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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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撤去室中之饋及祝、佐食之俎,并于堂上打掃。

    司宮設酒。

    又将屍俎上的祭品拿回竈上溫熱。

    溫熱後,将羊、豕、魚升入鼎中,但不設獸和膚的專鼎;放好擡鼎的杠子與覆鼎的幂,将鼎陳設在廟門外,和先前一樣。

    進而于賓客中選擇佐助“屍”的人——侑,侑須與“屍”異姓。

    宗人囑咐侑後,侑出來到廟門外,等待“屍”之到來。

     司宮接着為“屍”設席于室戶之西,席的正面朝南;又為侑設席于西序,席的正面向東。

    “屍”和侑立于廟門外,面朝北,以西為上。

    主人出廟門迎“屍”,宗人為傧相。

    主人向“屍”行拜,“屍”答拜。

    主人又向侑行拜,侑答拜。

    主人向“屍”和侑拱手,先入門,站在右邊。

     “屍”随之入門,站在左邊;侑又随之入門,也站在左邊。

    接着主人、“屍”、侑相互揖讓,至階前又揖讓。

    進而主人從東階先登堂;“屍” 和侑則随即從西階登堂,立于西楹柱的西邊,面朝北,以東為上。

    主人則立于東楹柱的東邊,面朝北,拜謝“屍”的駕臨;“屍”答拜。

    主人又拜謝侑的駕臨,侑答拜。

     于是擡鼎,司馬二人擡羊鼎,司士四人以二人擡豕鼎、二人擡魚鼎。

     擡進來後将鼎陳設于東階下,面面朝西,以北為上,和先前一樣。

    雍正執一匕(羊匕)從于鼎後,雍府執二匕(豕匕、魚匕)從于雍正之後,司士執拿兩隻俎又從于雍府之後,司士助手也執拿合在一起的兩隻俎又從于司士之後。

    匕都置于鼎上,匕柄朝東。

    兩隻俎設在羊鼎的西邊,東西陳設。

    兩隻俎設在豕鼎和魚鼎的西邊,也東西陳設。

    雍府又合執兩隻俎,将其陳設在羊俎的西邊,與前面所陳并排,都是東西陳設;将兩隻柄上刻有花紋圖案的匕順着放在俎上,匕柄向西。

     主人下堂,接過冢宰交給的幾。

    “屍”、侑下堂,主人辭謝,“屍” 答謝。

    冢宰授幾于主人,主人接過來,用雙手橫着拿幾,并向“屍”作揖。

    主人登堂,“屍”、侑登堂,主人返回東楹柱東邊之位,“屍”、侑返回西楹柱西邊之位。

    主人面朝西,左手順幾而拿着,右手以袖子拂拭幾上灰塵三下;然後雙手橫拿着幾,進至席前授給“屍”。

    “屍”進前兩手相并執幾中間接過來,主人退回東楹柱東邊原位。

    “屍”将幾轉過來,由橫着拿變為豎着拿。

    右手執拿幾的外邊,左手執拿幾的裡邊,面朝北将幾放在席上左側,自北而南豎着放,放幾時“屍”不坐下。

    主人站在東楹柱的東邊,面朝北向“屍”行拜。

    “屍”返回西楹柱西邊原位,與侑皆面朝北,向主人答拜。

     主人下堂洗手,“屍”、侑下堂,“屍”請主人不需洗手。

    主人答謝,堅持洗完手,并向“屍”行拱手禮。

    主人上堂,“屍”、侑也上堂,“屍”站在西楹柱的西邊,面朝北拜謝主人洗手。

    主人站在東檻柱的東邊,面朝北放下酒爵答拜,又下堂清洗酒爵。

    “屍”侑也下堂,主人請“屍”不需下堂,“屍”答謝。

    洗爵完畢,主人向“屍”、侑拱手,然後登堂,“屍”、侑也登堂。

    主人坐下,取酒爵斟酒後獻給“屍”。

    “屍”面朝北向主人行拜,接過酒爵,主人站在東楹柱的東邊,面朝北向“屍”行拜送爵。

     主婦從東房取來韭菹和肉醬,坐下設于席的前面;韭菹在西邊,肉醬在東邊。

    主婦助手端拿用昌蒲根制成的菹和帶骨的肉醬,授給主婦。

     主婦不起立,接過來,附設在韭菹和肉醬的449南邊,昌菹在東,帶骨之肉醬在西。

    接着起立,從房中取笾;笾中盛煮熟的麥和炒熟的大麻子,主婦坐下,将其設在四豆的西邊,與昌菹、帶骨之肉醬并列;盛煮熟的麥之笾在東,盛炒熟的大麻子之笾在西。

    主婦助手執拿盛熬稻之笾和盛熬黍之笾授給主婦。

    主婦不起立,接過來;并将其設在前面兩隻笾的南邊,其中,盛熬稻之笾在西,盛熬黍之笾在東;然後起立,退下。

     接着升出牲體而載于俎。

    司馬用匕将牲體從羊鼎中升出而載于俎上。

    俎上所載為牲之右半體,前胫骨,後胫骨,前脊骨一塊、中脊骨一塊,後脊骨一塊,後肋骨一塊,中肋骨一塊,前肋骨一塊,腸一段,胃一塊,祭肺一塊,凡此皆載在一隻俎上。

    司馬又從羊肉汁中取出前肢下段半塊、前脊骨一塊、中肋骨一塊、腸一截、胃一塊、離肺一塊,載于南邊俎上。

    司士亦用匕将牲體從豕鼎中升出并載于俎上,俎上所載為牲之右半體,前胫骨,後胫骨,前脊骨一塊,中脊骨一塊,後脊骨一塊,後肋骨一塊,中肋骨一塊,前肋骨一塊,膚五塊,祭肺一塊,載于一隻俎上。

    侑俎上所載:羊的左肩,左後肢上截,前脊骨一塊,肋骨一塊,腸一截,胃一塊,祭肺一塊,凡此皆載于一隻俎上。

    另一隻侑俎所載:豕的左肩半塊,前脊骨一塊,肋骨一塊,膚三塊,祭肺一塊,凡此亦載于一隻俎上。

    主人之俎所載:羊肺一塊,祭肺一塊,凡此亦載于一隻俎上。

    又從羊肉汁中取出左前肢一塊,脊骨一塊,肋骨一塊,腸一截,胃一塊,祭肺一塊,載于一隻俎上。

    豕俎所載:前肢一段,脊骨一塊,肋骨一塊,膚三塊,祭肺一塊,凡此皆載于一隻俎上。

    主婦之俎所載:羊的左前肢下段,脊骨一塊,肋骨一塊,腸一截,胃一塊,膚一塊,羊祭肺一塊,凡此亦皆載于一隻俎上。

    司士又用匕将魚從魚鼎中升出并載于俎上,其中“屍”俎魚五條,橫着載于俎上;侑俎和主人俎都是魚一條,亦是橫着載于俎上;“屍”、侑、主人之俎都放有大塊魚肉以用于祭祀。

    載屍羊俎完畢。

    上賓将羊俎設于豆的南邊,然後下堂。

    “屍”從西邊來到席上,坐下;左手執酒爵,右手取韭菹,在三隻豆中蘸過之後,于豆間行祭。

    “屍”接着取煮熟的麥和炒熟的大麻子,宰夫助手則取熬稻和熬黍授給“屍”。

    “屍”接過來,并于剛祭過的豆間行祭。

     雍人将柄上刻有花紋圖案的疏匕和俎授給次賓。

    次賓于鼎的西邊接過來,左手執拿俎的左邊,豎着俎,仰其右手執拿着匕柄,将其豎着放于俎上,面朝東于羊鼎之西接過俎。

    司馬在羊鼎的東邊,雙手執持匕柄汲取肉汁注入疏匕,凡此共三次。

    “屍”起立,左手執酒爵,右手取羊祭肺,坐下行祭;又祭酒,起立,左手執酒爵。

    次賓豎着執拿匕、俎登堂,并就這樣授給“屍”。

    “屍”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