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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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通論卷二
新安首源姚際恒着
召 南
說見前。
鵲巢 維。
鵲。
有。
巢。
維。
鸠。
居。
之。
[評]妙語,誤盡後世解詩人。
之子于歸,百兩禦音迓,本韻。
之。
興而比也,下同。
維鵲有巢,維鸠方之。
之子于歸,百兩将本韻。
之。
維鵲有巢,維鸠盈之。
之子于歸,百兩成本韻。
之。
小序謂「夫人之德」。
旨意且無論;其謂「夫人」者,本于關雎序,以周南為「王者之風」,召南為「諸侯之風」。
故于周南言「後妃」,召南言「夫人」,以是為分别;此解二南之最不通者也。
孔氏曰:「召南,諸侯之風,故以夫人、國君言之。
」又曰:「夫人,太姒也。
」均此太姒,何以在周南則為後妃,在召南則為夫人若以為初昏,文王為世子,太姒為夫人,則關雎非初昏乎集傳于召南諸篇,皆謂「南國諸侯被文王之化」,凜遵序說,寸尺不移;其何能辟序,而尚欲去之哉! 此篇孔氏謂太姒歸文王;毛傳謂諸侯之子嫁于諸侯;僞傳謂公子歸于諸侯,意指文王女也;其說不一。
愚意大抵為文王公族之女,往嫁于諸大夫之家,詩人見而美之,與桃夭篇略同。
然均之不可考矣。
[一章]「鵲巢鸠居」,自傳、序以來,無不附會為說,失風人之旨。
大序曰:「德如鸤鸠,乃可以配。
」鄭氏因以為「均壹之德」。
嗟乎,一鸠耳,有何德,而且以知其為均壹哉此附會之一也。
毛傳雲:「鸤鸠不自為巢,居鵲之成巢。
」安見其不自為巢而居成巢乎此附會之二也。
歐陽氏曰:「今人直謂之鸠者,拙鳥也,不能作巢;多在屋瓦間或于樹上架構樹枝,初不成窠巢,便以生子,往往墜、殒雛而死。
鵲作巢甚堅,既生雛散飛,則棄而去,在于物理,容有鸠來處彼空巢。
」按其謂鸠性拙既無據,且謂鸠性拙不能作巢者,取喻女子,然則可謂女性拙不能作家乎女子從男配合,此天地自然之理;非以其性拙不能作家而居男子之家也。
且男以有女方謂之有室家,則作家正宜屬女耳。
又謂「在屋瓦間」,幾曾見屋瓦間有鸠者又謂「或于樹上架構樹枝」,夫樹上架枝,此即巢矣,何謂不成巢乎又謂「鸠生子,墜鹫、殒雛而死。
」,又謂「鵲生雛,散飛,棄巢而去。
」,今皆未曾見。
此附會之三也。
王雪山曰:「詩人偶見鵲有空巢而鸠來居,而後人必以為常,此譚詩之病也。
」若然,是既于道上見嫁女,而又适見鸠居鵲巢,因以為興;恐無此事,其說名為擺脫,實成固滞。
此附會之四也。
僅舉其說之傳世者數端,其說「其說」疑「其它」之誤。
雜說不能殚述。
按此詩之意,其言「鵲」、「鸠」者,以鳥之異類況人之異類也。
其言「巢」與「居」者,以鸠之居鵲巢況女之居男室也,其義止此。
不穿鑿,不刻畫,方可說詩;一切紛纭盡可掃卻矣。
據上述諸說,無論其附會,即使果然,亦味如嚼蠟。
據愚所說,極似平淺,其味反覺深長,請思之。
「百兩」,百為成數,極言其多;以為天子嫁女可,以為諸侯嫁女可,以為大夫嫁女可。
毛傳曰:「諸侯之子嫁于諸侯,送禦皆百乘。
」此滞說,出何典乎 【鵲巢三章,章四句。
】 采蘩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
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本韻。
○賦也。
下同。
于以采蘩于澗之中。
于以用之公侯之宮。
本韻。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本韻。
[評]末章每以變調見長。
被、之、祁、祁,薄、言、還、歸、本韻。
小序謂「夫人不失職」。
按射義雲:「士以采蘩為節,樂不失職也。
」明襲僞說,非附會而何!大序謂「夫人奉祭祀」,涉泛。
集傳載「或曰:『後、夫人親蠶之禮』」,此出陸農師說。
謂「蘩,白蒿,今覆蠶尚用蒿」,此說近是。
七月篇「采蘩祁祁」文承采桑之下,亦可證也。
此篇序言夫人;何玄子謂指太姒,以文王在纣時為三公也。
阿序殊謬,豈可泥周南為天子後妃、召南為諸侯夫人之說乎! [三章]「被」字從衣。
儀禮少牢,「主婦被錫衣,侈袂。
」錫衣,禮衣。
此雲「被」者,必當時以被禮衣,即呼禮衣為「被」也。
毛傳以「被」為首飾,未有所據。
鄭氏注,鬄同;附會周禮」,儀禮,誤以「被錫」為句,「衣侈袂」為句,而以「被錫」為「髲」附會于詩之「被」字,據其謂「古者或剔賤者刑者追師之「次」,甚為謬妄。
此又以「髲」二字本相連,安得以詩之「被」為「髲」」,則「髲之發,以被婦人之紒為飾,因名髲,且惟用一「髲」字乎!」」,是書傳惟見「左傳「以為呂姜字,亦未見「髲」字也;況以「被」為「髲」乎!或據周禮鄭注髲為次,次非祭服,故解此章為親蠶。
或又據周禮鄭注,次亦非後妃親蠶服,或是三夫人、世婦之服。
周禮,僞書,不足據;鄭注尤不足據,并及之。
「僮僮」,未詳。
「祁祁」,衆多貌,與「祁祁如雲」義同。
【采蘩三章,章四句。
】 草蟲 喓。
喓。
草。
蟲。
趯。
趯。
阜螽。
[評]字法。
未見君子,憂心忡忡;亦既見止,亦。
既。
觏。
止。
[評]增一句,深,深。
我心則降。
本韻。
○賦也。
下同。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
未見
鵲巢 維。
鵲。
有。
巢。
維。
鸠。
居。
之。
[評]妙語,誤盡後世解詩人。
之子于歸,百兩禦音迓,本韻。
之。
興而比也,下同。
維鵲有巢,維鸠方之。
之子于歸,百兩将本韻。
之。
維鵲有巢,維鸠盈之。
之子于歸,百兩成本韻。
之。
小序謂「夫人之德」。
旨意且無論;其謂「夫人」者,本于關雎序,以周南為「王者之風」,召南為「諸侯之風」。
故于周南言「後妃」,召南言「夫人」,以是為分别;此解二南之最不通者也。
孔氏曰:「召南,諸侯之風,故以夫人、國君言之。
」又曰:「夫人,太姒也。
」均此太姒,何以在周南則為後妃,在召南則為夫人若以為初昏,文王為世子,太姒為夫人,則關雎非初昏乎集傳于召南諸篇,皆謂「南國諸侯被文王之化」,凜遵序說,寸尺不移;其何能辟序,而尚欲去之哉! 此篇孔氏謂太姒歸文王;毛傳謂諸侯之子嫁于諸侯;僞傳謂公子歸于諸侯,意指文王女也;其說不一。
愚意大抵為文王公族之女,往嫁于諸大夫之家,詩人見而美之,與桃夭篇略同。
然均之不可考矣。
[一章]「鵲巢鸠居」,自傳、序以來,無不附會為說,失風人之旨。
大序曰:「德如鸤鸠,乃可以配。
」鄭氏因以為「均壹之德」。
嗟乎,一鸠耳,有何德,而且以知其為均壹哉此附會之一也。
毛傳雲:「鸤鸠不自為巢,居鵲之成巢。
」安見其不自為巢而居成巢乎此附會之二也。
歐陽氏曰:「今人直謂之鸠者,拙鳥也,不能作巢;多在屋瓦間或于樹上架構樹枝,初不成窠巢,便以生子,往往墜、殒雛而死。
鵲作巢甚堅,既生雛散飛,則棄而去,在于物理,容有鸠來處彼空巢。
」按其謂鸠性拙既無據,且謂鸠性拙不能作巢者,取喻女子,然則可謂女性拙不能作家乎女子從男配合,此天地自然之理;非以其性拙不能作家而居男子之家也。
且男以有女方謂之有室家,則作家正宜屬女耳。
又謂「在屋瓦間」,幾曾見屋瓦間有鸠者又謂「或于樹上架構樹枝」,夫樹上架枝,此即巢矣,何謂不成巢乎又謂「鸠生子,墜鹫、殒雛而死。
」,又謂「鵲生雛,散飛,棄巢而去。
」,今皆未曾見。
此附會之三也。
王雪山曰:「詩人偶見鵲有空巢而鸠來居,而後人必以為常,此譚詩之病也。
」若然,是既于道上見嫁女,而又适見鸠居鵲巢,因以為興;恐無此事,其說名為擺脫,實成固滞。
此附會之四也。
僅舉其說之傳世者數端,其說「其說」疑「其它」之誤。
雜說不能殚述。
按此詩之意,其言「鵲」、「鸠」者,以鳥之異類況人之異類也。
其言「巢」與「居」者,以鸠之居鵲巢況女之居男室也,其義止此。
不穿鑿,不刻畫,方可說詩;一切紛纭盡可掃卻矣。
據上述諸說,無論其附會,即使果然,亦味如嚼蠟。
據愚所說,極似平淺,其味反覺深長,請思之。
「百兩」,百為成數,極言其多;以為天子嫁女可,以為諸侯嫁女可,以為大夫嫁女可。
毛傳曰:「諸侯之子嫁于諸侯,送禦皆百乘。
」此滞說,出何典乎 【鵲巢三章,章四句。
】 采蘩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
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本韻。
○賦也。
下同。
于以采蘩于澗之中。
于以用之公侯之宮。
本韻。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本韻。
[評]末章每以變調見長。
被、之、祁、祁,薄、言、還、歸、本韻。
小序謂「夫人不失職」。
按射義雲:「士以采蘩為節,樂不失職也。
」明襲僞說,非附會而何!大序謂「夫人奉祭祀」,涉泛。
集傳載「或曰:『後、夫人親蠶之禮』」,此出陸農師說。
謂「蘩,白蒿,今覆蠶尚用蒿」,此說近是。
七月篇「采蘩祁祁」文承采桑之下,亦可證也。
此篇序言夫人;何玄子謂指太姒,以文王在纣時為三公也。
阿序殊謬,豈可泥周南為天子後妃、召南為諸侯夫人之說乎! [三章]「被」字從衣。
儀禮少牢,「主婦被錫衣,侈袂。
」錫衣,禮衣。
此雲「被」者,必當時以被禮衣,即呼禮衣為「被」也。
毛傳以「被」為首飾,未有所據。
鄭氏注,鬄同;附會周禮」,儀禮,誤以「被錫」為句,「衣侈袂」為句,而以「被錫」為「髲」附會于詩之「被」字,據其謂「古者或剔賤者刑者追師之「次」,甚為謬妄。
此又以「髲」二字本相連,安得以詩之「被」為「髲」」,則「髲之發,以被婦人之紒為飾,因名髲,且惟用一「髲」字乎!」」,是書傳惟見「左傳「以為呂姜字,亦未見「髲」字也;況以「被」為「髲」乎!或據周禮鄭注髲為次,次非祭服,故解此章為親蠶。
或又據周禮鄭注,次亦非後妃親蠶服,或是三夫人、世婦之服。
周禮,僞書,不足據;鄭注尤不足據,并及之。
「僮僮」,未詳。
「祁祁」,衆多貌,與「祁祁如雲」義同。
【采蘩三章,章四句。
】 草蟲 喓。
喓。
草。
蟲。
趯。
趯。
阜螽。
[評]字法。
未見君子,憂心忡忡;亦既見止,亦。
既。
觏。
止。
[評]增一句,深,深。
我心則降。
本韻。
○賦也。
下同。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
未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