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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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本韻。
既曰告止,曷又鞠本韻。
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
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既曰得止,曷又極本韻。
止 詩中曰「魯道」,曰「齊子」,明是齊襄公、文姜之事。
又四章皆有「既曰」及「曷又」字,其為刺辭亦甚顯然。
小序謂「刺齊襄公」,隻似籠統語。
集傳謂「前二章刺齊襄,後二章刺魯桓」,未免割裂,辭意不貴。
季明德謂「通篇刺文姜」,然則「雄狐」之說為何何玄子謂「惟首章首二句刺齊襄,首章『懷』字刺文姜,二章『從』字刺魯桓,下二章又追原其夫婦成昏之始」,尤鑿。
惟嚴氏謂「通篇刺魯桓」,似得之,蓋謂齊人不當以「雄狐」目其君也。
其曰「雄狐綏綏然求匹,喻魯桓求昏于齊也」。
又曰「齊人不敢斥言其君之惡而歸咎于魯之辭也。
辭雖歸咎于魯,所以刺襄公者深矣」。
如此,則辭旨歸一而意亦周匝。
[二章]「五」,伍通,「參伍」之伍。
葛屦相伍必兩,冠緌必雙。
下句不用「伍」字,即承上意而以「止」字足之。
【南山四章,章六句。
】 甫田 無田甫田,維莠驕驕。
無思遠人,勞心忉忉。
本韻。
○比而賦也。
無田甫田,維莠桀桀。
無思遠人,勞心怛怛。
本韻。
○比而賦也。
婉兮娈兮,總角丱兮。
未幾見兮,突而弁本韻。
兮。
非比,然未詳。
此詩未詳。
小序謂「刺襄公」,無據。
大序謂「無禮義而求大功,不修德而求諸侯」雲雲,集傳且謂「戒時人厭小而務大,忽近而圖遠」雲雲,大抵皆影響之論。
而集傳說理,于詩尤遠,又以末章為比;按未章明是賦,必無此比體,惟知者可與道耳。
何玄子謂「刺魯莊公」,以末章雲「婉兮娈兮」,猗嗟亦雲「猗嗟娈兮,清揚婉兮」也。
按詩多同句,而上二章之辭則全不合。
【甫田三章,章四句。
】 盧令 盧令。
令。
[評]聲。
其人美且。
仁。
通韻。
○賦也。
下同。
[評]心。
盧重。
環。
[評]形。
其人美且。
鬈。
本韻。
[評]形。
盧重。
镅。
[評]形。
其人美且。
偲。
本韻。
[評]形。
序「刺襄公」。
何玄子曰:「公羊傳載莊四年,公與齊侯狩于禚。
左傳載莊八年,齊侯田于貝丘,見大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射之,豕人立而啼。
公懼,墜于車,因遂為無知所弒。
此足為襄公好田之證。
」 「令令」,即環、镅之聲。
「鬈」,說文「發好也」。
「偲」,集傳曰「多須之貌。
春秋傳所謂『于思』。
偲、思,古通用」。
按以上「鬈」字例之,則此說是。
【盧令三章,章二句。
】 敝笱 敝笱在梁,其魚鲂。
齊子歸止,其從如。
雲。
本韻。
○比而賦也。
下同。
敝笱在梁,其魚鲂鱮。
齊子歸止,其從如。
雨。
本韻。
[評]承雲。
敝笱在梁,其魚唯唯。
[評]變。
齊子歸止,其從如。
水。
本韻。
[評]承雨。
此指文姜詩。
「歸」,指于歸;「從」,指從嫁,自順。
集傳以文姜如齊多在莊公之世,故以為刺莊公,非也。
因以「歸」為歸甯,既牽強,而不能防閑其母之罪,孰若不能防閑其妻之罪為尤重耶! [一章、二章]「鲂」、「鲂鱮」總連「鲂」字,蓋鲂為魚之絕美,陳風曰「豈其食魚,必河之鲂」,是也。
「」與「鱮」取換韻腳耳,不必泥。
[三章]「唯唯」,毛傳謂「出入不制」,雖非「唯」字正義,然于詩旨則合,姑從之。
鄭氏謂「行相随順之貌」,若是,則為心下「從」者。
夫詩意本取敝笱不能制魚況魯桓不能制妻,乃況從者,何耶不可從。
「魚」,陰類,故比文姜。
「雲」、「雨」、「水」,亦皆陰氣,故比從者。
【敝笱三章,章四句。
】 載驅 載驅薄薄,簟茀、朱鞹。
魯道有蕩,齊子發夕。
本韻。
○賦也。
下同。
四骊濟濟,垂辔沵沵。
魯道有蕩,齊子豈。
弟。
本韻。
[評]意。
汶水湯湯,行人彭彭。
魯道有蕩,齊子翔。
本韻。
汶水滔滔,行人儦儦。
魯道有蕩,齊子遊敖。
本韻。
小序謂「刺齊襄」,因以前二章上句指襄公。
集傳皆以為指文姜,意亦貫。
【載驅四章,章四句。
】 猗嗟 猗嗟昌兮,颀而長兮。
抑、若、揚、兮,[評]摹神。
美、目、揚、兮;巧趨跄兮;射。
則。
臧。
本韻。
兮。
賦也。
下同。
[評]先虛言射。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
儀既成兮;終。
日。
射。
侯。
不。
出。
正。
兮。
;[評]此言射而中。
展我甥本韻。
兮。
猗嗟娈兮,清、揚、婉兮。
舞則選兮;射。
則。
貫。
兮。
四。
矢。
反。
兮。
;以。
禦。
亂。
本韻。
兮。
[評]此言射而貫,貫必有力,故言禦亂。
小序謂「刺莊公」,是。
何玄子曰:「春秋莊四年冬『公及齊人狩于禚』,此詩疑即狩禚事,蓋公朝齊而因以狩也。
古者諸侯相朝則有賓射,故所言者皆賓射之禮。
又詩曰『展我甥兮』,自是莊公初至齊而人驟見之之語。
」此說似有理。
[二章]「巧趨跄兮」,何玄子曰:「蓋升階、降階、就位、複位之時。
」 [三章]何玄子曰:「『貫』,貫布也。
禮,射布侯中必貫,始釋算。
鄉射禮雲『不貫不釋』,是也。
『反』者,反其矢于受矢之處,即楅是也。
」大序曰「夫人莊公為齊侯之子焉」,蓋本公、谷二傳為說。
春秋「子同生」,谷梁曰「疑,故志之」。
公羊曰「夫人谮于齊侯,『公曰:「同非吾子,齊侯之子也!」』」按此事暧昧,序據以說詩,謬。
鄭氏于「展我甥兮」之下雲「展,誠也,言誠者,拒時人言齊侯之子」,又本序說。
然詩人未必果有此意也。
後之解詩者,不信序說,則不用可也。
集傳既用序說,又為之辨誣,尤可笑。
集傳于「美目揚兮」釋曰「揚,目之動也」,于「清揚婉兮」又曰「揚,眉之美也」,何居 三章皆言射,極有條理,而叙法錯綜入妙。
【猗嗟三章,章六句。
】 魏 葛屦 糾糾葛屦,可以屦霜。
摻摻女手,可以縫裳。
本韻。
要之襋之,好人服本韻。
之。
興也。
好人提提,宛然左辟,佩其象揥。
維是褊心,是以為刺。
本韻。
○賦也。
此詩「刺褊」,已見本文。
大序因「糾糾葛屦」二句,并為刺「
本韻。
既曰告止,曷又鞠本韻。
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
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既曰得止,曷又極本韻。
止 詩中曰「魯道」,曰「齊子」,明是齊襄公、文姜之事。
又四章皆有「既曰」及「曷又」字,其為刺辭亦甚顯然。
小序謂「刺齊襄公」,隻似籠統語。
集傳謂「前二章刺齊襄,後二章刺魯桓」,未免割裂,辭意不貴。
季明德謂「通篇刺文姜」,然則「雄狐」之說為何何玄子謂「惟首章首二句刺齊襄,首章『懷』字刺文姜,二章『從』字刺魯桓,下二章又追原其夫婦成昏之始」,尤鑿。
惟嚴氏謂「通篇刺魯桓」,似得之,蓋謂齊人不當以「雄狐」目其君也。
其曰「雄狐綏綏然求匹,喻魯桓求昏于齊也」。
又曰「齊人不敢斥言其君之惡而歸咎于魯之辭也。
辭雖歸咎于魯,所以刺襄公者深矣」。
如此,則辭旨歸一而意亦周匝。
[二章]「五」,伍通,「參伍」之伍。
葛屦相伍必兩,冠緌必雙。
下句不用「伍」字,即承上意而以「止」字足之。
【南山四章,章六句。
】 甫田 無田甫田,維莠驕驕。
無思遠人,勞心忉忉。
本韻。
○比而賦也。
無田甫田,維莠桀桀。
無思遠人,勞心怛怛。
本韻。
○比而賦也。
婉兮娈兮,總角丱兮。
未幾見兮,突而弁本韻。
兮。
非比,然未詳。
此詩未詳。
小序謂「刺襄公」,無據。
大序謂「無禮義而求大功,不修德而求諸侯」雲雲,集傳且謂「戒時人厭小而務大,忽近而圖遠」雲雲,大抵皆影響之論。
而集傳說理,于詩尤遠,又以末章為比;按未章明是賦,必無此比體,惟知者可與道耳。
何玄子謂「刺魯莊公」,以末章雲「婉兮娈兮」,猗嗟亦雲「猗嗟娈兮,清揚婉兮」也。
按詩多同句,而上二章之辭則全不合。
【甫田三章,章四句。
】 盧令 盧令。
令。
[評]聲。
其人美且。
仁。
通韻。
○賦也。
下同。
[評]心。
盧重。
環。
[評]形。
其人美且。
鬈。
本韻。
[評]形。
盧重。
镅。
[評]形。
其人美且。
偲。
本韻。
[評]形。
序「刺襄公」。
何玄子曰:「公羊傳載莊四年,公與齊侯狩于禚。
左傳載莊八年,齊侯田于貝丘,見大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射之,豕人立而啼。
公懼,墜于車,因遂為無知所弒。
此足為襄公好田之證。
」 「令令」,即環、镅之聲。
「鬈」,說文「發好也」。
「偲」,集傳曰「多須之貌。
春秋傳所謂『于思』。
偲、思,古通用」。
按以上「鬈」字例之,則此說是。
【盧令三章,章二句。
】 敝笱 敝笱在梁,其魚鲂。
齊子歸止,其從如。
雲。
本韻。
○比而賦也。
下同。
敝笱在梁,其魚鲂鱮。
齊子歸止,其從如。
雨。
本韻。
[評]承雲。
敝笱在梁,其魚唯唯。
[評]變。
齊子歸止,其從如。
水。
本韻。
[評]承雨。
此指文姜詩。
「歸」,指于歸;「從」,指從嫁,自順。
集傳以文姜如齊多在莊公之世,故以為刺莊公,非也。
因以「歸」為歸甯,既牽強,而不能防閑其母之罪,孰若不能防閑其妻之罪為尤重耶! [一章、二章]「鲂」、「鲂鱮」總連「鲂」字,蓋鲂為魚之絕美,陳風曰「豈其食魚,必河之鲂」,是也。
「」與「鱮」取換韻腳耳,不必泥。
[三章]「唯唯」,毛傳謂「出入不制」,雖非「唯」字正義,然于詩旨則合,姑從之。
鄭氏謂「行相随順之貌」,若是,則為心下「從」者。
夫詩意本取敝笱不能制魚況魯桓不能制妻,乃況從者,何耶不可從。
「魚」,陰類,故比文姜。
「雲」、「雨」、「水」,亦皆陰氣,故比從者。
【敝笱三章,章四句。
】 載驅 載驅薄薄,簟茀、朱鞹。
魯道有蕩,齊子發夕。
本韻。
○賦也。
下同。
四骊濟濟,垂辔沵沵。
魯道有蕩,齊子豈。
弟。
本韻。
[評]意。
汶水湯湯,行人彭彭。
魯道有蕩,齊子翔。
本韻。
汶水滔滔,行人儦儦。
魯道有蕩,齊子遊敖。
本韻。
小序謂「刺齊襄」,因以前二章上句指襄公。
集傳皆以為指文姜,意亦貫。
【載驅四章,章四句。
】 猗嗟 猗嗟昌兮,颀而長兮。
抑、若、揚、兮,[評]摹神。
美、目、揚、兮;巧趨跄兮;射。
則。
臧。
本韻。
兮。
賦也。
下同。
[評]先虛言射。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
儀既成兮;終。
日。
射。
侯。
不。
出。
正。
兮。
;[評]此言射而中。
展我甥本韻。
兮。
猗嗟娈兮,清、揚、婉兮。
舞則選兮;射。
則。
貫。
兮。
四。
矢。
反。
兮。
;以。
禦。
亂。
本韻。
兮。
[評]此言射而貫,貫必有力,故言禦亂。
小序謂「刺莊公」,是。
何玄子曰:「春秋莊四年冬『公及齊人狩于禚』,此詩疑即狩禚事,蓋公朝齊而因以狩也。
古者諸侯相朝則有賓射,故所言者皆賓射之禮。
又詩曰『展我甥兮』,自是莊公初至齊而人驟見之之語。
」此說似有理。
[二章]「巧趨跄兮」,何玄子曰:「蓋升階、降階、就位、複位之時。
」 [三章]何玄子曰:「『貫』,貫布也。
禮,射布侯中必貫,始釋算。
鄉射禮雲『不貫不釋』,是也。
『反』者,反其矢于受矢之處,即楅是也。
」大序曰「夫人莊公為齊侯之子焉」,蓋本公、谷二傳為說。
春秋「子同生」,谷梁曰「疑,故志之」。
公羊曰「夫人谮于齊侯,『公曰:「同非吾子,齊侯之子也!」』」按此事暧昧,序據以說詩,謬。
鄭氏于「展我甥兮」之下雲「展,誠也,言誠者,拒時人言齊侯之子」,又本序說。
然詩人未必果有此意也。
後之解詩者,不信序說,則不用可也。
集傳既用序說,又為之辨誣,尤可笑。
集傳于「美目揚兮」釋曰「揚,目之動也」,于「清揚婉兮」又曰「揚,眉之美也」,何居 三章皆言射,極有條理,而叙法錯綜入妙。
【猗嗟三章,章六句。
】 魏 葛屦 糾糾葛屦,可以屦霜。
摻摻女手,可以縫裳。
本韻。
要之襋之,好人服本韻。
之。
興也。
好人提提,宛然左辟,佩其象揥。
維是褊心,是以為刺。
本韻。
○賦也。
此詩「刺褊」,已見本文。
大序因「糾糾葛屦」二句,并為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