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射禮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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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射作拾取矢。
三耦拾取矢如初,反位。
賓、主人、大夫降揖如初。
主人堂東,賓堂西,皆袒決遂,執弓,皆進。
階前揖,及楅揖,拾取矢如三耦。
卒,北面搢三挾一個,揖退。
賓堂西,主人堂東,皆釋弓矢,襲。
及階揖,升堂揖,就席。
大夫袒決遂執弓就其耦。
揖皆進,如三耦。
耦東面,大夫西面。
大夫進坐,說矢束(99),興反位。
而後耦揖進,坐,兼取乘矢,順羽而興(100),反位,揖。
大夫進坐,亦兼取乘矢,如其耦,北面,搢三挾一個,揖退。
耦反位。
大夫遂适序西,釋弓矢,襲,升即席。
衆賓繼拾取矣,皆如三耦,以反位。
司射猶挾一個以進,作上射如初。
一耦揖升如初。
司馬升,命去侯,獲者許諾。
司馬降,釋弓反位。
司射與司馬交于階前,去撲,襲。
升,請以樂樂于賓(101)。
賓許諾。
司射降,搢撲,東面命樂正曰:“請以樂樂于賓,賓許。
”司射遂适階間,堂下北面命曰:“不鼓不釋(102)。
” 上射揖。
司射退反位。
樂正東面命大師曰:“奏《驺虞》,間若一(103)。
”大師不興,許諾。
樂正退反位。
乃奏《驺虞》以射(104)。
三耦卒射,賓、主人、大夫、衆賓繼射,釋獲如初。
卒射,降。
釋獲者執餘獲,升告左右卒射,如初。
司馬升,命取矢,獲者許諾(105)。
司馬降,釋弓反位。
弟子委矢,司馬乘之,皆如初。
司射釋弓視算,如初(106)。
釋獲者以賢獲與鈞告,如初。
降複位。
司射命設豐,設豐、實觯如初(107)。
遂命勝者執張弓;不勝者執弛弓,升飲,如初。
司射遂袒決遂,左執弓,右執一個,兼諸弦,面镞,适堂西,以命拾取矢(108),如初。
司射反位。
三耦及賓、主人、大夫、衆賓皆袒決遂,拾取矢,如初。
矢不挾,兼諸弦弣以退(109),不反位,遂授有司于堂西(110)。
辯拾取矢,揖,皆升就席。
司射乃适堂西,釋弓,去撲,說決拾,襲,反位。
司馬命弟子說侯之左下綱而釋之,命獲者以旌退,命弟子退楅(111)。
司射命釋獲者退中與算,而俟。
司馬反為司正,退複觯南而立。
樂正命弟子贊工即位。
弟子相工,如其降也,升自西階,反坐。
賓北面坐,取俎西之觯,興,阼階上北面酬主人。
主人降席,立于賓東。
賓坐奠觯,拜,執觯興。
主人答拜。
賓不祭,卒觯,不拜,不洗。
實之,進東南面。
主人阼階上北面拜,賓少退。
主人進受觯。
賓主人之西北面拜送。
賓揖就席。
主人以觯适西階上酬大夫。
大夫降席,立于主人之西。
如賓酬主人之禮。
主人揖就席。
若無大夫,則長受酬(112),亦如之。
司正升自西階,相旅,作受酬者曰:“某酬某子。
”受酬者降席。
司正退立于西序端,東面。
衆受酬者拜,興,飲,皆如賓酬主人之禮。
辯,遂酬在下者(113),皆升,受酬于西階上。
卒受者以觯降,奠于篚。
司正降複位,使二人舉觯于賓與大夫。
舉觯者皆洗觯,升實之,西階上北面皆坐奠觯,拜,執觯興。
賓與大夫皆席末答拜。
舉觯者皆坐祭,遂飲,卒觯興。
坐奠觯,拜,執觯興。
賓與大夫皆答拜。
舉觯者逆降,洗。
升實觯,皆立于西階上,北面東上,賓與大夫拜。
舉觯者皆進,坐奠于薦右。
賓與大夫辭,坐受觯以興。
舉觯者退反位,皆拜送,乃降。
賓與大夫坐,反奠于其所,興。
若無大夫,則唯賓(114)。
司正升自西階,阼階上受命于主人,适西階上,北面請坐于賓,賓辭以俎(115)。
反命于主人,主人曰:“請徹俎。
”賓許。
司正降自西階,階前命弟子俟徹俎。
司正升立于序端。
賓降席,北面。
主人降席自南方,阼階上北面。
大夫降席,席東南面。
賓取俎,還授司正。
司正以降自西階,賓從之降,遂立于階西,東面。
司正以俎出,授從者;主人取俎,還授弟子,弟子受俎,降自西階以東,主人降自阼階,西面立;大夫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階,遂出授從者。
大夫從之降,立于賓南。
衆賓皆降,立于大夫之南,少退,北上。
主人以賓揖讓,說屦,乃升(116)。
大夫及衆賓皆說屦,升,坐。
乃羞,無算爵。
使二人舉觯(117)。
賓與大夫不興,取奠觯飲,卒觯,不拜。
執觯者受觯,遂實之。
賓觯以之主人,大夫之觯長受,而錯,皆不拜(118)。
辯,卒受者興,以旅在下者于西階上(119)。
長受酬,酬者不拜,乃飲,卒觯,以實之。
受酬者不拜受。
辯旅,皆不拜。
執觯者皆與旅。
卒受者以虛觯降奠于篚。
執觯者洗,升實觯,反奠于賓與大夫。
無算樂。
賓興,樂正命奏《陔》(120)。
賓降及階,《陔》作。
賓出,衆賓皆出。
主人送于門外,再拜。
明日,賓朝服以拜賜于門外,主人不見(121)。
如賓服,遂從之,拜辱于門外,乃退。
主人釋服,乃息司正。
無介。
不殺。
使人速(122)。
迎于門外,不拜,入升,不拜至,不拜洗。
薦脯醢,無俎。
賓酢主人,主人不崇酒,不拜衆賓。
既獻衆賓,一人舉觯,遂無算爵。
無司正。
賓不與。
征唯所欲,以告于鄉先生君子可也。
羞唯所有,鄉樂唯欲。
[記]大夫與,則公士為賓(123)。
使能,不宿戒。
其牲狗也。
亨于堂東北。
尊绤幂,賓至,徹之。
蒲筵,缁布純。
西序之席,北上(124)。
獻用爵,其他用觯。
以爵拜者不徒作。
薦:脯用笾,五胑,祭半胑橫于上(125)。
醢以豆,出自東房。
胑長尺二寸。
俎由東壁,自西階升。
賓俎:脊、脅、肩、肺。
主人俎:脊、脅、臂、肺。
肺皆離。
皆右體也。
進腠。
凡舉爵,三作而不徒爵。
凡奠者于左,将舉者于右。
衆賓之長一人辭洗,如賓禮。
若有諸公,則如賓禮,大夫如介禮。
無諸公,則大夫如賓禮。
樂作,大夫不入。
樂正與立者齒(126)。
三笙一和而成聲(127)。
獻工與笙,取爵于上篚。
既獻,奠于下篚。
其笙,則獻諸西階上。
立者東面北上(128)。
司正既舉觯,而薦諸其位。
三耦者,使弟子,司射前戒之(129)。
司射之弓矢與撲,倚于西階之西。
司射既袒決遂而升,司馬階前命張侯,遂命倚旌。
凡侯:天子熊侯,白質;諸侯糜侯,赤質;大夫布侯,畫以虎豹;士布侯,畫以鹿豕(130)。
凡畫者,丹質(131)。
射自楹間。
物長如笴,其間容弓,距随長武(132)。
序則物當棟,堂則物當楣(133)。
命負侯者,由其位(134)。
凡适堂西,皆出入于司馬之南。
唯賓與大夫降階,遂西取弓矢。
旌,各以其物(135)。
無物,則以白羽與朱羽糅,杠長三仞,以鴻脰韬上,二尋(136)。
凡挾矢,于二指之間,橫之(137)。
司射在司馬之北。
司馬無事不執弓。
始射,獲而未釋獲;複,釋獲;複用樂行之。
上射于右。
楅,長如笴,博三寸,厚寸有半,龍首,其中蛇交。
韋當(138)。
楅,髤,橫而奉之,南面坐而奠之,南北當洗(139)。
射者有過則撻之(140)。
衆賓不與射者不降。
取誘射之矢者,既拾取矢,而後兼誘射之乘矢而取之(141)。
賓、主人射,則司射擯升降,卒射即席,而反位卒事(142)。
鹿中,髤,前足跪,鑿背容八算;釋獲者奉之,先首(143)。
大夫降,立于堂西以俟射。
大夫與士射,袒纁襦(144)。
耦少退于物。
司射,釋弓矢視算。
與獻釋獲者釋弓矢。
禮射不主皮(145)。
主皮之射者,勝者又射,不勝者降。
主人亦飲于西階上。
獲者之俎,折脊、脅、肺、臑(146)。
東方謂之右個。
釋獲者之俎,折脊、脅、肺,皆有祭(147)。
大夫說矢束,坐說之。
歌《驺虞》,若《采蘋》,皆五終(148)。
射無算。
古者于旅也語(149)。
凡旅,不洗。
不洗者不祭。
既旅,士不入。
大夫後出,主人送于門外,再拜。
鄉侯,上個五尋,中十尺(150)。
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為侯中(151)。
倍中以為躬,倍躬以為左右舌(152)。
下舌半上舌(153)。
“箭籌八十(154)。
長尺有握,握素(155)。
” 楚撲長如笴,刊本尺(156)。
君射,則為下射。
上射退于物一笴,既發,則答君而俟(157)。
君,樂作而後就物。
君,袒朱襦以射。
小臣以巾執矢以授(158)。
若飲君,如燕,則夾爵(159)。
君,國中射,則皮樹中,以■旌獲,白羽與朱羽糅(160)。
于郊,則闾中,以旌獲(161)。
于竟,則虎中,龍旜(162)。
大夫,■中,各以其物獲(163)。
士,鹿中,■施以獲。
唯君有射于國中,其餘否。
君在,大夫射則肉袒(164)。
【注釋】 (1)此節述主人戒賓之儀。
主人:州長。
鄉大夫所在之州,則鄉大夫為主人。
賓:張爾歧說,“以州中處士賢者為之,若大夫來為遵,則易之以公士。
” (2)此節記述陳設。
縣(xu2n)于洗東北:即懸磬于洗東北邊。
鄉飲酒禮磬在兩階間。
鄉射禮為避射位,故懸磬于洗東北。
(3)侯:箭靶,鄉射靶以布制成。
侯包括中、躬、舌、綱幾部分。
侯中間的主體部分叫作中;中上下各橫接一幅,叫作躬;接于躬上,上下伸出兩旁的部分,叫作舌,也叫作個,上舌寬,下舌窄;綱是系舌栓于兩幹的繩子。
下綱不及地武:武:迹。
下綱和舌距地尺二寸,故說不及地。
(4)不系左下綱,中掩束之:侯面向堂,左即西。
射事未至,故先不把左下綱結上,并左下綱和舌向東掩蓋侯中而束之。
(5)乏:唱獲人的容身處,為獲者禦矢所用,故又稱作容。
乏狀似曲屏,用革制成。
矢力不及,故稱作乏。
黨:旁。
乏參侯道居侯黨之一,西五步:即乏在侯道長度靠侯一旁的三分之一、西五步的位置上。
侯道長五十步,每步六尺。
也就是說,乏的位置在侯北十丈、西三丈的地方。
(6)此節述主人速(請)賓之儀。
(7)此節述主人迎賓拜至之儀。
主人以賓揖:以:與。
即主人與賓相揖。
(8)此節述主人獻賓之儀。
賓反位:返回從降之位。
在正對西序的地方。
(9)複位:複西階上之位。
(10)此節述賓酢主人之儀。
反位:返回從降之位。
在阼階東,面朝西。
(11)此節述主人酬賓之儀。
(12)此節述主人獻衆賓之儀。
(13)此節述一人舉觯授賓之儀。
(14)此節述遵者入獻酢之儀。
(15)此節述合樂樂賓之儀。
面鼓:瑟首在前。
面:前。
鼓:可鼓處。
(16)立于縣中:即立于磬之東。
(17)此節述主人獻樂工及吹笙人之儀。
(18)此節述立司正之儀。
未旅:因将射,故立司正後未即行旅酬。
(19)此節述司射請射之儀。
三耦俟于堂西:耦通偶。
凡射,二人為耦,有上射,有下射。
司正既立,司射選弟子中德行道藝高者為三耦。
堂西:堂下西側。
(20)司射:亦主人之吏為之。
(21)袒決遂:袒:袒露左臂。
決:套在大拇指上用以鈎弦的象骨套子。
遂:又稱作拾,是一種皮制的臂衣,套在左臂上,用以斂衣護臂。
袒決遂,在這裡都作動詞用。
兼挾乘矢:乘(sh8ng)矢:四矢,四枝箭。
兼挾:兼弦矢而并持之。
胡培翚《儀禮正義》引盛世佐說:“挾矢之法,蓋以左手執弣(弣:弓把),右大指勾弦而并夾四矢于第二第三指間”,可供參考。
(22)某不能,為二三子:謙辭。
二三子,指衆賓以下的人。
謂某雖德藝不高,但為二三子之請,不得不答應。
(23)此節述納射器之事。
射器:即弓矢決拾等射事所用的器具。
納:内。
納射器:即搬射器入内。
(24)倚于西序:下文“主人弓矢在東序東”,此“西序”亦當為西序西。
東序東即東夾(東序與屋東牆的夾室)之東,西序西即西夾之西。
北括:括朝北。
括:箭的末端。
(25)此節述司射比三耦之儀。
比三耦:比較才藝的高下,其相近者合而為耦。
(26)上射:耦分上、下射。
禦:進、侍。
某:指下射。
某禦于子:謂某人進而侍射于子。
子,古代對男子的尊稱。
(27)此節述司馬命張侯倚旌之儀。
司正為司馬:司正主飲酒之禮;司馬主射禮。
此時未行旅酬,将射,故司正行司馬之職。
(28)說束:說,通“脫”,即脫束。
上張侯,射事未至,不系左下綱,中掩束之。
此時将射,故使人脫其束,系左下綱于立柱。
(29)獲者:射中叫作獲。
執旌報告射中的人叫作獲者。
倚旌于侯中:将旌倚在侯的中央。
旌:為獲者所執,矢中,則舉旌報告已射中。
(30)此節述樂正遷樂之儀。
樂正适西方:樂正自西階東至堂西命弟子。
贊工,遷樂于下:相助樂工,将瑟遷于堂下。
此遷樂,是為了避射位。
(31)笴(g7):箭杆。
堂前三笴:距堂三箭杆遠的地方。
(32)此節述三耦取弓矢俟射之儀。
讓取弓矢,拾(ji8):讓:相揖讓。
拾:更疊,輪流。
謂三耦要相揖讓,依次拿取弓矢。
(33)弣(fǔ):弓把的中部。
(34)搢三而挾一個:搢:插。
一個:一支箭。
謂将三支箭插于身右側帶間,夾一矢于第二、三指間。
(35)立于所設中之西南:中:盛算之器。
算是用來計射中矢數的籌碼。
謂之中,即取其射中靶子之意。
所設中:此時尚未設“中”,所設“中”即指将要設“中”的位置。
“中”的位置在西階南與洗相對的地方。
(36)此節述司射誘射之儀。
豫(xù)則鈎楹内,堂則由楹外:豫即序,州學。
序無室,物(射箭的位置)靠北。
鈎楹内,即繞楹之東而向北行。
室與堂相對而言,序無室,故不言堂。
堂則由楹外,此堂乃指庠即鄉學而言,庠的射位(物)在楹之南(楣下),故由楹南向東行。
(37)物:射位。
在地上畫十字形為标記,射者履之而射。
(38)不方足,還:方:并,即不并足。
還:旋轉,由面朝北轉向朝南。
按鄭玄注,即是左足至,右足還,轉為面朝南。
(39)視侯中,俯正足:正足,有不同解釋,一說兩足履橫畫兩端;依盛世佐說,正足,猶今所謂丁字步。
這句話的意思是,先視侯中,然後俯視其足,看一看立的姿勢是否正确。
(40)不去旌:此時旌方倚于侯中之下。
射時,獲者執旌報告中否。
此時司射誘射,意在教人,不唱獲,故不去旌。
(41)誘射:誘:引導,教。
(42)将乘矢:将:行、行事。
将乘矢,即射四矢。
(43)改:更。
(44)撲:撻罰犯教者之具。
(45)此節述三耦射之儀。
負侯:面朝北背侯而立。
(46)作:使。
(47)中等:空一級台階。
(48)左執箫,南揚弓,命去侯:謂左手執弓梢端,向南舉起,命獲者離開侯。
箫:弓末端。
揚:舉。
去:離。
(49)獲者執旌許,諾聲不絕以至于乏:按《大射禮》:“負侯皆許,諾以宮,趨直西;及乏南,又諾以商,至乏聲止。
”是獲者由負侯時起至乏,應諾之聲不斷。
隻是《鄉射禮》對應諾聲的高低沒有要求。
(50)偃旌:把旌放倒。
(51)襲:複穿好衣服。
此襲乃對上袒而言。
(52)相左:司馬與司射在階前相交,各在對方的左邊。
(53)無射獲,無獵獲:不要射傷獲者,不要射到乏旁驚獲者。
獵:矢從旁過。
(54)拾發,以将乘矢:即交替發射,以至四矢射完。
(55)坐而獲:謂射時,獲者坐下,射中,則大聲報告:獲。
舉旌以宮,偃旌以商:言報獲的聲音,舉旌時聲高應宮聲,偃旌時聲低應商聲。
獲而未釋獲:釋獲:每射中一矢,專門有人将一支算籌放置地上以計數,叫作釋獲,釋獲的人叫作釋獲者。
這是說,此時射中時,隻大聲報獲而不釋獲以計數。
這是因為初射尚不計勝負。
(56)此節述取矢委楅之儀。
至此,第一階段射事結束。
楅(f*):承箭的器具。
所設楅:拟将設楅的地方。
(57)左右撫矢而乘之:左右手撫拍矢,四四數而分之。
(58)不索:不盡。
言矢于所用之數必有餘,不可索盡,以免因有毀折而不夠用。
(59)此節述司射請射比耦之儀。
若皆與射:言若,意即或射或不射,各順其欲。
(60)以耦告于大夫曰:“某禦于子”:大夫與士為耦,此皆以士為上耦,而又以“某禦于子”告大夫,是一種尊敬大夫的表示。
(61)衆耦:指大夫耦及衆賓。
(62)此節述三耦拾取矢之儀。
進,坐:面向東而坐,與下射相對。
橫弓,卻手自弓下取一個:面朝東,弓以南北為橫。
橫弓,弓背在上,左手向下執弓背。
仰,右手自下取矢。
兼諸弣,順羽,且興:弣:弓把。
兼:并。
羽:矢末之羽。
謂并矢于左手弓把間而以右手順理其羽,同時起立。
(63)執弦而左還:以右手執弦向左而還。
反位:返其楅西東面之位。
(64)以授有司:以誘射之矢授有司。
(65)此節述衆賓受弓矢序立之儀。
衆賓未拾取矢:衆賓初射,當于堂西受弓矢于有司,故不拾取矢。
(66)此節述司射作射,請釋獲之儀。
釋獲:釋:舍、放。
獲:中。
即
三耦拾取矢如初,反位。
賓、主人、大夫降揖如初。
主人堂東,賓堂西,皆袒決遂,執弓,皆進。
階前揖,及楅揖,拾取矢如三耦。
卒,北面搢三挾一個,揖退。
賓堂西,主人堂東,皆釋弓矢,襲。
及階揖,升堂揖,就席。
大夫袒決遂執弓就其耦。
揖皆進,如三耦。
耦東面,大夫西面。
大夫進坐,說矢束(99),興反位。
而後耦揖進,坐,兼取乘矢,順羽而興(100),反位,揖。
大夫進坐,亦兼取乘矢,如其耦,北面,搢三挾一個,揖退。
耦反位。
大夫遂适序西,釋弓矢,襲,升即席。
衆賓繼拾取矣,皆如三耦,以反位。
司射猶挾一個以進,作上射如初。
一耦揖升如初。
司馬升,命去侯,獲者許諾。
司馬降,釋弓反位。
司射與司馬交于階前,去撲,襲。
升,請以樂樂于賓(101)。
賓許諾。
司射降,搢撲,東面命樂正曰:“請以樂樂于賓,賓許。
”司射遂适階間,堂下北面命曰:“不鼓不釋(102)。
” 上射揖。
司射退反位。
樂正東面命大師曰:“奏《驺虞》,間若一(103)。
”大師不興,許諾。
樂正退反位。
乃奏《驺虞》以射(104)。
三耦卒射,賓、主人、大夫、衆賓繼射,釋獲如初。
卒射,降。
釋獲者執餘獲,升告左右卒射,如初。
司馬升,命取矢,獲者許諾(105)。
司馬降,釋弓反位。
弟子委矢,司馬乘之,皆如初。
司射釋弓視算,如初(106)。
釋獲者以賢獲與鈞告,如初。
降複位。
司射命設豐,設豐、實觯如初(107)。
遂命勝者執張弓;不勝者執弛弓,升飲,如初。
司射遂袒決遂,左執弓,右執一個,兼諸弦,面镞,适堂西,以命拾取矢(108),如初。
司射反位。
三耦及賓、主人、大夫、衆賓皆袒決遂,拾取矢,如初。
矢不挾,兼諸弦弣以退(109),不反位,遂授有司于堂西(110)。
辯拾取矢,揖,皆升就席。
司射乃适堂西,釋弓,去撲,說決拾,襲,反位。
司馬命弟子說侯之左下綱而釋之,命獲者以旌退,命弟子退楅(111)。
司射命釋獲者退中與算,而俟。
司馬反為司正,退複觯南而立。
樂正命弟子贊工即位。
弟子相工,如其降也,升自西階,反坐。
賓北面坐,取俎西之觯,興,阼階上北面酬主人。
主人降席,立于賓東。
賓坐奠觯,拜,執觯興。
主人答拜。
賓不祭,卒觯,不拜,不洗。
實之,進東南面。
主人阼階上北面拜,賓少退。
主人進受觯。
賓主人之西北面拜送。
賓揖就席。
主人以觯适西階上酬大夫。
大夫降席,立于主人之西。
如賓酬主人之禮。
主人揖就席。
若無大夫,則長受酬(112),亦如之。
司正升自西階,相旅,作受酬者曰:“某酬某子。
”受酬者降席。
司正退立于西序端,東面。
衆受酬者拜,興,飲,皆如賓酬主人之禮。
辯,遂酬在下者(113),皆升,受酬于西階上。
卒受者以觯降,奠于篚。
司正降複位,使二人舉觯于賓與大夫。
舉觯者皆洗觯,升實之,西階上北面皆坐奠觯,拜,執觯興。
賓與大夫皆席末答拜。
舉觯者皆坐祭,遂飲,卒觯興。
坐奠觯,拜,執觯興。
賓與大夫皆答拜。
舉觯者逆降,洗。
升實觯,皆立于西階上,北面東上,賓與大夫拜。
舉觯者皆進,坐奠于薦右。
賓與大夫辭,坐受觯以興。
舉觯者退反位,皆拜送,乃降。
賓與大夫坐,反奠于其所,興。
若無大夫,則唯賓(114)。
司正升自西階,阼階上受命于主人,适西階上,北面請坐于賓,賓辭以俎(115)。
反命于主人,主人曰:“請徹俎。
”賓許。
司正降自西階,階前命弟子俟徹俎。
司正升立于序端。
賓降席,北面。
主人降席自南方,阼階上北面。
大夫降席,席東南面。
賓取俎,還授司正。
司正以降自西階,賓從之降,遂立于階西,東面。
司正以俎出,授從者;主人取俎,還授弟子,弟子受俎,降自西階以東,主人降自阼階,西面立;大夫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階,遂出授從者。
大夫從之降,立于賓南。
衆賓皆降,立于大夫之南,少退,北上。
主人以賓揖讓,說屦,乃升(116)。
大夫及衆賓皆說屦,升,坐。
乃羞,無算爵。
使二人舉觯(117)。
賓與大夫不興,取奠觯飲,卒觯,不拜。
執觯者受觯,遂實之。
賓觯以之主人,大夫之觯長受,而錯,皆不拜(118)。
辯,卒受者興,以旅在下者于西階上(119)。
長受酬,酬者不拜,乃飲,卒觯,以實之。
受酬者不拜受。
辯旅,皆不拜。
執觯者皆與旅。
卒受者以虛觯降奠于篚。
執觯者洗,升實觯,反奠于賓與大夫。
無算樂。
賓興,樂正命奏《陔》(120)。
賓降及階,《陔》作。
賓出,衆賓皆出。
主人送于門外,再拜。
明日,賓朝服以拜賜于門外,主人不見(121)。
如賓服,遂從之,拜辱于門外,乃退。
主人釋服,乃息司正。
無介。
不殺。
使人速(122)。
迎于門外,不拜,入升,不拜至,不拜洗。
薦脯醢,無俎。
賓酢主人,主人不崇酒,不拜衆賓。
既獻衆賓,一人舉觯,遂無算爵。
無司正。
賓不與。
征唯所欲,以告于鄉先生君子可也。
羞唯所有,鄉樂唯欲。
[記]大夫與,則公士為賓(123)。
使能,不宿戒。
其牲狗也。
亨于堂東北。
尊绤幂,賓至,徹之。
蒲筵,缁布純。
西序之席,北上(124)。
獻用爵,其他用觯。
以爵拜者不徒作。
薦:脯用笾,五胑,祭半胑橫于上(125)。
醢以豆,出自東房。
胑長尺二寸。
俎由東壁,自西階升。
賓俎:脊、脅、肩、肺。
主人俎:脊、脅、臂、肺。
肺皆離。
皆右體也。
進腠。
凡舉爵,三作而不徒爵。
凡奠者于左,将舉者于右。
衆賓之長一人辭洗,如賓禮。
若有諸公,則如賓禮,大夫如介禮。
無諸公,則大夫如賓禮。
樂作,大夫不入。
樂正與立者齒(126)。
三笙一和而成聲(127)。
獻工與笙,取爵于上篚。
既獻,奠于下篚。
其笙,則獻諸西階上。
立者東面北上(128)。
司正既舉觯,而薦諸其位。
三耦者,使弟子,司射前戒之(129)。
司射之弓矢與撲,倚于西階之西。
司射既袒決遂而升,司馬階前命張侯,遂命倚旌。
凡侯:天子熊侯,白質;諸侯糜侯,赤質;大夫布侯,畫以虎豹;士布侯,畫以鹿豕(130)。
凡畫者,丹質(131)。
射自楹間。
物長如笴,其間容弓,距随長武(132)。
序則物當棟,堂則物當楣(133)。
命負侯者,由其位(134)。
凡适堂西,皆出入于司馬之南。
唯賓與大夫降階,遂西取弓矢。
旌,各以其物(135)。
無物,則以白羽與朱羽糅,杠長三仞,以鴻脰韬上,二尋(136)。
凡挾矢,于二指之間,橫之(137)。
司射在司馬之北。
司馬無事不執弓。
始射,獲而未釋獲;複,釋獲;複用樂行之。
上射于右。
楅,長如笴,博三寸,厚寸有半,龍首,其中蛇交。
韋當(138)。
楅,髤,橫而奉之,南面坐而奠之,南北當洗(139)。
射者有過則撻之(140)。
衆賓不與射者不降。
取誘射之矢者,既拾取矢,而後兼誘射之乘矢而取之(141)。
賓、主人射,則司射擯升降,卒射即席,而反位卒事(142)。
鹿中,髤,前足跪,鑿背容八算;釋獲者奉之,先首(143)。
大夫降,立于堂西以俟射。
大夫與士射,袒纁襦(144)。
耦少退于物。
司射,釋弓矢視算。
與獻釋獲者釋弓矢。
禮射不主皮(145)。
主皮之射者,勝者又射,不勝者降。
主人亦飲于西階上。
獲者之俎,折脊、脅、肺、臑(146)。
東方謂之右個。
釋獲者之俎,折脊、脅、肺,皆有祭(147)。
大夫說矢束,坐說之。
歌《驺虞》,若《采蘋》,皆五終(148)。
射無算。
古者于旅也語(149)。
凡旅,不洗。
不洗者不祭。
既旅,士不入。
大夫後出,主人送于門外,再拜。
鄉侯,上個五尋,中十尺(150)。
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為侯中(151)。
倍中以為躬,倍躬以為左右舌(152)。
下舌半上舌(153)。
“箭籌八十(154)。
長尺有握,握素(155)。
” 楚撲長如笴,刊本尺(156)。
君射,則為下射。
上射退于物一笴,既發,則答君而俟(157)。
君,樂作而後就物。
君,袒朱襦以射。
小臣以巾執矢以授(158)。
若飲君,如燕,則夾爵(159)。
君,國中射,則皮樹中,以■旌獲,白羽與朱羽糅(160)。
于郊,則闾中,以旌獲(161)。
于竟,則虎中,龍旜(162)。
大夫,■中,各以其物獲(163)。
士,鹿中,■施以獲。
唯君有射于國中,其餘否。
君在,大夫射則肉袒(164)。
【注釋】 (1)此節述主人戒賓之儀。
主人:州長。
鄉大夫所在之州,則鄉大夫為主人。
賓:張爾歧說,“以州中處士賢者為之,若大夫來為遵,則易之以公士。
” (2)此節記述陳設。
縣(xu2n)于洗東北:即懸磬于洗東北邊。
鄉飲酒禮磬在兩階間。
鄉射禮為避射位,故懸磬于洗東北。
(3)侯:箭靶,鄉射靶以布制成。
侯包括中、躬、舌、綱幾部分。
侯中間的主體部分叫作中;中上下各橫接一幅,叫作躬;接于躬上,上下伸出兩旁的部分,叫作舌,也叫作個,上舌寬,下舌窄;綱是系舌栓于兩幹的繩子。
下綱不及地武:武:迹。
下綱和舌距地尺二寸,故說不及地。
(4)不系左下綱,中掩束之:侯面向堂,左即西。
射事未至,故先不把左下綱結上,并左下綱和舌向東掩蓋侯中而束之。
(5)乏:唱獲人的容身處,為獲者禦矢所用,故又稱作容。
乏狀似曲屏,用革制成。
矢力不及,故稱作乏。
黨:旁。
乏參侯道居侯黨之一,西五步:即乏在侯道長度靠侯一旁的三分之一、西五步的位置上。
侯道長五十步,每步六尺。
也就是說,乏的位置在侯北十丈、西三丈的地方。
(6)此節述主人速(請)賓之儀。
(7)此節述主人迎賓拜至之儀。
主人以賓揖:以:與。
即主人與賓相揖。
(8)此節述主人獻賓之儀。
賓反位:返回從降之位。
在正對西序的地方。
(9)複位:複西階上之位。
(10)此節述賓酢主人之儀。
反位:返回從降之位。
在阼階東,面朝西。
(11)此節述主人酬賓之儀。
(12)此節述主人獻衆賓之儀。
(13)此節述一人舉觯授賓之儀。
(14)此節述遵者入獻酢之儀。
(15)此節述合樂樂賓之儀。
面鼓:瑟首在前。
面:前。
鼓:可鼓處。
(16)立于縣中:即立于磬之東。
(17)此節述主人獻樂工及吹笙人之儀。
(18)此節述立司正之儀。
未旅:因将射,故立司正後未即行旅酬。
(19)此節述司射請射之儀。
三耦俟于堂西:耦通偶。
凡射,二人為耦,有上射,有下射。
司正既立,司射選弟子中德行道藝高者為三耦。
堂西:堂下西側。
(20)司射:亦主人之吏為之。
(21)袒決遂:袒:袒露左臂。
決:套在大拇指上用以鈎弦的象骨套子。
遂:又稱作拾,是一種皮制的臂衣,套在左臂上,用以斂衣護臂。
袒決遂,在這裡都作動詞用。
兼挾乘矢:乘(sh8ng)矢:四矢,四枝箭。
兼挾:兼弦矢而并持之。
胡培翚《儀禮正義》引盛世佐說:“挾矢之法,蓋以左手執弣(弣:弓把),右大指勾弦而并夾四矢于第二第三指間”,可供參考。
(22)某不能,為二三子:謙辭。
二三子,指衆賓以下的人。
謂某雖德藝不高,但為二三子之請,不得不答應。
(23)此節述納射器之事。
射器:即弓矢決拾等射事所用的器具。
納:内。
納射器:即搬射器入内。
(24)倚于西序:下文“主人弓矢在東序東”,此“西序”亦當為西序西。
東序東即東夾(東序與屋東牆的夾室)之東,西序西即西夾之西。
北括:括朝北。
括:箭的末端。
(25)此節述司射比三耦之儀。
比三耦:比較才藝的高下,其相近者合而為耦。
(26)上射:耦分上、下射。
禦:進、侍。
某:指下射。
某禦于子:謂某人進而侍射于子。
子,古代對男子的尊稱。
(27)此節述司馬命張侯倚旌之儀。
司正為司馬:司正主飲酒之禮;司馬主射禮。
此時未行旅酬,将射,故司正行司馬之職。
(28)說束:說,通“脫”,即脫束。
上張侯,射事未至,不系左下綱,中掩束之。
此時将射,故使人脫其束,系左下綱于立柱。
(29)獲者:射中叫作獲。
執旌報告射中的人叫作獲者。
倚旌于侯中:将旌倚在侯的中央。
旌:為獲者所執,矢中,則舉旌報告已射中。
(30)此節述樂正遷樂之儀。
樂正适西方:樂正自西階東至堂西命弟子。
贊工,遷樂于下:相助樂工,将瑟遷于堂下。
此遷樂,是為了避射位。
(31)笴(g7):箭杆。
堂前三笴:距堂三箭杆遠的地方。
(32)此節述三耦取弓矢俟射之儀。
讓取弓矢,拾(ji8):讓:相揖讓。
拾:更疊,輪流。
謂三耦要相揖讓,依次拿取弓矢。
(33)弣(fǔ):弓把的中部。
(34)搢三而挾一個:搢:插。
一個:一支箭。
謂将三支箭插于身右側帶間,夾一矢于第二、三指間。
(35)立于所設中之西南:中:盛算之器。
算是用來計射中矢數的籌碼。
謂之中,即取其射中靶子之意。
所設中:此時尚未設“中”,所設“中”即指将要設“中”的位置。
“中”的位置在西階南與洗相對的地方。
(36)此節述司射誘射之儀。
豫(xù)則鈎楹内,堂則由楹外:豫即序,州學。
序無室,物(射箭的位置)靠北。
鈎楹内,即繞楹之東而向北行。
室與堂相對而言,序無室,故不言堂。
堂則由楹外,此堂乃指庠即鄉學而言,庠的射位(物)在楹之南(楣下),故由楹南向東行。
(37)物:射位。
在地上畫十字形為标記,射者履之而射。
(38)不方足,還:方:并,即不并足。
還:旋轉,由面朝北轉向朝南。
按鄭玄注,即是左足至,右足還,轉為面朝南。
(39)視侯中,俯正足:正足,有不同解釋,一說兩足履橫畫兩端;依盛世佐說,正足,猶今所謂丁字步。
這句話的意思是,先視侯中,然後俯視其足,看一看立的姿勢是否正确。
(40)不去旌:此時旌方倚于侯中之下。
射時,獲者執旌報告中否。
此時司射誘射,意在教人,不唱獲,故不去旌。
(41)誘射:誘:引導,教。
(42)将乘矢:将:行、行事。
将乘矢,即射四矢。
(43)改:更。
(44)撲:撻罰犯教者之具。
(45)此節述三耦射之儀。
負侯:面朝北背侯而立。
(46)作:使。
(47)中等:空一級台階。
(48)左執箫,南揚弓,命去侯:謂左手執弓梢端,向南舉起,命獲者離開侯。
箫:弓末端。
揚:舉。
去:離。
(49)獲者執旌許,諾聲不絕以至于乏:按《大射禮》:“負侯皆許,諾以宮,趨直西;及乏南,又諾以商,至乏聲止。
”是獲者由負侯時起至乏,應諾之聲不斷。
隻是《鄉射禮》對應諾聲的高低沒有要求。
(50)偃旌:把旌放倒。
(51)襲:複穿好衣服。
此襲乃對上袒而言。
(52)相左:司馬與司射在階前相交,各在對方的左邊。
(53)無射獲,無獵獲:不要射傷獲者,不要射到乏旁驚獲者。
獵:矢從旁過。
(54)拾發,以将乘矢:即交替發射,以至四矢射完。
(55)坐而獲:謂射時,獲者坐下,射中,則大聲報告:獲。
舉旌以宮,偃旌以商:言報獲的聲音,舉旌時聲高應宮聲,偃旌時聲低應商聲。
獲而未釋獲:釋獲:每射中一矢,專門有人将一支算籌放置地上以計數,叫作釋獲,釋獲的人叫作釋獲者。
這是說,此時射中時,隻大聲報獲而不釋獲以計數。
這是因為初射尚不計勝負。
(56)此節述取矢委楅之儀。
至此,第一階段射事結束。
楅(f*):承箭的器具。
所設楅:拟将設楅的地方。
(57)左右撫矢而乘之:左右手撫拍矢,四四數而分之。
(58)不索:不盡。
言矢于所用之數必有餘,不可索盡,以免因有毀折而不夠用。
(59)此節述司射請射比耦之儀。
若皆與射:言若,意即或射或不射,各順其欲。
(60)以耦告于大夫曰:“某禦于子”:大夫與士為耦,此皆以士為上耦,而又以“某禦于子”告大夫,是一種尊敬大夫的表示。
(61)衆耦:指大夫耦及衆賓。
(62)此節述三耦拾取矢之儀。
進,坐:面向東而坐,與下射相對。
橫弓,卻手自弓下取一個:面朝東,弓以南北為橫。
橫弓,弓背在上,左手向下執弓背。
仰,右手自下取矢。
兼諸弣,順羽,且興:弣:弓把。
兼:并。
羽:矢末之羽。
謂并矢于左手弓把間而以右手順理其羽,同時起立。
(63)執弦而左還:以右手執弦向左而還。
反位:返其楅西東面之位。
(64)以授有司:以誘射之矢授有司。
(65)此節述衆賓受弓矢序立之儀。
衆賓未拾取矢:衆賓初射,當于堂西受弓矢于有司,故不拾取矢。
(66)此節述司射作射,請釋獲之儀。
釋獲:釋:舍、放。
獲:中。
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