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服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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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

    絞帶就是繩帶。

    喪冠用一條繩子作系冠的帶子,從前額繞到項後相交,再到耳旁,最後結在頤下。

    喪冠的褶皺縫在右邊。

    喪冠用六升布做成,冠的前後兩頭在冠帶下,向外反折縫在冠帶上,六升布是把麻用水洗濯沒有加灰染制,然後織成的。

    衰服是三升布制成。

    菅屦是用菅草編的草鞋,編完後把餘頭向外結。

    孝子居住在倚廬,睡草苫,枕土塊,晝夜哭泣沒有定時,喝粥,早晨一溢米,晚上一溢米。

    睡覺不脫绖帶。

    已經舉行過虞祭禮,把舊廬改建,向西開窗,翦夫窗旁兩廂屏的餘草,把前梁用柱子支撐,睡覺可以有席子,吃粗米飯,喝水,早晨哭一次,晚上哭一次,就可以了。

    十三日舉行練祭後,住在垩室,開始吃菜、果,吃素食,哭泣沒有定時。

    為父親服斬衰。

     《傳》說:為什麼為父親服斬衰?因為父親是家中至尊的人。

    諸侯為天子服斬衰。

     《傳》說:天子是天下至尊的人。

    為國君服斬衰。

     《傳》說:國君是國中至尊的人。

    父親為嫡長子服斬衰。

     《傳》說:為什麼三年呢?因為嫡長子是承繼在上的先祖的正體,又将把宗廟主的重任傳給他。

    庶子不可以為自己的嫡長子服斬衰三年,因為庶子的嫡長子不繼承祖父。

    做為大宗的繼承人為被繼承的人服斬衰。

     《傳》說:為什麼三年呢?接受祭祀宗廟重任的的人,必須為授己重任的人服斬衰。

    什麼樣的人才可以做為他的繼承人呢?同一大宗的就可以做他的繼承人。

    什麼樣的人可以做某人的繼承人?某人嫡妻所生的次子以下及妾所生的子。

    做為某人的繼承人,為某人的祖父母、妻子、妻子的父母、兄弟、兄弟的子,做為某人的繼承人,為這些人服喪,如同某人的親子一樣。

    妻子為丈夫服斬衰。

     《傳》說:丈夫是妻子至尊的人。

    妾為夫君服斬衰。

     《傳》說:夫君是妾至尊的人。

    在家未嫁的女子為父親服斬衰,用布把頭發束起,用竹制的簪子插在頭上,麻發合結的喪髻露出。

    服斬衰三年。

     《傳》說:束發的布六升。

    束發露出發髻後垂下的布長是六寸。

    喪禮竹制的簪子長一尺,吉禮的簪子是一尺二寸。

    女子已出嫁,被夫家休回父親家的,為父親服斬衰三年。

    公卿、大夫的家臣,為他們的主人服喪,帶是布帶,鞋是繩子編結的。

     《傳》說:除公卿、大夫的家相、邑宰貴臣外,其餘的都是衆家臣。

     君是指有封地的人。

    衆家臣拿着孝杖,不是早晚都到哭泣的位置上哭泣。

    近臣,君穿什麼樣的喪服就随着穿什麼樣的。

    繩屦是用繩編結的鞋。

     齊衰,用粗布制成上衣和下裳,縫衣邊。

    用牡麻做頭绖和腰帶。

    喪冠用七升布做系冠的帶子。

    垂下做冠纓。

    用桐木做孝杖。

    布帶,粗草鞋。

    服喪三年。

     《傳》說:齊是什麼?指喪服縫邊。

    牡麻是不結子的麻。

    牡麻頭绖,麻根放在右邊,搭在麻尾上。

    喪冠用粗加人工的布制成。

    粗屦是用藨蒯草編成的鞋。

    父親去世後,母親又去世,為母親服齊衰三年。

    為繼母服喪如同為生母。

     《傳》說:為繼母服喪為什麼如同為生母?繼母和父親婚配,和親生母親相同,所以孝子不敢兩樣對待。

    為慈母服喪如同為生母。

     《傳》說:慈母是什麼人?舊傳說:失去兒子的妾,妾的兒子失去母親,父親命令妾說:“你把他做為兒子。

    ”命令兒子說:“你把她做為母親。

    ”如果是這樣,那麼活着時就要供養她,終她的一生都如同生母般待她,死去就為她服喪三年如同為生母,這是尊重父親的命令。

    嫡母為自己的長子服齊衰。

     《傳》說:為什麼嫡母為長子服喪三年?父親不因自己是父親降低對承繼祖祢正體的長子的喪服,母親也不敢降低。

    用粗布制作齊衰衣裳,縫衣邊。

    用牡麻做頭和腰的麻帶。

    喪冠用布做冠纓,用桐木做孝杖,布帶,草鞋,服喪一年。

     《傳》說:有人問:“戴什麼冠?”回答說:“齊衰、大功,戴的冠和它的喪服的上衣的升數相應。

    缌麻、小功,戴的喪冠和它的喪服的上衣升數相應。

    布帶的邊飾,齊衰以下的要看它的喪冠的升數。

    ”父親在世,為去世的母親服齊衰一年。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兒子屈于父親的至尊。

    至尊的父親在世,兒子不敢伸張自己對母親的尊愛。

    父親必須三年後才可娶妻,通達兒子痛傷失母的心情。

    為妻子服齊衰一年。

     《傳》說:為妻子服齊衰為什麼一年?妻子是最親近的人。

    被休棄的妻子的兒子在父親去世後,遇母喪,為母服齊衰一年。

     《傳》說:被休棄的妻子的兒子為母親服齊衰一年,就不為外祖父母服喪。

    傳說:斷絕宗族關系不服喪服,母親和兒子是至親相連。

    被休棄的妻子的兒子做為父親的繼承人,就不為被休棄的母親服喪服。

    《傳》說:和至尊的人為一體,不敢為自己被休逐的母親服喪。

     父親去世後,繼母改嫁,跟從她的,要為她服齊衰一期,報答她的撫育之恩。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敬重她始終撫育自己。

    不用孝杖,穿麻鞋,為祖父母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因為祖父母是最尊貴的人。

    為伯父、伯母、叔父、叔母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為伯父、叔父服喪一年?因為他們與尊貴的父親是一體的。

    可是為什麼為兄弟的兒子也服喪一年呢?因為自己是旁系尊貴的人,不足以以尊貴加于己,所以為兄弟的兒子服喪一年,是報答他為自己服喪。

    父子是一體的,夫妻是一體的,昆弟是一體的,所以父尊如首,子卑如足,夫妻是兩半相合,兄弟四體相連。

    所以兄弟的情義不分彼此,然而要分彼此,是為避兒子對父親的親情。

    兒子對父親沒有親情,就不成為兒子。

    所以有東宮、有西宮、有南宮、有北宮,分開居住而有共同的财産,各宮用度有餘就交予宗子,用度不足請宗子資助。

    為什麼為伯母、叔母也要服喪一年?因為她與伯父、叔父婚配而有母名,所以為她服喪服。

    大夫的嫡子為妻子。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父親不敢因自己尊貴降低對嫡媳的喪服,兒子也不敢降。

    為什麼不用孝杖?父親在世,為妻子服喪就不用孝杖。

    為兄弟,為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為兄弟的兒子。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為回報他。

    大夫的庶子為作為嫡長子的兄和弟。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父親不敢因己之尊而降低對承繼主體的嫡長子的喪服,庶子也不敢降。

    為嫡孫。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祖不敢因自己之尊降低對嫡孫的喪服。

    有嫡子在世,不立嫡孫,孫媳婦也是如此。

    做為大宗繼承人的人為自己的生身父母服喪,回報他們。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不能兩次服斬衰。

    為什麼不能兩次服斬衰呢?在大宗主持祭禮宗廟重任的人,在他的小宗要降低喪服。

    “做為别人的繼承人”,誰的繼承人?是大宗的繼承人。

    什麼叫大宗的繼承人?大宗是宗族的至尊正統。

    禽獸知道母親而不知道父親。

    鄉曲之人說:“父母算什麼呢?”而城都裡的人都知道尊崇父親。

    大夫及學士都知道尊崇祖父。

    諸侯,尊崇到他的太祖。

    天子尊崇到他始祖的淵源。

    尊貴的人尊崇宗統往上推及久遠;卑微的人尊崇宗統往下推到近前。

    大宗是至尊正統。

    大宗是收合族人,别親疏、序昭穆的,不可以斷絕。

    所以族人讓不是嫡子的人做大宗的繼承。

    嫡子不能做大宗的繼承人。

    女子已經嫁人的為她的父母、兄弟中做為父親繼承人的,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為父親服喪一年呢?因為婦人不能兩次服斬衰。

     婦人為什麼不能兩次服斬衰?因為婦人有三從之義,沒有自專自用的道理,所以,沒出嫁時聽從父親的,已經出嫁聽從丈夫的,丈夫死了聽從兒子的。

    所以,父親是兒子的上天,丈夫是妻子的上天。

    婦人不能二次服斬衰,如同說不能有二個天。

    婦人不能有二個尊長。

    為兄弟中做父親繼承人的人服喪,為什麼也一期呢?婦人雖然出嫁在外,必須有歸屬的宗,叫做小宗,因此服喪一年。

    為和自己共同生活過的繼父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傳說:丈夫死去,妻子年輕,孩子年幼,又沒有同财的親人收養,孩子随着母親嫁人,所嫁的人也沒有同财的親屬;所嫁的人用他的錢财為孩子建築宮室、宗廟,每年按時讓他祭祀父祖。

    妻子不敢參與祭祀。

    像這樣就是做繼父的道理了。

    共同生活就要服齊衰一期,分開生活就服齊衰三月。

    一定是曾經共同生活,然後分開生活,才能分開生活;沒有共同生活過,就不算是分開生活。

    為丈夫的國君。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随從丈夫而服喪。

    為姑母、姐妹、女兒已經嫁人而沒有祭主的人服喪,姑母、姐妹回報服喪一年。

     《傳》說:無主是說她沒有祭祀的主人。

    為什麼服喪一年呢? 因為她沒有祭祀主的緣故。

    為國君的父親、母親、妻子、長子、祖父母。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随丈夫服喪。

    父親、母親、長子、國君服斬衰。

    國君的妻子是小君。

    父親去世,然後做為祖父繼承人的人服斬衰。

    國君的妾為國君的嫡妻。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妾事奉嫡妻和婦人事奉公婆相同。

     婦人為公婆。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随從丈夫服喪。

    為丈夫的兄弟的子女。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為回報他。

    諸侯的妾,大夫的妾為自己的兒子。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妾不能和國君同為一體,所以妾可以為自己的兒子服完喪服。

    女子為祖父母。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不敢降低對自己祖父母的喪服。

    大夫的兒子為伯父母、叔父母、子、兄弟、兄弟的兒子、姑、姐妹、女子沒有祭祀主的,為大夫命婦的人,隻有子女不回報。

     《傳》說:大夫,是指做大夫的那個男子。

    命婦,是那個做為大夫妻子的女人。

    無主,是指命婦沒有祭祀的主人。

    為什麼說“隻有子女不回報”呢?女子已嫁人為自己的父母服喪一年,所以說不回報。

    其餘的都回報。

    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父親不降低喪服,兒子也不敢降低。

    大夫為什麼不降低對命服的喪服呢?丈夫在朝中尊貴,妻子在家中尊貴。

    大夫為祖父母、嫡孫為土的服喪。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大夫不敢降低對祖與嫡的喪服。

    諸侯的妾,以及士的妾為她們的父母服喪。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妾不能和夫君同體,所以能夠為她們的父母服完喪期。

     用粗布制成上衣、下裳,縫衣邊。

    頭上和腰上用牡麻做麻帶,三個月後脫掉不再換輕服,這是失國之君為所寄居國的國君服喪。

     《傳》說:寄公是什麼人呢?是失去國土的國君。

    為什麼為所寄居國的國君服齊衰三月呢?這是說和庶民相同。

    同族中的男女為宗子、宗子的母親、妻子服喪。

     《傳》說:為什麼服齊衰三月呢?是尊重祖先。

    尊重祖先所以敬重宗子。

    敬重宗子是尊重祖先的準則。

    宗子的母親在世,就不為宗子的妻子服喪。

     為舊時的國君、國君的母親和妻子。

     《傳》說:為舊時的國君,說的是誰呢?是指年老、廢疾不再為官的人。

    為什麼服齊衰三月呢?是說和庶民相同。

    國君的母親、妻子是小君,服喪三月。

     庶民為國君;大夫離開本國到他國,他的妻子、長子為舊時的國君服喪。

     《傳》說:為什麼服齊衰三月呢?對大夫的妻子說,她與庶民相同。

     對長子來說,他沒有離開本國。

     為不共同生活的繼父,為曾祖父母。

     《傳》說:為什麼服齊衰三月呢?小功,是為兄弟服的喪服。

    不敢用為兄弟服的喪服為至尊的人服喪。

     大夫為宗子。

     《傳》說:為什麼服齊衰三月呢?大夫不敢降低對宗子的喪服。

     為過去的國君。

     《傳》說:大夫為過去的國君,為什麼服齊衰三月呢?大夫離開國君,在郊待放,國君讓他的長子打掃他的宗廟,所以大夫為國君服齊衰三月,是自認與庶民相同。

    為什麼還稱他為大夫呢?是說他因與國君的主張不同而離開國君,還沒有斷絕俸祿。

     為是士的曾祖父母,如同衆人。

     《傳》說:為什麼服齊衰三月呢?大夫不敢降低對自己的曾祖的喪服。

     已經嫁給大夫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