其昆弟之為公子者不降其從父昆弟之為大夫者則知先君餘尊之所厭止于上三人耳 郝氏曰大夫之庶子以大夫之期皆降故從之也苟父之所不降如世叔父與昆弟彼此皆大夫則皆大功貴同也如從父昆弟為士則降為小功矣 張氏曰經文皆字謂上文公庶昆弟大夫庶子并然也注以互相為釋之恐未當注其為士者從父昆弟之為士者也适子為之亦如之明不特大夫之庶子不為之降也此又依經推言之 世佐案皆字之義敖説得之郝以此句連于上節之傳故其為説如此誤 為夫之昆弟之婦人子适人者 注曰婦人子者女子子也不言女子子者因出見恩疏陳氏诠曰婦人者夫之昆弟之子婦也子者夫之昆弟之女子子适人者也此是二人皆服大功先儒皆以婦人子為一人此既不辭且夫昆弟之子婦複見何許耶 疏曰此亦重出故次從父昆弟下此謂世叔母為之服在家期出嫁大功 敖氏曰是服夫妻同也上經不言夫為之者其文脫與或言女子子或言婦人子互文以見其同耳郝氏曰婦人子适人者即齊衰三月繼父妻之子也此為之服者即前夫之昆弟婦所謂娣姒而夫死寡居者也其夫之昆弟死其妻穉子幼與其子适人死則先伯叔母為大功禮世叔母于夫昆弟之子不杖期今從其母再嫁降為大功繼父傳雲子無大功之親此其有齊期之親者而亦從母适人故降也姜氏曰婦人子注釋恐非或曰婦人子對妾而言世佐案此當以注説為正不雲女子子而雲婦人子敖以為互文是也陳氏分婦人及子适人者為二亦可備一解郝講二説則悖于理矣 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 馬氏曰合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言大夫之妾為此三人 注曰下傳曰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指為此也妾為君之長子亦三年自為其子期異于女君也士之妾為君之衆子亦期 王氏肅曰大夫之妾為他妾之子大功九月自諸侯以上不服 疏曰妾為君之庶子輕于為夫之昆弟之女故次之引下傳者彼傳為此經而作也在下者鄭彼雲文爛在下耳故也雲妾為君之長子亦三年者妾從女君服得與女君同又雲自為其子期異于女君也者以其女君從夫降其庶子大功夫不厭妾故自服其子期也雲士妾為君之衆子亦期謂亦可得與女君同也 敖氏曰此服亦從乎其君而服之也大夫為庶子大功女子子在室亦如之妾為君之長子亦三年自為其子期經于妾為君之黨服皆略之惟着大夫之妾以見其異則士之妾不言可知矣 郝氏曰妾謂夫為君謂嫡為女君庶子女子子皆夫君之血屬不言長子長子三年大夫不降适也必言君明非妾親生子也 世佐案庶子謂适妻所生第二以下及他妾之子也女子子在室與嫁于大夫者亦存焉惟适長子及己所生則異于是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注曰舊讀合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言大夫之妾為此三人之服也 疏曰此是女子子逆降旁親又是重出故次之于此知逆降者此經雲嫁者為世父已下出降大功自是常法更言未嫁者亦為世父以下非未嫁逆降而何雲舊讀合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言大夫之妾為此三人之服也者此馬融之輩舊讀如此鄭以此為非故此下注破之也 敖氏曰此着其隆之之節異于他親也在室而逆降正言此七人者蓋世父母叔父母與姑之期為旁尊之加服姊妹之期雖本服然以其外成也故并世父以下皆于未嫁而略從出降明其異于父母昆弟也此服無為妻為妾之異經惟以嫁為言者約文以包之耳前經見姊妹适人者及為夫之昆弟之婦人子适人者此世父母而下為凡女子子之降服也其服惟以适人為節以此見逆降之服無報禮也 姜氏曰此章馬氏舊讀正合經傳之義而注疏自溺其防遂緻經義爚亂今從舊讀 世佐案女子子在室為此七人皆期服其嫁者因出降也不雲适人而雲嫁者見其雖貴為大夫妻不再降也大夫妻尊與大夫同禮宜降其旁親而不降其世叔父者以其與己之祖若父為一體而其妻又與世叔父為一體皆旁親之最尊者今既以出降在此矣若又以尊降為小功母乃太薄乎故不敢也姑姊妹亦不降者指成人而未嫁者言也未成人當降為殇服若适士當降為小功下文言大夫之妻為姑姊妹為命婦者大功則其不為命婦者降可知矣大夫妻得以尊降其姑姊妹者婦人外成比世叔父為少殺也女子子未嫁者曷為亦降其旁親乎曰逆降也逆降之義奈何曰昏姻之時男女之正王政之所重也女子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謂父母喪也聖人權于二者之間以父母之喪較之昏姻之時則服重而時輕故使之遂其服以世叔父諸喪較之昏姻之時則服輕而時重故使之遂其時此逆降之禮所由設也女子子所逆降者惟此七人耳以其皆期服故也若大功以下可以無妨于時則不須逆降矣其不雲在室而雲未嫁者女子子在室與男子同禮之常也唯其年已及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