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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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後人反其思夫者,以為臣之從君焉。
僞傳曰:「召公宣布文王之命,諸侯歸焉。
」僞說曰:「武王克商,諸侯受命于周廟。
」僞傳以「振振君子」指文王,猶如所言振作、振起意也。
僞說以「振振」為衆多貌,指衆君子。
其于振振固皆可通,然于「何斯違斯」二句何何玄子謂其終非踴躍受命氣象,是也。
愚謂「何斯違斯」二句,似婦人思夫之辭;然「振振」是振起、振興及衆盛意,于思夫又不倫。
依僞傳說,解「振振君子」似可通;然于「何斯違斯」二句又不相協。
故此詩之義當阙疑。
【殷其三章,章六句。
】 摽有梅 摽、有、梅,[評]倒句。
其實七兮。
求我庶士,迨其吉本韻。
兮。
興而比也。
下同。
摽有梅,其實三兮。
求我庶士,迨其今本韻。
兮。
摽有梅,頃。
筐。
塈。
之。
[評]變。
求我庶士,迨其謂。
本韻。
之。
[評]變。
小序謂「男女及時」。
毛傳解首章為「當盛不嫁,至于始衰」;二章為「急辭」;三章為「不待備禮」。
鄭氏說不辨。
歐陽氏以為「終篇無一人得及時者」是也。
集傳且以為女子自作。
或因其太不雅,以為擇之辭。
嗟乎!天下乎地,男求乎女,此天地之大義。
乃以為女求男,此「求」字必不可通。
而且憂煩急迫至于如此,廉恥道喪,尚謂之二南之風,文王之化,可乎!按「求我庶士」句,凡四字,「求」字既不可通,而尤不可通者「庶」字也。
庶,衆也。
若謂女求夫,或謂父擇,但雲「士」可矣;或美之為「吉士」,如野有死麜篇亦可矣;奈何雲「衆士」乎!即主擇 之說者,曲為解曰:求衆士而擇之,然而詩無此言也。
至若以此詩為比體,夫女子不比華而比實,亦不倫。
比華者,「灼灼其華」、「唐棣之華」、「華如桃李」,皆是。
若以此詩為賦體,則梅實之落為春、夏時,古嫁女于秋、冬,詳匏有苦葉篇。
春、夏非婚嫁時,于秋、冬非過則不及,尤不可以為及時也。
愚意,此篇乃卿、大夫為君求庶士之詩。
書大诰曰「肆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禦事」;酒诰曰:「厥诰毖庶邦、庶士」;立政曰:「庶常吉士」;是「庶士」為周家衆職之通稱,則庶士者乃國家之所宜亟求者也。
以梅實為興比,其有「鹽梅、和羹」及「實稱其位」之意與又月令「孟夏,命太尉贊傑俊,遂賢良,舉長大,行爵出祿,必當其位」。
或古有是說而月令言之,則梅實正當孟夏,直賦其事,亦未可知也。
吉者,左傳所謂「枚蔔,曰「曰」,原亦作「蔔」,據校改。
吉」之吉也。
今者既已蔔吉,乃可求矣。
「謂」者,猶「帝謂文王」之謂,即「疇咨命官」之意;以見庶士既得,告語相親之辭也。
【摽有梅三章,章四句。
】 小星 嘒彼小星,三五在、東。
肅肅宵征,隔句。
夙夜在公。
實、命、不、同、!本韻。
○興也,下同。
[評]增一句格。
嘒彼小星,維參與昴。
毛傳雲「昴留也」。
疏引元命苞雲「昴之為言留也」。
史律書雲「北至于留」,索隐雲「留即昴」。
則此當音留。
肅肅宵征,抱衾與裯。
實命不猶!本韻。
此篇章俊卿以為「小臣行役之作」,是也。
今推廣其意言之。
山川原隰之間,仰頭見星,東西曆曆可指,所謂「戴星而行」也。
若宮闱永巷之地,不類一也。
「肅」、「速」同,疾行貌。
若為婦人步屧之貌,不類二也。
「宵」征雲者,奔馳道路之辭。
若為來往宮闱之辭,不類三也。
嫔禦分期夕宿,此鄭氏之邪說。
若禮雲「妾禦莫敢當夕」,此固有之,然要不離宮寝之地。
必謂見星往還,則來于何處去于何所不知幾許道裡,露行見星,如是之疾速征行不可通一也。
據鄭氏邪說,謂八十一禦女,九人一夜。
按夜,陰象也,宜靜;女,陰類也,尤宜靜:乃于黑夜群行,豈成景象!不可通二也。
前人之以為妾媵作者,以「抱衾與裯」一句也。
予正以此句而疑其非。
何則進禦于君,君豈無衾、裯,豈必待其衾、裯乎!衆妾各抱衾、裯,安置何所不可通三也。
蓋「抱衾、裯」雲者,猶後人言「幞被」之謂。
雖行李自有役夫攜持,言之者,猶北山詩雲「或息偃在床」,以見己之不得寝息意耳。
「實命不同」較「我從事獨賢」稍為渾厚。
若謂衆妾作,則是乃其常分,安見後妃之「惠及下」乎!小序語。
且委命之辭幾鄰于怨,又安見下之感激而為美後妃之詩乎! 【小星二章,章五句。
】 江有汜 江有汜。
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
本韻。
○興而比也。
下同。
江有渚。
之子歸,不我與。
不我與,其後也處。
本韻。
江有沱。
之子歸,不我過。
不我過,其嘯也歌。
本韻。
此篇序謂「嫡不以媵備數,媵無怨,嫡亦自悔」,是也。
集傳謂「媵有待年于國而嫡不與之偕行」。
夫既曰「待年」,自宜不與偕行,媵亦何怨!迨其及年而迎之,嫡亦何悔乎!迂曲難通。
[三章]「其嘯也歌」,「嘯」、「歌」二字本一類。
今欲押「歌」字,因易去「後」字,遂以「嘯」字當之;仍用「也」字調,分「嘯」、「歌」為兩,似乎難解,而但覺其神情飛動,為滿心滿意之辭,故是妙筆。
于是後人反其思夫者,以為臣之從君焉。
僞傳曰:「召公宣布文王之命,諸侯歸焉。
」僞說曰:「武王克商,諸侯受命于周廟。
」僞傳以「振振君子」指文王,猶如所言振作、振起意也。
僞說以「振振」為衆多貌,指衆君子。
其于振振固皆可通,然于「何斯違斯」二句何何玄子謂其終非踴躍受命氣象,是也。
愚謂「何斯違斯」二句,似婦人思夫之辭;然「振振」是振起、振興及衆盛意,于思夫又不倫。
依僞傳說,解「振振君子」似可通;然于「何斯違斯」二句又不相協。
故此詩之義當阙疑。
【殷其三章,章六句。
】 摽有梅 摽、有、梅,[評]倒句。
其實七兮。
求我庶士,迨其吉本韻。
兮。
興而比也。
下同。
摽有梅,其實三兮。
求我庶士,迨其今本韻。
兮。
摽有梅,頃。
筐。
塈。
之。
[評]變。
求我庶士,迨其謂。
本韻。
之。
[評]變。
小序謂「男女及時」。
毛傳解首章為「當盛不嫁,至于始衰」;二章為「急辭」;三章為「不待備禮」。
鄭氏說不辨。
歐陽氏以為「終篇無一人得及時者」是也。
集傳且以為女子自作。
或因其太不雅,以為擇之辭。
嗟乎!天下乎地,男求乎女,此天地之大義。
乃以為女求男,此「求」字必不可通。
而且憂煩急迫至于如此,廉恥道喪,尚謂之二南之風,文王之化,可乎!按「求我庶士」句,凡四字,「求」字既不可通,而尤不可通者「庶」字也。
庶,衆也。
若謂女求夫,或謂父擇,但雲「士」可矣;或美之為「吉士」,如野有死麜篇亦可矣;奈何雲「衆士」乎!即主擇 之說者,曲為解曰:求衆士而擇之,然而詩無此言也。
至若以此詩為比體,夫女子不比華而比實,亦不倫。
比華者,「灼灼其華」、「唐棣之華」、「華如桃李」,皆是。
若以此詩為賦體,則梅實之落為春、夏時,古嫁女于秋、冬,詳匏有苦葉篇。
春、夏非婚嫁時,于秋、冬非過則不及,尤不可以為及時也。
愚意,此篇乃卿、大夫為君求庶士之詩。
書大诰曰「肆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禦事」;酒诰曰:「厥诰毖庶邦、庶士」;立政曰:「庶常吉士」;是「庶士」為周家衆職之通稱,則庶士者乃國家之所宜亟求者也。
以梅實為興比,其有「鹽梅、和羹」及「實稱其位」之意與又月令「孟夏,命太尉贊傑俊,遂賢良,舉長大,行爵出祿,必當其位」。
或古有是說而月令言之,則梅實正當孟夏,直賦其事,亦未可知也。
吉者,左傳所謂「枚蔔,曰「曰」,原亦作「蔔」,據校改。
吉」之吉也。
今者既已蔔吉,乃可求矣。
「謂」者,猶「帝謂文王」之謂,即「疇咨命官」之意;以見庶士既得,告語相親之辭也。
【摽有梅三章,章四句。
】 小星 嘒彼小星,三五在、東。
肅肅宵征,隔句。
夙夜在公。
實、命、不、同、!本韻。
○興也,下同。
[評]增一句格。
嘒彼小星,維參與昴。
毛傳雲「昴留也」。
疏引元命苞雲「昴之為言留也」。
史律書雲「北至于留」,索隐雲「留即昴」。
則此當音留。
肅肅宵征,抱衾與裯。
實命不猶!本韻。
此篇章俊卿以為「小臣行役之作」,是也。
今推廣其意言之。
山川原隰之間,仰頭見星,東西曆曆可指,所謂「戴星而行」也。
若宮闱永巷之地,不類一也。
「肅」、「速」同,疾行貌。
若為婦人步屧之貌,不類二也。
「宵」征雲者,奔馳道路之辭。
若為來往宮闱之辭,不類三也。
嫔禦分期夕宿,此鄭氏之邪說。
若禮雲「妾禦莫敢當夕」,此固有之,然要不離宮寝之地。
必謂見星往還,則來于何處去于何所不知幾許道裡,露行見星,如是之疾速征行不可通一也。
據鄭氏邪說,謂八十一禦女,九人一夜。
按夜,陰象也,宜靜;女,陰類也,尤宜靜:乃于黑夜群行,豈成景象!不可通二也。
前人之以為妾媵作者,以「抱衾與裯」一句也。
予正以此句而疑其非。
何則進禦于君,君豈無衾、裯,豈必待其衾、裯乎!衆妾各抱衾、裯,安置何所不可通三也。
蓋「抱衾、裯」雲者,猶後人言「幞被」之謂。
雖行李自有役夫攜持,言之者,猶北山詩雲「或息偃在床」,以見己之不得寝息意耳。
「實命不同」較「我從事獨賢」稍為渾厚。
若謂衆妾作,則是乃其常分,安見後妃之「惠及下」乎!小序語。
且委命之辭幾鄰于怨,又安見下之感激而為美後妃之詩乎! 【小星二章,章五句。
】 江有汜 江有汜。
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
本韻。
○興而比也。
下同。
江有渚。
之子歸,不我與。
不我與,其後也處。
本韻。
江有沱。
之子歸,不我過。
不我過,其嘯也歌。
本韻。
此篇序謂「嫡不以媵備數,媵無怨,嫡亦自悔」,是也。
集傳謂「媵有待年于國而嫡不與之偕行」。
夫既曰「待年」,自宜不與偕行,媵亦何怨!迨其及年而迎之,嫡亦何悔乎!迂曲難通。
[三章]「其嘯也歌」,「嘯」、「歌」二字本一類。
今欲押「歌」字,因易去「後」字,遂以「嘯」字當之;仍用「也」字調,分「嘯」、「歌」為兩,似乎難解,而但覺其神情飛動,為滿心滿意之辭,故是妙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