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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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亦非。
[二章]「薖」,朱郁儀謂與「輠」通,甚牽強。
楊用修引說文「草也」,諺雲「心安茅屋穩」也,亦鑿。
李氏曰:「『薖』與『窩』同,因阿而言窩,見其為斂藏之處也。
」此近是。
[三章]「軸」,集傳謂「盤桓不行」,乃反說;軸,正是行物也。
嚴氏謂「如軸之卷,收藏不用」,此以後世畫軸為言,益非。
軸,車軸也,軸以運車,取義盤旋于其中也。
「弗告」,猶不以姓名告人之意。
集傳謂「不以此樂告人」,皆非。
集傳本于歐陽氏。
【考盤三章,章四句。
】 碩人 碩人其、颀,衣錦、褧衣。
齊、侯、之、子,衛、侯、之、妻,東、宮、之、妹,邢、侯、之、姨,譚、公、惟、私、本韻。
○賦也。
下同。
[評]叙得詳核而妙。
手。
如。
柔。
荑。
膚。
如。
凝。
脂。
領。
如。
蝤。
蛴。
齒。
如。
瓠。
犀。
螓。
首。
、蛾。
眉。
本韻。
巧。
笑。
倩。
兮。
美。
目。
盼。
本韻。
兮。
[評]千古頌美人者無出其右,是為絕唱。
碩人敖敖,說于農郊。
四牡有驕,朱幩镳镳,翟茀以朝。
「大。
夫。
夙。
退。
無。
使。
君。
勞。
!」本韻。
[評]妙。
河。
水。
洋。
洋。
北。
流。
活。
活。
施。
罛。
濊。
濊。
鳣。
、鲔。
發。
發。
葭。
、菼。
揭。
揭。
庶。
姜。
孽。
孽。
庶。
士。
有。
朅。
本韻。
[評]間叙處措菶極工,有珠玑錯落之妙。
小序謂「闵莊姜」,詩中無闵意,此徒以莊姜後事論耳;安知莊姜初嫁時何嘗不盛,何嘗不美,又安知莊公何嘗不相得而謂之「闵」乎!左傳雲:「初,衛莊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亦但謂碩人之詩為莊姜。
其雲「無子」,亦據後事為說,不可執泥。
小序蓋執泥左傳耳;大序謂「終以無子」,尤襲傳顯然。
僞傳曰「衛莊公取于齊,國人美之,賦碩人」,孫文融亦曰「此當是莊姜初至衛時,國人美之而作者」,所見皆與予合。
[一章]「衣錦」,夫人用錦衣而嫁,貴也。
鄭氏曰「國君夫人翟衣而嫁,今衣錦者在塗之服也」,非也。
「褧衣」,「褧」或作「颎」,或作「絅」,或作「景」,皆同,乃襌衣也。
士昏禮雲:女登車,「姆為加景,乃驅」,即此也。
古婦人平時盛服必加襌衣于外,中庸「謂其文之着」是也。
若嫁時加褧,則為塗間辟塵也,又不同。
[三章]「大夫夙退」二句,正美君、夫人新昏相得,代為摹儗之辭,最為妙筆。
乃曲解以為諷,豈可通乎! [四章]此體是賦,末章又似興、比而賦,以河水等興比庶姜、庶士也。
或皆作喻意解,謬。
孽孽,旁出之意。
毛傳謂盛飾,非。
「庶姜」,媵女;「庶士」,媵臣。
媵女不必定是親侄、娣,亦有他國來媵者,其本國大夫之女亦媵也。
漢人說禮,必謂夫人之親侄、娣,此迂論也。
即以衛莊姜言之,「可證者二:一,莊公又娶戴妫生子,則非莊姜之同姓也;一,此詩雲「邢侯之姨,譚公維私」,則莊姜之姊妹亦嫁于他國而不來媵也。
解此詩者皆狃于序說,必于每章之下補闵莊姜而咎莊公不見答之意,徒費紛紛斡旋,絕不切合,而末章結束處尤相霄壤,不知何苦為此 【碩人四章,章七句。
】 氓 氓之蚩蚩,抱布貿絲。
匪來貿絲,來即我謀。
送子涉淇,至于頓丘。
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将、子、無、怒,秋、以、為、期、本韻。
○賦也。
[評]風緻語行以曲折,口角宛然。
乘彼垝垣,以望複關。
不見複關,泣涕漣漣。
既見複關,載笑載言。
爾蔔爾筮,體無咎言。
以、爾、車、來,以、我、賄、遷、本韻。
○賦也。
[評]不曰人曰賄,妙。
桑、之、未、落,其、葉、沃、若、本韻。
于、嗟、鸠、兮,無、食、桑、葚、![評]賦中之比。
于嗟女兮,無與士耽!本韻。
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二「說」字為韻。
也!比而賦也。
桑之落矣,其黃而隕。
自我徂爾,三歲食貧。
本韻。
淇水湯湯,漸車帷裳。
女也不爽,士貳其行。
本韻。
士、也、罔、極,二、三、其、德、本韻。
○比而賦也,下同。
[評]足貳其行意。
三歲為婦,靡室勞矣。
[評]實言不爽意。
夙興夜寐,靡有朝矣。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
兄弟不知,咥其笑矣。
靜言思之,躬自悼本韻。
矣! 及爾偕老,老、使、我、怨、淇。
則。
有。
岸。
[評]就本地作喻,妙。
隰。
則。
有。
泮。
總、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本韻。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本韻。
[一章]此氓必責其愆期,故曰非我愆期也,子無良媒來請期耳。
既無良媒請期,願子無怒,秋以為期可也。
古之嫁娶皆在秋冬。
[二章、三章]以桑「未落」及「落」比己色之盛衰,不可指時言。
若指時,則賦、比既不清,且桑未落及落隻在數月間,下言「三歲」,說不去矣。
[四章]「老使我怨」,「老」字即承「偕老」字來,言汝曾言「及爾偕老」,今偕老之說徒使我怨而已。
詩人之詞多是如此。
集傳泥之,謂「不知老而見棄如此」。
夫方「總角之宴」以及「三歲為婦」,豈便老耶! 【氓六章,章十句。
】 竹竿 籊籊竹竿,以釣于淇。
豈不爾思,遠莫緻之!本韻。
○賦也。
下同。
泉源在左,淇水在右。
女子有行,遠兄弟、父母。
本韻。
○集傳誤「作父母兄弟」。
淇水在右,泉源在左。
巧。
笑。
之。
瑳。
佩。
玉。
之。
傩。
本韻。
[評]簡,妙,風緻嫣然。
淇水鑴鑴,桧楫、松舟。
駕言出遊,以寫我憂。
本韻。
小序謂「衛女思歸」,是。
大序增以「不見答」,臆說也。
何玄子謂泉水及此篇皆許穆夫人作。
按泉水雲「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又雲「駕言出遊,以寫我憂」,此篇亦皆有之。
夫兩人之作,或前或後,用其語可也,必無一人之作而兩篇重複者。
餘詳泉水。
此或許穆夫人之媵亦──亦衛女──而思歸,和其嫡夫人之作,如此則用其語乃可耳。
故愚于兩篇重句,益知主許穆夫人之作之說為非,而信其媵之作者之或是也。
【竹竿四章,章四句。
】 芄蘭 芄蘭之支,童子佩觿。
雖則佩觿,能不我知!本韻。
容兮遂兮,垂帶悸本韻。
兮。
興而比也。
下同。
芄蘭之葉,童子佩韘。
雖則佩韘,能不我甲!本韻。
容兮遂兮,垂帶悸兮。
小序謂「刺惠公」。
按左傳雲「初,惠公之即位也少」,杜注雲「蓋年十五六」。
序蓋本傳而意逆之耳;然未有以見其必然也。
[一章]「支」,「枝」同。
芄蘭枝葉細弱,故以興比童子。
「觿」,成人佩以解結。
上古或用角,故字從角;後以玉為之。
今世有傳者,大小不等,其身曲而末銳,俗名「解錐」。
集傳謂「象骨為之」
[二章]「薖」,朱郁儀謂與「輠」通,甚牽強。
楊用修引說文「草也」,諺雲「心安茅屋穩」也,亦鑿。
李氏曰:「『薖』與『窩』同,因阿而言窩,見其為斂藏之處也。
」此近是。
[三章]「軸」,集傳謂「盤桓不行」,乃反說;軸,正是行物也。
嚴氏謂「如軸之卷,收藏不用」,此以後世畫軸為言,益非。
軸,車軸也,軸以運車,取義盤旋于其中也。
「弗告」,猶不以姓名告人之意。
集傳謂「不以此樂告人」,皆非。
集傳本于歐陽氏。
【考盤三章,章四句。
】 碩人 碩人其、颀,衣錦、褧衣。
齊、侯、之、子,衛、侯、之、妻,東、宮、之、妹,邢、侯、之、姨,譚、公、惟、私、本韻。
○賦也。
下同。
[評]叙得詳核而妙。
手。
如。
柔。
荑。
膚。
如。
凝。
脂。
領。
如。
蝤。
蛴。
齒。
如。
瓠。
犀。
螓。
首。
、蛾。
眉。
本韻。
巧。
笑。
倩。
兮。
美。
目。
盼。
本韻。
兮。
[評]千古頌美人者無出其右,是為絕唱。
碩人敖敖,說于農郊。
四牡有驕,朱幩镳镳,翟茀以朝。
「大。
夫。
夙。
退。
無。
使。
君。
勞。
!」本韻。
[評]妙。
河。
水。
洋。
洋。
北。
流。
活。
活。
施。
罛。
濊。
濊。
鳣。
、鲔。
發。
發。
葭。
、菼。
揭。
揭。
庶。
姜。
孽。
孽。
庶。
士。
有。
朅。
本韻。
[評]間叙處措菶極工,有珠玑錯落之妙。
小序謂「闵莊姜」,詩中無闵意,此徒以莊姜後事論耳;安知莊姜初嫁時何嘗不盛,何嘗不美,又安知莊公何嘗不相得而謂之「闵」乎!左傳雲:「初,衛莊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亦但謂碩人之詩為莊姜。
其雲「無子」,亦據後事為說,不可執泥。
小序蓋執泥左傳耳;大序謂「終以無子」,尤襲傳顯然。
僞傳曰「衛莊公取于齊,國人美之,賦碩人」,孫文融亦曰「此當是莊姜初至衛時,國人美之而作者」,所見皆與予合。
[一章]「衣錦」,夫人用錦衣而嫁,貴也。
鄭氏曰「國君夫人翟衣而嫁,今衣錦者在塗之服也」,非也。
「褧衣」,「褧」或作「颎」,或作「絅」,或作「景」,皆同,乃襌衣也。
士昏禮雲:女登車,「姆為加景,乃驅」,即此也。
古婦人平時盛服必加襌衣于外,中庸「謂其文之着」是也。
若嫁時加褧,則為塗間辟塵也,又不同。
[三章]「大夫夙退」二句,正美君、夫人新昏相得,代為摹儗之辭,最為妙筆。
乃曲解以為諷,豈可通乎! [四章]此體是賦,末章又似興、比而賦,以河水等興比庶姜、庶士也。
或皆作喻意解,謬。
孽孽,旁出之意。
毛傳謂盛飾,非。
「庶姜」,媵女;「庶士」,媵臣。
媵女不必定是親侄、娣,亦有他國來媵者,其本國大夫之女亦媵也。
漢人說禮,必謂夫人之親侄、娣,此迂論也。
即以衛莊姜言之,「可證者二:一,莊公又娶戴妫生子,則非莊姜之同姓也;一,此詩雲「邢侯之姨,譚公維私」,則莊姜之姊妹亦嫁于他國而不來媵也。
解此詩者皆狃于序說,必于每章之下補闵莊姜而咎莊公不見答之意,徒費紛紛斡旋,絕不切合,而末章結束處尤相霄壤,不知何苦為此 【碩人四章,章七句。
】 氓 氓之蚩蚩,抱布貿絲。
匪來貿絲,來即我謀。
送子涉淇,至于頓丘。
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将、子、無、怒,秋、以、為、期、本韻。
○賦也。
[評]風緻語行以曲折,口角宛然。
乘彼垝垣,以望複關。
不見複關,泣涕漣漣。
既見複關,載笑載言。
爾蔔爾筮,體無咎言。
以、爾、車、來,以、我、賄、遷、本韻。
○賦也。
[評]不曰人曰賄,妙。
桑、之、未、落,其、葉、沃、若、本韻。
于、嗟、鸠、兮,無、食、桑、葚、![評]賦中之比。
于嗟女兮,無與士耽!本韻。
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二「說」字為韻。
也!比而賦也。
桑之落矣,其黃而隕。
自我徂爾,三歲食貧。
本韻。
淇水湯湯,漸車帷裳。
女也不爽,士貳其行。
本韻。
士、也、罔、極,二、三、其、德、本韻。
○比而賦也,下同。
[評]足貳其行意。
三歲為婦,靡室勞矣。
[評]實言不爽意。
夙興夜寐,靡有朝矣。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
兄弟不知,咥其笑矣。
靜言思之,躬自悼本韻。
矣! 及爾偕老,老、使、我、怨、淇。
則。
有。
岸。
[評]就本地作喻,妙。
隰。
則。
有。
泮。
總、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本韻。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本韻。
[一章]此氓必責其愆期,故曰非我愆期也,子無良媒來請期耳。
既無良媒請期,願子無怒,秋以為期可也。
古之嫁娶皆在秋冬。
[二章、三章]以桑「未落」及「落」比己色之盛衰,不可指時言。
若指時,則賦、比既不清,且桑未落及落隻在數月間,下言「三歲」,說不去矣。
[四章]「老使我怨」,「老」字即承「偕老」字來,言汝曾言「及爾偕老」,今偕老之說徒使我怨而已。
詩人之詞多是如此。
集傳泥之,謂「不知老而見棄如此」。
夫方「總角之宴」以及「三歲為婦」,豈便老耶! 【氓六章,章十句。
】 竹竿 籊籊竹竿,以釣于淇。
豈不爾思,遠莫緻之!本韻。
○賦也。
下同。
泉源在左,淇水在右。
女子有行,遠兄弟、父母。
本韻。
○集傳誤「作父母兄弟」。
淇水在右,泉源在左。
巧。
笑。
之。
瑳。
佩。
玉。
之。
傩。
本韻。
[評]簡,妙,風緻嫣然。
淇水鑴鑴,桧楫、松舟。
駕言出遊,以寫我憂。
本韻。
小序謂「衛女思歸」,是。
大序增以「不見答」,臆說也。
何玄子謂泉水及此篇皆許穆夫人作。
按泉水雲「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又雲「駕言出遊,以寫我憂」,此篇亦皆有之。
夫兩人之作,或前或後,用其語可也,必無一人之作而兩篇重複者。
餘詳泉水。
此或許穆夫人之媵亦──亦衛女──而思歸,和其嫡夫人之作,如此則用其語乃可耳。
故愚于兩篇重句,益知主許穆夫人之作之說為非,而信其媵之作者之或是也。
【竹竿四章,章四句。
】 芄蘭 芄蘭之支,童子佩觿。
雖則佩觿,能不我知!本韻。
容兮遂兮,垂帶悸本韻。
兮。
興而比也。
下同。
芄蘭之葉,童子佩韘。
雖則佩韘,能不我甲!本韻。
容兮遂兮,垂帶悸兮。
小序謂「刺惠公」。
按左傳雲「初,惠公之即位也少」,杜注雲「蓋年十五六」。
序蓋本傳而意逆之耳;然未有以見其必然也。
[一章]「支」,「枝」同。
芄蘭枝葉細弱,故以興比童子。
「觿」,成人佩以解結。
上古或用角,故字從角;後以玉為之。
今世有傳者,大小不等,其身曲而末銳,俗名「解錐」。
集傳謂「象骨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