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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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
本韻。
侯。
亞 。
、侯。
旅。
侯。
疆。
、侯。
以。
[評]寫一家及工作人俨然在目。
有。
嗿。
其。
馌。
[評]摹神。
思。
媚。
其。
婦。
有。
依。
其。
士。
[評]工語。
有略其耜,俶載南畝。
本韻。
○賦也。
下同。
播厥百谷,實、函、斯、活、驿、驿、其、達,有、厭、其、傑,本韻。
厭、厭、其、苗,綿、綿、其、麃、載、獲、濟、濟,有、實、其、積,萬、億及秭。
為酒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禮。
本韻。
有飶其香,邦、家之光。
本韻。
有椒其馨,胡考之甯!本韻。
匪且有且,音疽。
匪今斯今,振古如茲!本韻。
小序謂「春籍田而祈社、稷」,今按詩無耕籍事,亦未見有祈意也。
劉公瑾謂「秋成之祭,薦新于宗廟而歌此」,亦第以詩中「烝畀祖、妣」一語耳。
何玄子謂「孟冬臘先祖、五祀」,本月令文,以秦世事釋周世詩,當乎,否乎總不若集傳謂「此詩未詳所用」,阙疑之為得也。
然又曰「然辭意與豐年相似,其用應亦不殊」,蓋以「萬、億」四句與豐年同。
然彼簡此詳,亦不得執彼以例此。
大抵此篇與下良耜相似,皆有報意,無祈意。
[一章]「澤澤」,鄭氏訓「解散」,若是,則以「澤」作「釋」,何如依本字,謂「方春土脈動,潤澤可耕」之為得乎「耘」,芸同。
釋文惟為「除草」。
集傳雲「去苗間草」。
始耕之時,未嘗有苗,何雲「去苗間草」原作「去草間苗」,今循上文改。
乎 [三章]「飶」,毛傳曰「芬香也」,非是。
使飶為芬香,不當又雲「其香」矣。
飶字從食,隻是飯食之類,所謂「于豆于豋,其香始升」是也。
「胡」,毛傳曰「壽也」。
「胡」之訓「壽」,亦未聞。
按儀禮士冠曰「胡福」,少牢曰「胡壽」,皆與「遐」通。
使胡為壽,少牢不當雲「胡壽」矣。
又解頤新語曰:「說文雲,『胡,牛「牛」,原誤「生」,今改。
颔垂也』。
老狼亦垂胡。
今老者或有此狀,故詩人取之」。
然據此亦隻是老人之狀,非訓壽也。
「且」,猶「笾豆有且」之且,薦也;謂非謂薦親始有此薦也,非謂今豐年始獲此豐年也,蓋自後稷以來已如斯矣。
【載芟三章:二章十二句;一章七句。
】 良耜 畟畟良耜,俶載南畝。
本韻。
播厥百谷,實函斯活。
本韻。
或來瞻女,載筐及筥,其饟伊黍。
本韻。
○賦也。
下同。
其。
笠。
伊。
糾。
其。
镈。
斯。
趙。
以。
薅。
荼。
、蓼。
本韻。
[評]田家圖。
荼、蓼朽止,黍、稷茂本韻。
止。
獲之挃挃,積之栗栗。
其。
崇。
如。
墉。
其。
比。
如。
栉。
[評]工。
以開百室。
本韻。
百室盈止,婦、子甯本韻。
止。
殺時犉牡,有捄其角。
以似以續,續古之人。
本韻。
小序謂「秋報社、稷」,近是。
詩雲「殺時犉牡」,是王者以大牢祭也。
嚴氏曰:「此詩為報社、稷,必陳農功之本末,故當秋時而 追述春耕,預言冬獲也。
」 [二章]「其笠伊糾」,謂以繩糾結于項下也。
[三章]「挃挃」,亦積實之意;毛傳謂「獲聲」,恐非。
【良耜四章:一章七句;二章五句;一章六句。
】 絲衣 絲衣其紑,載弁俅俅。
自、堂、徂、基,自、羊、徂、牛,[評]牲。
鼐、鼎、及、鼒,二句上「基」。
兕、觥、其、觩、[評]器。
旨酒思柔。
不吳不敖,胡考之休!上「俅」本韻。
○賦也。
小序謂「繹、賓屍」,其非有三。
天子、諸侯名「繹」,大夫名「賓屍」,此舊說,具見春秋、儀禮;今以「繹、賓屍」連言,一也。
彼既以「賓屍」為言,即以有司徹證之,其雲,「埽堂,燅屍俎」,非别殺牲先夕省視也。
今何以告濯、告充、告潔一如正祭乎佞序之徒為之說曰:「『自堂徂基』,屍傧于門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羊先出而牛從之,鼎先出而鼒從之。
」意謂正祭日不即徹,至繹之日始徹于門外。
然則詩何以言「廢徹不遲」乎即儀禮果如是,亦不可據儀禮以解詩也。
二也。
據舊解,絲衣、爵弁為士服,然何以天子之繹獨使士鄭氏曰「繹禮輕,故使士」,非杜撰禮文乎三也。
集傳不用「繹、賓屍」之說,是已。
但謂祭而飲酒之詩,甚混。
鄒肇敏主蠟祭,亦臆測。
故且阙疑。
序下有「高子曰『靈星之屍也。
』」按其言「屍」與序同,其言「靈星」與序大異。
古祭天地、日月、星辰、山川之屬無屍,其謂有屍者妄也。
孔氏曰:「漢郊祀志雲『高祖诏禦史,其令天下立靈星祠』。
史傳之說『靈星』,惟有此耳。
未知高子之言是此否而或者宗之,以為祭靈星之詩。
」愚按,漢志張晏注,附會「靈星」即「農祥」,故樂從其說者以為即祭農祥之星。
孔謂漢高始立靈星祠,他史傳無見、則是漢人之語無疑,而詭托之高子者也。
又按,高子即公孫醜所引論小弁之詩、而孟子所斥為「固哉」者。
無論其僞,即使屬真,亦同為固執而不可從矣。
宋陳祥道宗之,而明之鄒氏、何氏,或竭力以證其說,甚矣末世之好誣也!又按,人謂序為子夏作,高子為孟子同時人,子夏何為引戰國時人語耶 【絲衣一章,九
本韻。
侯。
亞 。
、侯。
旅。
侯。
疆。
、侯。
以。
[評]寫一家及工作人俨然在目。
有。
嗿。
其。
馌。
[評]摹神。
思。
媚。
其。
婦。
有。
依。
其。
士。
[評]工語。
有略其耜,俶載南畝。
本韻。
○賦也。
下同。
播厥百谷,實、函、斯、活、驿、驿、其、達,有、厭、其、傑,本韻。
厭、厭、其、苗,綿、綿、其、麃、載、獲、濟、濟,有、實、其、積,萬、億及秭。
為酒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禮。
本韻。
有飶其香,邦、家之光。
本韻。
有椒其馨,胡考之甯!本韻。
匪且有且,音疽。
匪今斯今,振古如茲!本韻。
小序謂「春籍田而祈社、稷」,今按詩無耕籍事,亦未見有祈意也。
劉公瑾謂「秋成之祭,薦新于宗廟而歌此」,亦第以詩中「烝畀祖、妣」一語耳。
何玄子謂「孟冬臘先祖、五祀」,本月令文,以秦世事釋周世詩,當乎,否乎總不若集傳謂「此詩未詳所用」,阙疑之為得也。
然又曰「然辭意與豐年相似,其用應亦不殊」,蓋以「萬、億」四句與豐年同。
然彼簡此詳,亦不得執彼以例此。
大抵此篇與下良耜相似,皆有報意,無祈意。
[一章]「澤澤」,鄭氏訓「解散」,若是,則以「澤」作「釋」,何如依本字,謂「方春土脈動,潤澤可耕」之為得乎「耘」,芸同。
釋文惟為「除草」。
集傳雲「去苗間草」。
始耕之時,未嘗有苗,何雲「去苗間草」原作「去草間苗」,今循上文改。
乎 [三章]「飶」,毛傳曰「芬香也」,非是。
使飶為芬香,不當又雲「其香」矣。
飶字從食,隻是飯食之類,所謂「于豆于豋,其香始升」是也。
「胡」,毛傳曰「壽也」。
「胡」之訓「壽」,亦未聞。
按儀禮士冠曰「胡福」,少牢曰「胡壽」,皆與「遐」通。
使胡為壽,少牢不當雲「胡壽」矣。
又解頤新語曰:「說文雲,『胡,牛「牛」,原誤「生」,今改。
颔垂也』。
老狼亦垂胡。
今老者或有此狀,故詩人取之」。
然據此亦隻是老人之狀,非訓壽也。
「且」,猶「笾豆有且」之且,薦也;謂非謂薦親始有此薦也,非謂今豐年始獲此豐年也,蓋自後稷以來已如斯矣。
【載芟三章:二章十二句;一章七句。
】 良耜 畟畟良耜,俶載南畝。
本韻。
播厥百谷,實函斯活。
本韻。
或來瞻女,載筐及筥,其饟伊黍。
本韻。
○賦也。
下同。
其。
笠。
伊。
糾。
其。
镈。
斯。
趙。
以。
薅。
荼。
、蓼。
本韻。
[評]田家圖。
荼、蓼朽止,黍、稷茂本韻。
止。
獲之挃挃,積之栗栗。
其。
崇。
如。
墉。
其。
比。
如。
栉。
[評]工。
以開百室。
本韻。
百室盈止,婦、子甯本韻。
止。
殺時犉牡,有捄其角。
以似以續,續古之人。
本韻。
小序謂「秋報社、稷」,近是。
詩雲「殺時犉牡」,是王者以大牢祭也。
嚴氏曰:「此詩為報社、稷,必陳農功之本末,故當秋時而 追述春耕,預言冬獲也。
」 [二章]「其笠伊糾」,謂以繩糾結于項下也。
[三章]「挃挃」,亦積實之意;毛傳謂「獲聲」,恐非。
【良耜四章:一章七句;二章五句;一章六句。
】 絲衣 絲衣其紑,載弁俅俅。
自、堂、徂、基,自、羊、徂、牛,[評]牲。
鼐、鼎、及、鼒,二句上「基」。
兕、觥、其、觩、[評]器。
旨酒思柔。
不吳不敖,胡考之休!上「俅」本韻。
○賦也。
小序謂「繹、賓屍」,其非有三。
天子、諸侯名「繹」,大夫名「賓屍」,此舊說,具見春秋、儀禮;今以「繹、賓屍」連言,一也。
彼既以「賓屍」為言,即以有司徹證之,其雲,「埽堂,燅屍俎」,非别殺牲先夕省視也。
今何以告濯、告充、告潔一如正祭乎佞序之徒為之說曰:「『自堂徂基』,屍傧于門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羊先出而牛從之,鼎先出而鼒從之。
」意謂正祭日不即徹,至繹之日始徹于門外。
然則詩何以言「廢徹不遲」乎即儀禮果如是,亦不可據儀禮以解詩也。
二也。
據舊解,絲衣、爵弁為士服,然何以天子之繹獨使士鄭氏曰「繹禮輕,故使士」,非杜撰禮文乎三也。
集傳不用「繹、賓屍」之說,是已。
但謂祭而飲酒之詩,甚混。
鄒肇敏主蠟祭,亦臆測。
故且阙疑。
序下有「高子曰『靈星之屍也。
』」按其言「屍」與序同,其言「靈星」與序大異。
古祭天地、日月、星辰、山川之屬無屍,其謂有屍者妄也。
孔氏曰:「漢郊祀志雲『高祖诏禦史,其令天下立靈星祠』。
史傳之說『靈星』,惟有此耳。
未知高子之言是此否而或者宗之,以為祭靈星之詩。
」愚按,漢志張晏注,附會「靈星」即「農祥」,故樂從其說者以為即祭農祥之星。
孔謂漢高始立靈星祠,他史傳無見、則是漢人之語無疑,而詭托之高子者也。
又按,高子即公孫醜所引論小弁之詩、而孟子所斥為「固哉」者。
無論其僞,即使屬真,亦同為固執而不可從矣。
宋陳祥道宗之,而明之鄒氏、何氏,或竭力以證其說,甚矣末世之好誣也!又按,人謂序為子夏作,高子為孟子同時人,子夏何為引戰國時人語耶 【絲衣一章,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