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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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
有女同車,顔如舜華。
将。
将。
翔。
[評]預摹一筆。
佩玉瓊琚。
彼美孟姜,洵美且都。
本韻。
○賦也。
下同。
有女同車,顔如舜英。
将翔,佩玉将将。
彼美孟姜,德音不忘。
本韻。
小序謂「刺忽」,必不是。
解者因以「同車」為親迎,然親迎豈是同車乎!明系曲解。
且忽已辭昏,安得言親迎耶!又謂「孟姜」為文姜,文姜淫亂殺夫,幾亡魯國,何以贊其「德音不忘」乎!孔氏謂前欲以文姜妻之,後又欲以他女妻之,他女必幼于文姜,而經謂之「孟姜」者,刺忽應娶不娶,何必實賢實長也。
此依大序,謂「忽有功于齊」,故又謂非文姜,其周章無定說如此。
詩人之辭多有相同者,如采唐曰「美孟姜矣」,豈亦文姜乎是必當時齊國有長女美而賢,故詩人多以「孟姜」稱之耳。
若集傳謂「淫詩」,更不足辨。
舊解以上「有女」與「孟姜」為一人。
嚴氏謂其文重複,當為兩人;然其解仍依舊說。
季明德謂「同車」為侄、娣之從嫁者,「孟姜」指适夫人也。
其說存之。
以其下車而行,始聞其佩玉之聲,故以「将将翔」先之,善于摹神者。
「翔」字從羽,故上時言凫、鴈,此則借以言美人,亦如羽族之翔也。
神女賦「婉若遊龍乘雲翔」,洛神賦「若将飛而未翔」,又「翩若驚鴻」,又「體迅飛凫」,又「或翔神渚」,皆從此脫出。
【有女同車二章,章六句。
】 山有扶蘇 山有扶蘇,隰有荷華。
不見子都,乃見狂且!本韻。
○比而賦也。
下同。
山有橋松,隰有遊龍。
不見子充,乃見狡童!本韻。
小序謂「刺忽」,大序謂「所美非美然」,皆影響之辭。
大序意以若不類忽辭昏事,因雲「所美非美」,則「用人」亦可通之,故後人多作「用人」解。
然則以上篇為辭昏者,其非确亦可知矣。
集傳以序之不足服人也,于是起而全叛之,以為淫詩,則更妄矣。
「扶蘇」,毛傳謂小木,非也;蓋謂枝葉扶蘇,乃大木也。
「扶蘇」、「橋松」比「子都」、「子充」,「荷華」、「遊龍」比「狂」、「狡」,義甚明。
然人不敢為此解者,以「荷華」亦佳卉也。
宋儒尤重之,以周茂叔有愛蓮說也。
不知詩意隻以在山之高大者喻美,在隰之卑弱者喻不美,初未嘗拘。
自解者拘之,于是不得不以「扶蘇」為小木而以喻不美,以「荷華」喻美,下章則又以「橋松」喻美,以「遊龍」喻不美,使「山」、「隰」倒置,此物錯互,非也。
子都必古之美人,故孟子曰「子都之姣」。
「子充」恐隻是趁下「童」字韻,不必亦為古之美人。
觀「子都」下以「且」字助辭趁韻,亦可悟「童」字上以「充」字趁韻矣。
【山有扶蘇二章,章四句。
】 萚兮 萚、兮、萚、兮,風、其、吹、女、[評]大見衰飒況。
叔兮伯兮,倡,予和本韻。
女。
比而賦也。
○下同。
萚兮。
萚兮。
風。
其。
漂。
女。
叔兮伯兮,倡,予要本韻。
女。
小序謂「刺忽」,無據。
集傳謂「淫詩」,尤可恨。
何玄子曰「女雖善淫,不應呼『叔兮』,又呼『伯兮』,殆非人理」,言之污人齒頰矣。
蘇氏曰:「木槁則其萚懼風,風至而隕矣。
譬如人君不能自立于國,其附之者亦不可以久也。
故懼而相告曰『叔兮伯兮,子苟倡之,予将和女』,蓋有異志矣。
」此說可存。
愚按,或謂賢者憂國亂被伐而望救于他國,亦可。
邶風旄丘亦有「叔兮伯兮」,是也。
「倡、和」,成語。
「倡、要」,則否,蓋為協「漂」字耳。
觀此當信予謂「詩有趁韻」之說矣。
【萚兮二章,章四句。
】 狡童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
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本韻。
兮。
賦也。
下同。
彼狡童兮,不。
與。
我。
食。
兮。
[評]即承不能餐來,無人解此。
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本韻。
兮。
小序謂「刺忽」,呼君為「狡童」,似未安。
或謂刺祭仲,祭仲此時非童也,前人已辨之。
此篇與上篇皆有深于憂時之大意,大抵在鄭之亂朝;其所指何人何事,不可知矣。
[二章]「不與我食」,此句難通,蓋以世無人怨不與我食者。
毛傳謂「不與賢人共食祿」,然則賢人豈有以不食祿怼君之理!以不食祿怼君,豈得為賢!且既不食祿,又何必如此憂時困苦,以至寝食俱廢耶嚴氏不從,以為「共食則可以從容謀事」,亦甚牽強。
蓋皆不知詩人之意,随筆轉換,絕不拘泥繩束似後人為文。
此即承上章「不能餐」來,「不能餐」,猶之「不與我食」也。
上章言「不能餐」指飲食,此章言「不能息」指起居,猶言「寝、食俱廢」也。
隻重上章「不與我言」,以至寝食俱廢之義;其「不與我食」,隻順下湊合成文。
勿為所瞞,方可謂之善說詩。
史載箕子麥秀歌,襲此。
【狡童二章,章四句。
】 褰裳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
子不我思,豈無他人!本韻。
狂童之狂也且!無韻。
下同。
○賦也。
下同。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
子不我思,豈無他士!本韻。
狂童之狂也且! 舊解皆謂忽、突争國,國人思大國正己;「狂童」指突。
其不指忽者,以忽為世子嗣位,其立也正,國人初不怨之;且年長于突,不得為「童」,又國人不得稱君為「狂童」也。
後人以集傳言淫詩之妄也,故多從之。
然其實不然。
春秋,突以桓十五年奔蔡;年冬,公會宋公、衛侯。
陳侯于袲,伐鄭。
十六年,公會宋公、衛侯、陳侯、蔡侯伐鄭。
左傳曰「謀伐鄭,将納厲公也」。
是諸侯皆助突伐忽,今乃謂國人怨突篡國而望他國來見正,豈非夢語耶!且「士」字亦說不去。
或謂「童」指祭仲,尤謬,不辨。
又或者仍惑集傳,以為淫詩。
按左氏,鄭六卿餞韓宣子而子太叔賦之,豈敢以本國之淫詩贈大國之卿哉!必不然矣。
因歎序說「思見正」,本循韓宣子、子太叔之言而雲,而集傳以為淫詩,又不一顧之,皆非也。
【褰裳二章,章五句。
】 豐 子之豐兮,俟我乎巷兮;悔予不送本韻兮。
賦也。
下同。
子之昌兮,俟我乎堂兮;悔予不将本韻兮。
衣錦褧衣,裳錦褧裳。
叔兮伯兮,駕予與行。
本韻。
裳錦褧裳,衣錦褧衣。
叔兮伯兮,駕予與歸。
本韻。
此女子于歸自之詩。
「俟巷」,「俟堂」,男子親迎也。
女子在房觀之,悔不能送将也。
于是複自言其登車之時,衣錦衣、錦裳,且有加衣如此。
「叔、伯」,指送者士昏禮 有送者,不必定是兄弟,即送者之長幼而言也。
乃駕予而行以歸之矣。
何玄子曰:「朱子謂『婦人與男子失配,既乃悔之而作』,則是奔也,豈有奔其人而乃具禮服以待車馬者乎且堂上非所私之地,既稱『伯』,又稱『叔』,何所私之衆哉」 【豐四章:二章章三句,二章章四
将。
将。
翔。
[評]預摹一筆。
佩玉瓊琚。
彼美孟姜,洵美且都。
本韻。
○賦也。
下同。
有女同車,顔如舜英。
将翔,佩玉将将。
彼美孟姜,德音不忘。
本韻。
小序謂「刺忽」,必不是。
解者因以「同車」為親迎,然親迎豈是同車乎!明系曲解。
且忽已辭昏,安得言親迎耶!又謂「孟姜」為文姜,文姜淫亂殺夫,幾亡魯國,何以贊其「德音不忘」乎!孔氏謂前欲以文姜妻之,後又欲以他女妻之,他女必幼于文姜,而經謂之「孟姜」者,刺忽應娶不娶,何必實賢實長也。
此依大序,謂「忽有功于齊」,故又謂非文姜,其周章無定說如此。
詩人之辭多有相同者,如采唐曰「美孟姜矣」,豈亦文姜乎是必當時齊國有長女美而賢,故詩人多以「孟姜」稱之耳。
若集傳謂「淫詩」,更不足辨。
舊解以上「有女」與「孟姜」為一人。
嚴氏謂其文重複,當為兩人;然其解仍依舊說。
季明德謂「同車」為侄、娣之從嫁者,「孟姜」指适夫人也。
其說存之。
以其下車而行,始聞其佩玉之聲,故以「将将翔」先之,善于摹神者。
「翔」字從羽,故上時言凫、鴈,此則借以言美人,亦如羽族之翔也。
神女賦「婉若遊龍乘雲翔」,洛神賦「若将飛而未翔」,又「翩若驚鴻」,又「體迅飛凫」,又「或翔神渚」,皆從此脫出。
【有女同車二章,章六句。
】 山有扶蘇 山有扶蘇,隰有荷華。
不見子都,乃見狂且!本韻。
○比而賦也。
下同。
山有橋松,隰有遊龍。
不見子充,乃見狡童!本韻。
小序謂「刺忽」,大序謂「所美非美然」,皆影響之辭。
大序意以若不類忽辭昏事,因雲「所美非美」,則「用人」亦可通之,故後人多作「用人」解。
然則以上篇為辭昏者,其非确亦可知矣。
集傳以序之不足服人也,于是起而全叛之,以為淫詩,則更妄矣。
「扶蘇」,毛傳謂小木,非也;蓋謂枝葉扶蘇,乃大木也。
「扶蘇」、「橋松」比「子都」、「子充」,「荷華」、「遊龍」比「狂」、「狡」,義甚明。
然人不敢為此解者,以「荷華」亦佳卉也。
宋儒尤重之,以周茂叔有愛蓮說也。
不知詩意隻以在山之高大者喻美,在隰之卑弱者喻不美,初未嘗拘。
自解者拘之,于是不得不以「扶蘇」為小木而以喻不美,以「荷華」喻美,下章則又以「橋松」喻美,以「遊龍」喻不美,使「山」、「隰」倒置,此物錯互,非也。
子都必古之美人,故孟子曰「子都之姣」。
「子充」恐隻是趁下「童」字韻,不必亦為古之美人。
觀「子都」下以「且」字助辭趁韻,亦可悟「童」字上以「充」字趁韻矣。
【山有扶蘇二章,章四句。
】 萚兮 萚、兮、萚、兮,風、其、吹、女、[評]大見衰飒況。
叔兮伯兮,倡,予和本韻。
女。
比而賦也。
○下同。
萚兮。
萚兮。
風。
其。
漂。
女。
叔兮伯兮,倡,予要本韻。
女。
小序謂「刺忽」,無據。
集傳謂「淫詩」,尤可恨。
何玄子曰「女雖善淫,不應呼『叔兮』,又呼『伯兮』,殆非人理」,言之污人齒頰矣。
蘇氏曰:「木槁則其萚懼風,風至而隕矣。
譬如人君不能自立于國,其附之者亦不可以久也。
故懼而相告曰『叔兮伯兮,子苟倡之,予将和女』,蓋有異志矣。
」此說可存。
愚按,或謂賢者憂國亂被伐而望救于他國,亦可。
邶風旄丘亦有「叔兮伯兮」,是也。
「倡、和」,成語。
「倡、要」,則否,蓋為協「漂」字耳。
觀此當信予謂「詩有趁韻」之說矣。
【萚兮二章,章四句。
】 狡童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
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本韻。
兮。
賦也。
下同。
彼狡童兮,不。
與。
我。
食。
兮。
[評]即承不能餐來,無人解此。
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本韻。
兮。
小序謂「刺忽」,呼君為「狡童」,似未安。
或謂刺祭仲,祭仲此時非童也,前人已辨之。
此篇與上篇皆有深于憂時之大意,大抵在鄭之亂朝;其所指何人何事,不可知矣。
[二章]「不與我食」,此句難通,蓋以世無人怨不與我食者。
毛傳謂「不與賢人共食祿」,然則賢人豈有以不食祿怼君之理!以不食祿怼君,豈得為賢!且既不食祿,又何必如此憂時困苦,以至寝食俱廢耶嚴氏不從,以為「共食則可以從容謀事」,亦甚牽強。
蓋皆不知詩人之意,随筆轉換,絕不拘泥繩束似後人為文。
此即承上章「不能餐」來,「不能餐」,猶之「不與我食」也。
上章言「不能餐」指飲食,此章言「不能息」指起居,猶言「寝、食俱廢」也。
隻重上章「不與我言」,以至寝食俱廢之義;其「不與我食」,隻順下湊合成文。
勿為所瞞,方可謂之善說詩。
史載箕子麥秀歌,襲此。
【狡童二章,章四句。
】 褰裳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
子不我思,豈無他人!本韻。
狂童之狂也且!無韻。
下同。
○賦也。
下同。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
子不我思,豈無他士!本韻。
狂童之狂也且! 舊解皆謂忽、突争國,國人思大國正己;「狂童」指突。
其不指忽者,以忽為世子嗣位,其立也正,國人初不怨之;且年長于突,不得為「童」,又國人不得稱君為「狂童」也。
後人以集傳言淫詩之妄也,故多從之。
然其實不然。
春秋,突以桓十五年奔蔡;年冬,公會宋公、衛侯。
陳侯于袲,伐鄭。
十六年,公會宋公、衛侯、陳侯、蔡侯伐鄭。
左傳曰「謀伐鄭,将納厲公也」。
是諸侯皆助突伐忽,今乃謂國人怨突篡國而望他國來見正,豈非夢語耶!且「士」字亦說不去。
或謂「童」指祭仲,尤謬,不辨。
又或者仍惑集傳,以為淫詩。
按左氏,鄭六卿餞韓宣子而子太叔賦之,豈敢以本國之淫詩贈大國之卿哉!必不然矣。
因歎序說「思見正」,本循韓宣子、子太叔之言而雲,而集傳以為淫詩,又不一顧之,皆非也。
【褰裳二章,章五句。
】 豐 子之豐兮,俟我乎巷兮;悔予不送本韻兮。
賦也。
下同。
子之昌兮,俟我乎堂兮;悔予不将本韻兮。
衣錦褧衣,裳錦褧裳。
叔兮伯兮,駕予與行。
本韻。
裳錦褧裳,衣錦褧衣。
叔兮伯兮,駕予與歸。
本韻。
此女子于歸自之詩。
「俟巷」,「俟堂」,男子親迎也。
女子在房觀之,悔不能送将也。
于是複自言其登車之時,衣錦衣、錦裳,且有加衣如此。
「叔、伯」,指送者士昏禮 有送者,不必定是兄弟,即送者之長幼而言也。
乃駕予而行以歸之矣。
何玄子曰:「朱子謂『婦人與男子失配,既乃悔之而作』,則是奔也,豈有奔其人而乃具禮服以待車馬者乎且堂上非所私之地,既稱『伯』,又稱『叔』,何所私之衆哉」 【豐四章:二章章三句,二章章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