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喪禮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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傧者出門傳告來賓:“孤某須矣”。

    并引領來賓進門。

    來賓進入中庭,向北傳達送衣主人的使命。

    喪主叩首拜謝。

    來賓從西階上堂,直至繞過屍體腳後,向西置放衣物,其禮儀和在室中一樣,繼而仍由屍足北轉而西降自西階,出門。

    喪主出門拜送。

    如有朋友親自來贈送衣物,其禮儀和前面一樣,不過朋友要于西階向東北方哭踴三次,方可出去;這時喪主不哭踴。

    贈送衣物者既送衣,就必定送裳,其拿衣服的方式和前面一樣。

     撤衣者撤衣之方式亦如此。

    從西階上堂和下堂,端拿衣物于東邊收藏起來,以待大殓。

     小殓日之夜,于中庭點着大燭。

     次日天明,熄滅大燭。

    将衣衾陳設于房中,衣領朝南,先是自西向東排,繼是自東往西排。

    有絞一,單被一,棉被二。

    國君贈送的衣服,包括爵弁服、皮弁服、散衣,加上死者僚友贈送的衣服,一共三十套。

     而絞、單被、棉被等不算在三十套之内。

    凡此衣服不一定都用。

    東堂下陳設之祭物:兩隻瓦■,均都裝着甜醴酒;角質酒觯,木制祭勺;白色的豆兩隻,一隻裝着葵芋醬,一隻裝着蝸醬;笾兩隻,沒有緣,底中鋪着布巾,裡面裝着未加揀擇篩選的栗子;幹肉四條。

    奠席設在凡此祭物的北邊,大殓之席設在奠席的東邊。

    挖掘埋棺之坎,其深度要能保證露出聯結棺與蓋之縫的木楔。

    棺入坎時,喪主不哭。

    用輁軸外棺于坎時,棺蓋在堂下,幹煎的黍和稷各兩筐,以及魚和幹肉,陳設于西枯的南邊。

    又陳放三隻鼎于門外,以北為上。

    其中,一隻鼎盛放一隻豬,一隻鼎盛放鳡魚或鲫魚九條,一隻鼎盛放風幹兔子的左半部,去髀,其他還有匕、俎等的陳設,都和小殓時一樣。

    執燭者在祭席的東邊等候着。

     夏祝撤下小殓時所設的盥洗器具,并改設于門外,進門後從東階上堂。

    這時男子哭踴,夏祝又撤去覆蓋小殓奠之布巾,交于執事者,并示其于東階下等候。

    繼而撤去祭席,夏祝先取下醴酒向北而立,其餘的祭物先設者先撤,後設者後撤,均由屍足北轉而于西階下堂。

    這時婦人哭踴,接着将所撤下之祭物改設于西庭的西南,即庭之西邊,陳設的次第和在堂上設時一樣。

    執甜醴酒的夏祝和在奠于屍東時一樣,向北而立,以西為上。

    諸執事立于豆的北邊,向南而以東為上。

    夏祝和諸執事陳設醴酒、豆俎完畢,一并到東邊之新馔處以待事。

     于堂上陳設帷幕。

    婦人向東立于屍體之西側。

    喪主及衆主人從西階上堂,繞過屍體之足到東邊,朝西而袒露左臂。

    士洗手,其站之位置和小殓時一樣。

    有司鋪席,亦和小殓時一樣。

    商祝在席上鋪絞、單被、棉被,最好的鋪在最上面。

    鋪國君贈送的衣衾不能颠倒錯位。

    此時倘有大夫來吊唁,則使有司告以方殓,主人不便出迎拜賓。

    士二人擡起屍體自堂上兩楹間至東階放在已鋪好的衣被上,返回西階下原位。

    這時喪主又哭踴,但不計數。

    大殓完畢,撤下帷幕。

    喪主撫屍而号哭,和小殓時一樣,主婦也如此。

     喪主和衆主人将屍體擡起放到棺中,這時男女哭踴,不計數,和小殓時一樣。

    接着蓋上棺蓋。

    喪主下堂,叩拜大夫中之後至者,随即向北察看埋棺之坎。

    衆主人返回東階下之位。

    婦人則返回東階上之位。

    繼而于棺的首尾、左右各陳放一筐煎炒過的黍稷,覆木料于棺上并塗上泥。

     這時男女又哭踴,不計數。

    俟塗泥完畢,周祝取銘置于殡。

    喪主返回東階下原位,哭踴,穿好衣服。

     于是設奠。

    執燭者從東階登堂,周祝執巾和執席者亦跟着上堂;于室中西南隅朝東設祭席。

    周祝返回堂下,和執事一起端拿東邊所設祭物。

    士洗手,擡鼎進門,鼎正面朝西,以北為上,和小殓時一樣。

    載魚于俎上,魚頭向左,魚脊向前,每列三條,計三列九條。

    載獸之俎其本向前。

    夏祝端拿甜醴酒先上堂,和小殓時一樣,諸執事端拿酒、豆、笾、俎随着從東階上堂。

    男子哭踴,甸人撤去空鼎。

    此時夏祝和諸執事由東楹之西入室,夏祝執甜醴酒面北而立。

    諸執事設豆:肉醬在右邊,肉醬的南邊是栗,栗的東邊是幹肉。

    豚俎在兩豆的東邊,魚俎又在豚俎的東邊。

     獸俎特别設于豚、魚二俎的北邊,甜醴酒在笾的南邊。

    用巾覆蓋豆、俎,和小殓時一樣。

    陳設結束,諸執事先出室,立于室戶的西邊,以西為上。

    夏祝随之出室,關上門;進而先于諸執事由西楹柱的西邊經西階下堂。

     婦人哭踴。

    夏祝和諸執事繼而從重的南邊東行。

    男子又哭踴。

     賓客出室。

    婦人哭踴。

    喪主到門外拜送,返回後即和小功以上的同族兄弟一起面北而哭殡。

    繼而同兄弟出室,喪主又到門外拜送。

    衆主人出門,停止哭踴,皆向西于東邊而立。

    喪主關上門,向衆主人行拱手禮,并各就斬衰、倚廬、齊衰,垩室諸喪次。

     國君如果另有惠賜,須察看大殓陳設情況。

    先鋪好絞、被、衣等,以俟國君駕至。

    喪主到外門之外迎接,見到國君禦車之馬頭,即停止哭泣;返回門内,向北于右邊而立,和衆主人一起袒露左臂。

    男巫止步于廟門(殡宮門)之外,喪祝代表國君亦先至此。

    小臣二人執戈先行,男巫、喪祝二人随後而行。

    俟喪祝為國君祭過門神後,國君入門,喪主回避。

    國君從東階升堂,向西而立。

    喪祝背靠東房之牆向南而立,喪主立于中庭。

    國君向屍而哭。

    喪主亦哭,并向屍叩首,起來又哭踴,随之出門外等候。

    國君命喪主返回續行大殓之事,喪主返回中庭原位。

    國君又命喪主升堂,喪主由西階上堂,立于西楹柱的東邊向北視殓。

    國君繼命公、卿、大夫上堂,立于喪主之西視殓,以東為上。

    于是開始大殓。

    大殓結束,公、卿、大夫等後上堂者先下堂,返回原先位置;接着喪主下堂,行至門外。

    國君又命喪主返回上堂,喪主遵命回到中庭。

    國君坐于屍床,用手輕撫屍體之胸口。

    喪主叩首拜屍,起來後又哭踴,随後再次向門外走去。

    國君再次命喪主返回,喪主受命回到中庭原位;衆主人回避,于堂下之東牆向南而立。

    國君下堂,向西命喪主撫屍。

    喪主從西階上堂,由屍足繞至東邊,向西(屍)撫屍,但不與國君所撫之處相同。

     繼而哭踴。

    主婦向東撫屍、哭踴,和喪主一樣。

    把屍體裝殓入棺,蓋上棺蓋;喪主下堂,行至門外。

    國君又命喪主返回,喪主從左邊入門,察看塗泥于棺。

    國君登堂就位,衆主人返回中庭原位。

    塗泥結束,喪主行至門外;國君再命喪主返回。

    喪主從右邊入門,諸執事從西階上堂設奠。

    國君候機哭踴,喪主跟着哭踴。

    設奠結束,喪主行至門外,哭者止哭。

     國君出門,于廟(殡宮)中哭踴。

    喪主回避,不哭。

    國君登上禦車憑轼。

    國君随從乘上副車,喪主哭,拜送國君及随從。

    然後穿好衣服,入門就位;衆主人亦随即穿好衣服。

    喪主又拜謝晚來吊唁之大夫,旋即哭踴。

     賓客辭行,喪主拜送之。

     士死滿三日後,喪主及衆主人始服斬衰或缌麻的喪服,喪主兼持喪杖,拜謝國君和衆賓的吊唁和慰問,但不拜謝其惠賜衣物。

     既殡之後,男子婦人于每日早晚哭于殡宮,不避子卯忌日。

    婦人即位于堂,以南為上,哭。

    親者與衆兄弟向西就位于門外,以北為上;甥婿外孫、從母之子等向西就位于門外衆兄弟之南,以南為上;賓客又向西就位于甥婿外孫等之南,以北為上。

    門外東邊的來賓向北就位,以西為上;門外西邊的賓客向北就位,以東為上;站在西邊的賓客向東就位,以北為上。

    喪主就位,然後開門。

    這時婦人捶胸示哀,但不哭。

    喪主拜謝賓客,先西面拜,次南面拜,最後東面拜,每面三拜;随後右轉入門而哭。

    婦人哭踴。

    喪主于堂下東牆之最北端向西就位。

    衆兄弟皆就位,其位次與在門外時的位次相同。

    卿大夫于喪主的南邊就位。

    諸公于門東稍靠前的地方就位。

    異國之貴賓于門西稍靠前的地方就位。

    倘若身份地位相同,喪主須先叩拜他國的貴賓。

    凡是卿大夫,喪主須就其位一一叩拜。

    撤大殓之宿奠者于門外洗手,執燭先入,從東階上堂。

    男子哭踴。

     夏祝端拿甜醴酒,面北而立;諸執事或取酒立于夏祝之東側,或取豆、笾、俎面南而立,以西為上。

    夏祝取醴先出門下堂,諸執事執酒、豆、笾、俎依次出來,從西階下堂。

    婦人哭踴。

    繼而陳設祭物于堂下東面牆的西南,與西邊的屋翼對齊。

    夏祝執拿醴酒面北而立,以西為上;執豆者朝西置放豆,然後向南立于豆的北邊。

    執笾、俎者置放笾、俎後,立于設豆者的西邊,以東為上。

    執酒者置放酒後,返回原位。

    這時,夏祝置放醴酒于西邊後,先行離開,從喪主的北邊行至朝奠之馔處,衆執事亦跟着前往。

    于是設朝奠,夏祝執拿醴酒,諸執事執拿酒、幹肉、肉醬等從東階上堂。

    這時,男子哭踴,入于室内。

    祭席之設和先前一樣,亦先豆次笾次酒次醴,但因無菹無栗,故不設巾。

    諸執事設完席後出室,立于戶的西邊,以西為上。

    夏祝随即滅燭出室,并關上門,從西階先行下堂,諸執事跟着下堂。

    婦人哭踴。

    設奠者由重的南邊東行。

    男子哭踴。

    賓客出室,婦人又哭踴,喪主拜送賓客。

    衆主人出室,婦人哭踴。

    出門,停止哭泣。

    賓客,衆主人衆兄弟都回到門外東邊原位。

    喪主關上門,拜送賓客。

    然後向衆主人拱手拜謝,并各有倚廬、垩室諸喪次。

     每月初一之日,設祭奠和大殓時一樣,用一隻豬,加上魚和風幹的兔子,并陳設三隻鼎。

    東邊陳設的祭物也和大殓時相同。

    朔月之奠和大殓所不同者在于,大殓奠有笾,而此奠無笾,大殓奠無黍稷,而此奠有黍稷。

    黍稷裝在瓦敦之中,蓋上敦蓋,置放在大殓奠時笾的位置上。

    喪主叩拜賓客,和朝夕哭時拜賓之禮一樣,完畢,撤去昨日之宿奠。

    接着擡鼎入門,把牲體從鼎中升出,和大殓奠時一樣。

    用匕載牲體于俎上後,放匕于鼎中,又置俎于适當的位置。

    用匕載俎者随即從反向退出。

    甸人則撤去三隻空鼎。

    室中陳設祭品的秩序為:先醴酒,次菹,次肉醬,次黍稷,最後是俎。

    室中所設祭物的位置為:盛肉醬之豆在北邊,盛菹之豆在南邊,豚俎置于兩豆的東邊,魚俎又在豚俎的東邊,獸俎則别置放在豚俎和魚俎的北邊,盛黍稷的瓦敦放在大殓時笾之位。

    啟開敦蓋,置放在敦的南邊。

    醴酒的位置和大殓時相同。

    夏祝立于其南,執豆者立于其北,共同舉巾把所設之奠蓋好,然後退堂。

    喪主及喪者家中男女各各因時而哭踴(升奠時男子哭踴,降奠時婦人哭踴),其禮儀都和朝夕哭時一樣。

    月半之時所設祭席亦和朝夕奠一樣,無牲俎。

    如收到新熟的五谷和鮮果,其祭席就要和朔月奠一樣,有牲俎。

    撤去朔奠時要先取下醴酒,其餘的祭品先設者先撤,後設者後撤。

    撤敦時其蓋不必再蓋上,敦之足朝前,退堂出室的秩序和升堂入室時一樣。

    祭席陳設在室外東牆下西南,其次序位置和在室中陳設時一樣。

     筮死者葬居,由冢人測度。

    先掘挖四邊的土,置于四邊之外;繼掘挖中央之士,置于中央之南。

    行畢朝哭之禮儀,喪主和衆主人皆來到此葬居之所,向北站在其所掘之土的南邊,除去首绖和腰绖。

    宰(向筮者傳布主人之命的人)在喪主的右邊。

    筮者向東抽出蓍草筒,和蓍草一并用手拿着,朝南接受喪主之命。

    宰傳達喪主之命說:“哀子某,為其父某甫筮葬居。

    今謀以此處作死者幽冥之居,葬居始得,不知其後或有艱難乎?”筮宅之人應諾,不重述宰所傳達喪主之命,右轉向北,于葬居中央的南邊蔔筮。

    這時卦者在筮者的左邊。

    筮宅完畢,執卦者據之寫好卦,筮者拿着卦交于宰看。

    宰接過卦看畢,還于筮者。

    筮者又和其随從一起占筮,完畢,上前告于宰和喪主:“占筮的結果為吉。

    ”喪主及衆主人系上首绖、腰绖,哭而不踴。

    倘若所筮結果非吉,則當另外擇地而筮,其儀式和前面相同。

    喪主及衆主人回去後,向北于殡的前面哭而不踴。

     匠人垛好棺椁之木料,喪主于殡門外東邊向西拜謝工匠,然後循“井椁”之南而西而北而東周繞而詳視之,繼而返回殡門外東邊位,哭而不踴。

    婦人哭于堂上。

    做明器之木材放在殡門外邊,向西自北至南,又自南至北屈而陳之。

    喪主一一視之,然後和前面一樣,返回原位哭而不踴。

    獻素、獻成之時,喪主亦如上一一察看,返回原位哭而不踴。

     蔔葬之日,行朝哭禮之後,衆人都回到殡門外之位。

    蔔人先設龜甲于門外西塾,龜頭向南,龜甲下有蔔席。

    用于灼龜的荊焞與燋置于一處,皆在龜甲的東邊。

    族長臨視蔔事,并和宗人穿着吉服向東立于門外西邊,以南為上,占者三人(分掌玉兆、瓦兆、原兆者)于族長、宗人的南邊而立,以北為上。

    蔔人和執燋者、布席者皆立于西塾内之西。

    關上東門,主婦立于門内,蔔席設幹門橛的西邊、門檻的外邊。

    宗人告訴喪主已準備就緒。

    喪主朝北取下首绖,用左手抱着。

    族長莅臨視蔔,向西于門東邊就位。

    蔔人于西塾抱龜執燋而行向門外,先陳設龜甲,龜頭朝西,後置燋于龜甲的北邊。

    宗人接過蔔人所給龜甲,顯示給族長看。

    族長接過龜甲察看,然後還給宗人。

    宗人又還龜甲于蔔人,稍退而接受族長之命。

    族長命之曰:“哀子某,來日某,蔔葬其父某甫。

    魂神之升降不知是否近于咎悔?”宗人應諾,但不重述族長之命;回到門外西邊就于席位向西而坐;告龜以所蔔之事,起立;将龜甲交給蔔人,背靠着東邊門扉而立。

    蔔人坐下,用荊焞燒灼龜甲,起立。

    宗人接過龜甲,顯示給族長看。

    族長接過龜甲察看後,還給宗人。

    宗人随即将龜甲交給占者,稍退後向東而立。

    占者三人又共同占蔔,完畢,不放下龜甲,捧龜徑告于族長和喪主:“占蔔的結果為:‘葬日吉。

    ’”随後占者将龜交給蔔人,并将占的結果告訴主婦。

    主婦哭。

    宗人再将占之結果告訴公卿大夫,并派人告于死者生前僚友之未來者。

    蔔人撤去龜甲。

    宗人告訴族長和喪主蔔葬事畢。

    喪主和衆主人系上首绖、腰绖,入門于殡前哭,其禮和筮宅後于殡前哭一樣。

    賓客出來,喪主拜送。

    倘若蔔葬非吉,則須另擇日而蔔之,其儀式和首蔔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