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老與易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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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運動後,一般人好講辯證法,因之有人說《莊》《老》《易》《庸》都帶西方辯證法的氣息,講對立,講變化。

    今按辯證法萬變無窮。

    中國言變,則隻在一常道。

    此講先《莊》,次《老》,最後《易》《庸》,分三次第來講。

     一、《莊子》 從死生與物我講起,此為智識上"時""空"之兩大限界,莊子歸納稱之曰"彼是"。

    《莊子》說: 物無非彼,物無非是,自彼則不見,自知則知之。

    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

    彼是,方生之說也。

    雖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

    因是因非,因非因是。

    (《齊物論》) 人生根本不能脫離時空之有限性。

    在此時空限界之這一邊的是"我"與"生',莊子稱之曰"是"。

    在此時空限界之那一邊的是"物"與"死",莊子稱之曰"彼"。

    因此有是必有彼,有彼必有是,彼是同時并起,而且平等存在。

    在此則此曰是,在彼則彼曰是,"彼""是"雙方又可以對等互易。

    但人之情感知識,常見此為是而可好,彼為非而可惡。

    其實此非與惡之情識,早已侵越了知之界限,而闖進我們所不可知之對面去。

    我們對知識界之那一面,既本無所知,又何從認其為非而可惡?此種錯誤,是隻知依照着人生界而起。

    人類每每喜歡把人生界來推概宇宙界,喜歡把有限來推概無限。

    此非莊子之所謂"以有涯随無涯",實乃以無涯随有涯。

    我們若能改就無限的立場,依照宇宙界,則根本将無此分别,無此限界。

    但宇宙界中既确有此人生界,而我們則站在人生界立場,便易于承認有這一面。

    但我們也該從宇宙界的立場來同時承認有那一面。

    如是則在無限界中之有限界,變成無處無時不是,抑且無處無時不可好。

    《莊子》說: 是以聖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

    (《齊物論》) 若由純乎天的立場,即宇宙界的立場,則根本無"彼""是"之分。

    現在是站在人生界中而同時采用宇宙界的看法,則此人生界将無時不是是,無處不是是,故《莊子》說:"亦因是也"。

    純乎人生界的知識範疇,因乎是而有非,因乎非而有是。

    純乎宇宙立場,則并無是非之分。

    現在是把人生界妥當安放在宇宙裡,則可以各有其所是,而不必各有其所非。

    此亦是一種"因是",但與"因是因非"之"因是"不同。

    一面是因有所是而有所非,因有所非而有所是。

    此則隻因其所是而不再有所非。

    如是則一切皆是,更無有非。

    故《莊子》說: 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

    無物不然,無物不可。

    恢恑憰怪,道通為一。

    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凡物無成與毀,複通為一,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幾矣?因是已。

    (《齊物論》) 人生界有得必有失,有是必有非,有好必有惡,其實是誤在其有所知即有所不知上。

    莊子的理想人生,是隻有得而更無所失。

    此種得,乃人生界從宇宙中之所得,莊子稱之為"适得"。

    适得是一種無心于得之得。

    并不是先有所好所是後之得,而是偶然适得。

    所得的便是"是"。

    "因是已","已"是即此而止,即其所适得而止。

    不再從所得侵越到所未得,而橫生一種好惡是非之妄見。

    所得為生,生即是是,卻不就此認死即是非。

    所得為我,我即是是,卻不就此認物即是非。

    因"死""生""物""我",同樣在此宇宙界中,同樣是一"天"。

    這一種境界,莊子稱之為"天與人不相勝,是之謂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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