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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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哪兒的話J這是哪)L的話!君子的所謂孝,是不等父母有所表示就把父母想辦的事辦了,同時又能使父母放心自已的所作所為都是合乎正道的。

    我隻不過是能贍養父母罷了,怎能說是做到了‘孝’字呢!” 曾子說:”’自己的身體,乃是父母的遺體。

    以父母的遺體來做事,敢不小心翼翼嗎?日常起居不端重,就是不孝;為君主做事不忠誠,就是不孝;面對工作而兒兒戲戲,就是不孝;對朋友說話不算數,就是不孝;臨陣作戰不勇敢,就是不孝。

    這五個方面做不到,表面上看是自身受到懲罰,實際上是殃及父母的遺體,由此看來,敢不小心翼翼嗎!用嘉肴美味,歲時祭祀,這不能算作是孝,隻能算作是養‘君子的所謂孝,是全國的人都稱羨喝彩地說:‘有這樣兒子的爹娘真是有福氣呀!’這才是所謂的孝啊。

    各種道德的根本叫做孝,表現于行為則叫做養。

    養就算是可以做到,但尊敬就難了;尊敬就算是可以做到,但毫無勉強之意就難了;毫無勉強就算是可以做到,而在父母去世之後還能堅持不改就難了。

    父母去世以後,還能夠小心翼翼地運用父母的遺體行事,不連累父母被人垢罵,這才叫做能終身行孝。

    所謂仁,就是要仁在孝上;所謂宇L,就是要履行孝字;所謂義,就是要适宜于孝的事才做;所謂信,就是要誠信在孝上;所謂努力,就是要努力在孝字上做文章。

    歡樂是由于順着孝道辦事而産生的,刑罰是由于違背孝道辦事而導緻的。

    ”曾子說:“孝作為一種美德,豎起來可以頂天立地,平着放可以覆蓋四海,傳到後代也被人們永遠奉行,也不受地域的限制,推廣到東海是準則,推廣到西海是準則,推廣到南海是準則,推廣到北海也是準則。

    《詩經》上說:‘從西到東,從南到北,沒有人不遵從。

    ’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曾子說:“樹木要在适當的時候砍伐,禽獸要在适當的時候捕殺。

    孔子說:‘哪怕是砍伐一棵樹木,哪怕是捕殺一隻禽獸,隻要砍伐、捕殺得不是時候,就是不孝。

    ’孝有三等:小孝隻要出力即可,中孝則要求建功立業,大孝則要求要啥有啥。

    思念父母的養育之恩而忘掉疲勞,可以說是出力了。

    躬行仁義,可以說是建功立業了。

    廣泛地施惠于人,人們紛紛攜帶禮品參加自家的祭祀,可以說是要啥有啥了。

    父母喜愛自己,自己就高興地永記在心。

    父母不喜歡自己,自己就戒懼反省,但無一句怨言。

    父母有了過失,自己可以婉言規勸,但不可和他們頂撞。

    父母去世,就是窮到告貸才能舉行祭祀的地步,也不向惡人乞求,這才叫做終身行孝。

    ” 樂正子春下堂時,不小心扭傷了腳,好幾個月不出門,還面帶憂色。

    他的弟子對此不解幾個月不出門問的太好了!,就問道:“老師的腳傷已經好了,這是為什麼呢?”樂正子春說:,還面帶憂色,你問的太好了!好“你我聽曾子說過,而曾子也是從孔子那兒聽到:一‘天之所生,地之所養,沒有比人更高貴的。

    父母完整地把自己生了下來,做兒子的也要把身體完整地還給父母,這才叫做孝。

    不使身體受到損傷,不使名聲受到污辱,這才叫做完整。

    ’所以君子擡腿動腳都不敢忘掉孝道。

    現在我扭傷了腳,是忘掉孝道的表現,所以我才面有憂色啊。

    每擡一次腳都不敢忘掉父母,每說一句話都不敢忘掉父母。

    因為每擡一次腳都不敢忘掉父母,所以走路的時候光走大道而不走邪徑,過河的時候要乘船而渡而不遊泳而渡,不敢拿已故父母的遺體冒險。

    因為每說一句話都不敢忘掉父母,所以傷害他人的話不出于口,别人的辱罵也絕不會攤到自己身上。

    不讓自己的身體受辱,也就等于不讓自己的父母受辱,做到這一點,可以稱得上孝了。

    ” 從前虞舜之時,雖然尊重有德之人,但也不忘尊重年長之人;夏代雖然尊重有爵之人,但也不忘尊重年長之人;殷代雖然尊重有錢之人,但也不忘尊重年長之人;周代雖然尊重有親屬關系的人,但也不忘尊重年長之人。

    虞、夏、殷、周四代,’是人們公認的盛世,他們都沒有忘記對年長者的尊重。

    由此看來,年齡的被人們看重是很久以來的事了,其重要性僅次于孝道。

    因此,在朝廷上,彼此官爵相同,則年長者居上位;年齡到了七十歲,可以拄着拐杖上朝,國君如果有所咨詢,就要在堂上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