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與知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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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真切的,莫過于每一個人自己内心的知覺。

    知覺開始,便是生命開始。

    知覺存在,便是生命存在。

    知覺終了,便是生命終了。

    讓我們即根據每一個人内心的知覺,來評判沖量人生之種種意義與價值,這應該是一件極合理的事。

     請先就物質生活說起,所謂物質生活者,乃指衣食住行等而言,這些隻是吾人基層最低級的生活,他在全部生活中,有其反面消極的價值。

    但人生繼此以往,尚大有事在,不能就此認為是人生積極的正面。

    維持了肉體的生活,才始有人生,然不能說人生隻在維持肉體的生存。

    試先就飲食言,飲食尤其是物質生活肉體生活中最低下的一種,雖說是最基本的,然而并不是最有意義的。

    沒有飲食,便不能有一切的生活,然而飲食包括不盡人生之全部,而且也接不到人生之高處。

    何以故?因味覺是人心知覺中最低下的一種。

    味覺沒有深度,喝菜湯和喝雞湯,并沒有很大的區别。

    每一個人喝着雞湯,所得感覺,亦大體相同。

    不能說你喝雞湯的味覺較之别人更高明,更優美些,更有意義,或更有價值些。

    而且味覺不僅沒有深度,反而有遞進遞減之緻。

    喝一口是那樣味,喝兩口三口還是那樣味,而且反而會一口不如一口,越多喝将感其越平淡,漸降而至于厭了沒有味。

    而且味覺又不能保留,喝過吃過便完了,飽即餍,餓又饞,當時不想喝,過了些時又想喝,再喝又還是那種味,并沒有每進愈佳之感,永遠使你不滿足,又永遠要叫你感到乏味。

    若使人生真為飲食而來,每一個人,隻要挑選最精美的盛馔,飽餐一頓,從此死去也可無憾。

    何以故?因味覺永遠隻是那般。

    而且别人嘗到了,我和你也盡可不再嘗。

    何以故?還是那一般味。

    古人說,食色性也,若專就男女性生活中之觸覺而言,則其内心所感知的,也就和上述的味覺差不多。

    因此食色雖是人生中最基本的項目,卻并非高貴有意義的項目。

    現在再說衣服,衣服在物質生活上的功效,隻是保持體溫而止,此上再加一些輕軟之感便完了。

    繼此以往,不再有什麼了。

    若人生專為衣着,則你試挑一身舒适的衣裝穿上身,一度感到他的輕軟溫暖便夠了,再沒有可以使你更進求之的了。

    一切的衣着,最了不得,在你皮膚的觸覺上,永遠是那般。

    至于你穿着盛裝出外交際,赴人宴會,那時你内心所感覺的,不盡在保暖上,那已超出了肉體生活物質生活之外,自然又當别論。

    住與行,依此推知,不再說。

     人生在消極的反面的物質生活之上,猶有正面的積極的精神生活。

    試先言藝術的生活,亦可說是愛美的生活。

    當人類文化淺演之時,在其于肉體生活消極方面稍得滿足,便會闖進愛美的人生。

    我們發現初民的洞壁上往往有精緻優美的畫圖,他們遇前風月佳景,也會在洞外舞唱。

    不用說,這些都是愛美人生之初現。

    即就一嬰孩言,當他喝飽了奶,安穩地睡在搖籃裡,有光明的線條射到他的眼簾,或是和柔的聲浪鼓蕩他的耳膜,他内心也會發生一種生命的欣喜。

    漸漸大了,長成了,一切遊戲,歌唱,跳舞,活潑潑地,這不是一種藝術的人生嗎?所以藝術人生也是與生俱來的。

    然而這種人生,卻能領導你投入深處。

    一個名廚,烹調了一味菜,不緻于使你不能嘗。

    一幅名畫,一支名曲,卻有時能使人莫名其妙地欣賞不到他的好處。

    他可以另有一天地,另有一境界,鼓舞你的精神,誘導你的心靈,愈走愈深入,愈升愈超卓,你的心神不能領會到這裡,這是你生命之一種缺陷。

    人類在謀生之上應該有一種愛美的生活,否則隻算是他生命之夭折。

     其次說到科學人生,也可說是求知的人生,此亦與生俱來。

    初民社會,沒有知道用火,但漸漸地發明了用火。

    沒有知道運用器械,但漸漸地發明了各種器械。

    由石器銅器鐵器而漸漸達于運用電,運用原子能。

    這一連串的進步,莫非是人生求知的進步,即是科學的進步。

    就初生嬰孩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