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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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年表序 莊子生卒,書阙不可考。

    史記莊子列傳雲:周與梁惠王、齊宣王同時。

    又雲:楚威王聞莊周賢,使使厚币迎之。

    然梁惠王二十九年,齊宣王始立,又三年,為楚威王元年。

    威王立十一年卒。

    (六國表)威王聘周。

    不知在何年。

    計其卒于十一年,當梁惠王之後六年。

    (今史記六國表梁惠王卒于三十六年,楚威王十一年為梁襄王六年者,此司馬遷誤以惠王卅六年更元為卒,而以更元年至十六年為襄王,多哀王一世。

    前儒據竹書紀年及世本正之,是也。

    )齊宣王之十四年,猶同時也。

    周能緻楚聘,必已三、四十歲,本書于魏文侯、武侯皆稱谥,(田子方、徐無鬼)而于惠王初稱其名,(則陽)又稱為王,(山木)是周之生或在魏文侯、武侯之世,最晚當在惠王初年。

    本書稱宋王者再,(列禦寇)宋君偃以十一年自立為王。

    (宋世家)當魏襄王之元年,楚懷王之十一年,齊湣王之六年,韓惠王之十五年,秦惠文王之更七年,趙武靈王之八年,燕王哙之三年,而本書載之哙讓國事,(秋水)燕哙讓國子之在五年,國絕在八、九年。

    當宋已稱王之後六、七年矣。

    本書又有公孫龍,(秋水)龍為平原君客,平原君為趙相,在惠文王時。

    本書亦有周見趙文王,(說劍)是周于趙惠文王之世猶存。

    然前賢謂讓王至漁父四篇皆僞作。

    所謂莊子以說劍見趙文王者,不可信。

    固然。

    然本書載「莊子送葬過惠子之墓」,(徐無鬼)惠施以梁襄王十三年失相之楚。

    (楚策及六國表襄王十三年,今表内為哀王十三年。

    )當趙武靈王之二十年,施未必即死,假令施死于十年内,即當趙武靈、惠文之間,是周得見趙惠文與公孫龍也。

    本書載事無後于此者。

    使周生梁惠王之初年,至趙惠文王之初年,已七八十歲,略與孟子、荀卿之年相若矣。

    本書載宋王事,皆其國強暴盛之際,亦适當趙惠文王時,意周不及見宋之亡者,故表以齊滅宋而止。

    周,蒙人。

    蒙于戰國為楚邑。

    (藝文志注:宋人者,蒙本為宋邑。

    經典釋文雲:梁國蒙縣人者,漢地理志蒙屬梁國也。

    )而生梁惠王之初年。

    故表始成元年。

    其齊、楚、梁、韓、趙、秦、燕,并以本書所及而複當周之世者登焉。

    若周則其共主也。

    大略如左,以俟後之君子複能詳之。

     莊子年表 周 楚 齊 魏 韓 趙 秦 燕 宋 烈王七年 宣王元年 威王十年 惠王二年 莊侯二年 成侯六年 獻公十六年 桓公四年 剔成元年 顯王元年 二 十一 三 三 七 十七 五 二 二 三 十二 四 四 八 十八 六 三 三 四 十三 五 五 九 十九 七 四 四 五 十四 六 六 十 二十 八 五 五 六 十五 七 七 十一 廿一 九 六 六 七 十六 八 八 十二 廿二 十 七 七 八 十七 九 九 十三 廿三 十一 八 八 九 十八 十 十 十四 孝公元年 文公元年 九 九 十 十九 十一 十一 十五 二 二 十 十 十一 二十 十二 十二 十六 三 三 十一 十一 十二 廿一 十三 昭侯元年 十七 四 四 十二 讓王篇:「韓、魏相與争侵地。

    子華子見昭僖侯,僖侯有憂色」。

    案:呂氏春秋任數篇:「韓昭厘侯視所以祠廟之牲,其豕小。

    申不害聞之」。

    高誘注:「申不害,昭厘侯之相也」。

    史記韓世家「申不害為韓昭侯相」,則昭厘侯即昭侯。

    此作昭僖者,古書僖、厘二字通用。

    詩蟋蟀序,「刺晉僖公也」。

    史記作厘侯,是其例證。

    (韓策亦作「昭厘」) 周 楚 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