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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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通論卷十六
新安首源姚際恒着
頌
大序曰:「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
」孔氏曰:「此特釋周頌耳;魯、商之頌則異于是。
商頌雖是祭祀之歌,祭其先王之廟,述其生時之功,正是死後頌功,非以成功告神,其體異于周頌也。
魯頌主僖公功德,又與商頌異也。
」又曰:「魯頌之文尤類小雅;比于商頌,體制又異。
」蘇氏曰:「商、周二頌皆用以告神明,而魯頌乃用以為善禱。
後世文人獻頌,特效魯耳,非商、周之舊也。
」按孔、蘇二氏說周、魯、商頌之異,可謂明了矣。
周頌 蘇氏曰:「周頌皆是所施于禮樂,蓋因禮而作頌,非如風、雅之詩有徒作而不用者也。
」鄭氏曰:「周頌者,其作在周公攝政、成王即位之初」,非也。
序、傳亦同其意。
頌有在武王時作者,有在昭王時作者;必以此拘,釋詩所以多滞也。
清廟 于穆清廟,肅雝顯相。
濟濟多士,秉文之德,對越在天,駿奔走在廟。
不顯不承,無射于人斯!無韻。
按頌為奏樂所歌,尤當有韻;今多無韻者,舊謂一句為一章,一人歌此句,三人和之,所謂「一唱三歎」則成四韻。
愚謂此說是已,然「一唱三歎」恐不必如是泥解,即一人唱,一人和,便已成韻,未為不可也。
○賦也。
小序謂「祀文王」,是。
大序謂「周公既作洛邑,朝諸侯,率以祀文王焉」,謬也。
按洛诰曰「則禋于文王、武王」又曰「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是洛邑既成,兼祀文、武,此詩專诰曰「則禋于文王、武王」又曰「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是洛邑既成,兼文、武,此詩專祀文王,豈可通乎!謂「朝諸侯,率以祀文王」,此本明堂位之邪說,謂周公踐天子位、朝諸侯也,尤為誣妄。
集傳偏從序,何耶 清廟,鄭氏曰:「祭有清明之德者之宮;天德清明,文王象焉。
」此釋清廟是。
自杜預始以為「清靜之廟」;集傳仍之,釋「清」為清靜。
夫「清」與「靜」其義各殊,安得以「靜」釋「清」乎!集傳于下篇維清,又釋「清」為「清明」,何居「濟濟」,整齊之意。
集傳釋為「衆」,亦非也。
于棫樸「濟濟辟王」則說不去,又釋為「容貌之美」,何居然「濟濟辟王」之「濟濟」,亦隻是儀度整齊,非容貌之美也。
皆誤。
「對越在天」緊頂「秉文之德」來,惟其秉文之德,故可以對越文王在天之靈也;不必以「駿奔走在廟」句泥「在天」、「在廟」為對也。
「不」,皆作「丕」。
【清廟一章,八句。
】 維天之命 維天之命,于穆不已,于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假以溢我,我其收之。
駿惠我文王,曾孫笃之。
無韻。
或下二「之」字為韻。
○賦也。
此亦祀文王之詩。
小序謂「太平告文王」,乃贅語,蓋欲切合「六年,周公制禮、作樂」之說也。
凡祀告文王諸詩,孰非告太平乎! 此篇文氣一直下,謂天命文王以興周;文王中道而崩,天命久而不已,王其後世,乃大顯文王之德,更以溢及于我;我今其承之,以大順文王之德不敢違,而為曾孫者益宜笃承之也。
歐、蘇二氏皆如此解。
上四句猶之「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有周不顯,帝命不時」,「天監在下,有命既集」,「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諸語也。
自中庸引用為說理之辭,于此詩上二句曰「蓋曰天之所以為天也」,下二句曰「蓋曰文之所以為文也,純亦不已」,将「天命」與「文德」說作兩事,謂「文王之純」與「天之不已」無異,是為與天為一。
按「天命」命字必不可作實字用,固已難通,詳下。
且前古之人從未敢以人比天,此自後世意見。
中庸引詩斷章取義,豈可據以作解!中庸亦在禮記中,凡禮記諸篇之引詩者可盡據以作解乎!前古之人又未嘗深刻談理,亦起于後世。
必以「天命」與「文德」對,「于穆」與「不顯」對,「不已」與「純」對,有如是之深刻談理者乎!自鄭氏依中庸解詩,然于「天命」命字難通,乃訓為「道」。
嗟乎,詩之言「天命」者多矣,何以彼皆不訓「道」而此獨訓「道」乎!歐、蘇為前宋之儒,故尚能辟鄭,不從其說,猶見詩之真面目;後此之人,陷溺理障,即微鄭亦如釋矣,況又有鄭以先得我心,于是毅然直解,更不複疑。
至今天下人從之,乃盡沒詩之真面目,可歎哉!「假以溢我,我其收之」,左襄二十七年,引詩曰「何以恤我,我其收之」,杜預以為逸詩。
然即此二句,非逸詩也。
但古人引詩,原多異字,左傳、禮記皆然,不可為據,自當依本詩作解,不必惑于所引詩也。
「假」,使也。
「溢」,歐陽氏曰「及也,如水溢而旁及也」,其解亦自明順。
集傳曰:「『
」孔氏曰:「此特釋周頌耳;魯、商之頌則異于是。
商頌雖是祭祀之歌,祭其先王之廟,述其生時之功,正是死後頌功,非以成功告神,其體異于周頌也。
魯頌主僖公功德,又與商頌異也。
」又曰:「魯頌之文尤類小雅;比于商頌,體制又異。
」蘇氏曰:「商、周二頌皆用以告神明,而魯頌乃用以為善禱。
後世文人獻頌,特效魯耳,非商、周之舊也。
」按孔、蘇二氏說周、魯、商頌之異,可謂明了矣。
周頌 蘇氏曰:「周頌皆是所施于禮樂,蓋因禮而作頌,非如風、雅之詩有徒作而不用者也。
」鄭氏曰:「周頌者,其作在周公攝政、成王即位之初」,非也。
序、傳亦同其意。
頌有在武王時作者,有在昭王時作者;必以此拘,釋詩所以多滞也。
清廟 于穆清廟,肅雝顯相。
濟濟多士,秉文之德,對越在天,駿奔走在廟。
不顯不承,無射于人斯!無韻。
按頌為奏樂所歌,尤當有韻;今多無韻者,舊謂一句為一章,一人歌此句,三人和之,所謂「一唱三歎」則成四韻。
愚謂此說是已,然「一唱三歎」恐不必如是泥解,即一人唱,一人和,便已成韻,未為不可也。
○賦也。
小序謂「祀文王」,是。
大序謂「周公既作洛邑,朝諸侯,率以祀文王焉」,謬也。
按洛诰曰「則禋于文王、武王」又曰「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是洛邑既成,兼祀文、武,此詩專诰曰「則禋于文王、武王」又曰「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是洛邑既成,兼文、武,此詩專祀文王,豈可通乎!謂「朝諸侯,率以祀文王」,此本明堂位之邪說,謂周公踐天子位、朝諸侯也,尤為誣妄。
集傳偏從序,何耶 清廟,鄭氏曰:「祭有清明之德者之宮;天德清明,文王象焉。
」此釋清廟是。
自杜預始以為「清靜之廟」;集傳仍之,釋「清」為清靜。
夫「清」與「靜」其義各殊,安得以「靜」釋「清」乎!集傳于下篇維清,又釋「清」為「清明」,何居「濟濟」,整齊之意。
集傳釋為「衆」,亦非也。
于棫樸「濟濟辟王」則說不去,又釋為「容貌之美」,何居然「濟濟辟王」之「濟濟」,亦隻是儀度整齊,非容貌之美也。
皆誤。
「對越在天」緊頂「秉文之德」來,惟其秉文之德,故可以對越文王在天之靈也;不必以「駿奔走在廟」句泥「在天」、「在廟」為對也。
「不」,皆作「丕」。
【清廟一章,八句。
】 維天之命 維天之命,于穆不已,于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假以溢我,我其收之。
駿惠我文王,曾孫笃之。
無韻。
或下二「之」字為韻。
○賦也。
此亦祀文王之詩。
小序謂「太平告文王」,乃贅語,蓋欲切合「六年,周公制禮、作樂」之說也。
凡祀告文王諸詩,孰非告太平乎! 此篇文氣一直下,謂天命文王以興周;文王中道而崩,天命久而不已,王其後世,乃大顯文王之德,更以溢及于我;我今其承之,以大順文王之德不敢違,而為曾孫者益宜笃承之也。
歐、蘇二氏皆如此解。
上四句猶之「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有周不顯,帝命不時」,「天監在下,有命既集」,「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諸語也。
自中庸引用為說理之辭,于此詩上二句曰「蓋曰天之所以為天也」,下二句曰「蓋曰文之所以為文也,純亦不已」,将「天命」與「文德」說作兩事,謂「文王之純」與「天之不已」無異,是為與天為一。
按「天命」命字必不可作實字用,固已難通,詳下。
且前古之人從未敢以人比天,此自後世意見。
中庸引詩斷章取義,豈可據以作解!中庸亦在禮記中,凡禮記諸篇之引詩者可盡據以作解乎!前古之人又未嘗深刻談理,亦起于後世。
必以「天命」與「文德」對,「于穆」與「不顯」對,「不已」與「純」對,有如是之深刻談理者乎!自鄭氏依中庸解詩,然于「天命」命字難通,乃訓為「道」。
嗟乎,詩之言「天命」者多矣,何以彼皆不訓「道」而此獨訓「道」乎!歐、蘇為前宋之儒,故尚能辟鄭,不從其說,猶見詩之真面目;後此之人,陷溺理障,即微鄭亦如釋矣,況又有鄭以先得我心,于是毅然直解,更不複疑。
至今天下人從之,乃盡沒詩之真面目,可歎哉!「假以溢我,我其收之」,左襄二十七年,引詩曰「何以恤我,我其收之」,杜預以為逸詩。
然即此二句,非逸詩也。
但古人引詩,原多異字,左傳、禮記皆然,不可為據,自當依本詩作解,不必惑于所引詩也。
「假」,使也。
「溢」,歐陽氏曰「及也,如水溢而旁及也」,其解亦自明順。
集傳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