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射禮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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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算籌于地以計射中之數。
參閱注(55)。
(67)視之:鄭玄注:“視之,當教之。
”謂教其釋獲。
(68)鹿中:中是盛算(射籌)的器具。
士用鹿中。
中以木刻制而成。
鹿中之形,乃以木刻成跪伏之鹿的形象,背上鑿孔以盛算籌。
(69)橫委其餘于中西,南末:橫:對中而言為南北向。
把其餘的算籌橫向放置“中”之西,“末”向南。
“算”有本、末。
(70)不貫不釋:貫:貫穿靶子,謂射中并貫穿靶子。
即射中而不貫穿靶子不釋算。
(71)改實八算:預備後來者用之。
(72)此節述三耦釋獲而射之儀。
每一個釋一算:每射中一矢即放一枝算籌于地。
(73)上射于右,下射于左:上射之算放在右邊;下射之算放在左邊;中向東,南為右,北為左。
若有餘算,則反委之:每人四矢,四算,如有射不中者,則算有剩餘。
将餘算放于中之西,故曰反委之。
(74)此節述賓、主人射之儀。
皆由其階降:謂賓、大夫由西階下堂、主人由東階下堂。
(75)此節述大夫與其耦射之儀。
就其耦:大夫之耦為士,位在司射之南。
(76)此節述衆賓繼射、告卒射之儀。
所作唯上耦:司射隻命上耦射,其餘不再命射。
(77)餘獲:剩餘的算籌。
如無餘算,釋獲者則空手升告賓。
(78)此節述司馬命取矢和乘矢之儀。
兼束之以茅,上握焉:兼四矢而以茅束之,束于手握處之上。
握:手握處,箭的中間。
(79)乘矢如初:如前四、四數矢而分之。
(80)此節述數獲之儀。
右獲:上射之獲。
(81)純(gu2n):全,一雙,一對。
一純一取,實于左手:數一對,即以右手取之,放在左手中。
十純則縮而委之:數夠十對,則縱向放在地上。
縮:縱。
釋獲者面向東坐,則此所謂縱為東西向。
每委異之:每十對放一起,分開放,便于計數。
(82)有餘純,則橫于下:餘數不夠十純,則靠西邊橫向放置。
橫:南北向。
(83)奇則又縮諸純下:奇數的算又縱放在餘純之南。
(84)自前适左:即從“中”的東邊至左獲處。
(85)兼斂算,實于左手,一純以委,十則異之:此與數右獲不同。
右獲以右手數而取之,合于左手,夠十純而放于地。
左獲則左手直接一純一放,數至十,則異之。
(86)賢獲:勝黨之獲。
指勝黨所多之算籌。
(87)以純數告,若有奇者,亦曰奇:即告左勝右(或右勝左)若幹純若幹奇。
(88)此節述飲不勝者之儀。
豐:承爵之器。
(89)卻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遂以執弣:弛弓:與張弓相對言。
張弓是上弦之弓,弛弓則是解弦不用之弓。
謂右手把弛弓仰放于左手上,左手向上握弓把,橫弓,右手繼而亦握弓把。
(90)有執爵者:弟子亦與射,故主人使贊者代弟子酌。
(91)特升飲:一人獨自上堂而飲。
(92)此節述司馬獻獲者之儀。
三祭:謂下文祭于侯之中和左、右三處。
故所祭肺及脯(半胑)亦各三份。
(93)人:主人贊者,即上設薦俎者。
(94)右個:侯東側的立杆。
(95)東面設薦俎:此指贊者而言。
(96)辟:避。
凡設薦俎,皆在位前,此處不在位前,故曰辟。
(97)以節述司射獻釋獲者之儀。
至此第二階段射事結束。
辟薦:由上文可知,此辟薦亦辟俎。
(98)此節述司射又請射、命耦反射位之儀。
各以其耦進:以:與。
(99)此節述三耦、賓、主人、大夫、衆賓皆拾取矢之儀。
說矢束:大夫之矢,以茅束之。
此解脫矢束,表示将要與其耦拾取之,乃一種自謙的表示。
(100)兼取乘矢:大夫之耦兼取四矢,表示尊大夫,不敢與其拾取之。
順羽:即順理箭尾之羽。
(101)此節述司射請以樂節射之儀。
以樂樂于賓:下樂字為快樂的樂,此處作動詞用。
(102)不鼓不釋:射時不與鼓的節奏相應則不釋算。
(103)《驺虞》:《詩經·召南》中詩篇。
間若一:凡射,第三階段以樂節射,演唱詩篇,并奏鼓。
每一曲終為一節,以節制射箭的速度。
鄉射鼓五節,歌五終。
射前先奏一節以聽,餘四節,拾發乘矢。
間若一,即五節之間的長短疏密都相同。
(104)此節述三耦、賓、主人、大夫、衆賓以樂射之儀。
(105)此節述取矢數矢之儀。
(106)此節述視算告獲之儀。
(107)此節述飲不勝者之儀。
(108)此節述拾取矢授有司之儀。
右執一個,兼諸弦,面镞:執與挾不同。
執矢是把矢順并于弦而持之。
面镞:箭頭朝上。
(109)不挾:亦如司射皆執之。
(110)不反位:不返射位。
(111)此節述退射器之儀。
至此射事結束。
凡所退諸射器,皆退置堂西。
說:即脫,解開。
釋之:如前掩束之。
以旌退:執旌而退。
(112)此節述旅酬之儀。
長受酬:謂以長幼之次序酬衆賓。
衆賓指堂上三賓。
(113)在下者:指堂下衆賓。
(114)此節述司正使二人舉觯之儀。
若無大夫,則唯賓:如無大夫,則一人舉觯于賓。
(115)此節述請坐燕、撤俎之儀。
(116)此節述坐燕無算爵、無算樂之儀。
(117)人:即前二人舉觯之二人。
亦為主人之吏。
(118)大夫之觯長受:長:衆賓之長。
錯:交錯。
主人受賓觯,衆賓之長則受大夫之觯,是為交錯。
(119)在下者:此在下者包括堂下衆賓與主人之贊者在内。
(120)此節述賓出、送賓之儀。
(121)此節述賓第二日拜賜之儀。
主人不見:賈《疏》:“禮不欲數,數則渎”,故不見。
(122)此節述主人息司正之儀。
速:使人召請。
(123)公士:在官之士。
(124)西序之席,北上:對此句的解釋,衆說不同。
張惠言《讀儀禮記》說:“當如《大射》小卿之席在賓之西,衆賓繼而西,故有東面席也。
”此說較妥。
(125)胑(h0):即幹肉條。
胑又稱作脡,取其挺直貌。
脯用笾,五胑,祭半胑橫于上:即用笾盛五條脯,另有半條脯橫置在上邊,供祭祀之用。
(126)樂正與立者齒:立者,指堂下衆賓。
謂樂正與堂下衆賓一起依序受酬、薦脯醢。
(127)三笙一和而成聲:《爾雅·釋樂》:“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
”此謂三人吹笙一人吹和而成樂曲。
(128)立者:指堂下衆賓。
(129)弟子:衆賓年少者。
戒之:其先射,故教誡之。
(130)熊侯、麋侯、畫以虎豹、畫以鹿豕:此諸種侯,皆統稱為獸侯。
侯制有三:大射之侯用皮,稱作皮侯;賓射之侯用布,以五彩畫之,稱作五采之侯;燕射之侯,則在靶心處畫諸獸之頭像以為正鹄,稱為獸侯。
大射之侯,是用虎、熊、豹等獸皮飾侯之側,又方制皮為靶心,是為皮侯。
賓射之侯,王用五采,從内到外,以朱、白、蒼、黃、玄五彩畫之,亦稱五正之侯;諸侯用朱、白、蒼三彩畫之,亦稱三正之侯;大夫、士之侯畫以朱、綠二彩,亦稱二正之侯。
賓射及此鄉射,對大夫士而言,當張采侯二正。
此處之所以記燕射之侯,張爾歧《儀禮鄭注句讀》解釋說:“此鄉射當張采侯二正,而記燕射之侯者,以燕射亦用此鄉射之禮,但張侯為異耳。
”質:以色彩畫其底,不彩畫者,則直接在白布上畫動物頭像。
(131)凡畫者,丹質:凡畫者,指賓射與燕射之“侯”言,此二種侯,都要彩畫雲氣于侯側以為飾,雲氣要以丹(朱紅)色為底色。
(132)物長如笴:物即射時所立處,畫十字為标記。
謂物的縱畫一箭杆(三尺)長。
其間容弓:謂上下射相距一弓(六尺)長。
距随長武:距随:物的橫畫。
武:足迹。
謂武的橫畫長約一足(一尺二寸)。
(133)序則物當棟,堂則物當楣:序:州學。
堂:堂與室相對,有室,指鄉學。
謂州學之物(射時立處)的位置在屋之中脊(棟)下;鄉學之物的位置則在前楣(第二檩)下。
(134)命負侯者,由其位:司馬在其原位(司射之南面向東之位)遙命獲者負侯。
(135)旌,各以其物:旌:指獲者所執的旗。
物:古代九旗之一。
《周禮·春官·司常》:“掌九旗之物名。
。
王建大常,諸侯建旂,孤卿建旃,大夫、士建物。
。
”物是大夫、士所樹的旗子。
此謂獲者執旌,各用其平常所建之物。
(136)無物,則以白羽與朱羽糅:無物:指小國之州長,為不命之士,不命者無物。
無物者,則以白羽和朱羽雜綴為旌。
杠長三仞,以鴻脰韬上,二尋:杠即旗竿。
仞:七尺為仞。
鴻脰(dòu):鴻雁的頸項。
尋:八尺為尋。
這句是述旗竿之制。
謂旗竿長兩丈一,在其一丈六尺(二尋)以上處,以鴻脰韬之。
一說此鴻脰亦用帛縫制而成,形似鴻脰,因以名之。
(137)二指:指食指與中指。
挾:即用食指與中指夾住。
(138)楅,長如笴,博三寸,厚寸有半,龍首,其中蛇交,韋當:這句話述楅的形制。
但對其解釋卻衆說不一。
博:廣。
龍首,其中蛇交:鄭玄注說:“兩端為龍首,中央為蛇身相交。
”韋當:鄭玄注:“直心被之衣曰當,以丹韋為之。
”就是說,當,形似背心,以朱紅色的皮子制成。
據此,楅之形制為:兩端作龍首,中間為蛇身相交狀,以丹韋為當設于上以承矢。
(139)楅,髤(xiu),橫而奉之,南面坐而奠之:髤:赤黑漆。
謂楅,以赤黑色漆漆之,設楅者橫捧之,面朝南坐下,放置于中庭。
(140)射者有過則撻之:有過,指以矢傷人。
撻:以撲抽打。
(141)取誘射之矢者:指下耦之下射。
此即上文所說,三耦拾取矢,“後者遂取誘射之矢,兼乘矢而取之。
”“後者”即此所言“取誘射之矢者”。
(142)擯:贊相之。
(143)鹿中,髤:鹿中,漆成赤黑色。
前足跪,鑿背容八算:孔穎達《禮記正義·投壺疏》說:“中之形,刻木為之,狀如兕鹿而伏,背上立圓圈以盛算。
”先首:首向前。
(144)袒纁襦(r*):襦:短衣。
袒露纁襦而不肉袒,大夫尊者,不露體。
(145)禮射:演習禮樂之射,與軍旅的武射相對而言。
禮射不主皮:一說禮射以其容體合禮樂為主,而不以中為俊。
《論語·八佾》則說:“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依此,則射不主皮,又解為隻以中而不以貫革為主。
從記文上下文的關系看,當以前說為妥。
(146)臑(n4o):牲體前肢。
(147)皆有祭:祭指祭肺。
謂釋獲者和獲者之俎,除離肺外,都有祭肺。
參閱《士昏禮》注(21)。
(148)五終:演唱詩一篇、奏樂一成為一終。
(149)于旅也語:至旅酬,可以言語。
(150)上個五尋:最上幅長四丈。
中十尺:十尺指十尺見方。
(151)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為侯中:侯道五十弓長(每弓六尺),每弓取二寸為侯中寬高之數,故中十尺見方。
(152)倍中以為躬:躬:“中”上下各接一幅叫作躬。
躬的長度是中的二倍,即二丈長。
倍弓以為左右舌:舌指伸出躬兩端的部分。
此處指上舌,亦即“侯”最上端的橫幅。
上舌為躬的二倍,即四丈長,左右各長出一丈。
(153)下舌半上舌:上舌長,下舌短。
下舌即侯的最下幅。
下舌長度是上舌的一半。
這個半,指長出躬的部分。
上舌長出躬的部分左右各一丈,則下舌長出躬的部分為左右各五尺。
因此,下舌長三丈。
(154)箭籌八十:箭:竹。
箭籌:竹制的計算籌碼,八十:每人射四矢,每耦八矢。
一矢一籌。
八十,合十耦之數。
(155)長尺有握:握:手握處。
一握約四寸。
籌長約一尺四寸。
握素:素:削之使白。
即手握處乃削白的一端。
(156)楚撲:《禮記·學記》說:“夏楚二物,收其威也。
”夏楚二物都是指用來撲撻犯禮者的器具。
故稱撲為楚撲。
刊本尺:刊:削。
削其一端約一尺長,以便手握。
(157)答君而俟:答:對。
即面向君而俟之射。
(158)小巨以巾執矢以授:小臣:在《周禮》,小巨為大仆之佐。
《周禮·夏官》大仆職:“王射則贊弓矢。
”胡匡衷《儀禮釋官》:“諸侯小臣兼大仆之職。
”故君射“贊弓矢”亦為小臣所職司。
不直以手而以巾執矢,乃敬君不敢亵之意。
(159)若飲君,如燕,則夾爵:如君在不勝一方,則依燕禮賓媵觯于公之儀飲之。
夾爵:夾君之爵而飲,即先酌酒自飲,君飲畢,又酌自飲。
此夾爵與燕禮不同。
(160)國中射:國中:城中。
指燕射,燕射舉行于寝。
皮樹中:鄭玄注:“皮樹,獸名。
”但未詳何獸。
以■旌獲,白羽與朱羽糅:■(d4o)旌:即上不命之士所用旌。
參閱注(136)。
賈公彥《疏》說:“燕主歡心,故旌從不命之士;亦取尚文德之義。
” (161)于郊:指大射。
闾:獸名,形似驢。
(162)于竟:竟通境,即與鄰國君會遇于境而射,以賓射禮行之。
旜(h1n):古代九旗之一,純赤色。
龍旜:畫上龍的赤色旗。
(163)兕(x@):獸名,似牛,一角。
(164)君在,大夫射則肉袒:上文:“大夫與士射,袒纁襦。
”君如在,則與士同,肉袒而不袒纁襦。
【譯文】 鄉射的禮儀:主人前往告請賓。
賓出門迎接,對主人兩拜。
主人答兩拜,随後緻辭邀請賓。
賓推辭一番,接受邀請。
主人對賓兩拜,賓答兩拜。
主人告退,賓兩拜送主人。
于是為賓布席,面朝南,以東為上首。
衆賓之席,在賓席的西邊依次相續布設。
在阼階的上方為主人設席,面朝西。
在賓席的東邊設兩隻酒壺,壺下以斯禁相承,玄酒在西邊。
兩隻壺上各放置一隻酒勺。
篚在壺的南邊,東向陳放。
在阼階的東南方設洗,洗南北的長度與堂深相等,東西與屋的東翼相對。
水設在洗的東邊,篚在洗的西邊,南向陳放。
磬懸置于洗的東北邊,面朝西。
然後設置箭靶。
箭靶下邊系靶的綱繩不及于地。
箭靶左下方的綱繩先不要結上,把它與靶的左下幅一起向東卷束掩蓋起侯中。
乏設在射道總長靠箭靶一旁三分之一、距靶西五步的位置上。
肉已煮熟。
主人身穿朝服前往召請賓。
賓亦身着朝服出門迎接主人,兩拜。
主人答兩拜,告退。
賓兩拜送主人。
賓和衆賓随後而至。
到了州學的大門口,主人與一位相禮者出門外迎接,對賓兩拜,賓答兩拜。
又對衆賓揖。
主人與賓相揖,主人先進門内。
賓長揖請衆賓,衆賓皆從門西側入内,面向東,以北為上。
賓稍稍向前走一點,主人與賓相對三揖,同時前行。
到達堂下階前,主人與賓相互謙讓三番,主人升一級台階後,賓登階升堂。
主人在阼階上方對着屋前梁的地方面朝北兩拜。
賓則在西階上方對着屋前梁的地方面朝北答兩拜。
主人坐下,由上篚取爵在手,執爵下堂。
賓亦下堂。
主人在阼階前面朝西坐下,把爵放置于地上,站起來辭謝賓下堂,賓亦緻辭作答。
主人坐下,取爵在手,起立,到洗前,面朝南坐下,把爵放置于篚下,盥手洗爵。
賓向東前行,面朝東北辭謝主人洗爵。
主人坐下,把爵放置在篚中,起立對賓緻答辭。
賓複歸原位。
主人洗爵完畢,與賓相對一揖,謙讓一番,同時上堂。
賓在西階的上方面朝北拜射主人洗爵。
主人在阼階上方面朝北放爵在地上,随之對賓答拜,然後下堂。
賓亦下堂,主人辭謝賓下堂,賓亦緻辭作答。
主人洗手畢,與賓相對一揖,謙讓一番,然後上堂。
賓上堂,在西階上方凝神端正站立。
主人坐下取爵在手,斟滿酒,到賓的席前面朝西北獻賓。
賓在西階上方拜謝主人,主人稍避後退。
賓前行接過酒爵退回原位。
主人在阼階上方拜送爵,賓稍稍退避。
有司把脯醢進置席前。
賓從西邊就席。
有司設折俎于席前。
主人在阼階的東邊端正站立。
賓坐下,左手持爵,以右手祭脯醢。
把爵放置在脯醢西邊,站起取肺,坐下,斷取肺尖以祭肺。
然後左手上舉,嘗肺,随之站起,把肺放置俎上。
複又坐下,把手擦拭幹淨,繼而手執爵祭酒,起立,在席未端坐下嘗酒。
下席,坐下放爵在地,一拜,口稱:“美酒”,手持爵起立。
主人在阼階的上方對賓答拜。
賓在西階上方面朝北坐下幹杯,起立。
複又坐下将爵放置地上,随即一拜,然後執爵起立。
主人在阼階的上方對賓答拜。
賓手持空爵下堂。
主人亦下堂。
賓在西階前面朝東坐下,把爵放在地上,站起辭謝主人下堂,主人對賓作答。
賓坐下取爵在手,到洗之前,面朝北坐下,放爵在篚下,起立盥手洗爵。
主人在阼階的東邊面朝南緻辭,謝賓洗爵。
賓坐下,把爵放在篚中,站起,緻辭作答。
主人複回其位。
賓洗爵完畢,像主人獻賓時一樣,與主人相互揖讓,上堂。
主人拜謝賓洗爵,賓對主人答拜,起立,下堂洗手,其禮節與主人獻賓時相同。
賓上堂,斟滿酒,到主人席前面朝東南酢主人。
主人在阼階上方拜賓,賓稍退後避讓。
主人進前接爵在手,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賓在西階上方拜送爵。
有司把脯醢進置主人席前。
主人從北面即席。
接着有司将折俎進放主人席前。
祭酒、祭脯醢的禮節與賓相同,不稱贊酒美。
主人從席前至阼階上方,面朝北坐下幹杯,起立。
複又坐下放爵于地,随即一拜,然後手持爵站起。
賓在西階上方面朝北答拜主人。
主人坐下,把爵放置在東序端地上,在阼階上方兩拜,把酒壺
參閱注(55)。
(67)視之:鄭玄注:“視之,當教之。
”謂教其釋獲。
(68)鹿中:中是盛算(射籌)的器具。
士用鹿中。
中以木刻制而成。
鹿中之形,乃以木刻成跪伏之鹿的形象,背上鑿孔以盛算籌。
(69)橫委其餘于中西,南末:橫:對中而言為南北向。
把其餘的算籌橫向放置“中”之西,“末”向南。
“算”有本、末。
(70)不貫不釋:貫:貫穿靶子,謂射中并貫穿靶子。
即射中而不貫穿靶子不釋算。
(71)改實八算:預備後來者用之。
(72)此節述三耦釋獲而射之儀。
每一個釋一算:每射中一矢即放一枝算籌于地。
(73)上射于右,下射于左:上射之算放在右邊;下射之算放在左邊;中向東,南為右,北為左。
若有餘算,則反委之:每人四矢,四算,如有射不中者,則算有剩餘。
将餘算放于中之西,故曰反委之。
(74)此節述賓、主人射之儀。
皆由其階降:謂賓、大夫由西階下堂、主人由東階下堂。
(75)此節述大夫與其耦射之儀。
就其耦:大夫之耦為士,位在司射之南。
(76)此節述衆賓繼射、告卒射之儀。
所作唯上耦:司射隻命上耦射,其餘不再命射。
(77)餘獲:剩餘的算籌。
如無餘算,釋獲者則空手升告賓。
(78)此節述司馬命取矢和乘矢之儀。
兼束之以茅,上握焉:兼四矢而以茅束之,束于手握處之上。
握:手握處,箭的中間。
(79)乘矢如初:如前四、四數矢而分之。
(80)此節述數獲之儀。
右獲:上射之獲。
(81)純(gu2n):全,一雙,一對。
一純一取,實于左手:數一對,即以右手取之,放在左手中。
十純則縮而委之:數夠十對,則縱向放在地上。
縮:縱。
釋獲者面向東坐,則此所謂縱為東西向。
每委異之:每十對放一起,分開放,便于計數。
(82)有餘純,則橫于下:餘數不夠十純,則靠西邊橫向放置。
橫:南北向。
(83)奇則又縮諸純下:奇數的算又縱放在餘純之南。
(84)自前适左:即從“中”的東邊至左獲處。
(85)兼斂算,實于左手,一純以委,十則異之:此與數右獲不同。
右獲以右手數而取之,合于左手,夠十純而放于地。
左獲則左手直接一純一放,數至十,則異之。
(86)賢獲:勝黨之獲。
指勝黨所多之算籌。
(87)以純數告,若有奇者,亦曰奇:即告左勝右(或右勝左)若幹純若幹奇。
(88)此節述飲不勝者之儀。
豐:承爵之器。
(89)卻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遂以執弣:弛弓:與張弓相對言。
張弓是上弦之弓,弛弓則是解弦不用之弓。
謂右手把弛弓仰放于左手上,左手向上握弓把,橫弓,右手繼而亦握弓把。
(90)有執爵者:弟子亦與射,故主人使贊者代弟子酌。
(91)特升飲:一人獨自上堂而飲。
(92)此節述司馬獻獲者之儀。
三祭:謂下文祭于侯之中和左、右三處。
故所祭肺及脯(半胑)亦各三份。
(93)人:主人贊者,即上設薦俎者。
(94)右個:侯東側的立杆。
(95)東面設薦俎:此指贊者而言。
(96)辟:避。
凡設薦俎,皆在位前,此處不在位前,故曰辟。
(97)以節述司射獻釋獲者之儀。
至此第二階段射事結束。
辟薦:由上文可知,此辟薦亦辟俎。
(98)此節述司射又請射、命耦反射位之儀。
各以其耦進:以:與。
(99)此節述三耦、賓、主人、大夫、衆賓皆拾取矢之儀。
說矢束:大夫之矢,以茅束之。
此解脫矢束,表示将要與其耦拾取之,乃一種自謙的表示。
(100)兼取乘矢:大夫之耦兼取四矢,表示尊大夫,不敢與其拾取之。
順羽:即順理箭尾之羽。
(101)此節述司射請以樂節射之儀。
以樂樂于賓:下樂字為快樂的樂,此處作動詞用。
(102)不鼓不釋:射時不與鼓的節奏相應則不釋算。
(103)《驺虞》:《詩經·召南》中詩篇。
間若一:凡射,第三階段以樂節射,演唱詩篇,并奏鼓。
每一曲終為一節,以節制射箭的速度。
鄉射鼓五節,歌五終。
射前先奏一節以聽,餘四節,拾發乘矢。
間若一,即五節之間的長短疏密都相同。
(104)此節述三耦、賓、主人、大夫、衆賓以樂射之儀。
(105)此節述取矢數矢之儀。
(106)此節述視算告獲之儀。
(107)此節述飲不勝者之儀。
(108)此節述拾取矢授有司之儀。
右執一個,兼諸弦,面镞:執與挾不同。
執矢是把矢順并于弦而持之。
面镞:箭頭朝上。
(109)不挾:亦如司射皆執之。
(110)不反位:不返射位。
(111)此節述退射器之儀。
至此射事結束。
凡所退諸射器,皆退置堂西。
說:即脫,解開。
釋之:如前掩束之。
以旌退:執旌而退。
(112)此節述旅酬之儀。
長受酬:謂以長幼之次序酬衆賓。
衆賓指堂上三賓。
(113)在下者:指堂下衆賓。
(114)此節述司正使二人舉觯之儀。
若無大夫,則唯賓:如無大夫,則一人舉觯于賓。
(115)此節述請坐燕、撤俎之儀。
(116)此節述坐燕無算爵、無算樂之儀。
(117)人:即前二人舉觯之二人。
亦為主人之吏。
(118)大夫之觯長受:長:衆賓之長。
錯:交錯。
主人受賓觯,衆賓之長則受大夫之觯,是為交錯。
(119)在下者:此在下者包括堂下衆賓與主人之贊者在内。
(120)此節述賓出、送賓之儀。
(121)此節述賓第二日拜賜之儀。
主人不見:賈《疏》:“禮不欲數,數則渎”,故不見。
(122)此節述主人息司正之儀。
速:使人召請。
(123)公士:在官之士。
(124)西序之席,北上:對此句的解釋,衆說不同。
張惠言《讀儀禮記》說:“當如《大射》小卿之席在賓之西,衆賓繼而西,故有東面席也。
”此說較妥。
(125)胑(h0):即幹肉條。
胑又稱作脡,取其挺直貌。
脯用笾,五胑,祭半胑橫于上:即用笾盛五條脯,另有半條脯橫置在上邊,供祭祀之用。
(126)樂正與立者齒:立者,指堂下衆賓。
謂樂正與堂下衆賓一起依序受酬、薦脯醢。
(127)三笙一和而成聲:《爾雅·釋樂》:“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
”此謂三人吹笙一人吹和而成樂曲。
(128)立者:指堂下衆賓。
(129)弟子:衆賓年少者。
戒之:其先射,故教誡之。
(130)熊侯、麋侯、畫以虎豹、畫以鹿豕:此諸種侯,皆統稱為獸侯。
侯制有三:大射之侯用皮,稱作皮侯;賓射之侯用布,以五彩畫之,稱作五采之侯;燕射之侯,則在靶心處畫諸獸之頭像以為正鹄,稱為獸侯。
大射之侯,是用虎、熊、豹等獸皮飾侯之側,又方制皮為靶心,是為皮侯。
賓射之侯,王用五采,從内到外,以朱、白、蒼、黃、玄五彩畫之,亦稱五正之侯;諸侯用朱、白、蒼三彩畫之,亦稱三正之侯;大夫、士之侯畫以朱、綠二彩,亦稱二正之侯。
賓射及此鄉射,對大夫士而言,當張采侯二正。
此處之所以記燕射之侯,張爾歧《儀禮鄭注句讀》解釋說:“此鄉射當張采侯二正,而記燕射之侯者,以燕射亦用此鄉射之禮,但張侯為異耳。
”質:以色彩畫其底,不彩畫者,則直接在白布上畫動物頭像。
(131)凡畫者,丹質:凡畫者,指賓射與燕射之“侯”言,此二種侯,都要彩畫雲氣于侯側以為飾,雲氣要以丹(朱紅)色為底色。
(132)物長如笴:物即射時所立處,畫十字為标記。
謂物的縱畫一箭杆(三尺)長。
其間容弓:謂上下射相距一弓(六尺)長。
距随長武:距随:物的橫畫。
武:足迹。
謂武的橫畫長約一足(一尺二寸)。
(133)序則物當棟,堂則物當楣:序:州學。
堂:堂與室相對,有室,指鄉學。
謂州學之物(射時立處)的位置在屋之中脊(棟)下;鄉學之物的位置則在前楣(第二檩)下。
(134)命負侯者,由其位:司馬在其原位(司射之南面向東之位)遙命獲者負侯。
(135)旌,各以其物:旌:指獲者所執的旗。
物:古代九旗之一。
《周禮·春官·司常》:“掌九旗之物名。
。
王建大常,諸侯建旂,孤卿建旃,大夫、士建物。
。
”物是大夫、士所樹的旗子。
此謂獲者執旌,各用其平常所建之物。
(136)無物,則以白羽與朱羽糅:無物:指小國之州長,為不命之士,不命者無物。
無物者,則以白羽和朱羽雜綴為旌。
杠長三仞,以鴻脰韬上,二尋:杠即旗竿。
仞:七尺為仞。
鴻脰(dòu):鴻雁的頸項。
尋:八尺為尋。
這句是述旗竿之制。
謂旗竿長兩丈一,在其一丈六尺(二尋)以上處,以鴻脰韬之。
一說此鴻脰亦用帛縫制而成,形似鴻脰,因以名之。
(137)二指:指食指與中指。
挾:即用食指與中指夾住。
(138)楅,長如笴,博三寸,厚寸有半,龍首,其中蛇交,韋當:這句話述楅的形制。
但對其解釋卻衆說不一。
博:廣。
龍首,其中蛇交:鄭玄注說:“兩端為龍首,中央為蛇身相交。
”韋當:鄭玄注:“直心被之衣曰當,以丹韋為之。
”就是說,當,形似背心,以朱紅色的皮子制成。
據此,楅之形制為:兩端作龍首,中間為蛇身相交狀,以丹韋為當設于上以承矢。
(139)楅,髤(xiu),橫而奉之,南面坐而奠之:髤:赤黑漆。
謂楅,以赤黑色漆漆之,設楅者橫捧之,面朝南坐下,放置于中庭。
(140)射者有過則撻之:有過,指以矢傷人。
撻:以撲抽打。
(141)取誘射之矢者:指下耦之下射。
此即上文所說,三耦拾取矢,“後者遂取誘射之矢,兼乘矢而取之。
”“後者”即此所言“取誘射之矢者”。
(142)擯:贊相之。
(143)鹿中,髤:鹿中,漆成赤黑色。
前足跪,鑿背容八算:孔穎達《禮記正義·投壺疏》說:“中之形,刻木為之,狀如兕鹿而伏,背上立圓圈以盛算。
”先首:首向前。
(144)袒纁襦(r*):襦:短衣。
袒露纁襦而不肉袒,大夫尊者,不露體。
(145)禮射:演習禮樂之射,與軍旅的武射相對而言。
禮射不主皮:一說禮射以其容體合禮樂為主,而不以中為俊。
《論語·八佾》則說:“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依此,則射不主皮,又解為隻以中而不以貫革為主。
從記文上下文的關系看,當以前說為妥。
(146)臑(n4o):牲體前肢。
(147)皆有祭:祭指祭肺。
謂釋獲者和獲者之俎,除離肺外,都有祭肺。
參閱《士昏禮》注(21)。
(148)五終:演唱詩一篇、奏樂一成為一終。
(149)于旅也語:至旅酬,可以言語。
(150)上個五尋:最上幅長四丈。
中十尺:十尺指十尺見方。
(151)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為侯中:侯道五十弓長(每弓六尺),每弓取二寸為侯中寬高之數,故中十尺見方。
(152)倍中以為躬:躬:“中”上下各接一幅叫作躬。
躬的長度是中的二倍,即二丈長。
倍弓以為左右舌:舌指伸出躬兩端的部分。
此處指上舌,亦即“侯”最上端的橫幅。
上舌為躬的二倍,即四丈長,左右各長出一丈。
(153)下舌半上舌:上舌長,下舌短。
下舌即侯的最下幅。
下舌長度是上舌的一半。
這個半,指長出躬的部分。
上舌長出躬的部分左右各一丈,則下舌長出躬的部分為左右各五尺。
因此,下舌長三丈。
(154)箭籌八十:箭:竹。
箭籌:竹制的計算籌碼,八十:每人射四矢,每耦八矢。
一矢一籌。
八十,合十耦之數。
(155)長尺有握:握:手握處。
一握約四寸。
籌長約一尺四寸。
握素:素:削之使白。
即手握處乃削白的一端。
(156)楚撲:《禮記·學記》說:“夏楚二物,收其威也。
”夏楚二物都是指用來撲撻犯禮者的器具。
故稱撲為楚撲。
刊本尺:刊:削。
削其一端約一尺長,以便手握。
(157)答君而俟:答:對。
即面向君而俟之射。
(158)小巨以巾執矢以授:小臣:在《周禮》,小巨為大仆之佐。
《周禮·夏官》大仆職:“王射則贊弓矢。
”胡匡衷《儀禮釋官》:“諸侯小臣兼大仆之職。
”故君射“贊弓矢”亦為小臣所職司。
不直以手而以巾執矢,乃敬君不敢亵之意。
(159)若飲君,如燕,則夾爵:如君在不勝一方,則依燕禮賓媵觯于公之儀飲之。
夾爵:夾君之爵而飲,即先酌酒自飲,君飲畢,又酌自飲。
此夾爵與燕禮不同。
(160)國中射:國中:城中。
指燕射,燕射舉行于寝。
皮樹中:鄭玄注:“皮樹,獸名。
”但未詳何獸。
以■旌獲,白羽與朱羽糅:■(d4o)旌:即上不命之士所用旌。
參閱注(136)。
賈公彥《疏》說:“燕主歡心,故旌從不命之士;亦取尚文德之義。
” (161)于郊:指大射。
闾:獸名,形似驢。
(162)于竟:竟通境,即與鄰國君會遇于境而射,以賓射禮行之。
旜(h1n):古代九旗之一,純赤色。
龍旜:畫上龍的赤色旗。
(163)兕(x@):獸名,似牛,一角。
(164)君在,大夫射則肉袒:上文:“大夫與士射,袒纁襦。
”君如在,則與士同,肉袒而不袒纁襦。
【譯文】 鄉射的禮儀:主人前往告請賓。
賓出門迎接,對主人兩拜。
主人答兩拜,随後緻辭邀請賓。
賓推辭一番,接受邀請。
主人對賓兩拜,賓答兩拜。
主人告退,賓兩拜送主人。
于是為賓布席,面朝南,以東為上首。
衆賓之席,在賓席的西邊依次相續布設。
在阼階的上方為主人設席,面朝西。
在賓席的東邊設兩隻酒壺,壺下以斯禁相承,玄酒在西邊。
兩隻壺上各放置一隻酒勺。
篚在壺的南邊,東向陳放。
在阼階的東南方設洗,洗南北的長度與堂深相等,東西與屋的東翼相對。
水設在洗的東邊,篚在洗的西邊,南向陳放。
磬懸置于洗的東北邊,面朝西。
然後設置箭靶。
箭靶下邊系靶的綱繩不及于地。
箭靶左下方的綱繩先不要結上,把它與靶的左下幅一起向東卷束掩蓋起侯中。
乏設在射道總長靠箭靶一旁三分之一、距靶西五步的位置上。
肉已煮熟。
主人身穿朝服前往召請賓。
賓亦身着朝服出門迎接主人,兩拜。
主人答兩拜,告退。
賓兩拜送主人。
賓和衆賓随後而至。
到了州學的大門口,主人與一位相禮者出門外迎接,對賓兩拜,賓答兩拜。
又對衆賓揖。
主人與賓相揖,主人先進門内。
賓長揖請衆賓,衆賓皆從門西側入内,面向東,以北為上。
賓稍稍向前走一點,主人與賓相對三揖,同時前行。
到達堂下階前,主人與賓相互謙讓三番,主人升一級台階後,賓登階升堂。
主人在阼階上方對着屋前梁的地方面朝北兩拜。
賓則在西階上方對着屋前梁的地方面朝北答兩拜。
主人坐下,由上篚取爵在手,執爵下堂。
賓亦下堂。
主人在阼階前面朝西坐下,把爵放置于地上,站起來辭謝賓下堂,賓亦緻辭作答。
主人坐下,取爵在手,起立,到洗前,面朝南坐下,把爵放置于篚下,盥手洗爵。
賓向東前行,面朝東北辭謝主人洗爵。
主人坐下,把爵放置在篚中,起立對賓緻答辭。
賓複歸原位。
主人洗爵完畢,與賓相對一揖,謙讓一番,同時上堂。
賓在西階的上方面朝北拜射主人洗爵。
主人在阼階上方面朝北放爵在地上,随之對賓答拜,然後下堂。
賓亦下堂,主人辭謝賓下堂,賓亦緻辭作答。
主人洗手畢,與賓相對一揖,謙讓一番,然後上堂。
賓上堂,在西階上方凝神端正站立。
主人坐下取爵在手,斟滿酒,到賓的席前面朝西北獻賓。
賓在西階上方拜謝主人,主人稍避後退。
賓前行接過酒爵退回原位。
主人在阼階上方拜送爵,賓稍稍退避。
有司把脯醢進置席前。
賓從西邊就席。
有司設折俎于席前。
主人在阼階的東邊端正站立。
賓坐下,左手持爵,以右手祭脯醢。
把爵放置在脯醢西邊,站起取肺,坐下,斷取肺尖以祭肺。
然後左手上舉,嘗肺,随之站起,把肺放置俎上。
複又坐下,把手擦拭幹淨,繼而手執爵祭酒,起立,在席未端坐下嘗酒。
下席,坐下放爵在地,一拜,口稱:“美酒”,手持爵起立。
主人在阼階的上方對賓答拜。
賓在西階上方面朝北坐下幹杯,起立。
複又坐下将爵放置地上,随即一拜,然後執爵起立。
主人在阼階的上方對賓答拜。
賓手持空爵下堂。
主人亦下堂。
賓在西階前面朝東坐下,把爵放在地上,站起辭謝主人下堂,主人對賓作答。
賓坐下取爵在手,到洗之前,面朝北坐下,放爵在篚下,起立盥手洗爵。
主人在阼階的東邊面朝南緻辭,謝賓洗爵。
賓坐下,把爵放在篚中,站起,緻辭作答。
主人複回其位。
賓洗爵完畢,像主人獻賓時一樣,與主人相互揖讓,上堂。
主人拜謝賓洗爵,賓對主人答拜,起立,下堂洗手,其禮節與主人獻賓時相同。
賓上堂,斟滿酒,到主人席前面朝東南酢主人。
主人在阼階上方拜賓,賓稍退後避讓。
主人進前接爵在手,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賓在西階上方拜送爵。
有司把脯醢進置主人席前。
主人從北面即席。
接着有司将折俎進放主人席前。
祭酒、祭脯醢的禮節與賓相同,不稱贊酒美。
主人從席前至阼階上方,面朝北坐下幹杯,起立。
複又坐下放爵于地,随即一拜,然後手持爵站起。
賓在西階上方面朝北答拜主人。
主人坐下,把爵放置在東序端地上,在阼階上方兩拜,把酒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