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關燈
小
中
大
名雨無正,不可考;或誤:不必強論。
小旻 旻天疾威,敷于下土。
謀猶回遹,何日斯沮本韻。
謀臧不從;不臧覆用。
我視謀猶,亦孔之邛!本韻。
○賦也。
下同。
潝潝訿訿,亦孔之哀。
謀之其臧,則具是違;謀之不臧,則具是依。
我視謀猶,伊于胡底!本韻。
我龜既厭,不我告猶。
謀夫孔多,是用不集。
發、言、盈、庭,誰、敢、執、其、咎、如、匪、行、邁、謀,是、用、不、得、于、道、本韻。
哀哉為猶,匪先民是程,匪大猶是經;維迩言是聽,維迩言是争!如、彼、築、室、于、道、謀,是、用、不、潰、于、成、本韻。
[評]對上。
國雖靡止,或聖,或否。
民雖靡膴,或哲,或謀,本韻。
或肅,或艾。
如彼泉流,無淪胥以敗!本韻。
[評]為此「謀」字,故借洪範五德言之。
凡八「謀」字。
不、敢、暴、虎,不、敢、馮、河、人、知、其、一,莫、知、其、他、本韻。
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本韻。
[評]末章别作寓言感歎,真有呻吟不盡之意。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集傳謂「以王惑于邪謀,不能斷以從善」,皆是。
[一章]「謀臧不從」四句,指王言。
[二章]「謀之其臧」四句,指臣言。
小人群然和之如此。
[三章]「我龜既厭」二句,起下「謀夫孔多」二句,意隻類興,莫認作實事。
[四章]「迩言」,便辟習近之言。
[五章]此篇本主謀說,故引用洪範五事之「謀」,而以「聖、哲、肅、艾」連言陪之。
讀古人書,須觑破其意旨所在,以分主、客,毋徒忽略混過也。
[六章]「他」字押得妙,包括無限在内。
【小旻六章:三章章八句;三章章七句。
】篇名以「旻」加「小」字,不可詳。
集傳引蘇氏曰:「小旻、小宛、小弁、小明四詩皆以『小』名,所以别其為小雅也」。
郝氏駁之,謂「本有二雅,先有篇目,非先有小雅而後以此詩從之也。
頌有小毖,又焉得有『大毖』乎!」其說是也。
愚按,小宛、小弁以其止「宛」、「弁」二字,故加以「小」字。
小明以其「明明」二字,故改「小」字。
此篇或以「旻天」涉泛,故去「天」字,加「小」字與然必用「小」字,又何也 小宛 宛彼鳴鸠,翰飛戾天。
我心憂傷,念昔先人。
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本韻。
○興也。
人之齊聖,飲酒溫克。
彼、昏、不、知,壹、醉、日、富、本韻。
各敬爾儀,天命不又!本韻。
○賦也。
中原有菽,庶民采之。
螟、蛉、有、子,蜾、蠃、負、之、[評]奇思。
教誨爾子,式谷似本韻。
之。
興而比也。
題彼脊令,載飛載鳴。
我日斯邁,而月斯征。
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本韻。
○興也。
交交桑扈,率場啄粟。
哀我填寡,宜岸宜獄。
握粟出蔔,自何能谷!本韻。
○興也。
溫溫恭人,如、集、于、木、惴惴小心,如、臨、于、谷、本韻。
戰戰兢兢,如履薄冰。
本韻。
○賦也。
小序謂「刺幽王」,注疏本誤作「宣王」。
孔疏、蘇傳、詩緝皆引序作「幽王」。
愚意,此為同姓兄弟刺王之詩,故有「念我先人」諸語。
嚴氏謂「刺不能自強而昏于酒,下不能撫其子,上不能紹其先」,是也。
集傳則謂「大夫遭時之亂,兄弟相戒以免禍」,寬泛殊甚。
且謂「說者必欲為刺王之言,故其說穿鑿破碎,無理尤甚」。
按「彼昏不知」二句明是刺王;乃辟其「刺王」之言,弗思甚矣!即如其說「遭亂相戒以免禍」,亦何嘗非「刺王」,安見彼為「穿鑿破碎,無理尤甚」乎 [一章]若為刺幽王,則先人指宣王也。
嚴氏說。
[三章]「中原」二句,「螟蛉」二句,此雙興法,亦奇。
嚴氏曰:「以比宜臼奔申侯,申侯挾之而去。
」 [四章]嚴氏曰:「一曰『先人』,一曰『所生』,以其所親見者勉之,言非上世久遠難知之事也」。
[五章]持粟問蔔,古人常事。
近代以來,然後用銀、錢也。
古不唯不用錢,其「錢」字諸經亦無見。
謂太公作者,妄也。
始見于國語「周景王鑄大錢」。
大抵用錢起于周之季世,詳見庸言錄。
管子曰「握粟而筮者屢中」,史日者傳曰「蔔而有不當,不見奪糈」,皆可證。
集傳謂「言握粟,以見其貧窭之甚」,此以後世事說古,非也。
【小宛六章,章六句。
】 小弁 弁彼鸒斯,歸飛提提。
民莫不谷,我獨于罹!何辜于天,我罪伊何心之憂矣,雲如之何!本韻。
○興也。
踧、踧、周、道,鞠、為、茂、草、我心憂傷,惄、焉、如、搗、假、寐、永、歎,維、憂、用、老、心之憂矣,疢如疾首本韻。
○賦也。
維、桑、與、梓,必、恭、敬、止、靡瞻匪父;靡依匪母。
不、屬、于、毛、不、離、于、裡、天之生我,我、辰、安、在、本韻。
○興也。
菀彼柳斯,鳴蜩嘒嘒。
有漼者淵,萑葦淠淠。
譬、彼、舟、流,不、知、所、屆、心之憂矣,不遑假寐。
本韻。
○興也。
鹿斯之奔,維足伎伎。
雉之朝雊,尚求其雌。
譬、彼、壞、木,疾、用、無、枝、[評]對上。
心之憂矣,甯莫之知!本韻。
○興也。
相彼投兔,尚或先之。
行有死人,尚或墐之。
君子秉心,維其忍之。
心之憂矣,涕既隕之。
本韻。
○興而比也。
君子信讒,如或之。
君子不惠,不舒究之。
伐木掎矣;析薪杝矣。
舍彼有罪,予之佗本韻。
矣!賦而比也。
莫高匪山;莫浚匪泉。
君、子、無、易、由、言,耳、屬、于、垣、本韻。
[評]名論。
無逝我梁;無發我笱。
我躬不閱,遑恤我後!本韻。
○比而賦也。
小序謂「刺幽王」,不言何人作,指何事。
大序謂「太子之傅作焉」,則宜臼事也。
然謂其傅作,有可疑。
詩可代作;哀怨出于中情,豈可代乎!況此詩尤哀怨痛切之甚,異于他詩也。
若謂宜臼自作,宜臼實不德,孟子何為以「親親之仁」許之又思雖曰「固哉高叟」,然何至以為「小人之詩」意者其果宜臼作耶而孟子特原其被廢之情,姑許之以為仁爾。
又雲「舜其至孝矣」,則亦未嘗深許之可知也。
趙岐注孟子,以為伯奇作。
伯奇事僅見琴操,不足據。
且「踧踧周道,鞠為茂草」,此豈伯奇之言哉! [三章]「維桑與梓」二句,似言桑、梓人賴其用,亦必恭敬之;以興父、子相與,豈特如人之視桑、梓而已。
今稱父母之邦為「桑梓」,非也。
毛傳以為「父所樹」,亦屬增添。
「辰」,日辰也。
古唯以幹、支紀日,不紀年、月、時。
以幹、支系年、月,以地支系時,始于漢。
離騷「唯庚寅吾以降」,謂庚寅日也。
王充論衡謂「祿命而知骨體」,許慎訓「巳」字有「小運」之說,是祿命之說始見于漢末而盛于唐;然亦隻用年、月、日之幹支,不用十二時也。
宋始以時配之,謂之「八字」雲。
詳見庸言錄。
毛傳曰「辰,時也」,鄭氏曰「謂六物之吉兇」,蘇氏謂「日月所會」,皆影響之說。
[七章]「佗」,即「他」;謂音「唾」訓「加」,似無意義。
「予」、「與」同。
謂舍彼之有罪而予之他人耳。
【小弁八章,章八句。
】
小旻 旻天疾威,敷于下土。
謀猶回遹,何日斯沮本韻。
謀臧不從;不臧覆用。
我視謀猶,亦孔之邛!本韻。
○賦也。
下同。
潝潝訿訿,亦孔之哀。
謀之其臧,則具是違;謀之不臧,則具是依。
我視謀猶,伊于胡底!本韻。
我龜既厭,不我告猶。
謀夫孔多,是用不集。
發、言、盈、庭,誰、敢、執、其、咎、如、匪、行、邁、謀,是、用、不、得、于、道、本韻。
哀哉為猶,匪先民是程,匪大猶是經;維迩言是聽,維迩言是争!如、彼、築、室、于、道、謀,是、用、不、潰、于、成、本韻。
[評]對上。
國雖靡止,或聖,或否。
民雖靡膴,或哲,或謀,本韻。
或肅,或艾。
如彼泉流,無淪胥以敗!本韻。
[評]為此「謀」字,故借洪範五德言之。
凡八「謀」字。
不、敢、暴、虎,不、敢、馮、河、人、知、其、一,莫、知、其、他、本韻。
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本韻。
[評]末章别作寓言感歎,真有呻吟不盡之意。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集傳謂「以王惑于邪謀,不能斷以從善」,皆是。
[一章]「謀臧不從」四句,指王言。
[二章]「謀之其臧」四句,指臣言。
小人群然和之如此。
[三章]「我龜既厭」二句,起下「謀夫孔多」二句,意隻類興,莫認作實事。
[四章]「迩言」,便辟習近之言。
[五章]此篇本主謀說,故引用洪範五事之「謀」,而以「聖、哲、肅、艾」連言陪之。
讀古人書,須觑破其意旨所在,以分主、客,毋徒忽略混過也。
[六章]「他」字押得妙,包括無限在内。
【小旻六章:三章章八句;三章章七句。
】篇名以「旻」加「小」字,不可詳。
集傳引蘇氏曰:「小旻、小宛、小弁、小明四詩皆以『小』名,所以别其為小雅也」。
郝氏駁之,謂「本有二雅,先有篇目,非先有小雅而後以此詩從之也。
頌有小毖,又焉得有『大毖』乎!」其說是也。
愚按,小宛、小弁以其止「宛」、「弁」二字,故加以「小」字。
小明以其「明明」二字,故改「小」字。
此篇或以「旻天」涉泛,故去「天」字,加「小」字與然必用「小」字,又何也 小宛 宛彼鳴鸠,翰飛戾天。
我心憂傷,念昔先人。
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本韻。
○興也。
人之齊聖,飲酒溫克。
彼、昏、不、知,壹、醉、日、富、本韻。
各敬爾儀,天命不又!本韻。
○賦也。
中原有菽,庶民采之。
螟、蛉、有、子,蜾、蠃、負、之、[評]奇思。
教誨爾子,式谷似本韻。
之。
興而比也。
題彼脊令,載飛載鳴。
我日斯邁,而月斯征。
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本韻。
○興也。
交交桑扈,率場啄粟。
哀我填寡,宜岸宜獄。
握粟出蔔,自何能谷!本韻。
○興也。
溫溫恭人,如、集、于、木、惴惴小心,如、臨、于、谷、本韻。
戰戰兢兢,如履薄冰。
本韻。
○賦也。
小序謂「刺幽王」,注疏本誤作「宣王」。
孔疏、蘇傳、詩緝皆引序作「幽王」。
愚意,此為同姓兄弟刺王之詩,故有「念我先人」諸語。
嚴氏謂「刺不能自強而昏于酒,下不能撫其子,上不能紹其先」,是也。
集傳則謂「大夫遭時之亂,兄弟相戒以免禍」,寬泛殊甚。
且謂「說者必欲為刺王之言,故其說穿鑿破碎,無理尤甚」。
按「彼昏不知」二句明是刺王;乃辟其「刺王」之言,弗思甚矣!即如其說「遭亂相戒以免禍」,亦何嘗非「刺王」,安見彼為「穿鑿破碎,無理尤甚」乎 [一章]若為刺幽王,則先人指宣王也。
嚴氏說。
[三章]「中原」二句,「螟蛉」二句,此雙興法,亦奇。
嚴氏曰:「以比宜臼奔申侯,申侯挾之而去。
」 [四章]嚴氏曰:「一曰『先人』,一曰『所生』,以其所親見者勉之,言非上世久遠難知之事也」。
[五章]持粟問蔔,古人常事。
近代以來,然後用銀、錢也。
古不唯不用錢,其「錢」字諸經亦無見。
謂太公作者,妄也。
始見于國語「周景王鑄大錢」。
大抵用錢起于周之季世,詳見庸言錄。
管子曰「握粟而筮者屢中」,史日者傳曰「蔔而有不當,不見奪糈」,皆可證。
集傳謂「言握粟,以見其貧窭之甚」,此以後世事說古,非也。
【小宛六章,章六句。
】 小弁 弁彼鸒斯,歸飛提提。
民莫不谷,我獨于罹!何辜于天,我罪伊何心之憂矣,雲如之何!本韻。
○興也。
踧、踧、周、道,鞠、為、茂、草、我心憂傷,惄、焉、如、搗、假、寐、永、歎,維、憂、用、老、心之憂矣,疢如疾首本韻。
○賦也。
維、桑、與、梓,必、恭、敬、止、靡瞻匪父;靡依匪母。
不、屬、于、毛、不、離、于、裡、天之生我,我、辰、安、在、本韻。
○興也。
菀彼柳斯,鳴蜩嘒嘒。
有漼者淵,萑葦淠淠。
譬、彼、舟、流,不、知、所、屆、心之憂矣,不遑假寐。
本韻。
○興也。
鹿斯之奔,維足伎伎。
雉之朝雊,尚求其雌。
譬、彼、壞、木,疾、用、無、枝、[評]對上。
心之憂矣,甯莫之知!本韻。
○興也。
相彼投兔,尚或先之。
行有死人,尚或墐之。
君子秉心,維其忍之。
心之憂矣,涕既隕之。
本韻。
○興而比也。
君子信讒,如或之。
君子不惠,不舒究之。
伐木掎矣;析薪杝矣。
舍彼有罪,予之佗本韻。
矣!賦而比也。
莫高匪山;莫浚匪泉。
君、子、無、易、由、言,耳、屬、于、垣、本韻。
[評]名論。
無逝我梁;無發我笱。
我躬不閱,遑恤我後!本韻。
○比而賦也。
小序謂「刺幽王」,不言何人作,指何事。
大序謂「太子之傅作焉」,則宜臼事也。
然謂其傅作,有可疑。
詩可代作;哀怨出于中情,豈可代乎!況此詩尤哀怨痛切之甚,異于他詩也。
若謂宜臼自作,宜臼實不德,孟子何為以「親親之仁」許之又思雖曰「固哉高叟」,然何至以為「小人之詩」意者其果宜臼作耶而孟子特原其被廢之情,姑許之以為仁爾。
又雲「舜其至孝矣」,則亦未嘗深許之可知也。
趙岐注孟子,以為伯奇作。
伯奇事僅見琴操,不足據。
且「踧踧周道,鞠為茂草」,此豈伯奇之言哉! [三章]「維桑與梓」二句,似言桑、梓人賴其用,亦必恭敬之;以興父、子相與,豈特如人之視桑、梓而已。
今稱父母之邦為「桑梓」,非也。
毛傳以為「父所樹」,亦屬增添。
「辰」,日辰也。
古唯以幹、支紀日,不紀年、月、時。
以幹、支系年、月,以地支系時,始于漢。
離騷「唯庚寅吾以降」,謂庚寅日也。
王充論衡謂「祿命而知骨體」,許慎訓「巳」字有「小運」之說,是祿命之說始見于漢末而盛于唐;然亦隻用年、月、日之幹支,不用十二時也。
宋始以時配之,謂之「八字」雲。
詳見庸言錄。
毛傳曰「辰,時也」,鄭氏曰「謂六物之吉兇」,蘇氏謂「日月所會」,皆影響之說。
[七章]「佗」,即「他」;謂音「唾」訓「加」,似無意義。
「予」、「與」同。
謂舍彼之有罪而予之他人耳。
【小弁八章,章八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