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昏禮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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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其右體。
不設魚、兔臘和稷,都以南為上首。
其它食物的設置和迎娶時的布局相同。
新婦佐助公婆完成祭食之禮,吃完飯,則侍奉公婆以酒漱口安食,不用佐酒的菜肴。
新婦在室中北牆下設席,撤去公婆的馔食,按照原先的次序設置于新設的席前,以西為上。
新婦吃公公的餘食,公公辭謝,并為新婦更換醬(作為回報)。
新婦又吃婆婆食餘之物。
禦侍奉新婦祭豆、黍、肺、舉肺脊。
然後進食,吃畢,婆婆為新婦的酒漱口安食,新婦拜而接受,婆婆拜送。
新婦坐下祭酒,然後幹杯。
婆婆接過酒爵放置于地。
新婦把食物撤置于房中,媵和禦吃這些餘食,婆婆親自為她們酌酒漱口安食。
即使沒有娣從嫁,也要讓媵先食。
至此,媵與禦相互交錯:媵吃公公的餘飯,禦則吃婆婆的餘飯。
公婆共同以“一獻之禮”來款待新婦。
公公在庭中所設的南洗洗爵,婆婆則在北堂所設的北洗洗爵,酬酒後一獻禮成,新婦把酒爵放置于薦的東邊。
飲酒完畢,公婆先從西階下堂,然後新婦從阼階下堂。
有司把婦俎之牲交與女家送親的人,以便向新婦的父母複命。
公公又以“一獻之禮”來款待送親的人,酒至酬賓,又以一束錦相贈。
婆婆酬勞女送親者,酬賓時亦以一束錦相贈。
如果是與别國通婚,則另外贈送男送親人一束錦。
如果是公婆去世後結婚,新婦則在婚禮三個月之後擇日到公婆廟中,具素食供獻公婆的神主。
在廟室内西南角設席,面朝東,幾在右邊。
又在室内北牆下設席,面朝南。
祝和新婦各自盥洗完畢,新婦手執菜笲立于廟門外,祝引導着新婦入内。
祝口稱新婦的姓氏對公公的神主禱告說:“某氏來做您家的媳婦,冒昧前來向尊敬的公公敬獻精美的菜蔬。
新婦下拜至地,坐下,将菜供獻于幾東邊的席上。
回至原位,與上次一樣又一次下拜。
新婦下堂,另取一份笲菜,進入室内。
祝禱告說:“某氏來做您家的媳婦,冒昧告知尊敬的婆婆。
”把菜供獻于席上,禮儀與前相同。
新婦退出之後,祝關閉上門窗。
年長的家臣代公婆在房中設席酬答新婦,與贊者代公婆醴婦的禮節相同。
新婿酬勞新婦的男、女送者,與公婆酬勞送者的禮儀相同。
[記]士婚禮,事情都在早晨和黃昏時舉行,必在祢廟中受命,然後行事,免去諸如“不腆之币”、“辱臨敝舍”一類的客套話。
摯禮要用活雁,帛和鹿皮必須已經加工,可直接用以制作衣物。
兔臘必須新鮮,魚要體肉完好的鲫魚。
對已經許嫁的女子,要為她舉行表示已成年的笄禮,用醴法,稱呼她的表字。
與國君同高祖以内的同族女子,都要在國君宮中接受三個月的婚前教育。
如果高祖廟已經遷毀,則在大宗之家接受婚前教育。
問名:主人接過雁以後,回到阼階上方,面朝西把女子之名告知賓。
賓受命後下堂。
祭醴的方法,用小匙舀醴,祭醴一次,插匙于觯。
第二次祭醴時,再度用小匙舀醴,祭畢,仍插匙于觯(如此以至于三)。
賓用右手取脯,并兼用左手捧脯;然後帶着脯回去向主人複命。
納徵:執皮的人要把鹿皮折疊起來,紋在裡面,兩手兼握其四足,頭向左邊。
兩位執皮人相随而入,以西為上首,在庭南端的三分之一處站定。
賓緻辭時,執皮人放開鹿皮外面二足,使皮張開,皮毛顯露于外。
主人接受禮物時,主人屬吏中奉命受皮的人從東邊經執皮人的身後出來,在執皮人的左邊接過鹿皮,随後坐下,仍将鹿皮折疊起來,然後依照自後至前的順序,退至東牆邊。
新婦的父親設筵用醴款待女兒,等候來迎親的新婿,母親的位置在房外堂上,面朝南。
新婦由母親的左邊出房門,父親面朝西訓誡女兒,并授與衣、笄等物作為依憑,使她不忘訓誡之言。
母親在西階的上方教導女兒,不下堂。
新婦踏着幾上車。
兩個從者相對而坐把幾扶穩。
新婦進入寝門時,贊者撤掉酒尊的蓋巾,以勺取玄酒(水)三次注于尊中,把剩餘的水潑在堂下兩階之間。
把勺子放置于尊上。
笲上蓋有黑面绛裡飾巾,放置于橋上。
公公答拜畢,屬吏把笲撤下。
醴婦和飨婦的筵席未設時,席和脯醢先安排在房中。
在公婆款待新婦時,婆婆要親自把脯醢進置于新婦的席前。
婦人所用的洗設置在北堂上,東西與室的東牆角相對;篚放置在洗的東邊,面朝北盥洗。
新婦斟酒回敬公公,要更換酒爵,自薦脯醢。
公公為新婦洗爵,新婦不敢(按與公公平等的地位),辭謝。
公公下堂,新婦要退避于房中,不敢(按與公公平等的身份),拜謝公公為自己洗爵。
大凡婦人以酒食相款待,不要下堂。
新婦在婚禮三個月以後,逢祭事即可參與助祭。
對庶子的新婦,則使人用酒來酬答她。
庶子之婦不向公婆行進食之禮。
行納采禮時,男方使者說:“您家先生惠賜女兒為某某的妻室,某某先生按照先人的禮法,命在下來敬請您家先生笑納采禮。
”擯者回答說:“某某的女兒天性愚鈍,又未能很好地教育。
但先生有命,在下不敢推辭。
”使者緻辭說:“冒昧奉上采禮。
” 問名,使者說:“在下既已接受先生之命,要回去蔔問于神靈,冒昧請問令女的名字。
”女子的父親回答說:“先生有命,并且把賤女當作候選的對象,在下不敢推辭。
” 醴賓之辭說:“先生有事到某某家,某某按照先人的禮法,設席酬勞先生一行。
”使者回答說,“在下既已辦完事情,就此告辭。
”“謹遵先人禮法,冒昧再次請先生即席。
”“在下推辭得不到準許,不敢不聽從先生。
” 納吉,使者說:“按先生賜命,某某進行了占蔔,占蔔的結果是‘吉’。
派在下冒昧告知先生。
”女子的父親說:“在下教女無方,隻怕不配。
先生的吉利,我也榮幸有一份,因此不敢推辭。
” 納徵,使者說:“先生美意,惠賜令女為某某妻室。
某某依照先人禮法,派在下奉上鹿皮兩張、帛五匹作為定親的禮物,敬請笑納。
”緻辭,說:“冒昧奉上定親的禮物。
”主人回答說:“先生遵從先人常法,惠賜在下重禮。
在下不敢推辭,不敢不遵命。
” 請期,使者說:“先生先前已賜命與我,在下已多次謹遵先生之命。
隻因三代人中難免會有不測之事發生(從而影響婚期),所以某某派我請先生及早确定迎娶的吉日。
女子的父親回答說:“在下以前既已遵從您家先生意旨,這次也唯命是聽。
”使者說:“某某命在下請先生來作決定。
”女子的父親回答說:“在下隻願唯命是聽。
”使者說:“某某派在下來請先生決定吉日,先生不肯這樣做,在下不敢不告知迎娶的日期。
”使者告知某日迎娶。
女子父親回答說:“在下安敢不恭候。
” 凡是使者回來複命,這樣說:“卑職已完成使命,現以脯複命。
” 主人說:“知道了。
” 親迎之前,父親為兒子設筵飲酒,告訴他說:“去吧,迎接你的内助,繼承我家宗廟之事。
勉力引導她,敬慎婦道,繼承先妣。
你要始終如此,不可懈怠。
”兒子說:“是。
隻怕力所不及,不敢忘記父命。
” 新婿親迎至女家,擯者問事。
新婿回答說:“某某依照您家先生之命,在今天黃昏時舉行婚禮,遣在下前來迎娶,請予準允。
”擯者回答說:“某某早已準備完畢在此恭候。
” 父親送女兒,告誡她說:“敬慎行事,從早到晚都不要違背公婆的教命。
”母親為女兒束好衣帶,結上佩巾,告誡女兒說:“勤勉謹慎,家内之事,從早到晚,不違夫命。
”庶母送至廟門内,為女兒系上盛物的小囊,對她重申父母之命。
告誡她:“恭敬地聽着,遵奉父母的話,從早到晚不要有過失。
看一看父母的賜物,就會想起父母的教導。
” 新婿遞給女師引車繩,她推辭說:“沒有盡到教人的職責,不敢當此禮。
” 父親已死的宗子,母親來派遣使者。
父母親都已去世,自己親自派遣使者。
支子,則以宗子的名義命使者。
宗子的同母弟,則以其兄長的名義派遣使者。
如果舉行婚禮時新婿因故未去親迎,則在婚後三月往見新婦的父母。
說:“晚輩因為姻親之故,請求賜見。
”主人的答辭是:“在下與先生締結姻親,隻因賤女尚未奉侍先生宗廟祭事,所以未敢前往一見。
今天先生辱臨敝舍,請先生回家,在下将前往相見。
”新婿的答辭是:“晚輩并非外人,嶽父之言實不敢當,最終還請賜見。
”主人的答辭說:“在下由于姻親的關系,不敢再推辭,哪敢不從!”主人從寝門東側出來,面朝西站定。
新婿進入大門,面朝東放下禮物,兩拜,退出大門。
擯者拿着禮物出門,請新婿接過禮物(複以賓客之禮與女父相見)。
新婿推辭一番,表示同意,接過禮物進入門内。
主人兩拜接受禮物,新婿兩拜送禮,退出門外。
然後拜見主婦。
主婦站在關閉着東邊一扇門的寝門之内;新婿面朝東站在門外。
主婦對新婿一拜,新婿拜兩次作答。
主婦又對新婿一拜,新婿退出。
主人請新婿飲醴,與新婿相揖相讓而入,以“一獻之禮”款待新婿。
主婦把脯醢進置新婿席前。
酬新婿時不随贈禮品。
新婿出門,主人兩拜相送。
不設魚、兔臘和稷,都以南為上首。
其它食物的設置和迎娶時的布局相同。
新婦佐助公婆完成祭食之禮,吃完飯,則侍奉公婆以酒漱口安食,不用佐酒的菜肴。
新婦在室中北牆下設席,撤去公婆的馔食,按照原先的次序設置于新設的席前,以西為上。
新婦吃公公的餘食,公公辭謝,并為新婦更換醬(作為回報)。
新婦又吃婆婆食餘之物。
禦侍奉新婦祭豆、黍、肺、舉肺脊。
然後進食,吃畢,婆婆為新婦的酒漱口安食,新婦拜而接受,婆婆拜送。
新婦坐下祭酒,然後幹杯。
婆婆接過酒爵放置于地。
新婦把食物撤置于房中,媵和禦吃這些餘食,婆婆親自為她們酌酒漱口安食。
即使沒有娣從嫁,也要讓媵先食。
至此,媵與禦相互交錯:媵吃公公的餘飯,禦則吃婆婆的餘飯。
公婆共同以“一獻之禮”來款待新婦。
公公在庭中所設的南洗洗爵,婆婆則在北堂所設的北洗洗爵,酬酒後一獻禮成,新婦把酒爵放置于薦的東邊。
飲酒完畢,公婆先從西階下堂,然後新婦從阼階下堂。
有司把婦俎之牲交與女家送親的人,以便向新婦的父母複命。
公公又以“一獻之禮”來款待送親的人,酒至酬賓,又以一束錦相贈。
婆婆酬勞女送親者,酬賓時亦以一束錦相贈。
如果是與别國通婚,則另外贈送男送親人一束錦。
如果是公婆去世後結婚,新婦則在婚禮三個月之後擇日到公婆廟中,具素食供獻公婆的神主。
在廟室内西南角設席,面朝東,幾在右邊。
又在室内北牆下設席,面朝南。
祝和新婦各自盥洗完畢,新婦手執菜笲立于廟門外,祝引導着新婦入内。
祝口稱新婦的姓氏對公公的神主禱告說:“某氏來做您家的媳婦,冒昧前來向尊敬的公公敬獻精美的菜蔬。
新婦下拜至地,坐下,将菜供獻于幾東邊的席上。
回至原位,與上次一樣又一次下拜。
新婦下堂,另取一份笲菜,進入室内。
祝禱告說:“某氏來做您家的媳婦,冒昧告知尊敬的婆婆。
”把菜供獻于席上,禮儀與前相同。
新婦退出之後,祝關閉上門窗。
年長的家臣代公婆在房中設席酬答新婦,與贊者代公婆醴婦的禮節相同。
新婿酬勞新婦的男、女送者,與公婆酬勞送者的禮儀相同。
[記]士婚禮,事情都在早晨和黃昏時舉行,必在祢廟中受命,然後行事,免去諸如“不腆之币”、“辱臨敝舍”一類的客套話。
摯禮要用活雁,帛和鹿皮必須已經加工,可直接用以制作衣物。
兔臘必須新鮮,魚要體肉完好的鲫魚。
對已經許嫁的女子,要為她舉行表示已成年的笄禮,用醴法,稱呼她的表字。
與國君同高祖以内的同族女子,都要在國君宮中接受三個月的婚前教育。
如果高祖廟已經遷毀,則在大宗之家接受婚前教育。
問名:主人接過雁以後,回到阼階上方,面朝西把女子之名告知賓。
賓受命後下堂。
祭醴的方法,用小匙舀醴,祭醴一次,插匙于觯。
第二次祭醴時,再度用小匙舀醴,祭畢,仍插匙于觯(如此以至于三)。
賓用右手取脯,并兼用左手捧脯;然後帶着脯回去向主人複命。
納徵:執皮的人要把鹿皮折疊起來,紋在裡面,兩手兼握其四足,頭向左邊。
兩位執皮人相随而入,以西為上首,在庭南端的三分之一處站定。
賓緻辭時,執皮人放開鹿皮外面二足,使皮張開,皮毛顯露于外。
主人接受禮物時,主人屬吏中奉命受皮的人從東邊經執皮人的身後出來,在執皮人的左邊接過鹿皮,随後坐下,仍将鹿皮折疊起來,然後依照自後至前的順序,退至東牆邊。
新婦的父親設筵用醴款待女兒,等候來迎親的新婿,母親的位置在房外堂上,面朝南。
新婦由母親的左邊出房門,父親面朝西訓誡女兒,并授與衣、笄等物作為依憑,使她不忘訓誡之言。
母親在西階的上方教導女兒,不下堂。
新婦踏着幾上車。
兩個從者相對而坐把幾扶穩。
新婦進入寝門時,贊者撤掉酒尊的蓋巾,以勺取玄酒(水)三次注于尊中,把剩餘的水潑在堂下兩階之間。
把勺子放置于尊上。
笲上蓋有黑面绛裡飾巾,放置于橋上。
公公答拜畢,屬吏把笲撤下。
醴婦和飨婦的筵席未設時,席和脯醢先安排在房中。
在公婆款待新婦時,婆婆要親自把脯醢進置于新婦的席前。
婦人所用的洗設置在北堂上,東西與室的東牆角相對;篚放置在洗的東邊,面朝北盥洗。
新婦斟酒回敬公公,要更換酒爵,自薦脯醢。
公公為新婦洗爵,新婦不敢(按與公公平等的地位),辭謝。
公公下堂,新婦要退避于房中,不敢(按與公公平等的身份),拜謝公公為自己洗爵。
大凡婦人以酒食相款待,不要下堂。
新婦在婚禮三個月以後,逢祭事即可參與助祭。
對庶子的新婦,則使人用酒來酬答她。
庶子之婦不向公婆行進食之禮。
行納采禮時,男方使者說:“您家先生惠賜女兒為某某的妻室,某某先生按照先人的禮法,命在下來敬請您家先生笑納采禮。
”擯者回答說:“某某的女兒天性愚鈍,又未能很好地教育。
但先生有命,在下不敢推辭。
”使者緻辭說:“冒昧奉上采禮。
” 問名,使者說:“在下既已接受先生之命,要回去蔔問于神靈,冒昧請問令女的名字。
”女子的父親回答說:“先生有命,并且把賤女當作候選的對象,在下不敢推辭。
” 醴賓之辭說:“先生有事到某某家,某某按照先人的禮法,設席酬勞先生一行。
”使者回答說,“在下既已辦完事情,就此告辭。
”“謹遵先人禮法,冒昧再次請先生即席。
”“在下推辭得不到準許,不敢不聽從先生。
” 納吉,使者說:“按先生賜命,某某進行了占蔔,占蔔的結果是‘吉’。
派在下冒昧告知先生。
”女子的父親說:“在下教女無方,隻怕不配。
先生的吉利,我也榮幸有一份,因此不敢推辭。
” 納徵,使者說:“先生美意,惠賜令女為某某妻室。
某某依照先人禮法,派在下奉上鹿皮兩張、帛五匹作為定親的禮物,敬請笑納。
”緻辭,說:“冒昧奉上定親的禮物。
”主人回答說:“先生遵從先人常法,惠賜在下重禮。
在下不敢推辭,不敢不遵命。
” 請期,使者說:“先生先前已賜命與我,在下已多次謹遵先生之命。
隻因三代人中難免會有不測之事發生(從而影響婚期),所以某某派我請先生及早确定迎娶的吉日。
女子的父親回答說:“在下以前既已遵從您家先生意旨,這次也唯命是聽。
”使者說:“某某命在下請先生來作決定。
”女子的父親回答說:“在下隻願唯命是聽。
”使者說:“某某派在下來請先生決定吉日,先生不肯這樣做,在下不敢不告知迎娶的日期。
”使者告知某日迎娶。
女子父親回答說:“在下安敢不恭候。
” 凡是使者回來複命,這樣說:“卑職已完成使命,現以脯複命。
” 主人說:“知道了。
” 親迎之前,父親為兒子設筵飲酒,告訴他說:“去吧,迎接你的内助,繼承我家宗廟之事。
勉力引導她,敬慎婦道,繼承先妣。
你要始終如此,不可懈怠。
”兒子說:“是。
隻怕力所不及,不敢忘記父命。
” 新婿親迎至女家,擯者問事。
新婿回答說:“某某依照您家先生之命,在今天黃昏時舉行婚禮,遣在下前來迎娶,請予準允。
”擯者回答說:“某某早已準備完畢在此恭候。
” 父親送女兒,告誡她說:“敬慎行事,從早到晚都不要違背公婆的教命。
”母親為女兒束好衣帶,結上佩巾,告誡女兒說:“勤勉謹慎,家内之事,從早到晚,不違夫命。
”庶母送至廟門内,為女兒系上盛物的小囊,對她重申父母之命。
告誡她:“恭敬地聽着,遵奉父母的話,從早到晚不要有過失。
看一看父母的賜物,就會想起父母的教導。
” 新婿遞給女師引車繩,她推辭說:“沒有盡到教人的職責,不敢當此禮。
” 父親已死的宗子,母親來派遣使者。
父母親都已去世,自己親自派遣使者。
支子,則以宗子的名義命使者。
宗子的同母弟,則以其兄長的名義派遣使者。
如果舉行婚禮時新婿因故未去親迎,則在婚後三月往見新婦的父母。
說:“晚輩因為姻親之故,請求賜見。
”主人的答辭是:“在下與先生締結姻親,隻因賤女尚未奉侍先生宗廟祭事,所以未敢前往一見。
今天先生辱臨敝舍,請先生回家,在下将前往相見。
”新婿的答辭是:“晚輩并非外人,嶽父之言實不敢當,最終還請賜見。
”主人的答辭說:“在下由于姻親的關系,不敢再推辭,哪敢不從!”主人從寝門東側出來,面朝西站定。
新婿進入大門,面朝東放下禮物,兩拜,退出大門。
擯者拿着禮物出門,請新婿接過禮物(複以賓客之禮與女父相見)。
新婿推辭一番,表示同意,接過禮物進入門内。
主人兩拜接受禮物,新婿兩拜送禮,退出門外。
然後拜見主婦。
主婦站在關閉着東邊一扇門的寝門之内;新婿面朝東站在門外。
主婦對新婿一拜,新婿拜兩次作答。
主婦又對新婿一拜,新婿退出。
主人請新婿飲醴,與新婿相揖相讓而入,以“一獻之禮”款待新婿。
主婦把脯醢進置新婿席前。
酬新婿時不随贈禮品。
新婿出門,主人兩拜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