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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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不可言也,故以從其子言之。
詩人之忠厚如此。
」按夫死從子,夏姬在子家,言夏姬則必言夏南,此定理也。
讵以是見詩人之忠厚哉! 首章詞急迫,次章承以平緩,章法絕妙。
曰「株林」,曰「株野」,曰「株」,三處亦不雷同。
「說于株野」、「朝食于株」兩句,字法亦參差。
短章無多,能曲盡其妙。
【株林二章,章四句。
】 澤陂 彼澤之陂,有蒲與荷。
有美一人,傷、如、之、何、![評]先傷之。
寤寐無為,涕泗滂沱。
本韻。
○興也。
下同。
彼澤之陂,有蒲與蕑。
有美一人,碩、大、且、卷、[評]後寫其形貌。
寤寐無為,中心悁悁。
本韻。
彼澤之陂,有蒲菡萏。
有美一人,碩、大、且、俨、寤寐無為,輾轉伏枕。
本韻。
序謂「刺時男女相悅」;集傳謂「與月出相類」。
但詩雲「傷如之何」,雲「涕泗滂沱」,苟男女相念,奚至于此是必傷逝之作。
或謂傷洩冶之見殺,則興意不合,未詳此詩之旨也。
陳詩十篇,集傳以為淫詩者六。
既誤解「鄭聲淫」,豈陳聲亦淫耶 【澤陂三章,章六句。
】 桧 羔裘 羔裘逍遙,狐裘以朝。
豈不爾思勞心忉忉!本韻。
○賦也。
下同。
羔裘翔,狐裘在堂。
豈不爾思我心憂傷!本韻。
羔裘如膏,日出有曜。
豈不爾思中心是悼!本韻。
小序謂「大夫以道去其君」,以詩中「豈不爾思」句也。
大序謂「君好絜其衣服」,則執泥矣。
鄭語,史伯謂鄭桓公曰「郐仲恃險,有驕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貪冒」,此詩雲「逍遙」、「翔」,意近之矣。
[三章]「日出有曜」,陸農師曰:「言『日出有曜』,然後見其『如膏』,且亦聽朝之時也;而反以燕遊,又與『狐裘以朝』、『狐裘在堂』異矣。
」亦新。
【羔裘三章,章四句。
】 素冠 庶見素冠兮,棘人、栾、栾、兮,[評]此句下章無。
勞心慱慱本韻。
兮。
賦也。
下同。
庶見素衣兮,我心傷悲兮,聊、與、子、同、歸、本韻。
兮、[評]此句上章無。
庶見素兮,我心蘊結兮,聊與子如一本韻。
兮。
小序謂「刺不能三年」;舊皆從之,無異說。
今按之,其不可信者十。
時人不行三年喪,皆然也,非一人事;何必作詩以刺凡衆之人于情理不近。
一也、思行三年喪之人何至于「勞心慱慱」以及「傷悲」、「蘊結」之如是;此人無乃近于人耶二也。
玩「勞心」諸句,「與子同歸」諸句,必實有其人,非虛想之辭。
三也。
舊訓「庶」為「幸」,是思見而不可得,設想幸見之也。
既幸見之,下當接以「我心喜悅」之句方合;今乃雲「傷悲」,何耶四也。
喪禮從無「素冠」之文。
毛傳雲「素冠,練也」。
鄭氏不以為練冠而以為締冠,孔氏曰:「鄭以練冠者練布為之,而經傳之言素者皆謂白絹,未有以布為素者,則知素冠非練也。
」據玉藻「缟冠、素纰,既祥之冠也」為說。
觀此,則毛、鄭已自龃龉。
然鄭為缟冠,亦非也。
玉藻「缟冠、素纰」,間傳鄭注雲「黑絲白緯曰缟」案此處有誤,鄭注作「黑經白緯曰纖」。
此何得以「素冠」為缟冠乎!玉藻鄭注雲「纰,緣邊也」,此何得以「素纰」為素冠乎!五也。
喪禮從無「素衣」之文。
毛傳曰「素冠,故素衣」,混甚。
鄭氏據喪服小記「除成喪者,其祭也朝服、缟冠」為說,曰「朝服缁衣、素裳。
然則此言『素衣』者,謂素裳也」。
按朝服缁衣、素裳,禮無具文,乃鄭自撰,以士冠禮雲「主人玄冠、朝服、缁帶、素」,以為從裳色,故知素裳。
然則士冠禮止言「素」,非言素裳也。
即使為素裳,非言素衣也。
何得明改詩之「素衣」以為素裳乎!六也。
喪禮從無「素」之文。
孔氏曰「喪服斬衰,有衰裳、绖帶而已,不言有。
檀弓說既練之服,雲『練衣黃裡、縓緣、要绖、繩屦、角瑱、鹿裘』,亦不言。
有則喪服始終皆無」,可為明證。
七也。
且鄭之解「素衣」、「素」,唯據小記「除成喪者,其祭也朝服、缟冠」之「朝服」為說,其于「素衣」、「素」既已毫不相涉;且朝服,吉服也,小記不過言祥祭之日得以借用其服,非朝服為祥祭之服也。
安得以朝服惟為祥祭之服而言此詩為祥祭服耶!可笑也。
八也。
且小記之說本以「成喪」對「殇喪」言,此期、功之喪皆是,非言三年也。
誤而又誤。
九也。
不特此也,詩思行三年之人,何不直言「齊衰」等項而必言祥後之祭服,如是之迂曲乎則以上亦皆不必辯也。
十也。
而素冠等之為常服,又皆有可證者。
「素冠」,孟子「『許子冠乎』此句原作「許子曰冠素」,不合孟子本文,故今增「冠乎」二字。
曰『冠素』」。
又皮弁,尊貴所服,亦白色也。
「素衣」,論語「素衣、麑裘」。
曹風「麻衣如雪」,鄭雲「麻衣,深衣也」。
鄭風女子亦着「缟衣」。
古人多素冠、素衣,不似今人以白為喪服而忌之也。
古人喪服唯以麻之升數為重輕;不關于色也。
「素」,士冠禮「主人玄冠、朝服、缁帶、素」;又于皮弁服雲「素積、缁帶、素」。
玉藻雲「,君朱,大夫素」,則又不必言矣。
此詩本不知指何事何人,但「勞心」、「傷悲」之詞,「同歸」、「如一」之語,或如諸篇以為思君子可,以為婦人思男亦可;何必泥「素」之一字,逐迂其說以為「刺不能三年」乎!「素冠」者,指所見其人而言;因素冠而及衣、,即承上「素」字,以「衣」、「」為換韻:不必泥也。
「棘人」,其人當罪之時,易坎六爻曰,「系用徽纆,寘于叢棘」,是也。
「栾栾」,拘栾之意。
若如舊解,以「棘」訓急,
詩人之忠厚如此。
」按夫死從子,夏姬在子家,言夏姬則必言夏南,此定理也。
讵以是見詩人之忠厚哉! 首章詞急迫,次章承以平緩,章法絕妙。
曰「株林」,曰「株野」,曰「株」,三處亦不雷同。
「說于株野」、「朝食于株」兩句,字法亦參差。
短章無多,能曲盡其妙。
【株林二章,章四句。
】 澤陂 彼澤之陂,有蒲與荷。
有美一人,傷、如、之、何、![評]先傷之。
寤寐無為,涕泗滂沱。
本韻。
○興也。
下同。
彼澤之陂,有蒲與蕑。
有美一人,碩、大、且、卷、[評]後寫其形貌。
寤寐無為,中心悁悁。
本韻。
彼澤之陂,有蒲菡萏。
有美一人,碩、大、且、俨、寤寐無為,輾轉伏枕。
本韻。
序謂「刺時男女相悅」;集傳謂「與月出相類」。
但詩雲「傷如之何」,雲「涕泗滂沱」,苟男女相念,奚至于此是必傷逝之作。
或謂傷洩冶之見殺,則興意不合,未詳此詩之旨也。
陳詩十篇,集傳以為淫詩者六。
既誤解「鄭聲淫」,豈陳聲亦淫耶 【澤陂三章,章六句。
】 桧 羔裘 羔裘逍遙,狐裘以朝。
豈不爾思勞心忉忉!本韻。
○賦也。
下同。
羔裘翔,狐裘在堂。
豈不爾思我心憂傷!本韻。
羔裘如膏,日出有曜。
豈不爾思中心是悼!本韻。
小序謂「大夫以道去其君」,以詩中「豈不爾思」句也。
大序謂「君好絜其衣服」,則執泥矣。
鄭語,史伯謂鄭桓公曰「郐仲恃險,有驕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貪冒」,此詩雲「逍遙」、「翔」,意近之矣。
[三章]「日出有曜」,陸農師曰:「言『日出有曜』,然後見其『如膏』,且亦聽朝之時也;而反以燕遊,又與『狐裘以朝』、『狐裘在堂』異矣。
」亦新。
【羔裘三章,章四句。
】 素冠 庶見素冠兮,棘人、栾、栾、兮,[評]此句下章無。
勞心慱慱本韻。
兮。
賦也。
下同。
庶見素衣兮,我心傷悲兮,聊、與、子、同、歸、本韻。
兮、[評]此句上章無。
庶見素兮,我心蘊結兮,聊與子如一本韻。
兮。
小序謂「刺不能三年」;舊皆從之,無異說。
今按之,其不可信者十。
時人不行三年喪,皆然也,非一人事;何必作詩以刺凡衆之人于情理不近。
一也、思行三年喪之人何至于「勞心慱慱」以及「傷悲」、「蘊結」之如是;此人無乃近于人耶二也。
玩「勞心」諸句,「與子同歸」諸句,必實有其人,非虛想之辭。
三也。
舊訓「庶」為「幸」,是思見而不可得,設想幸見之也。
既幸見之,下當接以「我心喜悅」之句方合;今乃雲「傷悲」,何耶四也。
喪禮從無「素冠」之文。
毛傳雲「素冠,練也」。
鄭氏不以為練冠而以為締冠,孔氏曰:「鄭以練冠者練布為之,而經傳之言素者皆謂白絹,未有以布為素者,則知素冠非練也。
」據玉藻「缟冠、素纰,既祥之冠也」為說。
觀此,則毛、鄭已自龃龉。
然鄭為缟冠,亦非也。
玉藻「缟冠、素纰」,間傳鄭注雲「黑絲白緯曰缟」案此處有誤,鄭注作「黑經白緯曰纖」。
此何得以「素冠」為缟冠乎!玉藻鄭注雲「纰,緣邊也」,此何得以「素纰」為素冠乎!五也。
喪禮從無「素衣」之文。
毛傳曰「素冠,故素衣」,混甚。
鄭氏據喪服小記「除成喪者,其祭也朝服、缟冠」為說,曰「朝服缁衣、素裳。
然則此言『素衣』者,謂素裳也」。
按朝服缁衣、素裳,禮無具文,乃鄭自撰,以士冠禮雲「主人玄冠、朝服、缁帶、素」,以為從裳色,故知素裳。
然則士冠禮止言「素」,非言素裳也。
即使為素裳,非言素衣也。
何得明改詩之「素衣」以為素裳乎!六也。
喪禮從無「素」之文。
孔氏曰「喪服斬衰,有衰裳、绖帶而已,不言有。
檀弓說既練之服,雲『練衣黃裡、縓緣、要绖、繩屦、角瑱、鹿裘』,亦不言。
有則喪服始終皆無」,可為明證。
七也。
且鄭之解「素衣」、「素」,唯據小記「除成喪者,其祭也朝服、缟冠」之「朝服」為說,其于「素衣」、「素」既已毫不相涉;且朝服,吉服也,小記不過言祥祭之日得以借用其服,非朝服為祥祭之服也。
安得以朝服惟為祥祭之服而言此詩為祥祭服耶!可笑也。
八也。
且小記之說本以「成喪」對「殇喪」言,此期、功之喪皆是,非言三年也。
誤而又誤。
九也。
不特此也,詩思行三年之人,何不直言「齊衰」等項而必言祥後之祭服,如是之迂曲乎則以上亦皆不必辯也。
十也。
而素冠等之為常服,又皆有可證者。
「素冠」,孟子「『許子冠乎』此句原作「許子曰冠素」,不合孟子本文,故今增「冠乎」二字。
曰『冠素』」。
又皮弁,尊貴所服,亦白色也。
「素衣」,論語「素衣、麑裘」。
曹風「麻衣如雪」,鄭雲「麻衣,深衣也」。
鄭風女子亦着「缟衣」。
古人多素冠、素衣,不似今人以白為喪服而忌之也。
古人喪服唯以麻之升數為重輕;不關于色也。
「素」,士冠禮「主人玄冠、朝服、缁帶、素」;又于皮弁服雲「素積、缁帶、素」。
玉藻雲「,君朱,大夫素」,則又不必言矣。
此詩本不知指何事何人,但「勞心」、「傷悲」之詞,「同歸」、「如一」之語,或如諸篇以為思君子可,以為婦人思男亦可;何必泥「素」之一字,逐迂其說以為「刺不能三年」乎!「素冠」者,指所見其人而言;因素冠而及衣、,即承上「素」字,以「衣」、「」為換韻:不必泥也。
「棘人」,其人當罪之時,易坎六爻曰,「系用徽纆,寘于叢棘」,是也。
「栾栾」,拘栾之意。
若如舊解,以「棘」訓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