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禮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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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禮為器,就可導緻“大順”的局面。

    而這種局面乃是盛德的表現。

    禮能夠消除邪惡,增進本質之美,用到人身上則無所不正,用到做事上則無所不成。

    禮對于人來說,就好比竹箭的外表青皮,又好比松柏的内部實心。

    普天之下,隻有竹箭和松柏有此大節,所以才一年四季從頭到尾總是郁郁蔥蔥,枝葉永不凋落。

    君子有禮,也恰是如此,他不僅能與外部的人和諧相處,而且能與内部的人相親相愛。

    所以人們無不歸心于他的仁慈,連鬼神也樂于消受他的祭品。

     先王制定的禮,既有内在的實質,又有外在的形式。

    忠信是禮的内在實質,得理合宜是禮的外在形式。

    沒有内在的實質,禮就不能成立;沒有外在的形式,禮就無法施行。

    禮應該是上合天時,下合地利,順于鬼神,合于人心,順于萬物的一種東西。

    四時各有不同的生物,土地各有不同的出産,五官各有不同的功能,萬物各有不同的用途。

    所以,不到節令的動植物,不是當地的土特産,君子是木拿來作為祭品的,即令拿來,鬼神也是拒絕享用的。

    住在山裡,卻以水裡産的魚鼈作為禮品;住在水邊,卻以山裡産的鹿永作為禮品。

    這樣的作法,君子認為是不懂禮。

    所以,一定要按照本國物産的多少,來确定其行禮用财的基本原則。

    禮品的多少,要看國土的大小;禮品的厚薄,要看年成的好壞。

    所以即令遇到災荒之年,民衆也不恐懼,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君上在制豐時是很有分寸的。

     先王在制禮的時候,首先考慮的是要合乎時代環境,其次是合乎倫理,再其次是區别對象而不同對待,再其次是合乎人情,最後是要與身份相稱。

    舉例來說,堯傳位給舜,舜傳位給禹,那是禅讓的時代;而商湯放逐夏柴,周武王讨伐殷封王,那是革命的時代。

    這就是時代環境問題。

    《詩經》上說:“周文王興建豐邑,并非急于實現自己的願望,而是追念祖先的功業,顯示自己的孝心。

    ”意思是說,迫于形勢,不得不這樣做。

    對天神地祗的祭祀,對列祖列宗的祭祀,其中體現有父父子子之道和君君臣臣之義。

    這就是個順的問題。

    ’社櫻之祭,山川之祭,鬼神之祭,祭的對象不同,禮數也随之不同。

    這就是個體的問題。

    某家有了喪祭之事,理應有一筆相當的開銷,而作為親朋好友也應該對喪家有所蹲贈,這便是個宜的間題。

    大夫、士的祭祀,雖然隻用一隻羊羔或一頭小豬作供品,但到末了,每個助祭的人都可得到一份祭肉;而天子、諸侯的祭祀,盡管是以牛、羊、泵三牲作為供品,但到末了,也還是每人一份祭肉,不會有什麼剩餘。

    這就叫做與身份相稱。

    諸侯可以擁有龜,并以為珍寶;可以擁有圭,并以為祥瑞。

    而大夫之家就不得這樣,不得把大門建成宮閥形式。

    這也是講的合乎身份問題。

     禮節有時是以多為貴。

    例如,天子的宗廟是七所,諸侯則是五所,大夫則是三所,士則是一所。

    又如,天子的飯食可以有二十六道菜,公爵則隻有十六道,諸侯則隻有十二道,上大夫八道,下大夫六道。

    又如,諸侯親自出訪,可以帶七個随從,主國饋贈的奢汽多達七牢;而諸侯的卿出訪,隻可以帶五個随從,主國饋贈的警汽隻有五牢。

    又如,天子的坐墊是五層,而諸侯隻是三層,大夫隻是兩層。

    又如,天子去世,七個月以後才下葬,葬時,茵和抗木各用五重,霎用八個;而諸侯則五個月以後即下葬,葬時,茵和抗木各用三重,嬰用六個;大夫則三月而葬,茵和抗木各用兩重,嬰用四個。

    這都是以多為貴的例子。

     禮在有的時候是以少為貴。

    例如,天子出巡,沒有副手。

    天子祭天,僅用一頭牛。

    天子駕臨諸侯,諸侯也僅用一頭牛犢款待。

    又如,諸侯互相朝聘,隻用郁笆獻賓,不設大盤小碗的菜肴;而大夫來聘,主國在招待時,不僅要有酒,而且要備菜肴。

    又如,天子進食,吃一口就說飽了,須勸惰才繼續進食;而諸侯進食,吃兩口說飽了;大夫和士進食,吃三口說飽了;至于體力勞動者進食就沒有這般斯文,啥時候吃飽,啥時候算數。

    又如,天子祭天所用的大格,隻用一圈繁纓作為馬飾,而幹一般事的次格,就用五圈繁纓作為馬飾。

    又如,圭璋是最貴重的玉,可以單獨作為禮品進獻;而唬橫是次于圭璋的玉,不可以單獨作為禮品進獻,而必須在以酒酬賓時附帶進獻。

    鬼神比人尊貴,但祭祀時卻隻使用一層席子。

    又如諸侯臨朝,大夫人數少,國君就逐個地與之行禮作揖,而士的人數衆多,國君就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