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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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公」。
按此乃美耳,無戒意。
【終南二章,章六句。
】 黃鳥 交交黃鳥,止于棘。
誰從穆公子車奄息。
維此奄息,百夫之特。
本韻。
臨其穴,惴惴其栗。
本韻。
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本韻。
○興也。
下同。
交交黃鳥,止于桑。
誰從穆公子車仲行。
維此仲行,百夫之防。
本韻。
臨其穴,惴惴其栗。
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交交黃鳥,止于楚。
誰從穆公子車針虎。
維此針虎,百夫之禦。
本韻。
臨其穴,惴惴其栗。
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秦穆公卒,以子車氏三子為殉;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見文六年左傳。
集傳雲:「今觀『臨穴惴栗』之言,則是康公從父之亂命,迫而納之于圹,其罪有所歸矣。
」其言蓋本之蘇氏,曰:「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
康公從其言而不改,其亦異于魏顆矣。
」子由又本之子瞻,其過秦穆公墓曰:「穆公生不誅孟明,豈有死之日而忍用其良!」按詩三章明言穆公,又左傳曰:「秦穆公之不為盟主也宜哉,死而棄民。
」鄭氏曰:「從死,自殺以從死。
」孔氏曰:「不刺康公而刺穆公者,是穆公命從己死,此臣自殺從之,非後主之過。
」此唐以上人所論,知此偏是宋人有此深文,何也其意以穆公尚為賢主,康公庸鄙,故舉而歸其罪。
不知從死乃秦戎狄之俗,非關君之賢否也;何必為穆公回護而歸罪康公哉!朱又執「臨穴惴栗」之詞,為康公迫死。
鄭氏則以為三人自殺;其臨穴惴栗,為秦人視其圹語。
今平心按之,其事出于穆公之命,三人自殺,要皆不得已焉耳,豈樂死哉!即使臨穴惴栗,亦自人情,不必為之諱也。
【黃鳥三章,章十二句。
】 晨風 鴥彼晨風,郁彼北林。
未見君子,憂心欽欽。
本韻。
如何!如何!忘我實多。
本韻。
○興也。
下同。
山有苞栎,隰有六駁。
未見君子,憂心靡樂。
本韻。
如何!如何!忘我實多。
山有苞棣,隰有樹檖。
未見君子,憂心如醉。
本韻。
如何!如何!忘我實多。
序謂「刺康公棄其賢臣」,此臆測語。
集傳屬之婦人,亦無謂。
僞說謂「秦君遇賢,始勤終怠」,稍近之。
【晨風三章,章六句。
】 無衣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
王于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本韻。
○興也。
下同。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
王于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本韻。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
王于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
本韻。
小序謂「刺用兵」,無刺意。
集傳仿之,謂「秦俗強悍,樂于戰鬥」。
詩明有「王于興師」之語,豈可徒責之秦俗哉!觀其詩詞,謂秦俗強悍,樂于用命,則可矣。
僞傳、說謂「秦襄公以王命征戎,周人赴之,賦此」,近是;然不必雲周人也。
犬戎殺幽王,乃周人之仇;秦人言之,故曰「同仇」。
「子」,指周人也。
首二句毛傳謂興,是,取下「與子同」之意也。
如以為賦,則夾雜矣。
【無衣三章,章五句。
】 渭陽 我送舅氏,曰至渭陽。
何以贈之路車、乘黃。
本韻。
○賦也。
下同。
我送舅氏,悠。
悠。
我。
思。
[評]變。
何以贈之瓊瑰、玉佩。
本韻。
秦康公為太子,送母舅晉重耳歸國之詩。
小序謂「念母」以「悠悠我思」句也。
未知果然否大序謂「即位後思而作」,尤迂。
[增]「悠悠我思」句,情意悱恻動人,往複尋味,非惟思母,兼有諸舅存亡之感。
【渭陽二章,章四句。
】 權輿 于我乎,夏、屋、渠、渠、[評]居。
今也每、食、無、餘、[評]食。
于嗟乎,句。
不承權輿!本韻。
○賦也。
下同。
于我乎,每、食、四、簋、[評]單承上食。
今也每、食、不、飽、本韻。
于嗟乎,不承權輿! 此賢者歎君禮意寖衰之意。
一章先言居,再言食,即「适館、授餐」意。
二章單承食言,由「無餘」而至「不飽」,條理井然。
其「每食四簋」句,承上接下,在有餘、無餘之間;可以意會,初不有礙。
其上一言居,下皆言食者,以食可減而居不移故也。
又「夏屋渠渠」句,即藏「食有餘」在内,故是妙筆。
自鄭氏不喻此意,以「夏屋」為餐具;近世楊用修力證之,謬也。
然即知夏屋之非餐具,而知此詩意之妙者辭矣。
【權輿二章,章五句。
】 陳 宛丘 子之湯兮,宛丘之上兮。
洵有情兮,而無望本韻。
兮。
賦也。
下同。
坎其擊鼓,宛丘之下。
無冬無夏,值其鹭羽。
本韻 坎其擊缶,宛丘之道。
無冬無夏,值其鹭翿。
本韻 此詩刺遊蕩之意昭然。
小序謂「刺幽公」,恐「子」字未安,毛傳謂「子」為大夫,不與序同。
然具此樂舞,自屬君大夫之列。
【宛丘三章,章四句。
】 東門之枌 東門之枌,宛丘之栩。
子仲之子,婆、娑、其、下、本韻。
○賦也。
下同。
[評]畫。
谷旦于差,南方之原。
此句不用韻。
不績其麻,市漢王符潛夫篇作「女」。
也婆娑。
本韻。
谷旦于逝,越以鬷邁。
本韻。
視爾如荍,贻我握椒。
本韻。
大序謂「男女淫荒」,是寬泛語。
何玄子謂「陳風巫、觋盛行」,似近之。
蓋以舊傳大姬好巫,而陳俗化之。
「婆娑」,舞貌;巫者必舞也。
漢王符潛夫論曰「詩刺『不績其麻,女也婆娑』。
今多不修中饋,休其蠶織,而起學巫、觋,鼓舞事神,以欺诳細民」雲雲,足證詩意。
又按其于「市」作「女」,亦疑是
按此乃美耳,無戒意。
【終南二章,章六句。
】 黃鳥 交交黃鳥,止于棘。
誰從穆公子車奄息。
維此奄息,百夫之特。
本韻。
臨其穴,惴惴其栗。
本韻。
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本韻。
○興也。
下同。
交交黃鳥,止于桑。
誰從穆公子車仲行。
維此仲行,百夫之防。
本韻。
臨其穴,惴惴其栗。
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交交黃鳥,止于楚。
誰從穆公子車針虎。
維此針虎,百夫之禦。
本韻。
臨其穴,惴惴其栗。
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秦穆公卒,以子車氏三子為殉;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見文六年左傳。
集傳雲:「今觀『臨穴惴栗』之言,則是康公從父之亂命,迫而納之于圹,其罪有所歸矣。
」其言蓋本之蘇氏,曰:「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
康公從其言而不改,其亦異于魏顆矣。
」子由又本之子瞻,其過秦穆公墓曰:「穆公生不誅孟明,豈有死之日而忍用其良!」按詩三章明言穆公,又左傳曰:「秦穆公之不為盟主也宜哉,死而棄民。
」鄭氏曰:「從死,自殺以從死。
」孔氏曰:「不刺康公而刺穆公者,是穆公命從己死,此臣自殺從之,非後主之過。
」此唐以上人所論,知此偏是宋人有此深文,何也其意以穆公尚為賢主,康公庸鄙,故舉而歸其罪。
不知從死乃秦戎狄之俗,非關君之賢否也;何必為穆公回護而歸罪康公哉!朱又執「臨穴惴栗」之詞,為康公迫死。
鄭氏則以為三人自殺;其臨穴惴栗,為秦人視其圹語。
今平心按之,其事出于穆公之命,三人自殺,要皆不得已焉耳,豈樂死哉!即使臨穴惴栗,亦自人情,不必為之諱也。
【黃鳥三章,章十二句。
】 晨風 鴥彼晨風,郁彼北林。
未見君子,憂心欽欽。
本韻。
如何!如何!忘我實多。
本韻。
○興也。
下同。
山有苞栎,隰有六駁。
未見君子,憂心靡樂。
本韻。
如何!如何!忘我實多。
山有苞棣,隰有樹檖。
未見君子,憂心如醉。
本韻。
如何!如何!忘我實多。
序謂「刺康公棄其賢臣」,此臆測語。
集傳屬之婦人,亦無謂。
僞說謂「秦君遇賢,始勤終怠」,稍近之。
【晨風三章,章六句。
】 無衣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
王于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本韻。
○興也。
下同。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
王于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本韻。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
王于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
本韻。
小序謂「刺用兵」,無刺意。
集傳仿之,謂「秦俗強悍,樂于戰鬥」。
詩明有「王于興師」之語,豈可徒責之秦俗哉!觀其詩詞,謂秦俗強悍,樂于用命,則可矣。
僞傳、說謂「秦襄公以王命征戎,周人赴之,賦此」,近是;然不必雲周人也。
犬戎殺幽王,乃周人之仇;秦人言之,故曰「同仇」。
「子」,指周人也。
首二句毛傳謂興,是,取下「與子同」之意也。
如以為賦,則夾雜矣。
【無衣三章,章五句。
】 渭陽 我送舅氏,曰至渭陽。
何以贈之路車、乘黃。
本韻。
○賦也。
下同。
我送舅氏,悠。
悠。
我。
思。
[評]變。
何以贈之瓊瑰、玉佩。
本韻。
秦康公為太子,送母舅晉重耳歸國之詩。
小序謂「念母」以「悠悠我思」句也。
未知果然否大序謂「即位後思而作」,尤迂。
[增]「悠悠我思」句,情意悱恻動人,往複尋味,非惟思母,兼有諸舅存亡之感。
【渭陽二章,章四句。
】 權輿 于我乎,夏、屋、渠、渠、[評]居。
今也每、食、無、餘、[評]食。
于嗟乎,句。
不承權輿!本韻。
○賦也。
下同。
于我乎,每、食、四、簋、[評]單承上食。
今也每、食、不、飽、本韻。
于嗟乎,不承權輿! 此賢者歎君禮意寖衰之意。
一章先言居,再言食,即「适館、授餐」意。
二章單承食言,由「無餘」而至「不飽」,條理井然。
其「每食四簋」句,承上接下,在有餘、無餘之間;可以意會,初不有礙。
其上一言居,下皆言食者,以食可減而居不移故也。
又「夏屋渠渠」句,即藏「食有餘」在内,故是妙筆。
自鄭氏不喻此意,以「夏屋」為餐具;近世楊用修力證之,謬也。
然即知夏屋之非餐具,而知此詩意之妙者辭矣。
【權輿二章,章五句。
】 陳 宛丘 子之湯兮,宛丘之上兮。
洵有情兮,而無望本韻。
兮。
賦也。
下同。
坎其擊鼓,宛丘之下。
無冬無夏,值其鹭羽。
本韻 坎其擊缶,宛丘之道。
無冬無夏,值其鹭翿。
本韻 此詩刺遊蕩之意昭然。
小序謂「刺幽公」,恐「子」字未安,毛傳謂「子」為大夫,不與序同。
然具此樂舞,自屬君大夫之列。
【宛丘三章,章四句。
】 東門之枌 東門之枌,宛丘之栩。
子仲之子,婆、娑、其、下、本韻。
○賦也。
下同。
[評]畫。
谷旦于差,南方之原。
此句不用韻。
不績其麻,市漢王符潛夫篇作「女」。
也婆娑。
本韻。
谷旦于逝,越以鬷邁。
本韻。
視爾如荍,贻我握椒。
本韻。
大序謂「男女淫荒」,是寬泛語。
何玄子謂「陳風巫、觋盛行」,似近之。
蓋以舊傳大姬好巫,而陳俗化之。
「婆娑」,舞貌;巫者必舞也。
漢王符潛夫論曰「詩刺『不績其麻,女也婆娑』。
今多不修中饋,休其蠶織,而起學巫、觋,鼓舞事神,以欺诳細民」雲雲,足證詩意。
又按其于「市」作「女」,亦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