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關燈
小
中
大
「我瞻四方,蹙蹙靡所騁」意。
「于何從祿」、「于誰之屋」相應,猶之興意而倒于下也。
[六章]「謂天蓋高」四句,即唐人詩曰「出門即有礙,誰雲天地寬」也。
此必古語,故承之曰「維号斯言」。
「号」,去聲,猶名号之号。
[八章]「褒姒之」,或疑直斥時人,似非宜。
不知當時作詩者皆有骨力之人,猶前篇不畏尹氏而自紀作者之名也。
又疑宗周未,何遽作未來語,得毋過否。
不知以上文讀之,非過也。
上文雲「甯或滅之」,故順承以為言耳。
細繹自得。
且「」與「滅」字微不同,古人用字必有其義;今此二字義無考矣。
[九章]「終其永懷」,此一句承上起下,謂當深思遠慮也。
「又窘陰雨」,義連下,謂其車方載,又窘于陰雨之時。
「雨」在上,取協韻也。
「輔」,左傳雲「輔車相依」是也。
「伯」,長稱也。
[十章]「無棄爾輔」,承上「乃棄爾輔」,言有輔既員輻矣。
「屢顧」至末一氣讀,皆言其行之迅速而無難也。
北人言車,猶南人言舟,大有「風利不得泊」,及「青惜峰、巒,黃知橘、柚」之意,妙絕,妙絕!集傳謂「一說,王曾不以為意乎」贅,不可用。
[十三章]嚴氏曰:「厲王之亂,民之室廬蓄積蕩然矣。
宣王勞來還定,于是彼有佌佌然之小屋,方有蔌蔌然之少谷。
正望繼其後者愛養培植之,今乃不幸,又逢幽王之亂,是天為夭孽以椓害之也。
」此解是;正與下「哿矣富人,哀此惸獨」義連。
「天夭」,何玄子曰:「商書肜日篇曰『非天夭民,民中絕命』,正與此天夭同義。
」 【正月十三章:八章章八句;五章章六句。
】 十月之交 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
有。
食。
之。
[評]春秋用之。
亦孔之醜。
彼月而微,此日而微。
今此下民,亦孔之哀。
本韻。
○賦也。
下同。
日月告兇,不用其行。
四國無政,不用其良。
彼月而食,則維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本韻。
熚、熚、震、電,不、甯、不、令、百、川、沸、騰,山、冢、崒、崩、高、岸、為、谷、深、谷、為、陵、[評]寫得直是怕人。
哀今之人,胡憯莫懲!本韻。
皇父卿士;番維司徒;家伯維宰;仲允膳夫;本韻。
棸子内史;蹶維趣馬;楀維師氏;豔、妻、煽、方、處、本韻。
[評]以五字句别收,妙。
抑、此、皇父,[評]單提皇父。
豈曰不時!胡為我作,不即我謀徹我牆屋,田卒污萊。
本韻。
曰、「予、不、戕,禮、則、然、通韻。
矣、!」[評]可恨在此。
皇父[評]再提。
孔聖,作都于向。
擇三有事,亶侯多藏。
不。
慭。
遺。
一。
老。
[評]哀公用之。
俾守我王。
擇有車馬,以、居、徂、向、[評]倒字句。
○本韻。
黾勉從事,不敢告勞。
無罪無辜,讒口嚣嚣。
本韻。
下民之孽,匪降自天。
噂沓背憎,職競由人。
本韻。
悠悠我裡,亦孔之痗。
本韻。
四方有羨,我獨居憂。
民莫不逸,我獨不敢休。
本韻。
天命不徹,我、不、敢、效、我、友、自、逸、本韻。
[評]八字句收。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實刺皇父也。
朱郁儀曰:「向在東都,『桓王與鄭人蘇忿生之田,向、盟、州、陉』是也;去西都千裡而遙。
皇父恃寵請城,規避戎禍,土木繁興,徙世家巨族以實之。
人情懷土重遷,傷其獨見搜括,故賦是詩。
」此說得之。
愚按,皇父都向,即平王東遷之兆也,可感也夫! [三章]「高岸為谷」二句,承「山冢崒崩」而言。
[四章]「家伯」之下,注疏及蘇氏、嚴氏本皆作「維宰」。
蘇氏曰:「維宰,未知何宰也」鄭氏則以冢宰釋之。
集傳本直改作「冢宰」,更非。
[五章]以後單言「皇父」,此言徙民居田也。
[六章]「三有事」,即後篇「三事大夫」。
「以居徂向」,本是「徂向以居」,取協韻也;然彌覺其古。
古人作文,讨便宜處正在此。
[七章]此言被讒也。
[八章]「民莫不逸」,「我友自逸」,皆指七子輩也。
【十月之交八章,章八句。
】 雨無正 浩浩昊天,不駿其德。
降喪饑馑,斬伐四國。
本韻。
昊天疾威,弗慮弗圖。
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無罪,淪胥以鋪。
本韻。
○賦也。
下同。
周宗既滅,靡所止戾。
正大夫離居,莫知我勚;本韻。
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邦君、諸侯,莫肯朝夕。
庶曰式臧,覆出為惡。
本韻。
如何昊天,辟言不信如彼行邁,則靡所臻。
凡百君子,各敬爾身。
胡不相畏,不畏于天!本韻。
戎成不退,饑成不遂。
曾我禦,憯憯日瘁。
凡百君子,莫肯用訊。
聽言則答,谮言則退。
本韻。
哀。
哉。
不。
能。
言。
!匪、舌、是、出,維、躬、是、瘁、本韻。
哿。
矣。
能。
言。
!巧、言、如、流,俾、躬、處、休、本韻。
[評]兩對。
維曰于仕,孔棘且殆。
雲不可使,得罪于天子;亦雲可使,怨及朋友。
本韻。
謂「爾遷于王都」,曰「予未有室家」。
本韻。
「鼠思泣血,無言不疾!昔、爾、出、居,誰、從、作、爾、室、」本韻。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雲「大夫刺」,非也。
詩中雲「正大夫離居」及「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豈己身為大夫而若是言乎!集傳謂「正大夫離居之後, 禦之臣所作」,是也。
[一章]「昊天疾威」以下,别言刑罰不中之事。
集傳根上「饑馑」,謂「有罪無罪皆以饑死」,謬。
詩之所謂有罪者皆在位為惡之人,何由以饑死乎「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者,亦倒句,猶雲「有罪伏辜者反舍之」也。
[二章]「正大夫」,上大夫也,即卿。
「三事」,書立政篇為「常伯、常任、準人」,亦大夫之職也。
集傳以前篇「擇三有事」為三卿,此「三事」為三公,既不一,且皆謬。
又以大夫為六卿中下大夫亦謬。
且「三事大夫」連言,謂三事之大夫也;今分之,并謬。
詳古今文尚書立政、周官篇。
「正大夫離居」,猶前篇皇父出而「作都于向」之類。
[三章]「凡百君子」,總上章「正大夫」、「三事大夫」、「邦君、諸侯」言之。
[五章]此承上「谮言」而言,作兩對文字。
指忠者曰:「哀哉此不能言之人也!」不能為巧言,故曰「匪舌是出」,謂樸拙不從口舌上見也。
如此,則适以瘁其躬而已。
指佞者曰:「可矣此能言之人也!」全以口舌為事,故曰「巧言如流」。
如此,則使其身處于安樂矣。
[六章]「雲不可使」四句,謂雲不能為谀佞便辟,則得罪于天子;亦将雲谀佞便辟,則見怨于責善之朋友。
「朋友」,猶後世雲「清議」也。
集傳欠明。
[七章]離居者,不居于王都也,故謂之宜仍歸于王都。
彼雲:「王都已無室家矣!」于是複自嗟曰:「我憂思而至于泣血,無一言不見疾于人如此!」既而思之,複恨之曰:「爾昔之出居于外,誰為爾作室乎奈何以無室為辭也!」「昔」,前日也。
此當犬戎攻幽王之時而王都廬室亦被毀乎不然,何以有「予未有室家」之答也其人尚思安複舊都,不願遷徙,所以至于鼠思而泣血也。
【雨無正七章:二章章十句;二章章八句;三章章六句。
】此篇
「于何從祿」、「于誰之屋」相應,猶之興意而倒于下也。
[六章]「謂天蓋高」四句,即唐人詩曰「出門即有礙,誰雲天地寬」也。
此必古語,故承之曰「維号斯言」。
「号」,去聲,猶名号之号。
[八章]「褒姒之」,或疑直斥時人,似非宜。
不知當時作詩者皆有骨力之人,猶前篇不畏尹氏而自紀作者之名也。
又疑宗周未,何遽作未來語,得毋過否。
不知以上文讀之,非過也。
上文雲「甯或滅之」,故順承以為言耳。
細繹自得。
且「」與「滅」字微不同,古人用字必有其義;今此二字義無考矣。
[九章]「終其永懷」,此一句承上起下,謂當深思遠慮也。
「又窘陰雨」,義連下,謂其車方載,又窘于陰雨之時。
「雨」在上,取協韻也。
「輔」,左傳雲「輔車相依」是也。
「伯」,長稱也。
[十章]「無棄爾輔」,承上「乃棄爾輔」,言有輔既員輻矣。
「屢顧」至末一氣讀,皆言其行之迅速而無難也。
北人言車,猶南人言舟,大有「風利不得泊」,及「青惜峰、巒,黃知橘、柚」之意,妙絕,妙絕!集傳謂「一說,王曾不以為意乎」贅,不可用。
[十三章]嚴氏曰:「厲王之亂,民之室廬蓄積蕩然矣。
宣王勞來還定,于是彼有佌佌然之小屋,方有蔌蔌然之少谷。
正望繼其後者愛養培植之,今乃不幸,又逢幽王之亂,是天為夭孽以椓害之也。
」此解是;正與下「哿矣富人,哀此惸獨」義連。
「天夭」,何玄子曰:「商書肜日篇曰『非天夭民,民中絕命』,正與此天夭同義。
」 【正月十三章:八章章八句;五章章六句。
】 十月之交 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
有。
食。
之。
[評]春秋用之。
亦孔之醜。
彼月而微,此日而微。
今此下民,亦孔之哀。
本韻。
○賦也。
下同。
日月告兇,不用其行。
四國無政,不用其良。
彼月而食,則維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本韻。
熚、熚、震、電,不、甯、不、令、百、川、沸、騰,山、冢、崒、崩、高、岸、為、谷、深、谷、為、陵、[評]寫得直是怕人。
哀今之人,胡憯莫懲!本韻。
皇父卿士;番維司徒;家伯維宰;仲允膳夫;本韻。
棸子内史;蹶維趣馬;楀維師氏;豔、妻、煽、方、處、本韻。
[評]以五字句别收,妙。
抑、此、皇父,[評]單提皇父。
豈曰不時!胡為我作,不即我謀徹我牆屋,田卒污萊。
本韻。
曰、「予、不、戕,禮、則、然、通韻。
矣、!」[評]可恨在此。
皇父[評]再提。
孔聖,作都于向。
擇三有事,亶侯多藏。
不。
慭。
遺。
一。
老。
[評]哀公用之。
俾守我王。
擇有車馬,以、居、徂、向、[評]倒字句。
○本韻。
黾勉從事,不敢告勞。
無罪無辜,讒口嚣嚣。
本韻。
下民之孽,匪降自天。
噂沓背憎,職競由人。
本韻。
悠悠我裡,亦孔之痗。
本韻。
四方有羨,我獨居憂。
民莫不逸,我獨不敢休。
本韻。
天命不徹,我、不、敢、效、我、友、自、逸、本韻。
[評]八字句收。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實刺皇父也。
朱郁儀曰:「向在東都,『桓王與鄭人蘇忿生之田,向、盟、州、陉』是也;去西都千裡而遙。
皇父恃寵請城,規避戎禍,土木繁興,徙世家巨族以實之。
人情懷土重遷,傷其獨見搜括,故賦是詩。
」此說得之。
愚按,皇父都向,即平王東遷之兆也,可感也夫! [三章]「高岸為谷」二句,承「山冢崒崩」而言。
[四章]「家伯」之下,注疏及蘇氏、嚴氏本皆作「維宰」。
蘇氏曰:「維宰,未知何宰也」鄭氏則以冢宰釋之。
集傳本直改作「冢宰」,更非。
[五章]以後單言「皇父」,此言徙民居田也。
[六章]「三有事」,即後篇「三事大夫」。
「以居徂向」,本是「徂向以居」,取協韻也;然彌覺其古。
古人作文,讨便宜處正在此。
[七章]此言被讒也。
[八章]「民莫不逸」,「我友自逸」,皆指七子輩也。
【十月之交八章,章八句。
】 雨無正 浩浩昊天,不駿其德。
降喪饑馑,斬伐四國。
本韻。
昊天疾威,弗慮弗圖。
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無罪,淪胥以鋪。
本韻。
○賦也。
下同。
周宗既滅,靡所止戾。
正大夫離居,莫知我勚;本韻。
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邦君、諸侯,莫肯朝夕。
庶曰式臧,覆出為惡。
本韻。
如何昊天,辟言不信如彼行邁,則靡所臻。
凡百君子,各敬爾身。
胡不相畏,不畏于天!本韻。
戎成不退,饑成不遂。
曾我禦,憯憯日瘁。
凡百君子,莫肯用訊。
聽言則答,谮言則退。
本韻。
哀。
哉。
不。
能。
言。
!匪、舌、是、出,維、躬、是、瘁、本韻。
哿。
矣。
能。
言。
!巧、言、如、流,俾、躬、處、休、本韻。
[評]兩對。
維曰于仕,孔棘且殆。
雲不可使,得罪于天子;亦雲可使,怨及朋友。
本韻。
謂「爾遷于王都」,曰「予未有室家」。
本韻。
「鼠思泣血,無言不疾!昔、爾、出、居,誰、從、作、爾、室、」本韻。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雲「大夫刺」,非也。
詩中雲「正大夫離居」及「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豈己身為大夫而若是言乎!集傳謂「正大夫離居之後, 禦之臣所作」,是也。
[一章]「昊天疾威」以下,别言刑罰不中之事。
集傳根上「饑馑」,謂「有罪無罪皆以饑死」,謬。
詩之所謂有罪者皆在位為惡之人,何由以饑死乎「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者,亦倒句,猶雲「有罪伏辜者反舍之」也。
[二章]「正大夫」,上大夫也,即卿。
「三事」,書立政篇為「常伯、常任、準人」,亦大夫之職也。
集傳以前篇「擇三有事」為三卿,此「三事」為三公,既不一,且皆謬。
又以大夫為六卿中下大夫亦謬。
且「三事大夫」連言,謂三事之大夫也;今分之,并謬。
詳古今文尚書立政、周官篇。
「正大夫離居」,猶前篇皇父出而「作都于向」之類。
[三章]「凡百君子」,總上章「正大夫」、「三事大夫」、「邦君、諸侯」言之。
[五章]此承上「谮言」而言,作兩對文字。
指忠者曰:「哀哉此不能言之人也!」不能為巧言,故曰「匪舌是出」,謂樸拙不從口舌上見也。
如此,則适以瘁其躬而已。
指佞者曰:「可矣此能言之人也!」全以口舌為事,故曰「巧言如流」。
如此,則使其身處于安樂矣。
[六章]「雲不可使」四句,謂雲不能為谀佞便辟,則得罪于天子;亦将雲谀佞便辟,則見怨于責善之朋友。
「朋友」,猶後世雲「清議」也。
集傳欠明。
[七章]離居者,不居于王都也,故謂之宜仍歸于王都。
彼雲:「王都已無室家矣!」于是複自嗟曰:「我憂思而至于泣血,無一言不見疾于人如此!」既而思之,複恨之曰:「爾昔之出居于外,誰為爾作室乎奈何以無室為辭也!」「昔」,前日也。
此當犬戎攻幽王之時而王都廬室亦被毀乎不然,何以有「予未有室家」之答也其人尚思安複舊都,不願遷徙,所以至于鼠思而泣血也。
【雨無正七章:二章章十句;二章章八句;三章章六句。
】此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