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虞禮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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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豕的竈的南邊依次是烹煮魚的竈和烹煮幹肉的竈,以北為上。
炊黍稷的竈設在東牆下,面朝西。
設棄水之器——洗于西階的西南邊,盥洗之水放在洗的西邊,盛物的竹器——篚放在洗的東邊。
酒尊設于室中東北隅,正對着門,甜醴酒一■,酒一■,共兩■,其位置是,甜醴酒在西,酒在甜醴酒之東。
酒尊直接放在地上,不用“禁”承墊,酒尊之口用麻葛粗布封蓋,其上放勺,勺柄朝南。
設素幾和葦席于堂上西牆下。
将白茅草以五寸長為一段切割,并束捆起來。
然後将其放在盛物之竹器——篚中,将篚陳設于堂上西南隅的西坫上。
繼而陳設菹菜和肉醬各一豆于西楹柱的東邊,肉醬在西,菹菜在肉醬之東,依于菹菜之東設一盛羹器——铏。
铏之東又設喪主獻祝的兩隻豆,豆東設主婦獻屍二笾、獻祝二笾,兩豆和四笾各自為列,以北為上。
設一盛黍、一盛稷的兩隻敦于東西兩階之間,盛黍之敦靠西,盛稷之敦靠東,以西為上,下用葦席墊着。
把洗手澆水之器——■放在盥盤裡,■的吐水口朝南,将其設在西階的南邊,又把盛有巾的竹器——箪放在盤、■之東。
置放三隻鼎于寝門外的西邊,鼎的正面朝北,以北為上。
接着又設擡鼎的杠子和覆鼎之巾,設盛有匕的俎于西塾,即門内西側的堂屋的西邊。
設炙肉之俎于内西塾,俎之上端在北,下端在南。
喪主及衆兄弟穿葬服,賓客執事穿吊服,都于門外就位,和朝夕哭位相同。
婦人和内兄弟穿喪服于堂上就位,亦和朝夕哭位相同。
喪祝穿“免服”,整理好葛绖和葛帶,然後在室中鋪席,席的正面朝東,席的右邊放幾;繼而下堂、出門,和宗人一起向東于門西就位,以南為上。
宗人告訴喪主一切準備就緒,請行虞祭之禮。
喪主随即拜謝賓客,和朝夕哭時一樣,然後喪主和衆兄弟入門而哭,婦人也跟着哭。
喪主于堂上西階向東就位,衆主人及兄弟、賓客于堂下西邊向東就位,和朝夕哭位相反。
喪祝入門後于左邊向北就位,宗人則于西階前向北就位。
喪祝洗手後,登堂,從西坫上取白茅草下堂,将其洗淨;然後登堂入室,将白茅草放在幾前的席上,自西而東置放,以西為上;繼而下堂,清洗酒觯;又上堂,止衆人哭。
喪主倚喪杖于西牆,然後入室朝西而立。
喪祝随從喪主入堂,于喪主的左邊向西而立。
助祭執事者——贊獻上盛菹菜和肉醬之二豆,盛菹菜之豆放在南邊,盛肉醬之豆放在盛菹菜之豆的北邊。
佐食和執事洗手後,出去擡鼎,擡鼎時助祭者之長在左邊。
鼎擡進門後,正面朝東陳設于西階的前面,以北為上。
盛匕之俎從鼎而入,設于鼎的東邊。
左邊之助祭者抽擡鼎之杠于左手,取下覆鼎之巾置于鼎的北邊,加放擡鼎之杠于覆巾之上,然後執匕,佐食和右邊之助祭者用匕将牲體從鼎中升出,載于俎上。
完畢,左邊之助祭者先退而複賓位。
取豕俎入而設于豆的東邊;取魚俎入而設于豕俎的東邊,取幹肉俎入而設幹豕俎的北邊。
助祭執事者贊設兩隻敦于俎的南邊——盛黍之敦在豕俎之南,盛稷之敦在魚俎之南和盛黍之敦的東邊。
設一盛羹器——铏于豆的南邊。
佐食出室,立于戶西。
助祭執事者撤去空鼎。
祝斟甜醴酒,命佐食啟開敦蓋。
佐食應諾,啟開敦蓋,仰置于敦的南邊後,複戶西原位。
祝設斟有甜醴酒的酒觯于盛羹器铏的南邊,回到喪主左邊原位。
喪主再次叩首拜謝。
祝告神享此祭,并命佐食行祭。
佐食應諾,挽袖露臂,取黍稷置于白茅草上,祭三次:又取脰肉置于白茅草上,亦祭三次。
祝取铏南之酒觯,于白茅草上祭之,亦三次,觯中的甜醴酒不倒盡,添滿後還置于铏南。
喪主再次叩首拜謝。
祝讀享辭完畢,喪主又叩首拜謝,和前面一樣,繼而哭着出來,返回西階上向東之原位。
祝迎代表死者受祭之人——“屍”進門。
喪主之兄弟一人服衰帶绖,捧拿盛物之器——篚,哭着從“屍”而入。
“屍”入門,男子哭、踴,婦人亦哭、踴。
執事用■倒水讓“屍”洗手,宗人授巾于“屍”揩手。
“屍”至階前,祝請“屍”上階。
“屍”上堂,宗人诏告,男子、婦人哭、踴和前面一樣。
“屍”入室時,則隻踴不哭。
此時婦人回避入房。
喪主和祝向“屍”叩拜,請“屍”安坐;“屍”回拜後坐下。
從“屍”而入者(即喪主之兄弟一人)将篚置放于“屍”左邊之席上,并于席之北邊侍立。
“屍”取酒觯于铏南,用左手拿着,又用右手取來菹菜,并雜以肉醬,于兩豆之間行祭。
祝命佐食取祭物以授“屍”。
佐食遵命取來黍、稷、肺等授于“屍”,“屍”以之行祭。
祭畢放回原處,祝請“屍”享祭,喪主叩拜如前。
“屍”嘗過甜醴酒後,亦放回原處。
佐食又取來肺脊授于“屍”。
“屍”接受振祭,嘗過後用左手拿着。
祝命佐食将敦移近。
佐食遵命并取黍置于席上。
”屍”以右手用祭勺祭、嘗菜羹。
太羹肉汁從門外拿進來,陳設于铏的南邊;切好的大塊肉放在四隻豆中,陳設于太羹肉汁的左邊,“屍”吃飯,剩餘的放入篚中。
俟“屍”取飯三次,佐食獻上肋肉;“屍”接受振祭,嘗過肋肉,剩餘的放入篚中。
又俟“屍”取飯三次,佐食獻上豕之後胫骨,“屍”受和嘗如前。
佐食又獻上魚和幹肉,“屍”不受納,故佐食直接将其放入篚中。
又俟“屍”取飯三次,佐食獻上豕肩,“屍”受、嘗如前。
佐食又獻上魚和幹肉二俎,而留下臂、臑、肫三俎。
至此“屍”食完畢。
“屍”取肺、脊于豆而交于佐食,佐食接過後放進篚中;佐食又取席上之黍放回原處,和開始陳設時一樣。
喪主洗淨無足之酒爵,斟酒後獻給“屍”,讓其漱口。
“屍”拜謝後接過酒爵,喪主面朝北回拜。
“屍”繼而用酒行祭,然後嘗酒。
賓客之長随之獻肝和鹽于”屍”,肝、鹽皆盛于俎,肝在左側,鹽在右側。
“屍”左手執酒爵,右手取肝,蘸鹽振祭,嘗過後放回俎上。
賓客下堂,将俎放回西塾原位,然後自己返回西階前衆兄弟南邊原位。
“屍”喝幹酒爵中酒,祝接過空爵,不命喪主拜送爵。
喪主向“屍”叩拜,“屍” 答拜。
祝又斟酒授于“屍”,“屍”以之回報喪主;喪主拜謝後接過酒爵,“屍”回拜。
喪主坐下行祭,繼而飲盡爵中酒,拜謝“屍”;“屍”又回拜。
祝坐在細葦席上,面朝南。
喪主獻酒給祝;祝拜謝後,坐着接過酒爵;喪主回拜。
喪主獻上置于俎上的菹菜和肉醬給祝。
祝左手執拿酒爵,右手以所獻之菹菜和肉醬行祭,祭過後放下酒爵,站起來;繼而取肺坐下,祭、嘗之後,又起立;将肺放回俎上,又取酒行祭,并嘗酒。
次賓接着獻肝于祝。
祝取肝蘸鹽,祭、嘗之後,放回俎上,飲盡酒爵中酒,拜謝喪主。
喪主回拜。
祝坐下,将酒爵授給喪主。
喪主斟酒後,獻幹佐食;佐食朝北叩拜,坐下接過酒爵;喪主回拜。
佐食以之行祭後,飲盡爵中酒,并拜謝喪主。
喪主回拜,接過空爵,出而置于篚中,繼而登堂返回原位,取過喪杖。
主婦在房中清洗有足之酒爵,斟上酒後二次獻“屍”,和前面喪主獻“屍”一樣。
旋即自己返回堂上取兩笾入室,設于敦蓋的南邊,盛棗之笾在西,盛栗之笾在東。
“屍”以笾行祭,又以酒行祭,和前面喪主獻“屍”之儀相同。
賓接着獻上炙肉,也和前面儀節相同。
“屍”以炙肉行祭,然後飲盡爵中酒,亦和前面儀節相同。
賓又斟酒獻于祝,又獻二笾之棗、栗和炙肉于佐食,皆與前面儀節相同。
于是主婦執拿空爵入房。
賓客之長清洗口足間有篆文為飾的繶爵,斟上酒後,第三次獻給“屍”、祝等,接着又獻上炙肉,和喪主獻“屍”之儀相同。
炊黍稷的竈設在東牆下,面朝西。
設棄水之器——洗于西階的西南邊,盥洗之水放在洗的西邊,盛物的竹器——篚放在洗的東邊。
酒尊設于室中東北隅,正對着門,甜醴酒一■,酒一■,共兩■,其位置是,甜醴酒在西,酒在甜醴酒之東。
酒尊直接放在地上,不用“禁”承墊,酒尊之口用麻葛粗布封蓋,其上放勺,勺柄朝南。
設素幾和葦席于堂上西牆下。
将白茅草以五寸長為一段切割,并束捆起來。
然後将其放在盛物之竹器——篚中,将篚陳設于堂上西南隅的西坫上。
繼而陳設菹菜和肉醬各一豆于西楹柱的東邊,肉醬在西,菹菜在肉醬之東,依于菹菜之東設一盛羹器——铏。
铏之東又設喪主獻祝的兩隻豆,豆東設主婦獻屍二笾、獻祝二笾,兩豆和四笾各自為列,以北為上。
設一盛黍、一盛稷的兩隻敦于東西兩階之間,盛黍之敦靠西,盛稷之敦靠東,以西為上,下用葦席墊着。
把洗手澆水之器——■放在盥盤裡,■的吐水口朝南,将其設在西階的南邊,又把盛有巾的竹器——箪放在盤、■之東。
置放三隻鼎于寝門外的西邊,鼎的正面朝北,以北為上。
接着又設擡鼎的杠子和覆鼎之巾,設盛有匕的俎于西塾,即門内西側的堂屋的西邊。
設炙肉之俎于内西塾,俎之上端在北,下端在南。
喪主及衆兄弟穿葬服,賓客執事穿吊服,都于門外就位,和朝夕哭位相同。
婦人和内兄弟穿喪服于堂上就位,亦和朝夕哭位相同。
喪祝穿“免服”,整理好葛绖和葛帶,然後在室中鋪席,席的正面朝東,席的右邊放幾;繼而下堂、出門,和宗人一起向東于門西就位,以南為上。
宗人告訴喪主一切準備就緒,請行虞祭之禮。
喪主随即拜謝賓客,和朝夕哭時一樣,然後喪主和衆兄弟入門而哭,婦人也跟着哭。
喪主于堂上西階向東就位,衆主人及兄弟、賓客于堂下西邊向東就位,和朝夕哭位相反。
喪祝入門後于左邊向北就位,宗人則于西階前向北就位。
喪祝洗手後,登堂,從西坫上取白茅草下堂,将其洗淨;然後登堂入室,将白茅草放在幾前的席上,自西而東置放,以西為上;繼而下堂,清洗酒觯;又上堂,止衆人哭。
喪主倚喪杖于西牆,然後入室朝西而立。
喪祝随從喪主入堂,于喪主的左邊向西而立。
助祭執事者——贊獻上盛菹菜和肉醬之二豆,盛菹菜之豆放在南邊,盛肉醬之豆放在盛菹菜之豆的北邊。
佐食和執事洗手後,出去擡鼎,擡鼎時助祭者之長在左邊。
鼎擡進門後,正面朝東陳設于西階的前面,以北為上。
盛匕之俎從鼎而入,設于鼎的東邊。
左邊之助祭者抽擡鼎之杠于左手,取下覆鼎之巾置于鼎的北邊,加放擡鼎之杠于覆巾之上,然後執匕,佐食和右邊之助祭者用匕将牲體從鼎中升出,載于俎上。
完畢,左邊之助祭者先退而複賓位。
取豕俎入而設于豆的東邊;取魚俎入而設于豕俎的東邊,取幹肉俎入而設幹豕俎的北邊。
助祭執事者贊設兩隻敦于俎的南邊——盛黍之敦在豕俎之南,盛稷之敦在魚俎之南和盛黍之敦的東邊。
設一盛羹器——铏于豆的南邊。
佐食出室,立于戶西。
助祭執事者撤去空鼎。
祝斟甜醴酒,命佐食啟開敦蓋。
佐食應諾,啟開敦蓋,仰置于敦的南邊後,複戶西原位。
祝設斟有甜醴酒的酒觯于盛羹器铏的南邊,回到喪主左邊原位。
喪主再次叩首拜謝。
祝告神享此祭,并命佐食行祭。
佐食應諾,挽袖露臂,取黍稷置于白茅草上,祭三次:又取脰肉置于白茅草上,亦祭三次。
祝取铏南之酒觯,于白茅草上祭之,亦三次,觯中的甜醴酒不倒盡,添滿後還置于铏南。
喪主再次叩首拜謝。
祝讀享辭完畢,喪主又叩首拜謝,和前面一樣,繼而哭着出來,返回西階上向東之原位。
祝迎代表死者受祭之人——“屍”進門。
喪主之兄弟一人服衰帶绖,捧拿盛物之器——篚,哭着從“屍”而入。
“屍”入門,男子哭、踴,婦人亦哭、踴。
執事用■倒水讓“屍”洗手,宗人授巾于“屍”揩手。
“屍”至階前,祝請“屍”上階。
“屍”上堂,宗人诏告,男子、婦人哭、踴和前面一樣。
“屍”入室時,則隻踴不哭。
此時婦人回避入房。
喪主和祝向“屍”叩拜,請“屍”安坐;“屍”回拜後坐下。
從“屍”而入者(即喪主之兄弟一人)将篚置放于“屍”左邊之席上,并于席之北邊侍立。
“屍”取酒觯于铏南,用左手拿着,又用右手取來菹菜,并雜以肉醬,于兩豆之間行祭。
祝命佐食取祭物以授“屍”。
佐食遵命取來黍、稷、肺等授于“屍”,“屍”以之行祭。
祭畢放回原處,祝請“屍”享祭,喪主叩拜如前。
“屍”嘗過甜醴酒後,亦放回原處。
佐食又取來肺脊授于“屍”。
“屍”接受振祭,嘗過後用左手拿着。
祝命佐食将敦移近。
佐食遵命并取黍置于席上。
”屍”以右手用祭勺祭、嘗菜羹。
太羹肉汁從門外拿進來,陳設于铏的南邊;切好的大塊肉放在四隻豆中,陳設于太羹肉汁的左邊,“屍”吃飯,剩餘的放入篚中。
俟“屍”取飯三次,佐食獻上肋肉;“屍”接受振祭,嘗過肋肉,剩餘的放入篚中。
又俟“屍”取飯三次,佐食獻上豕之後胫骨,“屍”受和嘗如前。
佐食又獻上魚和幹肉,“屍”不受納,故佐食直接将其放入篚中。
又俟“屍”取飯三次,佐食獻上豕肩,“屍”受、嘗如前。
佐食又獻上魚和幹肉二俎,而留下臂、臑、肫三俎。
至此“屍”食完畢。
“屍”取肺、脊于豆而交于佐食,佐食接過後放進篚中;佐食又取席上之黍放回原處,和開始陳設時一樣。
喪主洗淨無足之酒爵,斟酒後獻給“屍”,讓其漱口。
“屍”拜謝後接過酒爵,喪主面朝北回拜。
“屍”繼而用酒行祭,然後嘗酒。
賓客之長随之獻肝和鹽于”屍”,肝、鹽皆盛于俎,肝在左側,鹽在右側。
“屍”左手執酒爵,右手取肝,蘸鹽振祭,嘗過後放回俎上。
賓客下堂,将俎放回西塾原位,然後自己返回西階前衆兄弟南邊原位。
“屍”喝幹酒爵中酒,祝接過空爵,不命喪主拜送爵。
喪主向“屍”叩拜,“屍” 答拜。
祝又斟酒授于“屍”,“屍”以之回報喪主;喪主拜謝後接過酒爵,“屍”回拜。
喪主坐下行祭,繼而飲盡爵中酒,拜謝“屍”;“屍”又回拜。
祝坐在細葦席上,面朝南。
喪主獻酒給祝;祝拜謝後,坐着接過酒爵;喪主回拜。
喪主獻上置于俎上的菹菜和肉醬給祝。
祝左手執拿酒爵,右手以所獻之菹菜和肉醬行祭,祭過後放下酒爵,站起來;繼而取肺坐下,祭、嘗之後,又起立;将肺放回俎上,又取酒行祭,并嘗酒。
次賓接着獻肝于祝。
祝取肝蘸鹽,祭、嘗之後,放回俎上,飲盡酒爵中酒,拜謝喪主。
喪主回拜。
祝坐下,将酒爵授給喪主。
喪主斟酒後,獻幹佐食;佐食朝北叩拜,坐下接過酒爵;喪主回拜。
佐食以之行祭後,飲盡爵中酒,并拜謝喪主。
喪主回拜,接過空爵,出而置于篚中,繼而登堂返回原位,取過喪杖。
主婦在房中清洗有足之酒爵,斟上酒後二次獻“屍”,和前面喪主獻“屍”一樣。
旋即自己返回堂上取兩笾入室,設于敦蓋的南邊,盛棗之笾在西,盛栗之笾在東。
“屍”以笾行祭,又以酒行祭,和前面喪主獻“屍”之儀相同。
賓接着獻上炙肉,也和前面儀節相同。
“屍”以炙肉行祭,然後飲盡爵中酒,亦和前面儀節相同。
賓又斟酒獻于祝,又獻二笾之棗、栗和炙肉于佐食,皆與前面儀節相同。
于是主婦執拿空爵入房。
賓客之長清洗口足間有篆文為飾的繶爵,斟上酒後,第三次獻給“屍”、祝等,接着又獻上炙肉,和喪主獻“屍”之儀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