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虞禮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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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
主人入,祝從,啟牖鄉,如初(105)。
主人哭,出複位(106)。
卒撤,祝佐食降,複位(107)。
宗人诏降如初(108)。
始虞用柔日,曰:“哀子某,哀顯相,夙興夜處不甯。
敢用潔牲剛鬣、香合、嘉薦、普淖、明齊溲灑,哀薦袷事,适爾皇祖某甫(109)。
飨!”再虞,皆如初,曰:“哀薦虞事(110)。
三虞,卒哭,他,用剛日,亦如初,曰:“哀薦成事(111)。
” 獻畢,未撤,乃餞(112)。
尊兩■于廟門外之右,少南(113)。
水尊在酒西,勺北枋(114)。
洗在尊東南,水在洗東,篚在西(115)。
馔笾豆,脯四艇(116)。
有幹肉折俎,二尹縮,祭半尹,在西塾(117)。
屍出,執幾從,席從(118)。
屍出門右,南面。
席設于尊西北,東面。
幾在南。
賓出,複位(119)。
主人出,即位于門東,少南;婦人出,即位于主人之北;皆西面,哭不止(120)。
屍即席坐。
唯主人不哭,洗廢爵,酌獻屍;屍拜受。
主人拜送,哭,複位。
薦脯醢,設俎于薦東,朐在南(121)。
屍左執爵,取脯擩醢,祭之。
佐食授哜,屍受,振祭,哜,反之(122)。
祭酒,卒爵,奠于南方。
主人及兄弟踴,婦人亦如之。
主婦洗足爵亞獻,如主人儀,踴如初。
賓長洗繶爵,三獻,如亞獻,踴如初。
佐食取俎,實于篚(123)。
屍谡,從者奉篚,哭從之。
祝前,哭者皆從,及大門内,踴如初。
屍出門,哭者止(124)。
賓出,主人送,拜稽颡。
主婦亦拜賓(125)。
丈夫說绖帶于廟門外(126)。
入徹,主人不與(127)。
婦人說首绖,不說帶(128)。
無屍,則不餞,猶出(129)。
幾席,設如初;拾踴三。
哭止,告事畢,賓出(130)。
死三日而殡,三月而葬,遂卒哭(131)。
将旦而袝,則薦(132)。
卒辭曰:“哀子某,來日某,隮祔爾于爾皇祖某甫。
尚飨(133)!”女子,曰“皇祖妣某氏(134)。
”婦,曰“孫婦于皇祖姑某氏”。
其他辭,一也(135)。
飨辭,曰:“哀子某,圭為而哀薦之。
飨(136)!” 明日,以其班袝(137)。
沐浴,栉,搔翦(138)。
用專膚為折俎,取諸脰膉(139)。
其他如饋食(140)。
用嗣屍(141)。
曰:“孝子某,孝顯相,夙興夜處,小心畏忌。
不惰其身,不甯。
用尹祭、嘉薦、普淖、普薦、溲酒,适爾皇祖某甫,以隮祔爾孫某甫。
尚飨(142)!” 期而小祥,曰:“薦此常事(143)。
”又期而大祥,曰:“薦此祥事(l44)。
”中月而禫(145)。
是月也,吉祭,猶未配(146)。
【注釋】 (1)饋:歸也。
側亨于廟門外之右:側,一半,此指豕之左半邊;廟,實“寝”也;右,指門外西邊。
(2)魚臘爨亞之:爨,竈;亞之,次于烹豕之竈。
(3)■(ch@,又讀x9):炊熟,此指炊黍稷。
(4)洗:棄水之器,高三尺,口徑一尺五寸,足徑三尺,中士之“洗”以鐵為之。
篚在東:在“洗”之東。
(5)兩■醴酒:甜醴酒一■,酒一■,共兩■,酒在東:甜醴酒在西,酒在甜醴酒之東。
(6)無禁:尊置于地也。
絺布,麻葛粗布。
(7)西序下:指堂上西牆下。
(8)苴刌(c(n)茅:苴,猶藉也;刌,切斷;茅,白茅草。
(9)铏(x0ng)亞之:铏,古代盛羹器;亞之,在菹以東。
(10)從獻豆兩亞之:從獻豆兩,主人獻祝兩豆;亞之,在铏之東。
四笾亞之:四笾,主婦獻二笾于屍,獻二笾于祝;亞之,又在兩豆之東。
北上:謂兩豆、四笾各自為列。
(11)西上:謂黍在西,稷在東。
(12)■:盥手澆水之器。
盤:承盥洗者棄水之器,故又稱盥盤。
流:指■之吐水口。
箪巾在其東:箪,竹器也,以箪盛巾,故謂之箪巾;在其東,在盤■之東。
(13)塾(sh*):古時門内東西兩側的堂屋。
(14)羞燔俎:羞,見其非正俎也;燔,通“膰”,炙肉也。
羞燔俎,将佳美炙肉陳設在俎上。
南順:謂俎之上端在北,下端在南,執俎者于塾上向西執其下端。
(15)朝夕臨位:即士喪禮朝夕哭位也。
(16)祝:喪祝,為公臣。
澡葛绖帶:澡,沆也;葛绖帶,葛绖、葛帶。
宗人:亦為公臣。
(17)宗人告有司具,遂請:告主人一切準備就緒,請行祭事。
(18)拜賓,如臨。
指主人言。
入門哭:指主人及衆兄弟言。
(19)如反哭位:和朝夕哭位相反,即主人在堂上于西階向東而立,衆主人及兄弟、賓客在堂下于西邊向東而立。
(20)幾東:即幾前。
東縮:謂設之自西而東,以西為上。
(21)倚杖:倚喪杖于西牆。
(22)贊:謂賓來助祭執事者。
(23)佐食及執事盥:佐食,佐屍食者;執事,賓助祭者。
舉:舉鼎也。
長在左:長,助祭者之長;在左,在西邊。
(24)匕俎從設:從鼎入而各設于其鼎之東。
(25)左人抽扃、鼏、匕:左邊之助祭者抽杠于左手,取覆巾置于鼎北,加擡鼎之杠于覆巾之上,乃執匕。
載:載牲于俎。
(26)複位:複賓位也。
(27)俎入:俎指牲俎或曰豕俎。
魚亞之,魚即魚俎。
臘特:臘即幹肉俎,設于豕俎之北。
(28)黍,其東稷:即西黍東稷,黍在豕俎之南,稷在魚俎之南,以西為上。
(29)啟會:啟,開;會,敦蓋。
(30)複位:複戶西原位。
(31)複位:複主人之左位。
(32)飨(xi3ng):通“享”,告神享此祭也。
(33)鈎袒:挽袖以露臂。
三:三祭之也。
取膚祭:神祭用膚、(脰肉)。
祭如初:亦以苴為藉而三祭之。
(34)反奠之:還奠于铏南也。
(35)祝祝卒:謂祝讀享辭畢也。
複位:複西階上東面之位。
(36)一人:主人之兄弟。
(37)淳(h&n)屍盥:淳,澆灌;淳屍盥者,執事者也。
(38)延:進也。
(39)哭止:将行事屍之禮,故哭止。
(40)妥:安坐。
屍拜:即答拜。
(41)從者:即上“一人衰绖奉篚”者。
北:即席之北。
(42)取奠:取祝所返奠于铏南之觯也。
(43)堕祭:取下當祭之物以授屍。
(44)奠之:複于故處也。
(45)哜(j@):嘗。
(46)迩:近也。
(47)祭铏,嘗铏:謂以右手祭、嘗也,用祭勺。
(48)湆:肉汁也。
胾(@):切肉也,此指切好之大塊肉。
(49)幹:長脅也,即肋肉。
(50)舉胳:亦佐食舉之也;胳,豕之後胫骨。
(51)佐食舉魚臘,實于篚:屍不受魚臘,故佐食又放于篚中。
(52)肩:豕之肩也。
(53)釋:猶“遺”也。
三:指臂、臑、肫。
(54)反黍,如初設:佐食将黍稷放回原處。
(55)廢爵:無足之爵。
爵,古代酒器。
■(y@n):古代宴會時的一種禮節,食畢用酒漱口。
(56)賓長:賓客之長。
右鹽:右為鹽則左為肝,肝鹽并也。
(57)右取肝:“右”字乃後人所加,經文本無。
(58)複位:複西階前衆兄弟之南東面位。
主人入,祝從,啟牖鄉,如初(105)。
主人哭,出複位(106)。
卒撤,祝佐食降,複位(107)。
宗人诏降如初(108)。
始虞用柔日,曰:“哀子某,哀顯相,夙興夜處不甯。
敢用潔牲剛鬣、香合、嘉薦、普淖、明齊溲灑,哀薦袷事,适爾皇祖某甫(109)。
飨!”再虞,皆如初,曰:“哀薦虞事(110)。
三虞,卒哭,他,用剛日,亦如初,曰:“哀薦成事(111)。
” 獻畢,未撤,乃餞(112)。
尊兩■于廟門外之右,少南(113)。
水尊在酒西,勺北枋(114)。
洗在尊東南,水在洗東,篚在西(115)。
馔笾豆,脯四艇(116)。
有幹肉折俎,二尹縮,祭半尹,在西塾(117)。
屍出,執幾從,席從(118)。
屍出門右,南面。
席設于尊西北,東面。
幾在南。
賓出,複位(119)。
主人出,即位于門東,少南;婦人出,即位于主人之北;皆西面,哭不止(120)。
屍即席坐。
唯主人不哭,洗廢爵,酌獻屍;屍拜受。
主人拜送,哭,複位。
薦脯醢,設俎于薦東,朐在南(121)。
屍左執爵,取脯擩醢,祭之。
佐食授哜,屍受,振祭,哜,反之(122)。
祭酒,卒爵,奠于南方。
主人及兄弟踴,婦人亦如之。
主婦洗足爵亞獻,如主人儀,踴如初。
賓長洗繶爵,三獻,如亞獻,踴如初。
佐食取俎,實于篚(123)。
屍谡,從者奉篚,哭從之。
祝前,哭者皆從,及大門内,踴如初。
屍出門,哭者止(124)。
賓出,主人送,拜稽颡。
主婦亦拜賓(125)。
丈夫說绖帶于廟門外(126)。
入徹,主人不與(127)。
婦人說首绖,不說帶(128)。
無屍,則不餞,猶出(129)。
幾席,設如初;拾踴三。
哭止,告事畢,賓出(130)。
死三日而殡,三月而葬,遂卒哭(131)。
将旦而袝,則薦(132)。
卒辭曰:“哀子某,來日某,隮祔爾于爾皇祖某甫。
尚飨(133)!”女子,曰“皇祖妣某氏(134)。
”婦,曰“孫婦于皇祖姑某氏”。
其他辭,一也(135)。
飨辭,曰:“哀子某,圭為而哀薦之。
飨(136)!” 明日,以其班袝(137)。
沐浴,栉,搔翦(138)。
用專膚為折俎,取諸脰膉(139)。
其他如饋食(140)。
用嗣屍(141)。
曰:“孝子某,孝顯相,夙興夜處,小心畏忌。
不惰其身,不甯。
用尹祭、嘉薦、普淖、普薦、溲酒,适爾皇祖某甫,以隮祔爾孫某甫。
尚飨(142)!” 期而小祥,曰:“薦此常事(143)。
”又期而大祥,曰:“薦此祥事(l44)。
”中月而禫(145)。
是月也,吉祭,猶未配(146)。
【注釋】 (1)饋:歸也。
側亨于廟門外之右:側,一半,此指豕之左半邊;廟,實“寝”也;右,指門外西邊。
(2)魚臘爨亞之:爨,竈;亞之,次于烹豕之竈。
(3)■(ch@,又讀x9):炊熟,此指炊黍稷。
(4)洗:棄水之器,高三尺,口徑一尺五寸,足徑三尺,中士之“洗”以鐵為之。
篚在東:在“洗”之東。
(5)兩■醴酒:甜醴酒一■,酒一■,共兩■,酒在東:甜醴酒在西,酒在甜醴酒之東。
(6)無禁:尊置于地也。
絺布,麻葛粗布。
(7)西序下:指堂上西牆下。
(8)苴刌(c(n)茅:苴,猶藉也;刌,切斷;茅,白茅草。
(9)铏(x0ng)亞之:铏,古代盛羹器;亞之,在菹以東。
(10)從獻豆兩亞之:從獻豆兩,主人獻祝兩豆;亞之,在铏之東。
四笾亞之:四笾,主婦獻二笾于屍,獻二笾于祝;亞之,又在兩豆之東。
北上:謂兩豆、四笾各自為列。
(11)西上:謂黍在西,稷在東。
(12)■:盥手澆水之器。
盤:承盥洗者棄水之器,故又稱盥盤。
流:指■之吐水口。
箪巾在其東:箪,竹器也,以箪盛巾,故謂之箪巾;在其東,在盤■之東。
(13)塾(sh*):古時門内東西兩側的堂屋。
(14)羞燔俎:羞,見其非正俎也;燔,通“膰”,炙肉也。
羞燔俎,将佳美炙肉陳設在俎上。
南順:謂俎之上端在北,下端在南,執俎者于塾上向西執其下端。
(15)朝夕臨位:即士喪禮朝夕哭位也。
(16)祝:喪祝,為公臣。
澡葛绖帶:澡,沆也;葛绖帶,葛绖、葛帶。
宗人:亦為公臣。
(17)宗人告有司具,遂請:告主人一切準備就緒,請行祭事。
(18)拜賓,如臨。
指主人言。
入門哭:指主人及衆兄弟言。
(19)如反哭位:和朝夕哭位相反,即主人在堂上于西階向東而立,衆主人及兄弟、賓客在堂下于西邊向東而立。
(20)幾東:即幾前。
東縮:謂設之自西而東,以西為上。
(21)倚杖:倚喪杖于西牆。
(22)贊:謂賓來助祭執事者。
(23)佐食及執事盥:佐食,佐屍食者;執事,賓助祭者。
舉:舉鼎也。
長在左:長,助祭者之長;在左,在西邊。
(24)匕俎從設:從鼎入而各設于其鼎之東。
(25)左人抽扃、鼏、匕:左邊之助祭者抽杠于左手,取覆巾置于鼎北,加擡鼎之杠于覆巾之上,乃執匕。
載:載牲于俎。
(26)複位:複賓位也。
(27)俎入:俎指牲俎或曰豕俎。
魚亞之,魚即魚俎。
臘特:臘即幹肉俎,設于豕俎之北。
(28)黍,其東稷:即西黍東稷,黍在豕俎之南,稷在魚俎之南,以西為上。
(29)啟會:啟,開;會,敦蓋。
(30)複位:複戶西原位。
(31)複位:複主人之左位。
(32)飨(xi3ng):通“享”,告神享此祭也。
(33)鈎袒:挽袖以露臂。
三:三祭之也。
取膚祭:神祭用膚、(脰肉)。
祭如初:亦以苴為藉而三祭之。
(34)反奠之:還奠于铏南也。
(35)祝祝卒:謂祝讀享辭畢也。
複位:複西階上東面之位。
(36)一人:主人之兄弟。
(37)淳(h&n)屍盥:淳,澆灌;淳屍盥者,執事者也。
(38)延:進也。
(39)哭止:将行事屍之禮,故哭止。
(40)妥:安坐。
屍拜:即答拜。
(41)從者:即上“一人衰绖奉篚”者。
北:即席之北。
(42)取奠:取祝所返奠于铏南之觯也。
(43)堕祭:取下當祭之物以授屍。
(44)奠之:複于故處也。
(45)哜(j@):嘗。
(46)迩:近也。
(47)祭铏,嘗铏:謂以右手祭、嘗也,用祭勺。
(48)湆:肉汁也。
胾(@):切肉也,此指切好之大塊肉。
(49)幹:長脅也,即肋肉。
(50)舉胳:亦佐食舉之也;胳,豕之後胫骨。
(51)佐食舉魚臘,實于篚:屍不受魚臘,故佐食又放于篚中。
(52)肩:豕之肩也。
(53)釋:猶“遺”也。
三:指臂、臑、肫。
(54)反黍,如初設:佐食将黍稷放回原處。
(55)廢爵:無足之爵。
爵,古代酒器。
■(y@n):古代宴會時的一種禮節,食畢用酒漱口。
(56)賓長:賓客之長。
右鹽:右為鹽則左為肝,肝鹽并也。
(57)右取肝:“右”字乃後人所加,經文本無。
(58)複位:複西階前衆兄弟之南東面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