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夕禮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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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舉奠者先下堂,執巾、席者從其後而下堂。

    柩從:從舉奠者下堂。

    序從:主人以下男女從柩而出。

    如初:和出殡宮時相同。

    适祖:朝祖。

     (208)乘車:死者生前所乘棧車。

    鹿淺幦:用鹿皮覆蓋車前橫木。

    幹:盾也。

    窄:矢箙,即箭袋。

    革靾(xi8):靾,馬缰繩;革靾,皮缰繩。

    旃:旌旗。

    貝勒:勒,絡也,馬頭絡銜;貝勒,即飾有貝殼的馬絡。

     (209)道車:死者生前朝夕上朝及平時出入所乘之車。

    朝服:平日視朝之服,玄衣素裳。

     (210)槀車:田獵時所乘之車。

     (211)載:指載柩于車。

    舉奠:執遷祖之奠于手以俟也。

     (212)牆:飾柩。

     (213)刊:剝削之。

    無皮者直削之,有皮者剝而削之。

     (214)茵著:著,充之以絮也;茵著,充于茵之表裡之中。

    荼:茅草秀出之穗。

    綏:廉姜。

    澤:澤蘭。

     (215)菅筲:菅草編成的筲。

    其實皆淪:其實,内裝黍、稷、麥;淪,浸漬。

     (216)還車:車,指薦車而非柩車;還車,調轉車頭向外。

     (217)旁四人:前後左右各二人,即前左二人後左二人,前右二人,後右二人,每旁四人,計八人。

     (218)贈币:賓客所贈之玩好。

    無常:無固定之數。

     (219)堩(g8ng):道也。

     (220)車至道左:車,乘車等;道左,墓道之東。

     (221)殓服載之:取乘車、道車、槀車所載皮弁服、朝服、蓑笠等服殓而載之于柩車之中。

     (222)視殓:視大殓之禮。

    卒事:謂大殓奠訖乃去。

     (223)遂匠納車于階間:遂,遂人;匠,匠人;車,指柩車;階間,祖廟東西兩階間。

     (224)祝:指商祝。

     (225)沽:粗也。

     (226)弭飾:弭,弓的兩端;弭飾,弓之兩端以骨角為飾。

    亦張可也:弓可張開,卻不能射。

     (227)柲(b@):弓檠,保護弓的竹片。

    依撻:依,纏弦也,以韋為之;撻,箭溜也,亦以韋為之。

     (228)■(d*):弓衣,以缁布為之。

    翭(hóu)矢一乘:翭,矢名;一乘,為四支,衛:同“羽”。

     (229)志矢:習射之矢。

    軒輖(hōu)中:輖,車重,軒言車輕,輖言車重,引申為凡物之輕重;軒■中,謂矢前後之輕重均勻适中。

     【譯文】 夕哭後,有司向喪主請示啟殡的日期和時間,并告之賓客。

     次日早上起來,在祖廟門外設好盥盆。

    陳放三隻鼎,都和大殓既殡之奠時所設一樣,東邊所設祭席也和大殓既殡之奠時所設相同。

    屍床設在堂下東西兩階之間。

     兩支火燭點燃後置于殡宮門外,俟啟殡時用。

    男子“免”(通“絻”,古代喪服之一),婦人用麻束發,腰绖下垂,即位和朝夕哭時一樣。

    婦人不哭,喪主叩拜賓客,入門後就堂下之位,袒露左臂。

    商祝免于袒露左臂,執大功之布從西階進入,走到西階盡頭,但不登堂。

    商祝随即連續三次發出“噫歆”之聲以警覺神靈;又連續三遍诏告神即将啟柩;進而命喪主及家裡男女等号哭。

    執燭者拿着火燭進來,周祝取銘下堂,與夏祝在階下相遇,各從右側走過。

    周祝将銘插于重上。

    喪主哭、踴不計數。

    商祝用大功之布拂柩之塵,用夷衾蓋在靈柩上。

     接着用軸車運靈柩到祖廟。

    插有銘的重在最前面,重之後是奠,奠之後是火燭,火燭後為靈柩,靈柩後又是火燭,然後是喪主及其親屬。

     及至祖廟,由西階擡靈柩上堂。

    奠于西階下等着靈柩之升設,正面朝東,以北為上,喪主随靈柩之後上堂。

    婦人也跟着上堂,面向東。

    衆主人于東階下就位。

    在兩楹柱間正柩,将靈柩放到夷床上。

    喪主站在靈柩的東邊,向西視柩。

    和在殡宮時一樣,置重于中庭三分之一處。

    拿席上堂,鋪設在靈柩的西邊。

    然後和原初一樣陳設祭席,并用巾蓋好以禦擋風塵,設奠者由西階上堂和下堂。

    喪主哭、踴不計數,下堂,拜謝賓客;在堂下東階即位,哭、踴,穿衣。

    主婦及大功以上親屬經由柩南而至東階,向西就位。

     拉死者生前所乘之車進祖廟,與東邊的屋翼對齊,車轅朝北。

    次日天亮,滅掉火燭。

    撤席者從東階上堂,撤去舊奠後,從西階下堂。

    繼而為遷柩朝祖而于堂上設遷祖奠,和先前所設從奠一樣,設奠者從西階上堂和下堂。

    喪主在設奠者上堂時哭、踴,主婦在設奠者下堂時哭、踴。

     接着牽駕車之馬進祖廟,馬纓由紅、白、蒼三色絲繩做成,入門後面朝北;每兩馬的缰繩交結在一起,由養馬之人在左右兩側牽着。

    駕車之人手執馬鞭立于馬後。

    喪主哭、踴,牽馬者右轉身,牽馬出門。

    賓客出門,喪主送至門外。

     有司向喪主請示設祖奠的時間。

    喪主回答:“太陽西斜之時”。

    喪主進來,袒露左臂。

    載靈柩于柩車。

    喪主哭、踴不計數。

    束棺于柩車完畢,喪主穿好衣服,有司取下遷祖奠席,改設于柩車前束之旁。

    商祝裝飾柩車:柩前挂竹制的“池”一個,用白布圍上柩之四周稱之帷,又以白布覆蓋柩之上部稱之荒,聯結帷和荒的“紐”前紅後黑,要求前後左右各一“紐”,柩車頂端之圓蓋以三色缯為之,上紅中白下蒼(青),并充之以絮使之高起,沒有貝飾。

    在棺之兩側各設二“披”以固棺柩。

     用一長繩拴系柩車前辂的兩端而以人引之。

     送死之明器陳放在乘車的西邊。

    先将“折”橫放于地上。

    繼放“抗木”,橫的三根,豎的兩根。

    然後加三重用葦做成的“抗席”于抗木之上。

    又加墊棺用的“茵”于抗席之上。

    茵用大功之布,染成淺黑色,有緣邊,也是豎的兩塊,橫的三塊。

    陳列明器以最西一行之南端為上,按自南往北、又自北往南的格式排列。

    先是茵。

    繼是盛羊肉和豕肉的葦包兩隻。

    再是用菅草編成的筐三隻,一盛黍,一盛稷,一盛麥。

    然後是甕三隻,一盛醋,一盛豆醬,一盛“屑”。

    覆蓋以大功之布。

    ■兩隻,一盛醴酒,一盛酒。

    覆蓋以小功之布。

    每器之下皆置一木架,各器皆用蓋子蓋好。

    日常使用之器具依次是:弓,矢,耒,耜,兩隻敦,兩個盂,盤,■。

    ■放在盤中,■口朝南。

    沒有祭器。

    可以有燕飲、奏樂之器。

     兵器依次是:铠甲,頭盔,盾牌,竹制的箭袋。

    燕居安體之器依次是:杖,鬥笠,大掌扇。

     上述各器放好後,撤去祭席,并将所撤之奠的巾和席放在西邊,以俟設祖奠時用。

    撤奠者入時男子哭、踴,出時婦人哭、踴,喪主袒露左臂。

    商祝執功布指揮柩車調頭向外,為行之始。

    喪主哭、踴,穿衣,稍向南至靈柩前束處而立。

    婦人下堂,于東西兩階之間即位。

    出行時,調轉柩車車頭,但陳列的各種器具不必移動方向。

    周祝取銘置于茵上。

    兩個人擡起重左轉身,使重由面北轉為面南。

    有司在柩車的東南邊鋪席,将祖奠設在屍的右邊、柩車的東邊,和先前一樣。

    設奠者入時男子哭、踴,出時婦人哭、踴。

    又牽駕車之馬進來,其禮儀和前一次一樣。

    賓客出去,喪主相送。

    這時有司向喪主請示下葬的日期,喪主作答後進來,返回堂下柩東之位。

     國君遣人送來助葬之物:黑色帛三束,淺黃色帛兩束,馬兩匹。

    傧者出門請使者進來,并入告喪主。

    喪主放下喪杖,到廟門外迎接,不哭;然後自己先進來朝北立于門右,和衆主人袒露左臂。

    牽馬進門後設于庭中重的南邊,國君使者捧拿束帛經由馬的西邊過來,站在柩車車轅的西邊向北傳達君命。

    喪主哭,叩拜,起立。

    使者置放束帛于柩車車箱的左邊,繼而出廟門。

    冢宰從喪主的北邊過去,拿起束帛至東邊收藏起來。

     胥徒之長接過馬缰牽馬出去,喪主送使者到外門之外,拜謝後穿好衣服;進而入廟門,返回柩東之位,拿起喪杖。

     卿大夫士遣使送助葬之物,由傧者傳命。

    傧者出去請使者進來,并入告喪主,又出告使者,出告之辭是:“孤某須矣”——喪主正等着。

     牽馬進來設于中庭重的南邊,使者捧拿束帛。

    傧者先進來,使者随從于後,經由馬的西邊過來,站在柩車車轅的西北向北傳達卿大夫士之命,和國君使者傳達君命一樣。

    喪主于柩車東邊位拜謝,不哭、踴。

    使者置放束帛和國君之使者置放束帛的位置相同。

    冢宰拿起束帛收藏起來和胥徒之長接過馬缰牽馬出去都和前面相同。

    使者出去後,傧者旋即出去請問使者是否還有事。

    使者若還贈送别的祭物,傧者就入告喪主,随即又出去引使者入門,使者傳命和前面一樣。

    胥徒之長接受使者贈羊和前面接受贈馬時一樣。

    使者出去後,傧者又出去詢問使者是否還有事。

    使者若還贈送财物以助辦喪事,傧者就又入告喪主。

    喪主走出廟門,向西站在東邊;使者朝東轉達卿大夫士之使命;喪主拜謝,使者坐下将所贈财物置放地上;冢宰從喪主的北邊過來,向東端拿裝有财物之器具,返回喪主身後之原位。

    如果所贈财物未裝于器具之中,冢宰就直接從使者手中接過來。

    傧者又問使者是否還有事,使者告之事畢;喪主拜送使者,然後入廟。

    另有贈送助喪之物的使者來傳達其主人使命,傧者出去請使者進來,并引使者入門,其儀節和前面一樣。

    使者置放束帛的位置也和前面一樣。

    如果所贈之物裝在器具中,就坐下置放于地上。

    凡有傳命送禮者,傧者必須詢問是否還有事,俟告事畢,喪主方可拜送。

    要是兄弟,既可贈送助葬之物,亦可贈送祭物。

    要是朋友、熟人,則隻贈送助葬之物,不贈送助祭之物。

    具體來說,和死者有深交的贈送助葬之物,和死者親屬(家人)有深交的贈送财物。

    由史将贈物之人名和贈物之數目記載于方闆上,根據所贈之物的多少,或記九行,或記七行,或記五行。

     又将所贈之明器記載于簡策上,死者下葬之前,家中男女須行廟中輪流哭,不用官為之哭,和小殓時一樣。

    晚上,要于門内右邊點上火燭。

     次日天亮,陳設五隻鼎于廟門外,和大殓奠時一樣。

    鼎中所盛:羊體的左半邊,去髀,羊腸五段,羊胃五塊,無切割的肺一塊;豬亦如上,即豬體的左半邊,去髀,未切割的肺一塊,豬體分解為前兩肢、後兩肢、脊、脅,但不用豬腸和豬胃;魚、幹獸、鮮獸等和殡時設奠相同。

    在東邊設的祭席為:四隻豆,一盛百葉,一盛蚌醬,一盛葵菹,一盛蝸醬;四隻笾,一盛棗,一盛點心,一盛栗,一盛于肉;此外還有甜醴酒和酒。

    将夜間斂藏之明器又陳列出來。

    滅掉庭中火燭,執燭者二人,一于柩車前辂之東,一于柩車前辂之西,皆向北而立。

    有賓客為助葬而入廟,喪主拜之。

    撤奠者入廟,男子哭、踴;改設于柩車西北、序西南,婦人哭、踴。

    撤奠者由柩車北邊轉而東去,這時擡鼎入廟,設于重的東北邊,鼎正面朝西,以北為上,進而設遣奠。

    豆的設法為:先設百葉于西南,次設蚌醬于百葉之北,繼設葵菹于蚌醬之東,後設蝸醬于葵菹之南;笾的設法為:先設棗于蝸醬之南,再設點心于棗之南,繼設栗于點心之東,後設幹肉于栗之北。

    俎的設法為:羊俎與豕俎并一起,魚俎和臘俎并一起,皆設于豆之東和笾之北,以南為上,不目北屈而南。

    此外,鮮獸俎單獨設于豕、臘二俎的北邊,甜醴酒設于笾的西邊,以北為上。

    設遣奠的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