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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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求之不得」二義,此遽作成婦以後立論,謂之「和樂恭敬」,且引匡衡疏語,而謂之善說詩,亦老大孟浪矣。
此亦因「摯而有别」一語展轉失真,以至于此也。
「窈窕」字從穴,與「窬」、「窩」等字同,猶後世言「深閨」之意。
魯靈光殿賦雲:「旋室便娟之窈窕」,駱賓王詩雲:「椒房窈窕連金屋」,元稹詩雲:「文窈窕紗猶綠」,皆是。
毛傳訓「幽閑」,「幽」或有之,「閑」則于窈窕何見乎! [二章]毛傳曰:「後妃有關雎之德,乃能供荇菜,備庶物,以事宗廟也。
」若然,以荇菜為共祭祀用,故後妃及之,則是直賦其事,何雲興乎!是誤以采蘋釋關雎矣。
自毛為此說,鄭氏執泥「左右」字,附會為妾媵助而求之,以實其太姒求淑女之說。
詳下。
或不從其說者,謂荇菜取喻其柔,又謂取喻其潔,皆謬。
按「荇菜」隻是承上「雎鸠」來,亦河洲所有之物,故即所見以起興耳,不必求之過深。
毛傳雲:「流,求也。
」此本爾雅;今惟據毛傳言,不更及爾雅。
後放此。
未聞「流」之訓「求」者。
且下即言「求」,上亦不應作「流」也。
「寤寐求之」下,緊接「求之不得」,則此處正以荇菜喻其左右無方,随水而流,未即得也。
集傳雲:「流,順水之流而取之也。
」不從「流」之訓「求」,是已。
「取之」二字則又添出。
[三章]前後四章,章四句,辭義悉協。
今夾此四句于「寤寐求之」之下,「友之」、「樂之」二章之上,承上遞下,通篇精神全在此處。
蓋必着此四句,方使下「友」、「樂」二義快足滿意。
若無此,則上之雲「求」,下之雲「友」、「樂」,氣勢弱而不振矣。
此古人文章争扼要法,其調亦迫促,與前後平緩之音别。
故此當自為一章;若綴于「寤寐求之」之下共為一章,未免沓拖矣。
且因此共一章為八句,亦以下兩章四句者為一章八句,更未協。
[四章、五章]兩章言「荇菜」既得而「采之」、「芼之」,以興淑女既得而「友之」、「樂之」也。
此兩「左右」亦順承上「左右」字用來,不必泥。
詩多有如此者。
自舊解皆實泥左右為助義,故緻上以「流」訓「求」之誤,又緻此末章以「芼」訓「擇」之誤。
芼為熟義,非擇義,甚明。
今毛必以為擇者,以其可謂之助而擇,不可謂之助而熟故也。
按第二章為左右無方之義,此兩「左右」即謂以制荇菜之宜,亦無不可。
必執泥求之,所謂「固哉為詩」矣! 【關雎五章,章四句。
】從鄭氏。
葛覃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首二句不用韻。
維葉萋萋。
黃、鳥、于、飛,集、于、灌、木,其、鳴、喈、喈、本韻。
○賦也,下同。
[評]三句寫景,湊成一章。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維葉莫莫。
是刈是濩,為絺為绤,服之無斁。
本韻。
言。
告。
師。
氏。
言。
告。
言。
歸。
薄。
污。
我。
私。
薄。
澣。
我。
衣。
本韻。
[評]不作治葛畢思歸甯解,方見其妙。
害。
澣。
害。
否。
歸。
甯。
父。
母。
本韻。
小序謂「後妃之本」,此「本」字甚鹘突。
故大序以為「在父母家」,此誤循「本」字為說也。
按詩曰「歸甯」,豈得謂其在父母家乎!陳少南又循大序「在父母家」,以為「本在父母家」,尤可哂。
孔氏以「本」為「後妃之本性」,李迂仲以「本」為「務本」,紛然摹儗,皆小序下字鹘突之故也。
集傳不用其說,良是。
然又謂「小序以為『後妃之本』,庶幾近之。
」不可解。
集傳雲:「此詩後妃所自作」,殊武斷。
此亦詩人指後妃治葛之事而之,以見後妃富貴不忘勤儉也。
上二章言其勤,末章言其儉。
首章叙葛之始生,次章叙後妃治葛為服,末章因治服而及其服澣濯之衣焉。
凡婦人出行,必潔其衣,故借歸甯言之。
觀其言「薄污」、「薄澣」而又繼之以「害澣害否歸甯父母。
」其旨昭然可見。
如此,則叙事次第亦與他篇同,固詩人之例也。
若作後妃自,則必謂絺绤既成而作,于是不得不以首章為追叙,既屬迂折;且後處深宮,安得見葛之延于谷中,以及此原野之間,鳥鳴叢木景象乎豈目想之而成乎必說不去。
此篇解者有重「治葛」者,有重「歸甯」者。
按重治葛,則遺末章之義;重歸甯,尤謬。
婦人歸甯,乃事之常,此何足見後妃之賢而之乎!又多作治葛甫畢,即圖歸甯,以是聯絡上下,尤滞。
說得後妃如小家女相似,毫無意義。
故解此篇者,于首章或謂後妃治絺绤既成,追叙初夏,或謂黃鳥鳴動女工之思;于末章或謂潔清以事君子,或謂已嫁而孝不衰于父母,或謂勤于女工原是父母之教,或謂尊敬師傅:皆同呓語。
[一章]言後妃治葛,則先叙葛之始生,此作詩者義例。
下三句借景點綴,足成一章六句,與上三句其義不必相連。
集傳雲:「葛葉方盛而有黃鳥鳴于其上」,按已言葛延蔓于谷中矣,如其說,是必葛又延于灌木,而黃鳥亦集于灌木以鳴其上,夫豈可通!「喈喈」,隻是和意,毛傳加「遠聞」字,未然。
意以後妃處深宮而聞之,然安見深宮必鄰于産葛地耶! [二章]鄭氏訓「服」為「整治」,謂「整治之無厭倦」,亦可通。
然禮缁衣引此句以言衣敝,「服」作衣服之服。
今從缁衣。
「服之無斁」,便為本章作起。
[三章]何以見「服之無斁」則必于其服澣濯之衣見之。
又于何見其服澣濯之衣則借歸甯以見之。
蓋歸甯,婦人所時有也。
此言「污」、「澣」與上絺绤之服又不必相涉,然而映帶生情,在有意無意間;此風人之妙緻也。
「私」,衵服;「衣」,蒙服;非禮衣。
禮衣不澣也。
「害澣害否」,何玄子謂「何者已澣何者未澣」較集傳「何者當澣何者可以未澣」為直捷。
此詩不重末章,而餘波若聯若斷;一篇精神生動處則在末章也。
【葛覃三章,章六句。
】 卷耳 采采卷耳,不盈頃筐。
嗟我懷人,寘彼周行。
本韻。
○比也。
陟彼崔嵬,我馬虺隤,我姑酌彼金罍,維以不永懷。
本韻。
○賦也,下同。
陟彼高岡,我馬玄黃。
我姑酌彼兕觥,維以不永傷。
本韻。
陟、彼、砠、矣,我、馬、瘏、矣,我、仆、痡、矣,雲、何、籲、本韻。
矣、[評]四「矣」字有急管繁弦之意。
按襄十五年左傳曰:「君子謂楚于是乎能官人。
官人,國之急也。
能官人,則民無觎心。
詩雲:『嗟我懷人,寘彼周行。
』能官人也。
王及公、侯、伯、子、男、采、衛、大夫各居其列,所謂『周行』也。
」左傳解詩意如此。
小序謂「後妃之志」,亦
此亦因「摯而有别」一語展轉失真,以至于此也。
「窈窕」字從穴,與「窬」、「窩」等字同,猶後世言「深閨」之意。
魯靈光殿賦雲:「旋室便娟之窈窕」,駱賓王詩雲:「椒房窈窕連金屋」,元稹詩雲:「文窈窕紗猶綠」,皆是。
毛傳訓「幽閑」,「幽」或有之,「閑」則于窈窕何見乎! [二章]毛傳曰:「後妃有關雎之德,乃能供荇菜,備庶物,以事宗廟也。
」若然,以荇菜為共祭祀用,故後妃及之,則是直賦其事,何雲興乎!是誤以采蘋釋關雎矣。
自毛為此說,鄭氏執泥「左右」字,附會為妾媵助而求之,以實其太姒求淑女之說。
詳下。
或不從其說者,謂荇菜取喻其柔,又謂取喻其潔,皆謬。
按「荇菜」隻是承上「雎鸠」來,亦河洲所有之物,故即所見以起興耳,不必求之過深。
毛傳雲:「流,求也。
」此本爾雅;今惟據毛傳言,不更及爾雅。
後放此。
未聞「流」之訓「求」者。
且下即言「求」,上亦不應作「流」也。
「寤寐求之」下,緊接「求之不得」,則此處正以荇菜喻其左右無方,随水而流,未即得也。
集傳雲:「流,順水之流而取之也。
」不從「流」之訓「求」,是已。
「取之」二字則又添出。
[三章]前後四章,章四句,辭義悉協。
今夾此四句于「寤寐求之」之下,「友之」、「樂之」二章之上,承上遞下,通篇精神全在此處。
蓋必着此四句,方使下「友」、「樂」二義快足滿意。
若無此,則上之雲「求」,下之雲「友」、「樂」,氣勢弱而不振矣。
此古人文章争扼要法,其調亦迫促,與前後平緩之音别。
故此當自為一章;若綴于「寤寐求之」之下共為一章,未免沓拖矣。
且因此共一章為八句,亦以下兩章四句者為一章八句,更未協。
[四章、五章]兩章言「荇菜」既得而「采之」、「芼之」,以興淑女既得而「友之」、「樂之」也。
此兩「左右」亦順承上「左右」字用來,不必泥。
詩多有如此者。
自舊解皆實泥左右為助義,故緻上以「流」訓「求」之誤,又緻此末章以「芼」訓「擇」之誤。
芼為熟義,非擇義,甚明。
今毛必以為擇者,以其可謂之助而擇,不可謂之助而熟故也。
按第二章為左右無方之義,此兩「左右」即謂以制荇菜之宜,亦無不可。
必執泥求之,所謂「固哉為詩」矣! 【關雎五章,章四句。
】從鄭氏。
葛覃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首二句不用韻。
維葉萋萋。
黃、鳥、于、飛,集、于、灌、木,其、鳴、喈、喈、本韻。
○賦也,下同。
[評]三句寫景,湊成一章。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維葉莫莫。
是刈是濩,為絺為绤,服之無斁。
本韻。
言。
告。
師。
氏。
言。
告。
言。
歸。
薄。
污。
我。
私。
薄。
澣。
我。
衣。
本韻。
[評]不作治葛畢思歸甯解,方見其妙。
害。
澣。
害。
否。
歸。
甯。
父。
母。
本韻。
小序謂「後妃之本」,此「本」字甚鹘突。
故大序以為「在父母家」,此誤循「本」字為說也。
按詩曰「歸甯」,豈得謂其在父母家乎!陳少南又循大序「在父母家」,以為「本在父母家」,尤可哂。
孔氏以「本」為「後妃之本性」,李迂仲以「本」為「務本」,紛然摹儗,皆小序下字鹘突之故也。
集傳不用其說,良是。
然又謂「小序以為『後妃之本』,庶幾近之。
」不可解。
集傳雲:「此詩後妃所自作」,殊武斷。
此亦詩人指後妃治葛之事而之,以見後妃富貴不忘勤儉也。
上二章言其勤,末章言其儉。
首章叙葛之始生,次章叙後妃治葛為服,末章因治服而及其服澣濯之衣焉。
凡婦人出行,必潔其衣,故借歸甯言之。
觀其言「薄污」、「薄澣」而又繼之以「害澣害否歸甯父母。
」其旨昭然可見。
如此,則叙事次第亦與他篇同,固詩人之例也。
若作後妃自,則必謂絺绤既成而作,于是不得不以首章為追叙,既屬迂折;且後處深宮,安得見葛之延于谷中,以及此原野之間,鳥鳴叢木景象乎豈目想之而成乎必說不去。
此篇解者有重「治葛」者,有重「歸甯」者。
按重治葛,則遺末章之義;重歸甯,尤謬。
婦人歸甯,乃事之常,此何足見後妃之賢而之乎!又多作治葛甫畢,即圖歸甯,以是聯絡上下,尤滞。
說得後妃如小家女相似,毫無意義。
故解此篇者,于首章或謂後妃治絺绤既成,追叙初夏,或謂黃鳥鳴動女工之思;于末章或謂潔清以事君子,或謂已嫁而孝不衰于父母,或謂勤于女工原是父母之教,或謂尊敬師傅:皆同呓語。
[一章]言後妃治葛,則先叙葛之始生,此作詩者義例。
下三句借景點綴,足成一章六句,與上三句其義不必相連。
集傳雲:「葛葉方盛而有黃鳥鳴于其上」,按已言葛延蔓于谷中矣,如其說,是必葛又延于灌木,而黃鳥亦集于灌木以鳴其上,夫豈可通!「喈喈」,隻是和意,毛傳加「遠聞」字,未然。
意以後妃處深宮而聞之,然安見深宮必鄰于産葛地耶! [二章]鄭氏訓「服」為「整治」,謂「整治之無厭倦」,亦可通。
然禮缁衣引此句以言衣敝,「服」作衣服之服。
今從缁衣。
「服之無斁」,便為本章作起。
[三章]何以見「服之無斁」則必于其服澣濯之衣見之。
又于何見其服澣濯之衣則借歸甯以見之。
蓋歸甯,婦人所時有也。
此言「污」、「澣」與上絺绤之服又不必相涉,然而映帶生情,在有意無意間;此風人之妙緻也。
「私」,衵服;「衣」,蒙服;非禮衣。
禮衣不澣也。
「害澣害否」,何玄子謂「何者已澣何者未澣」較集傳「何者當澣何者可以未澣」為直捷。
此詩不重末章,而餘波若聯若斷;一篇精神生動處則在末章也。
【葛覃三章,章六句。
】 卷耳 采采卷耳,不盈頃筐。
嗟我懷人,寘彼周行。
本韻。
○比也。
陟彼崔嵬,我馬虺隤,我姑酌彼金罍,維以不永懷。
本韻。
○賦也,下同。
陟彼高岡,我馬玄黃。
我姑酌彼兕觥,維以不永傷。
本韻。
陟、彼、砠、矣,我、馬、瘏、矣,我、仆、痡、矣,雲、何、籲、本韻。
矣、[評]四「矣」字有急管繁弦之意。
按襄十五年左傳曰:「君子謂楚于是乎能官人。
官人,國之急也。
能官人,則民無觎心。
詩雲:『嗟我懷人,寘彼周行。
』能官人也。
王及公、侯、伯、子、男、采、衛、大夫各居其列,所謂『周行』也。
」左傳解詩意如此。
小序謂「後妃之志」,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