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關燈
小
中
大
詩經通論卷五
新安首源姚際恒着
王
集傳曰:「自平王徙居東都王城,于是王室遂卑,與諸侯無異;故其詩不為雅而為風。
」按此乃曆來相傳瞽說也。
孔子曰「雅、頌各得其所」。
夫雅之所得,則風之所亦得。
風、雅自有定體:其體風,即系之風;其體雅,即系之雅。
非以王室卑之故,不為雅而為風也。
苟以王室卑之故,不為雅而為風,則豈「各得其所」之謂哉! 黍離 彼黍離離,彼稷之苗。
行邁靡靡,中心搖搖。
本韻。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本韻。
悠悠蒼天,此何人本韻。
哉興也。
下同。
彼黍離離,彼稷之穗。
行邁靡靡,中心如醉。
本韻。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悠悠蒼天,此何人哉 彼黍離離,彼稷之實。
行邁靡靡,中心如噎。
本韻。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悠悠蒼天,此何人哉 小序謂「闵宗周」。
按史載箕子麥秀歌曰「麥秀漸漸兮,禾黍油油兮」,一商一周,何以皆托黍、稷為辭,豈周襲商乎非也。
按尚書載箕、微之語皆甚拗曲不順,不應作此平易歌辭。
是此詩本為闵宗周作,而後人仿之,僞為箕子之歌耳。
若夫小序,則又泥箕子之歌為說而偶中者耳。
劉向新序謂「衛伋見害,弟壽闵之,為作憂離之詩以求之」,無稽之甚。
而相傳韓詩雲:「黍離,伯封作也。
詩人求之不得,憂懑不識于物,視彼黍離離然,反以為稷之苗。
」曹植亦曰:「昔尹吉甫信後妻之讒,殺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黍離詩。
」此亦與伋、壽事相類,皆依托妄言。
而僞說本之,亦以為尹伯封作;又稍變其意以合序說,謂「秦逐犬戎,平王命尹伯封犒秦師,過故宗廟、宮室而作」。
說詩者牛鬼蛇神,至此而極矣!黍、稷并言,黍同而稷異,說者以稷之「苗」、「穗」、「實」為曆時所見,行役之久。
嚴氏駁之曰:「使果為行役之久,不應黍惟言『離離』也。
」不知毛傳已言之。
其曰「詩人自黍離離,見稷之苗,之穗,之實」矣。
何玄子且曲為實之曰「黍有早、晚三輩,則當離離時而或植稷之苗,稷之穗,稷之實」,殊鑿。
又韓詩以為「視黍為稷」,亦鑿。
大抵此為一時所賦,「稷」之「苗」、「穗」、「實」合初、終言,以取變文換韻,而「黍」為首句不變,與他篇格調多同,何必泥耶!且寫黍、稷處亦正見錯綜法。
【黍離三章,章十句。
】 君子于役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評]句法錯落。
雞。
栖。
于。
埘。
;日。
之。
夕。
矣。
羊。
、牛。
下。
來。
[評]日落懷人,真情實況。
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本韻。
○賦也。
下同。
君子于役,不、日、不、月、曷其有佸。
雞栖于桀;日之夕矣,羊、牛下括。
[評]此一句關上下,上同。
君子于役,苟無饑渴!本韻。
此婦人思夫行役之作。
僞說謂「戍申者之妻所作」,雖鑿而亦略近。
【君子于役二章,章八句。
】 君子陽陽 君子陽陽,左執簧,右招我由房。
本韻。
其樂隻且!賦也。
下同。
君子陶陶,左執翿,右招我由敖。
本韻。
其樂隻且! 大序謂「君子遭亂,相招為祿仕」,此據「招」之一字為說,臆測也。
集傳謂「疑亦前篇婦人所作」,此據「房」之一字為說,更鄙而稚。
大抵樂必用詩,故作樂者亦作詩以摹寫之;然其人其事不可考矣。
史記稱「晏子禦,意氣陽陽甚自得」,蓋本此。
後作「揚揚」。
「房」,疑即房中之樂。
「敖」,未詳。
【君子陽陽二章,章四句。
】 揚之水 揚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申。
本韻。
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本韻。
哉興而比也。
下同。
揚之水,不流束、楚、[評]輕。
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甫。
本韻。
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揚之水,不流束、蒲、[評]又輕。
彼其之子,不與我戍許。
本韻。
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據序謂「刺平王使民戍母家,其民怨之,而作此詩」。
集傳因謂「申侯為王法必誅」,及謂「平王與申侯為不共戴天之仇」。
此等語與詩旨絕無涉,何曉曉為然據二、三章言「戍甫」,「戍許」,則序亦恐臆說。
申侯為平王母舅,甫、許則非,安得實指為平王及謂戍母家乎孔氏解之曰:「言甫、許者,以其同出四嶽,俱為姜姓;既重章以變文,因借甫、許以言申,其實不戍甫、許也。
」按詩于閑文自多變換,戍甫、戍申乃實事也,亦可變換,然耶否耶吾不得而知之也。
「彼其之子」,鄭氏謂「處鄉裡者」,歐陽氏謂「國人怨諸侯不戍申」,皆可通。
集傳謂「指室家」,則謬矣! [三章]「蒲」,毛傳曰「草也」。
鄭氏以為「蒲柳」,屬木,非草矣。
集傳從鄭,非。
【揚之水三章,章六句。
】 中谷有蓷 中谷有蓷,暵其幹矣。
有女仳離,其矣。
其歎矣,遇人之艱難本韻。
矣!興也。
下同。
中谷有蓷,暵其修矣。
有女仳離,條其矣。
條其矣,遇人之不淑本韻。
矣! 中谷有蓷,暵其濕矣。
有女仳離,啜其泣矣。
啜其泣矣,何嗟及本韻。
矣! 此詩闵婦人遭饑馑而作:故雲「有女」。
集傳謂「婦人自作」,絕不類。
「仳離」,「仳」字未詳;合來恐隻是「流離失所」之義。
毛傳訓為「别」,按「别離」以後人語,未可以「仳」之音近「别」而遂為别也。
孔氏曰:「以『仳』與『離』共文,故知當為别義。
」如此說,其無确義可知。
因以「仳離」為「别離」,故以為夫棄其妻;其實不然。
愚意,此或闵嫠婦之詩,猶杜詩所謂「無食無兒一婦人」也。
先言「艱難」,夫貧也。
再言「不淑」,夫死也。
禮「問死曰『如何不淑』」。
末更無可言,故變文曰「何嗟及矣」。
「幹」、「修」、「濕」,由淺及深;「歎」、「」、「泣」亦然。
【中谷有蓷三章,章六句。
】 兔爰 有兔爰爰,雉離于羅。
我生之初尚無為,我生之後逢此百罹。
尚。
寐。
無。
吪。
!本韻。
○比而賦也。
下同。
[評]奇語。
有兔爰爰,雉離于罦。
我生之初尚無造,我生之後逢此百憂。
尚。
寐。
無。
覺。
!本韻。
有兔爰爰,雉離于罿。
我生之初尚無庸,我生之後逢此百兇。
尚。
寐。
無。
聰。
!本韻。
歐陽氏曰:「『我生之初尚無為』,謂昔尚幸r1「幸」字原脫,據校增。
世無事,閑緩如兔之爰爰也。
『我生之後逢此百罹』,謂今時不幸,遭此亂世,如雉陷于羅網也。
」按以一人比兔,又比雉,似未安。
蘇氏曰:「兔狡而難取,雉介而易執。
世亂則輕狡之人肆,而耿介之人常被其禍。
」亦求之過深。
作此詩者,大抵軍士,若桓
」按此乃曆來相傳瞽說也。
孔子曰「雅、頌各得其所」。
夫雅之所得,則風之所亦得。
風、雅自有定體:其體風,即系之風;其體雅,即系之雅。
非以王室卑之故,不為雅而為風也。
苟以王室卑之故,不為雅而為風,則豈「各得其所」之謂哉! 黍離 彼黍離離,彼稷之苗。
行邁靡靡,中心搖搖。
本韻。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本韻。
悠悠蒼天,此何人本韻。
哉興也。
下同。
彼黍離離,彼稷之穗。
行邁靡靡,中心如醉。
本韻。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悠悠蒼天,此何人哉 彼黍離離,彼稷之實。
行邁靡靡,中心如噎。
本韻。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悠悠蒼天,此何人哉 小序謂「闵宗周」。
按史載箕子麥秀歌曰「麥秀漸漸兮,禾黍油油兮」,一商一周,何以皆托黍、稷為辭,豈周襲商乎非也。
按尚書載箕、微之語皆甚拗曲不順,不應作此平易歌辭。
是此詩本為闵宗周作,而後人仿之,僞為箕子之歌耳。
若夫小序,則又泥箕子之歌為說而偶中者耳。
劉向新序謂「衛伋見害,弟壽闵之,為作憂離之詩以求之」,無稽之甚。
而相傳韓詩雲:「黍離,伯封作也。
詩人求之不得,憂懑不識于物,視彼黍離離然,反以為稷之苗。
」曹植亦曰:「昔尹吉甫信後妻之讒,殺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黍離詩。
」此亦與伋、壽事相類,皆依托妄言。
而僞說本之,亦以為尹伯封作;又稍變其意以合序說,謂「秦逐犬戎,平王命尹伯封犒秦師,過故宗廟、宮室而作」。
說詩者牛鬼蛇神,至此而極矣!黍、稷并言,黍同而稷異,說者以稷之「苗」、「穗」、「實」為曆時所見,行役之久。
嚴氏駁之曰:「使果為行役之久,不應黍惟言『離離』也。
」不知毛傳已言之。
其曰「詩人自黍離離,見稷之苗,之穗,之實」矣。
何玄子且曲為實之曰「黍有早、晚三輩,則當離離時而或植稷之苗,稷之穗,稷之實」,殊鑿。
又韓詩以為「視黍為稷」,亦鑿。
大抵此為一時所賦,「稷」之「苗」、「穗」、「實」合初、終言,以取變文換韻,而「黍」為首句不變,與他篇格調多同,何必泥耶!且寫黍、稷處亦正見錯綜法。
【黍離三章,章十句。
】 君子于役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評]句法錯落。
雞。
栖。
于。
埘。
;日。
之。
夕。
矣。
羊。
、牛。
下。
來。
[評]日落懷人,真情實況。
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本韻。
○賦也。
下同。
君子于役,不、日、不、月、曷其有佸。
雞栖于桀;日之夕矣,羊、牛下括。
[評]此一句關上下,上同。
君子于役,苟無饑渴!本韻。
此婦人思夫行役之作。
僞說謂「戍申者之妻所作」,雖鑿而亦略近。
【君子于役二章,章八句。
】 君子陽陽 君子陽陽,左執簧,右招我由房。
本韻。
其樂隻且!賦也。
下同。
君子陶陶,左執翿,右招我由敖。
本韻。
其樂隻且! 大序謂「君子遭亂,相招為祿仕」,此據「招」之一字為說,臆測也。
集傳謂「疑亦前篇婦人所作」,此據「房」之一字為說,更鄙而稚。
大抵樂必用詩,故作樂者亦作詩以摹寫之;然其人其事不可考矣。
史記稱「晏子禦,意氣陽陽甚自得」,蓋本此。
後作「揚揚」。
「房」,疑即房中之樂。
「敖」,未詳。
【君子陽陽二章,章四句。
】 揚之水 揚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申。
本韻。
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本韻。
哉興而比也。
下同。
揚之水,不流束、楚、[評]輕。
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甫。
本韻。
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揚之水,不流束、蒲、[評]又輕。
彼其之子,不與我戍許。
本韻。
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據序謂「刺平王使民戍母家,其民怨之,而作此詩」。
集傳因謂「申侯為王法必誅」,及謂「平王與申侯為不共戴天之仇」。
此等語與詩旨絕無涉,何曉曉為然據二、三章言「戍甫」,「戍許」,則序亦恐臆說。
申侯為平王母舅,甫、許則非,安得實指為平王及謂戍母家乎孔氏解之曰:「言甫、許者,以其同出四嶽,俱為姜姓;既重章以變文,因借甫、許以言申,其實不戍甫、許也。
」按詩于閑文自多變換,戍甫、戍申乃實事也,亦可變換,然耶否耶吾不得而知之也。
「彼其之子」,鄭氏謂「處鄉裡者」,歐陽氏謂「國人怨諸侯不戍申」,皆可通。
集傳謂「指室家」,則謬矣! [三章]「蒲」,毛傳曰「草也」。
鄭氏以為「蒲柳」,屬木,非草矣。
集傳從鄭,非。
【揚之水三章,章六句。
】 中谷有蓷 中谷有蓷,暵其幹矣。
有女仳離,其矣。
其歎矣,遇人之艱難本韻。
矣!興也。
下同。
中谷有蓷,暵其修矣。
有女仳離,條其矣。
條其矣,遇人之不淑本韻。
矣! 中谷有蓷,暵其濕矣。
有女仳離,啜其泣矣。
啜其泣矣,何嗟及本韻。
矣! 此詩闵婦人遭饑馑而作:故雲「有女」。
集傳謂「婦人自作」,絕不類。
「仳離」,「仳」字未詳;合來恐隻是「流離失所」之義。
毛傳訓為「别」,按「别離」以後人語,未可以「仳」之音近「别」而遂為别也。
孔氏曰:「以『仳』與『離』共文,故知當為别義。
」如此說,其無确義可知。
因以「仳離」為「别離」,故以為夫棄其妻;其實不然。
愚意,此或闵嫠婦之詩,猶杜詩所謂「無食無兒一婦人」也。
先言「艱難」,夫貧也。
再言「不淑」,夫死也。
禮「問死曰『如何不淑』」。
末更無可言,故變文曰「何嗟及矣」。
「幹」、「修」、「濕」,由淺及深;「歎」、「」、「泣」亦然。
【中谷有蓷三章,章六句。
】 兔爰 有兔爰爰,雉離于羅。
我生之初尚無為,我生之後逢此百罹。
尚。
寐。
無。
吪。
!本韻。
○比而賦也。
下同。
[評]奇語。
有兔爰爰,雉離于罦。
我生之初尚無造,我生之後逢此百憂。
尚。
寐。
無。
覺。
!本韻。
有兔爰爰,雉離于罿。
我生之初尚無庸,我生之後逢此百兇。
尚。
寐。
無。
聰。
!本韻。
歐陽氏曰:「『我生之初尚無為』,謂昔尚幸r1「幸」字原脫,據校增。
世無事,閑緩如兔之爰爰也。
『我生之後逢此百罹』,謂今時不幸,遭此亂世,如雉陷于羅網也。
」按以一人比兔,又比雉,似未安。
蘇氏曰:「兔狡而難取,雉介而易執。
世亂則輕狡之人肆,而耿介之人常被其禍。
」亦求之過深。
作此詩者,大抵軍士,若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