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雜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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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比照兄弟。

    在守喪期間,凡是影響面部哀容之物,都不可飲食。

    除喪以後,孝子走在路上,遇到面龐有幾分和父母相似的人就眼神為之一驚,聽到和父母名字相同的名字就心裡猛地一驚;去别人家吊孝或探視病人,臉色之悲,表情之憂一定有異乎常人之處。

    能這樣去做,才算是真正會為父母守喪。

    會為父母守喪了,那麼為其他的人守喪就好比在直路上行走,容易多了。

     大祥之祭,是孝子除服之祭。

    在大祥之祭的前夕,孝子身穿朝服,宣布大祥之祭的日期。

    到了舉行大祥之祭時,’就穿着前夕穿的朝服。

    子遊說:“既然舉行大祥之祭,那麼那些雖然還不到穿素搞麻衣時候的人也得穿上素搞麻衣,等到祥祭結束,再換上該穿的孝服。

    ”小斂、大斂時,孝子正在袒露左臂哭踴,剛好大夫這時候來吊喪,孝子此刻雖然正在哭踴,也要立即停下前去拜謝大夫,然後返回原位,再從頭開始完成哭踴,然後掩好上衣。

    如果是士在這時來吊喪,孝子就可以把小斂或大斂進行完畢,完成哭踴之禮,掩好上衣,然後再前去拜謝。

    拜謝之後,無須更從頭哭踴。

    上大夫死後的虞祭,用羊、棗二牲;其卒哭和襯廟之祭,都用牛、羊、采三牲。

    下大夫死後的虞祭,用一隻泵;其卒哭和襯廟之祭,都用羊、永二牲。

    蔔葬日和虞祭時的祝詞稱謂是:兒子自稱“哀子某”,孫自稱“哀孫某”,丈夫自稱“乃夫某”,兄弟之間自稱日“某”。

    為兄弟蔔葬,如果是為老大,祝詞就應是“弟某蔔葬其伯子某”。

     古時候,不分貴賤,隻要是孝子就執喪杖。

    後來叔孫武叔上朝,看見輪人竟然以其喪杖穿通車毅轉動車輪,視喪杖如同玩具,于是定下規矩,隻許有爵位的人執喪杖。

    在屍體的蒙面巾上鑿個小孔以便飯含,這本是大夫之禮,作為士也這樣辦,是從公羊賈開始的。

    冒是什麼東西?冒是用來包裹屍體的布套。

    從襲到小斂,如果不用冒,擔心人們見了屍體産生惡感,所以在為屍體穿衣以後就要用冒。

     有人問曾子說:“遣奠之後又把剩下的供品包裹起來送入墓中,這就好像吃過人家的招待飯以後還要把沒吃完的食品兜着走吧?這樣做像是君子的作派嗎?”曾子答道:“您難道未曾看到過諸侯的大宴賓客嗎?諸侯的大宴賓客,賓客們在吃飽喝足之後,主國國君還要把沒有吃完的美味佳肴送往賓館,這是熱情待賓的表現。

    回到正題上說,孝子在父母即将下葬時以賓客之禮對待他們,正是以此種方式表達悲哀。

    您如果見過諸侯的大宴賓客就不難明白了。

    ” ……豈非因為人家有了喪事,所以才饋贈嗎?所以才賞賜嗎?接受饋贈和賞賜,對于穿三年之喪孝服的人來說,應該以喪拜表.示感謝;對于不是穿三年之喪孝服的人來說,應該以吉拜表示感謝。

    如果别人贈送的是酒肉,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辭,确實推辭不掉才予以接受,接受時孝子要披麻戴孝。

    如果是國君的賞賜,那就不敢謝絕,一定要接受,接受之後先供祭父母的亡靈。

    居喪的人是不向别人饋贈東西的,别人向居喪的人饋贈東西,哪怕是酒肉,居喪的人也可以接受。

    為叔伯兄弟這類大功以下的親屬居喪,在卒哭以後,向别人贈送東西也是可以的。

     縣子說:“喪期為三年的親人死了,孝子心中的悲痛就像刀砍;喪期為一年的親人死了,孝子心裡的悲痛就像刀刮。

    ”凡服三年之喪的人,即令是已經過了練祭,也不到别人家去吊喪,在這一點上,從諸侯到士都是如此。

    在此期間,如果遇到五服之内的親屬死了則可以前去哭吊,去哭吊時,穿上與死者關系相稱的喪服。

    為喪期為一年的親人服喪,在第十一個月舉行練祭,第十三個月舉行大祥之祭,第十五個月舉行樟祭。

    對于服一年之喪的人來說,練祭以後可以出外吊喪。

    入葬以後,穿大功喪服的親屬可以出外吊喪,但哭吊之後就馬上回來,不要管主家其他的事咋辦。

    服一年喪服的人,在自己的親人沒有入葬之前,到同鄉人家去吊喪,也是哭吊之後就馬上回來,不要管主家其他的事咋辦。

    如果是在練·祭之後前去吊喪,可以等到襲、斂等事完成後再走,但不可插手幫忙。

    服小功、紹麻的人出外吊喪,可以插手幫忙,但不可參預行禮之事。

     參加葬禮的客人,如果和死者本不相識,隻是慕名來會,就在靈樞擡出廟門以後退出;如果和死者是點頭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