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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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匪紹匪遊;徐方繹騷。
本韻。
震、驚、徐、方,如雷如霆,徐、方、震、驚、本韻。
王奮厥武,如震如怒。
進厥虎臣,阚如虓虎。
鋪敦淮濆,仍執醜虜。
截彼淮浦,王師之所。
本韻。
王旅啴啴,如、飛、如、翰,如、江、如、漢,[評]以本地喻。
○本韻。
如、山、之、苞,如、川、之、流、本韻。
●。
●。
翼。
翼。
不。
測。
不。
克。
[評]兵家精語。
濯、征、徐、國、本韻。
王猶允塞,徐。
方。
既來。
本韻。
徐。
方。
既同,天子之功。
本韻。
四方既平,徐。
方。
來庭。
本韻。
徐。
方。
不回,王曰還歸。
本韻。
[評]八句「徐方」二字一上一下,絕奇之調。
小序謂「召穆公美宣王」,此臆說。
大序謂「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為戒然」,按此尤屬影響之論。
詩起句無「常武」字,必因其「赫赫、明明」皆為雙字,故不可用,名為常武耳。
「武」字是已;「常」字,作者之意則不可知。
大序謂「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為戒然」。
按詩中極誇美王之武功,無戒其黩武意。
毛、鄭亦無戒王之說。
然則作序者其為腐儒之見明矣。
集傳于末章雲,「言王道甚大,而遠方懷之,非獨兵威然也。
序所謂『因以為戒』者是也。
」又其言曰:「詩中無『常武』字,召穆公特名其篇。
集傳謂詩人作此;此又依序,謂召穆公作,何也蓋有二義:有常德以立武則可;以武為常則不可。
此所以有美而有戒也。
」故予謂佞序者莫若朱也,蓋喜其同為腐儒之見耳。
或依集傳之意,謂「王曰還歸」是所以戒之。
按詩以「王曰還歸」收束,正見其首尾完善處;乃以為戒辭,非夏蟲之見乎!且夷已平,不歸将安之尤可笑已。
此宣王自将以伐徐夷,命皇父統六軍以平之,詩人美之,作此詩。
餘說見上篇。
[二章]「三事」,毛傳謂「為之立三有事之臣」。
按此即書立政篇「作三事」及詩十月篇「擇三有事」、雨無正篇「三事大夫」也。
謂分主六軍之三事大夫無一不盡職以就緒也。
鄭氏謂「三農之事」,謬。
[四章]「鋪」,布也。
「敦」,頓也。
布頓兵于淮水之濆。
「截」,絕也。
「截彼淮浦」,絕斷其出入之意。
[五章]「●●」,不斷也。
「翼翼」,不單也。
「不測」,不厭詐也。
「不克」,陣堅也。
「濯征」,有洗濯其腥穢之意。
【常武六章,章八句。
】 瞻卬 瞻卬昊天,則不我惠。
孔填不甯,降此大厲。
邦靡有定,士、民其瘵。
蟊賊、蟊疾,靡有夷屆。
本韻。
罪罟不收,靡有夷瘳。
本韻。
○賦也。
下同。
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上「田」。
女、覆、奪之!此宜無罪,女、反、收之!彼宜有罪,二「罪」字韻。
女、覆、說。
本韻。
之! 哲。
夫。
成。
城。
;哲。
婦。
傾。
城。
二「城」字韻。
[評]妙語。
懿厥哲婦,為枭為鸱。
婦有長、舌,維厲之階。
本韻。
亂、匪、降、自、天,生、自、婦、人、!本韻。
匪教匪誨,時維婦、寺。
本韻。
鞫人忮忒,谮始竟背。
豈曰不極,伊胡為慝如賈三倍,君子是識。
婦、無、公、事,休、其、蠶、織、本韻。
天、何、以、刺、何、神、不、富、[評]拗語自佳。
舍爾介狄,維予胥忌。
不吊、不祥,威儀不類。
人之雲亡,邦國殄瘁!本韻。
天之降罔,維其優矣。
人之雲亡,上「罔」,下同。
心之憂矣!本韻。
天之降罔,維其幾矣。
人之雲亡,心之悲本韻。
矣! 觱沸檻泉,維其深矣。
心之憂矣,甯自今本韻。
矣!不自我先,不自我後。
藐藐昊天,上「先」。
無不克鞏。
無忝皇祖,式救爾後!本韻。
此刺幽王寵褒姒緻亂之詩。
小序謂凡伯作,未見其然。
集傳謂「刺幽王嬖褒姒,任奄人,以緻亂之詩」,以詩中有「寺」字,故為此說。
按褒姒實有其人,實由以緻亂;寺則史無其文。
詩以「婦、寺」連言者,大抵内有女寵,寺人密迩,自必因緣為奸,不過帶言之,非所重也。
今實以奄人,與褒姒并舉為,言然則何人乎周以前未聞有寺人之禍,自秦皇用趙高始有之。
詩人因「婦」而及「寺」,亦可謂有先見之明矣。
集傳又于三章下引「歐陽公嘗言宦者之禍甚于女寵,其言尤為深切,有國家者可不戒哉!」按此自論後世事,與詩旨無涉,皆題外閑文;且以客為主,尤無謂。
[三章]「長舌」,猶言長于舌,指其善為谮言,故下曰「谮始竟背」,非謂多言也。
谮言豈必在多乎!此正指谮申後、廢太子事,故曰「維厲之階」。
「匪教匪誨」謂不待教誨而為谮亂者,惟婦與寺。
集傳毫不明。
[四章]「君子」,指有位者,卿大夫不當識商賈之行也。
[五章]「天何以刺何神不富」鄭氏曰:「王之為政既無過惡,天何以責王見變異乎神何以不福王而有災害也」較集傳為明。
「人之雲亡」,必有所指,謂賢臣或死或去者,今不可知矣。
【瞻卬七章:三章章十句;四章章八句。
】 召旻 旻天疾威,天笃降喪。
瘨我饑馑,民卒流亡。
我居圉卒荒!本韻。
○賦也。
天降罪罟,蟊賊内讧。
椓靡共,潰潰回遹;實靖夷我邦。
本韻。
○賦也。
、訿、訿,曾不知其玷。
兢、兢、業、業,孔填不甯,我位孔貶。
本韻。
○賦也。
如彼歲旱,草不潰茂,如彼栖苴。
我相此邦,無不潰止。
本韻,與「茂」。
○賦也。
維、昔、之、富、不、如、時,句。
維、今、之、疚、不、如、茲。
句。
[評]篇中多以長句見态。
彼、疏、斯、粺,胡不自替職、兄、斯、引、「引」,韻;餘本韻。
○賦也。
池之竭矣,不雲自頻。
泉之竭矣,不雲自中。
溥斯害矣,職、兄、斯、弘、不我躬!「頻」通韻;餘本韻。
○比而賦也。
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國、百、裡、今、也、日、蹙、國、百、裡、于乎哀哉,維今之人,不、尚、有、舊、!本韻。
○賦也。
此刺幽王之詩。
集傳謂「刺幽王任用小人」。
按此詩仍指褒姒為主。
「蟊賊」,指褒姒也,故曰「内讧」,謂「任用小人」,涉泛,無着落。
[二章]「蟊賊内讧」指褒姒。
「讧」,說文,「●也」。
毛傳作「潰」,非。
何玄子曰:「司馬氏曰『師多則人●』,蓋謂以言相惑亂也。
」「椓」指内小臣、奄人因緣為奸者。
[四章]「潰茂」及「潰止」之潰,皆訓散亂義。
曹氏曰:「草散亂則茂盛;故歲旱無雨澤,則草不潰茂。
」舊以上「潰」字訓逐,下「潰」字訓亂,非矣。
【召旻七章:五章章五句;二章章七句。
】舊謂四章章五句,三章章七句;今正之。
蘇氏曰:「因其首章稱『旻天』,卒章稱『召公』,故謂之召旻,以别小旻而已。
」
匪紹匪遊;徐方繹騷。
本韻。
震、驚、徐、方,如雷如霆,徐、方、震、驚、本韻。
王奮厥武,如震如怒。
進厥虎臣,阚如虓虎。
鋪敦淮濆,仍執醜虜。
截彼淮浦,王師之所。
本韻。
王旅啴啴,如、飛、如、翰,如、江、如、漢,[評]以本地喻。
○本韻。
如、山、之、苞,如、川、之、流、本韻。
●。
●。
翼。
翼。
不。
測。
不。
克。
[評]兵家精語。
濯、征、徐、國、本韻。
王猶允塞,徐。
方。
既來。
本韻。
徐。
方。
既同,天子之功。
本韻。
四方既平,徐。
方。
來庭。
本韻。
徐。
方。
不回,王曰還歸。
本韻。
[評]八句「徐方」二字一上一下,絕奇之調。
小序謂「召穆公美宣王」,此臆說。
大序謂「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為戒然」,按此尤屬影響之論。
詩起句無「常武」字,必因其「赫赫、明明」皆為雙字,故不可用,名為常武耳。
「武」字是已;「常」字,作者之意則不可知。
大序謂「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為戒然」。
按詩中極誇美王之武功,無戒其黩武意。
毛、鄭亦無戒王之說。
然則作序者其為腐儒之見明矣。
集傳于末章雲,「言王道甚大,而遠方懷之,非獨兵威然也。
序所謂『因以為戒』者是也。
」又其言曰:「詩中無『常武』字,召穆公特名其篇。
集傳謂詩人作此;此又依序,謂召穆公作,何也蓋有二義:有常德以立武則可;以武為常則不可。
此所以有美而有戒也。
」故予謂佞序者莫若朱也,蓋喜其同為腐儒之見耳。
或依集傳之意,謂「王曰還歸」是所以戒之。
按詩以「王曰還歸」收束,正見其首尾完善處;乃以為戒辭,非夏蟲之見乎!且夷已平,不歸将安之尤可笑已。
此宣王自将以伐徐夷,命皇父統六軍以平之,詩人美之,作此詩。
餘說見上篇。
[二章]「三事」,毛傳謂「為之立三有事之臣」。
按此即書立政篇「作三事」及詩十月篇「擇三有事」、雨無正篇「三事大夫」也。
謂分主六軍之三事大夫無一不盡職以就緒也。
鄭氏謂「三農之事」,謬。
[四章]「鋪」,布也。
「敦」,頓也。
布頓兵于淮水之濆。
「截」,絕也。
「截彼淮浦」,絕斷其出入之意。
[五章]「●●」,不斷也。
「翼翼」,不單也。
「不測」,不厭詐也。
「不克」,陣堅也。
「濯征」,有洗濯其腥穢之意。
【常武六章,章八句。
】 瞻卬 瞻卬昊天,則不我惠。
孔填不甯,降此大厲。
邦靡有定,士、民其瘵。
蟊賊、蟊疾,靡有夷屆。
本韻。
罪罟不收,靡有夷瘳。
本韻。
○賦也。
下同。
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上「田」。
女、覆、奪之!此宜無罪,女、反、收之!彼宜有罪,二「罪」字韻。
女、覆、說。
本韻。
之! 哲。
夫。
成。
城。
;哲。
婦。
傾。
城。
二「城」字韻。
[評]妙語。
懿厥哲婦,為枭為鸱。
婦有長、舌,維厲之階。
本韻。
亂、匪、降、自、天,生、自、婦、人、!本韻。
匪教匪誨,時維婦、寺。
本韻。
鞫人忮忒,谮始竟背。
豈曰不極,伊胡為慝如賈三倍,君子是識。
婦、無、公、事,休、其、蠶、織、本韻。
天、何、以、刺、何、神、不、富、[評]拗語自佳。
舍爾介狄,維予胥忌。
不吊、不祥,威儀不類。
人之雲亡,邦國殄瘁!本韻。
天之降罔,維其優矣。
人之雲亡,上「罔」,下同。
心之憂矣!本韻。
天之降罔,維其幾矣。
人之雲亡,心之悲本韻。
矣! 觱沸檻泉,維其深矣。
心之憂矣,甯自今本韻。
矣!不自我先,不自我後。
藐藐昊天,上「先」。
無不克鞏。
無忝皇祖,式救爾後!本韻。
此刺幽王寵褒姒緻亂之詩。
小序謂凡伯作,未見其然。
集傳謂「刺幽王嬖褒姒,任奄人,以緻亂之詩」,以詩中有「寺」字,故為此說。
按褒姒實有其人,實由以緻亂;寺則史無其文。
詩以「婦、寺」連言者,大抵内有女寵,寺人密迩,自必因緣為奸,不過帶言之,非所重也。
今實以奄人,與褒姒并舉為,言然則何人乎周以前未聞有寺人之禍,自秦皇用趙高始有之。
詩人因「婦」而及「寺」,亦可謂有先見之明矣。
集傳又于三章下引「歐陽公嘗言宦者之禍甚于女寵,其言尤為深切,有國家者可不戒哉!」按此自論後世事,與詩旨無涉,皆題外閑文;且以客為主,尤無謂。
[三章]「長舌」,猶言長于舌,指其善為谮言,故下曰「谮始竟背」,非謂多言也。
谮言豈必在多乎!此正指谮申後、廢太子事,故曰「維厲之階」。
「匪教匪誨」謂不待教誨而為谮亂者,惟婦與寺。
集傳毫不明。
[四章]「君子」,指有位者,卿大夫不當識商賈之行也。
[五章]「天何以刺何神不富」鄭氏曰:「王之為政既無過惡,天何以責王見變異乎神何以不福王而有災害也」較集傳為明。
「人之雲亡」,必有所指,謂賢臣或死或去者,今不可知矣。
【瞻卬七章:三章章十句;四章章八句。
】 召旻 旻天疾威,天笃降喪。
瘨我饑馑,民卒流亡。
我居圉卒荒!本韻。
○賦也。
天降罪罟,蟊賊内讧。
椓靡共,潰潰回遹;實靖夷我邦。
本韻。
○賦也。
、訿、訿,曾不知其玷。
兢、兢、業、業,孔填不甯,我位孔貶。
本韻。
○賦也。
如彼歲旱,草不潰茂,如彼栖苴。
我相此邦,無不潰止。
本韻,與「茂」。
○賦也。
維、昔、之、富、不、如、時,句。
維、今、之、疚、不、如、茲。
句。
[評]篇中多以長句見态。
彼、疏、斯、粺,胡不自替職、兄、斯、引、「引」,韻;餘本韻。
○賦也。
池之竭矣,不雲自頻。
泉之竭矣,不雲自中。
溥斯害矣,職、兄、斯、弘、不我躬!「頻」通韻;餘本韻。
○比而賦也。
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國、百、裡、今、也、日、蹙、國、百、裡、于乎哀哉,維今之人,不、尚、有、舊、!本韻。
○賦也。
此刺幽王之詩。
集傳謂「刺幽王任用小人」。
按此詩仍指褒姒為主。
「蟊賊」,指褒姒也,故曰「内讧」,謂「任用小人」,涉泛,無着落。
[二章]「蟊賊内讧」指褒姒。
「讧」,說文,「●也」。
毛傳作「潰」,非。
何玄子曰:「司馬氏曰『師多則人●』,蓋謂以言相惑亂也。
」「椓」指内小臣、奄人因緣為奸者。
[四章]「潰茂」及「潰止」之潰,皆訓散亂義。
曹氏曰:「草散亂則茂盛;故歲旱無雨澤,則草不潰茂。
」舊以上「潰」字訓逐,下「潰」字訓亂,非矣。
【召旻七章:五章章五句;二章章七句。
】舊謂四章章五句,三章章七句;今正之。
蘇氏曰:「因其首章稱『旻天』,卒章稱『召公』,故謂之召旻,以别小旻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