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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填無用之說,可以芟其大半。

    予嘗論之,固執之士不可以為詩;聰明之士亦不可以為詩。

    固執之弊,人所知也;聰明之弊,人所未及知也。

    如明之豐坊、何楷是矣。

    抑予謂解詩,漢人失之固,宋人失之妄,明人失之鑿,亦為此也。

    鑿亦兼妄,未有鑿而不妄者也,故曆叙古今說詩諸家。

    于有明豐、何二氏诪張為幻,眩目搖心,不能無三歎焉,何氏書刻于崇祯末年;刻成,旋遭變亂,玄子官閩朝、為鄭氏所害時,逃去,或雲鄭氏割其耳,或雲中途害之。

    印行無多,闆亦毀失。

    杭城惟葉又生家一帙,予于其後人重購得之。

    問之閩人,雲彼閩中亦未見有也。

    大抵此書詩學固所必黜,而亦時可備觀,以其能廣收博覽。

    凡涉古今詩說及他說之有關于詩者靡不兼收并錄;複以經、傳、子、詩所引詩辭之不同者,句栉字比,一一詳注于下;如此之類,故雲可備觀爾。

    有志詩學者于此書不可惑之,又不可棄之也。

    然将來此書日就澌滅,世不可見,重刻亦須千金,恐無此好事者矣。

     以上論列自漢至明諸詩解,皆能論其大概如此。

    若夫衆說紛纭,其解獨确,則不問何書,必有取焉。

     詩韻一道,向靡有定,罔知指歸,予謂亦莫不善于宋人矣。

    吳才老始為音之說,而集傳奉為準繩焉,音者,改其本字之音以他字之音也。

    蓋其但知有今昔,不知有古韻變音,強以求而讀之,此古韻所以亡也。

    如「天」、「人」本同韻,乃于「天」字為「鐵因反」,以「人」字;「将」、「明」本同韻,乃于「明」字為「谟郎反」,以「将」字。

    此不知古韻之本同而妄為其說也。

    夫同為一韻,奚之有!且世無呼「天地」為「訂地」,「明德」為「盲德」者。

    又既曰,此彼,彼亦宜此。

    今試以「天」字為主而改「人」字之音以之,以「明」字為主而改「将」字之音以之,不知「人」、「将」二字又當作何音耶不可通矣。

    古人用韻自有一定之理,一字不可遊移,亦無邦土殊音之說,亦非人可以私智揣摩而自為其說者。

    大抵字有其音,音出于口,皆從喉、●、舌、齒、唇分别得之。

    如今韻之東、冬、江、陽、庚、青、蒸,屬喉;真、文、元、寒、删、先,屬●;魚、虞、歌、麻、尤、蕭、肴、豪,屬舌;支、微、齊、佳、灰,屬齒;其魚、虞、歌、麻、尤又以舌兼齒,故與支、微亦共為一韻;侵、覃、鹹、鹽,屬唇。

    如此之類,凡直呼其音則自然相,不必改音紐捏以為音也。

    若夫音,必其韻之本不通者,始可加以名。

    愚今分為三:一曰「本韻」,見上。

    一曰「通韻」,此以韻之自為通者而通之也;有入聲與無入聲自為通,見後。

    一曰「韻」,此則其本不相通者也。

    大抵詩中為本韻者十之九而有餘,為通韻者十之一而不足,為韻者尤寥寥無幾。

    此或古之字音原與今别,今不可考耳,究竟不可謂之韻。

    韻者,不相通者也。

    古人決不以不相通之韻為韻。

    自此而三百篇之韻可以一意貫通,暢然無疑,使古韻昌明于世;其餘紛紛之說可盡廢矣。

    詳見後詩韻譜。

     詩何以必加圈評,得無類月峰、竟陵之見乎曰:非也,予亦以明詩旨也。

    知其辭之妙而其義可知;知其義之妙而其旨亦可知。

    學者于此可以思過半矣。

    且詩之為用與天地而無窮,三百篇固始祖也,苟能别出心眼,無妨标舉。

    忍使千古佳文遂爾埋沒乎!爰是歎賞感激,不能自已;加以圈評,抑亦好學深思之一助爾。

     孔子曰:「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

    」予謂人多錯解聖言。

    聖人第教人識其名耳;苟因是必欲為之多方穿鑿以求其解,則失矣。

    如「雎鸠」,識其為鳥名可也,乃解者為之說曰「摯而有别」,以附會于「淑女」、「君子」之義。

    如「喬木」,識其為高木可也,乃解者為之說曰「上疏無枝」,以附會于「不可休息」之義。

    各詳本文下。

    如此之類,陳言習語,鑿論妄談,吾覽而辄厭之鄙之。

    是欲識鳥、獸、草、木之名,或反緻昧鳥、獸、草、木之實者有之;且或因而誤及詩旨者有之;若此者,非惟吾不暇為,亦不敢為也。

    故編中悉從所略,并志于此。

    作是編訖,侄炳以所作詩識名解來就正,其中有關詩旨者,間采數條,足輔予所不逮;則又不徒如予以上所論也;深喜家學之未墜雲。

     詩韻譜 三百篇自為古韻。

    今從約法,以今韻該之,分本韻、通韻、韻三者,各注于詩句之下;檢此可一覽而辨雲。

     本韻 平聲凡五部。

     東、冬、江、陽、庚、青、蒸。

     支、微、齊、佳、灰、魚、虞、歌、麻、尤。

     魚、虞、歌、麻、尤、蕭、肴、豪。

     真、文、元、寒、删、先。

     侵、覃、鹽、鹹。

     上、去聲 即同平聲。

    惟入聲不通。

     入聲 與去聲通。

    不與平、上通。

    其無入聲之去聲,與有入聲之去「去」,原作「入」今改。

    聲,見下通韻。

    此二聲尤通用。

     通韻 東、冬、江、真、文、元、寒、删、先、陽、庚、青、蒸、侵、覃、鹽、鹹。

    有入聲者自為通。

     支、微、魚、虞、齊、佳、灰、蕭、肴、豪、歌、麻、尤。

    無入聲者自為通。

     韻 不相通者偶通之,謂之。

    間有四聲通用者,即同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