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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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
】 酌 于、铄、王、師,遵、養、時、晦、時純熙矣,是用大介。
我。
龍。
受。
之。
蹻。
蹻。
王。
之。
造。
[評]句雄健。
載用有嗣,實、維、爾、公、允、師、本韻。
「熙」、「之」、「嗣」、「師」,。
○賦也。
小序謂「告成大武」,又謂「言能酌先祖之道以養天下也」。
按左宣十二年,随武子曰:「汋曰『于铄王師,遵養時晦』。
武曰『無競維烈』」,明分酌之與武,不得以此詩為大武也。
特以左宣十二年,楚子以「耆定爾功」為武之卒章,赉為三章,桓為六章,其說支離,未可信。
杜預曰「三、六之數與今頌篇次不同,蓋楚樂歌之次第」,其說當矣。
不知者以楚子所雲,缺一、二、四、五章,故以酌屬之大武耳。
又漢書禮樂志曰:「周公作勺,勺言能酌先祖之道也。
」序似襲之,而增以「養天下」,其于詩之言「遵養」者亦不切,故序說皆不可用也。
集傳雲「頌武王之詩,但不知所用」,此固阙疑之意,然又雲「酌及赉、般皆不用詩中字名篇,疑取節樂之名,如雲『武宿夜』雲爾」。
其說亦支離。
他詩篇名亦有不用詩中字者,又何居「武宿夜」僅見于祭統,他經、傳亦無見也。
【酌一章,八句。
】 桓 綏、萬、邦,屢、豐、年、天命匪解。
桓桓武王,保有厥士,于以四方。
本韻。
「邦」、「王」、「方」,。
克定厥家,于昭于天,皇、以、間、本韻,「天」。
之、賦也。
小序謂「講武、類、禡」,純乎杜撰。
又雲「桓,武志也」,亦泛混。
似亦因楚子以此篇為武之六章而雲。
集傳謂此頌武王之功,固亦阙疑,然又曰「春秋傳以此為大武之六章,今之篇次蓋已失其舊矣」,嗟乎,何其無學識至于此也!左傳杜注竟未曾閱,乃據楚樂章之篇次,見上。
反疑詩之失舊乎!詩三百五篇經孔子手定,故曰「詩三百」,其無阙失可知。
又曰「雅、頌各得其所」,則雅、頌尤自無阙失也。
不然,何以雲「各得其所」耶楚子在魯宣公時,孔子去宣公僅百一二十年,其間初無若秦火者,何以大武一篇僅存三章,而失其一、二、四、五四章乎若然,孔子僅從阙失之餘掇拾其殘編斷簡而已,其何以明詩教于天下乎可謂不察而妄談矣。
又曰「又篇内已有武王之谥,則其謂武王時作者亦誤矣」,辨見武篇。
且既以此為誤,何以獨信其前說乎況乎以不誤為誤也!又曰,「序以為『講武、類、禡』之詩,豈後世取其義而用之于其事也欤」仍依戀于序而不忍置,故愚謂佞序者莫若朱也。
「間」,毛傳曰「代也」。
嚴氏曰「多方雲:『有邦間之。
』」,鄒肇敏駁之曰:「按多方之诰曰:『乃惟有夏圖厥政,不集于享,天降時喪,有邦間之。
』蓋言夏喪邦而殷代之,與此處『間之』不同。
彼『之』字屬夏,此『之』字屬天。
能左右之曰『以』。
『于昭于天,皇以間之』,蓋俨然以武配天也。
愚意,桓詩即明堂祀武之樂歌。
」此意亦新,存之。
【桓一章,九句。
】 赉 文王既勤止,我應受之。
敷、時、繹、思、我徂維求定,時周之命。
于、繹、思、!二「思」字韻。
○賦也。
小序謂「大封于廟」,此因篇名「赉」字而為言也。
按此等篇名實不知何人作,亦不知其意指所在,千載後人豈能測之,乃據此以釋詩,可乎!詩中無大封之義也。
又曰:「赉,予也,言所以錫予善人也。
」則直本論語「周有大赉,善人是富」為辭矣。
則愚謂其依篇名說詩何疑乎!集傳曰:「此頌文、武之功而言其大封功臣之意。
」其言「大封功臣」固不能出序之範圍,而雲「頌文、武之功」,尤謬。
此篇與下般詩皆武王初有天下之辭,二篇皆無「武王」字,故知為武王;又以詩中皆曰「時周之命」,是武王語氣也。
此篇上言「文王」,下言「我」者,武王自我也。
若謂頌文、武之功,則必作于成王,詩即無「武王」字,其雲「我應受之」及「我徂維求定,時周之命」,豈成王語氣耶!又曰「春秋傳以此為大武之三章」,辨見上。
此武王初克商,歸祀文王廟,大告諸侯所以得天下之意也。
「敷」,布也,施也。
「時」,是也。
「繹」,聯續不絕意。
「思」,語辭。
布施是政,使之續而不絕,不敢倦而中止也,正對上「文王勤止」意。
「我徂維求定」二句。
明是返商以來之辭,雲我往而求定者,是周之所以受天命而得王也。
「于繹思」,又重申己與諸侯始終無倦勤之意。
【赉一章,六句。
】 般 于皇時周!陟其高山,嶞。
山。
、喬。
嶽。
允。
猶。
翕。
河。
[評]寫得精采。
敷、天、之、下,裒、時、之、對,時周之命。
本韻。
○賦也。
小序謂「巡守而祀四嶽、河、海」,近是。
此亦武王之詩,時邁亦武王巡守。
意彼之巡守,封賞諸侯;此則初克商,巡守柴望嶽、渎,告所以得天下之意,固在時邁之先也。
詩原無次第,不得拘求之。
嚴氏曰:「禹貢,河自大陸北『播為九河,同為逆河』,注雲『同合為一大河,名為逆河』,然則翕河即逆河也。
」是。
【般一章,七句。
】
】 酌 于、铄、王、師,遵、養、時、晦、時純熙矣,是用大介。
我。
龍。
受。
之。
蹻。
蹻。
王。
之。
造。
[評]句雄健。
載用有嗣,實、維、爾、公、允、師、本韻。
「熙」、「之」、「嗣」、「師」,。
○賦也。
小序謂「告成大武」,又謂「言能酌先祖之道以養天下也」。
按左宣十二年,随武子曰:「汋曰『于铄王師,遵養時晦』。
武曰『無競維烈』」,明分酌之與武,不得以此詩為大武也。
特以左宣十二年,楚子以「耆定爾功」為武之卒章,赉為三章,桓為六章,其說支離,未可信。
杜預曰「三、六之數與今頌篇次不同,蓋楚樂歌之次第」,其說當矣。
不知者以楚子所雲,缺一、二、四、五章,故以酌屬之大武耳。
又漢書禮樂志曰:「周公作勺,勺言能酌先祖之道也。
」序似襲之,而增以「養天下」,其于詩之言「遵養」者亦不切,故序說皆不可用也。
集傳雲「頌武王之詩,但不知所用」,此固阙疑之意,然又雲「酌及赉、般皆不用詩中字名篇,疑取節樂之名,如雲『武宿夜』雲爾」。
其說亦支離。
他詩篇名亦有不用詩中字者,又何居「武宿夜」僅見于祭統,他經、傳亦無見也。
【酌一章,八句。
】 桓 綏、萬、邦,屢、豐、年、天命匪解。
桓桓武王,保有厥士,于以四方。
本韻。
「邦」、「王」、「方」,。
克定厥家,于昭于天,皇、以、間、本韻,「天」。
之、賦也。
小序謂「講武、類、禡」,純乎杜撰。
又雲「桓,武志也」,亦泛混。
似亦因楚子以此篇為武之六章而雲。
集傳謂此頌武王之功,固亦阙疑,然又曰「春秋傳以此為大武之六章,今之篇次蓋已失其舊矣」,嗟乎,何其無學識至于此也!左傳杜注竟未曾閱,乃據楚樂章之篇次,見上。
反疑詩之失舊乎!詩三百五篇經孔子手定,故曰「詩三百」,其無阙失可知。
又曰「雅、頌各得其所」,則雅、頌尤自無阙失也。
不然,何以雲「各得其所」耶楚子在魯宣公時,孔子去宣公僅百一二十年,其間初無若秦火者,何以大武一篇僅存三章,而失其一、二、四、五四章乎若然,孔子僅從阙失之餘掇拾其殘編斷簡而已,其何以明詩教于天下乎可謂不察而妄談矣。
又曰「又篇内已有武王之谥,則其謂武王時作者亦誤矣」,辨見武篇。
且既以此為誤,何以獨信其前說乎況乎以不誤為誤也!又曰,「序以為『講武、類、禡』之詩,豈後世取其義而用之于其事也欤」仍依戀于序而不忍置,故愚謂佞序者莫若朱也。
「間」,毛傳曰「代也」。
嚴氏曰「多方雲:『有邦間之。
』」,鄒肇敏駁之曰:「按多方之诰曰:『乃惟有夏圖厥政,不集于享,天降時喪,有邦間之。
』蓋言夏喪邦而殷代之,與此處『間之』不同。
彼『之』字屬夏,此『之』字屬天。
能左右之曰『以』。
『于昭于天,皇以間之』,蓋俨然以武配天也。
愚意,桓詩即明堂祀武之樂歌。
」此意亦新,存之。
【桓一章,九句。
】 赉 文王既勤止,我應受之。
敷、時、繹、思、我徂維求定,時周之命。
于、繹、思、!二「思」字韻。
○賦也。
小序謂「大封于廟」,此因篇名「赉」字而為言也。
按此等篇名實不知何人作,亦不知其意指所在,千載後人豈能測之,乃據此以釋詩,可乎!詩中無大封之義也。
又曰:「赉,予也,言所以錫予善人也。
」則直本論語「周有大赉,善人是富」為辭矣。
則愚謂其依篇名說詩何疑乎!集傳曰:「此頌文、武之功而言其大封功臣之意。
」其言「大封功臣」固不能出序之範圍,而雲「頌文、武之功」,尤謬。
此篇與下般詩皆武王初有天下之辭,二篇皆無「武王」字,故知為武王;又以詩中皆曰「時周之命」,是武王語氣也。
此篇上言「文王」,下言「我」者,武王自我也。
若謂頌文、武之功,則必作于成王,詩即無「武王」字,其雲「我應受之」及「我徂維求定,時周之命」,豈成王語氣耶!又曰「春秋傳以此為大武之三章」,辨見上。
此武王初克商,歸祀文王廟,大告諸侯所以得天下之意也。
「敷」,布也,施也。
「時」,是也。
「繹」,聯續不絕意。
「思」,語辭。
布施是政,使之續而不絕,不敢倦而中止也,正對上「文王勤止」意。
「我徂維求定」二句。
明是返商以來之辭,雲我往而求定者,是周之所以受天命而得王也。
「于繹思」,又重申己與諸侯始終無倦勤之意。
【赉一章,六句。
】 般 于皇時周!陟其高山,嶞。
山。
、喬。
嶽。
允。
猶。
翕。
河。
[評]寫得精采。
敷、天、之、下,裒、時、之、對,時周之命。
本韻。
○賦也。
小序謂「巡守而祀四嶽、河、海」,近是。
此亦武王之詩,時邁亦武王巡守。
意彼之巡守,封賞諸侯;此則初克商,巡守柴望嶽、渎,告所以得天下之意,固在時邁之先也。
詩原無次第,不得拘求之。
嚴氏曰:「禹貢,河自大陸北『播為九河,同為逆河』,注雲『同合為一大河,名為逆河』,然則翕河即逆河也。
」是。
【般一章,七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