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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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通論卷十
新安首源姚際恒着
小雅
鴻雁
鴻雁于飛,肅肅其羽。
之子于征,劬勞于野。
爰及矜人,哀此寡。
本韻。
○比而賦也。
下同。
鴻雁于飛,集于中澤。
之子于垣,百堵皆作。
雖則劬勞,其究安宅。
本韻。
鴻雁于飛,哀鳴嗷嗷。
維此哲人,謂我劬勞。
維彼愚人,謂我宣驕。
本韻。
小序謂「美宣王」。
謂宣王,亦近是,然美之者何人乎集傳因以為「流民喜而作此詩」,非也。
「哀此寡」,此者,上之人指民而言,未有自以為「此」者也。
「之子」明指他人;今以「之子」為流民自相謂,亦不類。
嚴氏謂「流民美使臣之詩」,然以首章「劬勞」指使臣,下二章「劬勞」自相謂,亦非。
陳道掌曰:「鹿鳴至此二十餘篇。
皆朝廷制作;不應忽采民謠一篇雜入其中。
」其說是也。
此詩為宣王命使臣安集流民而作;「之子」,指使臣也。
篇中三「劬勞」皆屬使臣言;末章「謂我劬勞」,亦代使臣「我」也。
「宣驕」,即「可與圖終,難與慮始」之意。
「鴻、雁」,皆比意。
集傳以上二章為興,下一章為比,不可解。
【鴻雁三章,章六句。
】 庭燎 夜。
如。
何。
其。
[評]問夜自妙。
夜未央。
庭、燎、之、光、君子至止,鸾聲将将。
本韻。
○賦也。
下同。
夜如何其夜未艾。
庭燎晰晰。
君子至止,鸾聲哕哕。
本韻。
夜如何其夜鄉晨。
庭、燎、有、輝、君子至止,言。
觀。
其。
旗。
本韻。
[評]妙旨。
小序謂「美宣王,因之箴之」,作兩義說。
其「箴之」之意未明言;詩中亦無見也。
朱郁儀因謂「此姜後脫簪、珥之時所」,季明德因謂「刺不早朝」,皆規小序「箴之」之說取義,并非。
程伊川、嚴坦叔因謂「規宣王過勤」,又足哂矣。
【庭燎三章,章五句。
】 沔水 沔彼流水,朝宗于海。
鴥彼飛隼,載飛載止。
嗟我兄弟,邦人諸友,莫肯念亂,誰無父母!本韻。
○興也。
下同。
沔彼流水,其流湯湯。
鴥彼飛隼,載飛載揚。
念彼不迹,載起載行。
心之憂矣,不可弭忘。
本韻。
鴥彼飛隼,率彼中陵。
民之訛言,甯莫之懲。
我友敬矣,讒言其興!本韻。
小序謂「規宣王」;集傳謂「憂亂之」。
謂規宣王者,以詩中「讒言其興」也;謂憂亂者,詩中「莫肯念亂」也。
不知作何歸着。
其餘諸解紛紛,悉屬猜摹,更不能悉詳也。
【沔水三章:二章章八句,一章六句。
】集傳雲「疑當作三章,章八句;卒章脫前兩句耳」,是。
鶴鳴 鶴、鳴、于、九、臯,聲、聞、于、野、[評]通篇皆比意,章法絕奇。
一比。
魚、潛、在、淵,或、在、于、渚、本韻。
[評]二比。
樂、彼、之、園,爰、有、樹、檀,本韻。
其、下、維、萚、[評]三比。
他、山、之、石,可、以、為、錯、本韻。
[評]四比。
○比也。
下同。
鶴、鳴、于、九、臯,聲、聞、于、天、魚、在、于、渚,或、潛、在、淵、本韻。
樂、彼、之、園,爰、有、樹、檀,見上。
其、下、維、谷、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韻。
[評]即為錯。
小序謂「誨宣王」,「誨」字意似近。
陸農師曰「記曰『能博喻,然後能為師』。
鶴鳴二章,皆比而不賦也,則以誨誘故也」。
此解「誨」字意也。
鄭氏謂「教宣王求賢人之未仕者」。
求賢之者,通篇亦差可通。
「鶴鳴」二句,言賢者自有聞也。
「魚潛」二句,言賢者進退不常也。
「樂彼」,三句,言用舍位置宜審也。
「他山」二句,言必藉賢以成君德也。
至于謂宣王之詩,未有以見其必然。
序于大雅雲漢、韓奕、崧高、烝民皆謂「美宣王」,于小雅諸篇,或以為「規」,或以為「誨」,何不倫乎! 解此篇最纰缪者,莫過集傳。
以「鶴鳴」二句言「誠之不可揜」;「魚潛」二句言「理之無定在」;「樂彼」三句言「愛當知其惡」;「他山」二句言「憎當知其善」,又曰「一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理其庶幾乎」後二比雖言用人,亦蒙混。
且此言用人而上言「誠」言「理」,迥不類。
蓋其意以第一比合中庸「鬼神之為德」章;第二比合論語「仰之彌高」章;後二比合大學「修身、齊家」章。
以詩為言理之書,切合大、中、論語,立論腐氣不堪;此說詩之魔也。
又其小者,曰「鶴身白,頸、尾黑」。
按鶴兩翼末端黑,非尾黑也。
彼第見立鶴,未見飛鶴,立者常斂其兩翼,翼末黑毛垂于後,有似乎尾,故誤以為尾黑耳。
格物者固如是乎陳晦叔經典稽疑已駁之。
【鶴鳴二章,章九句。
】 祈父 祈、父,予王之爪牙!胡轉予于恤,靡所止居本韻。
○賦也。
下同。
祈、父,予王之爪士!胡轉予于恤,靡所底止本韻。
祈、父,亶、不、聰、![評]三呼而責之。
胡轉予于恤,有、母、之、屍、饔本韻。
[評]末始露情。
小序謂「刺宣王」,毛、鄭以戰于千畝而敗之事實之,亦可從。
何玄子曰:「千畝之戰,諸侯之師皆無恙,而王師受其敗,則以勤王不力故耳,故恨而責之。
此祈父必侯國之祈父,故其人自稱為王之爪牙。
若對王朝之大司馬言,則無此文矣。
」議論是而細。
【祈父三章,章四句。
】 白駒 皎皎白駒,食我場苗。
絷、之、維、之,以、永、今、朝、[評]始且妙。
所謂伊、人,于焉逍遙。
本韻。
○賦也。
下同。
皎皎白駒,食我場藿。
絷之維之,以、永、今、夕、所謂伊、人,于焉嘉客。
本韻。
皎皎白駒,贲、然、來、思、[評]變。
爾、公、爾、侯,逸、豫、無、期、慎、爾、優、遊,勉、爾、遁、思、本韻。
[評]四句四「爾」字,纏綿之音。
皎。
皎。
白。
駒。
在。
彼。
空。
谷。
[評]氣象全變。
生。
刍。
一。
束。
[評]言駒。
其。
人。
如。
玉。
本韻。
[評]言人。
毋。
金。
玉。
爾。
音。
而。
有。
遐。
心。
!本韻。
[評]曲終之句,益覺纏綿。
此思賢者之詩。
小序必謂「刺宣王」,未見其确。
鄭氏謂「不能留賢」,以合序意;諸家從之。
觀此詩所以留賢者亦至矣,豈「不能留」乎!或必欲以為刺王,則謂大王欲留之,以見王之不能留,庶可耳。
[三章]「爾公爾侯」二句,毛傳曰「爾公耶,爾侯耶,何為逸樂無期以反也」,非語氣。
嚴氏曰:「爾賢者若為公為侯,則将勤勞國事,無有逸豫之期。
今爾肥遯『優哉遊哉』以自樂,願加保重耳。
」若是,則反願其不仕矣;亦非。
蘇氏曰:「子苟來,将待爾以公、侯,其為樂顧豈少哉!」以上「贲然來思」句觀之,近是。
然語太直率,少含蓄。
賢者果公、侯可餌,亦不得為賢矣。
當雲「爾乃公、侯之器,恐不能常守其逸豫;此時慎勉爾之優遊遁思,終以待時耳」,較為宛合。
若集傳謂「猶言『橫來,大者王,小者侯』也」,以漢高語釋詩,大是笑資。
宜乎其不識詩人辭意,凡以己語所釋自多不類也。
[四章]上二句曰「伊人」,猶欲留之之意。
末章曰「其人」,則其人不可留矣。
詩之下字皆有眼目如此。
【白駒四章,章六句。
】 黃鳥 黃鳥、黃鳥,無
之子于征,劬勞于野。
爰及矜人,哀此寡。
本韻。
○比而賦也。
下同。
鴻雁于飛,集于中澤。
之子于垣,百堵皆作。
雖則劬勞,其究安宅。
本韻。
鴻雁于飛,哀鳴嗷嗷。
維此哲人,謂我劬勞。
維彼愚人,謂我宣驕。
本韻。
小序謂「美宣王」。
謂宣王,亦近是,然美之者何人乎集傳因以為「流民喜而作此詩」,非也。
「哀此寡」,此者,上之人指民而言,未有自以為「此」者也。
「之子」明指他人;今以「之子」為流民自相謂,亦不類。
嚴氏謂「流民美使臣之詩」,然以首章「劬勞」指使臣,下二章「劬勞」自相謂,亦非。
陳道掌曰:「鹿鳴至此二十餘篇。
皆朝廷制作;不應忽采民謠一篇雜入其中。
」其說是也。
此詩為宣王命使臣安集流民而作;「之子」,指使臣也。
篇中三「劬勞」皆屬使臣言;末章「謂我劬勞」,亦代使臣「我」也。
「宣驕」,即「可與圖終,難與慮始」之意。
「鴻、雁」,皆比意。
集傳以上二章為興,下一章為比,不可解。
【鴻雁三章,章六句。
】 庭燎 夜。
如。
何。
其。
[評]問夜自妙。
夜未央。
庭、燎、之、光、君子至止,鸾聲将将。
本韻。
○賦也。
下同。
夜如何其夜未艾。
庭燎晰晰。
君子至止,鸾聲哕哕。
本韻。
夜如何其夜鄉晨。
庭、燎、有、輝、君子至止,言。
觀。
其。
旗。
本韻。
[評]妙旨。
小序謂「美宣王,因之箴之」,作兩義說。
其「箴之」之意未明言;詩中亦無見也。
朱郁儀因謂「此姜後脫簪、珥之時所」,季明德因謂「刺不早朝」,皆規小序「箴之」之說取義,并非。
程伊川、嚴坦叔因謂「規宣王過勤」,又足哂矣。
【庭燎三章,章五句。
】 沔水 沔彼流水,朝宗于海。
鴥彼飛隼,載飛載止。
嗟我兄弟,邦人諸友,莫肯念亂,誰無父母!本韻。
○興也。
下同。
沔彼流水,其流湯湯。
鴥彼飛隼,載飛載揚。
念彼不迹,載起載行。
心之憂矣,不可弭忘。
本韻。
鴥彼飛隼,率彼中陵。
民之訛言,甯莫之懲。
我友敬矣,讒言其興!本韻。
小序謂「規宣王」;集傳謂「憂亂之」。
謂規宣王者,以詩中「讒言其興」也;謂憂亂者,詩中「莫肯念亂」也。
不知作何歸着。
其餘諸解紛紛,悉屬猜摹,更不能悉詳也。
【沔水三章:二章章八句,一章六句。
】集傳雲「疑當作三章,章八句;卒章脫前兩句耳」,是。
鶴鳴 鶴、鳴、于、九、臯,聲、聞、于、野、[評]通篇皆比意,章法絕奇。
一比。
魚、潛、在、淵,或、在、于、渚、本韻。
[評]二比。
樂、彼、之、園,爰、有、樹、檀,本韻。
其、下、維、萚、[評]三比。
他、山、之、石,可、以、為、錯、本韻。
[評]四比。
○比也。
下同。
鶴、鳴、于、九、臯,聲、聞、于、天、魚、在、于、渚,或、潛、在、淵、本韻。
樂、彼、之、園,爰、有、樹、檀,見上。
其、下、維、谷、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韻。
[評]即為錯。
小序謂「誨宣王」,「誨」字意似近。
陸農師曰「記曰『能博喻,然後能為師』。
鶴鳴二章,皆比而不賦也,則以誨誘故也」。
此解「誨」字意也。
鄭氏謂「教宣王求賢人之未仕者」。
求賢之者,通篇亦差可通。
「鶴鳴」二句,言賢者自有聞也。
「魚潛」二句,言賢者進退不常也。
「樂彼」,三句,言用舍位置宜審也。
「他山」二句,言必藉賢以成君德也。
至于謂宣王之詩,未有以見其必然。
序于大雅雲漢、韓奕、崧高、烝民皆謂「美宣王」,于小雅諸篇,或以為「規」,或以為「誨」,何不倫乎! 解此篇最纰缪者,莫過集傳。
以「鶴鳴」二句言「誠之不可揜」;「魚潛」二句言「理之無定在」;「樂彼」三句言「愛當知其惡」;「他山」二句言「憎當知其善」,又曰「一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理其庶幾乎」後二比雖言用人,亦蒙混。
且此言用人而上言「誠」言「理」,迥不類。
蓋其意以第一比合中庸「鬼神之為德」章;第二比合論語「仰之彌高」章;後二比合大學「修身、齊家」章。
以詩為言理之書,切合大、中、論語,立論腐氣不堪;此說詩之魔也。
又其小者,曰「鶴身白,頸、尾黑」。
按鶴兩翼末端黑,非尾黑也。
彼第見立鶴,未見飛鶴,立者常斂其兩翼,翼末黑毛垂于後,有似乎尾,故誤以為尾黑耳。
格物者固如是乎陳晦叔經典稽疑已駁之。
【鶴鳴二章,章九句。
】 祈父 祈、父,予王之爪牙!胡轉予于恤,靡所止居本韻。
○賦也。
下同。
祈、父,予王之爪士!胡轉予于恤,靡所底止本韻。
祈、父,亶、不、聰、![評]三呼而責之。
胡轉予于恤,有、母、之、屍、饔本韻。
[評]末始露情。
小序謂「刺宣王」,毛、鄭以戰于千畝而敗之事實之,亦可從。
何玄子曰:「千畝之戰,諸侯之師皆無恙,而王師受其敗,則以勤王不力故耳,故恨而責之。
此祈父必侯國之祈父,故其人自稱為王之爪牙。
若對王朝之大司馬言,則無此文矣。
」議論是而細。
【祈父三章,章四句。
】 白駒 皎皎白駒,食我場苗。
絷、之、維、之,以、永、今、朝、[評]始且妙。
所謂伊、人,于焉逍遙。
本韻。
○賦也。
下同。
皎皎白駒,食我場藿。
絷之維之,以、永、今、夕、所謂伊、人,于焉嘉客。
本韻。
皎皎白駒,贲、然、來、思、[評]變。
爾、公、爾、侯,逸、豫、無、期、慎、爾、優、遊,勉、爾、遁、思、本韻。
[評]四句四「爾」字,纏綿之音。
皎。
皎。
白。
駒。
在。
彼。
空。
谷。
[評]氣象全變。
生。
刍。
一。
束。
[評]言駒。
其。
人。
如。
玉。
本韻。
[評]言人。
毋。
金。
玉。
爾。
音。
而。
有。
遐。
心。
!本韻。
[評]曲終之句,益覺纏綿。
此思賢者之詩。
小序必謂「刺宣王」,未見其确。
鄭氏謂「不能留賢」,以合序意;諸家從之。
觀此詩所以留賢者亦至矣,豈「不能留」乎!或必欲以為刺王,則謂大王欲留之,以見王之不能留,庶可耳。
[三章]「爾公爾侯」二句,毛傳曰「爾公耶,爾侯耶,何為逸樂無期以反也」,非語氣。
嚴氏曰:「爾賢者若為公為侯,則将勤勞國事,無有逸豫之期。
今爾肥遯『優哉遊哉』以自樂,願加保重耳。
」若是,則反願其不仕矣;亦非。
蘇氏曰:「子苟來,将待爾以公、侯,其為樂顧豈少哉!」以上「贲然來思」句觀之,近是。
然語太直率,少含蓄。
賢者果公、侯可餌,亦不得為賢矣。
當雲「爾乃公、侯之器,恐不能常守其逸豫;此時慎勉爾之優遊遁思,終以待時耳」,較為宛合。
若集傳謂「猶言『橫來,大者王,小者侯』也」,以漢高語釋詩,大是笑資。
宜乎其不識詩人辭意,凡以己語所釋自多不類也。
[四章]上二句曰「伊人」,猶欲留之之意。
末章曰「其人」,則其人不可留矣。
詩之下字皆有眼目如此。
【白駒四章,章六句。
】 黃鳥 黃鳥、黃鳥,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