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夕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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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之前導引。
士八人于柩車兩旁執披。
喪主袒露左臂。
柩車始行,死者家人和親屬哭、踴不計數。
柩車行至大門之外,喪主哭、踴,穿好衣服。
行至城門,國君遣宰夫贈送黑色和淺黃色束帛;喪主放下喪杖,不哭,于柩車前辂的左側聽命;宰夫則于柩車前辂的右側傳達君命。
喪主哭、踴,叩拜宰夫。
宰夫登上柩車,置束帛于棺蓋之柳中,然後下車。
喪主拜送,返回車後之位,拿起喪杖,旋即柩車繼續前行。
柩車行至墓穴,陳放送葬之明器于墓道東西兩側,以北為上。
茵先放入墓穴。
接着除去棺飾和棺束,并系好下棺之繩。
喪主袒露左臂。
衆主人于東邊向西而立,以北為上。
婦人于西邊向東而立,都不哭。
于是落葬。
喪主及親屬哭、踴不計數,喪主繼而穿好衣服;喪主将一一丈八已長的黑色、淺黃色束帛贈給死者,置于墓穴之中;然後向死者叩拜,哭、踴和先前一樣。
完畢,喪主袒露左臂,拜謝賓客,主婦則拜謝女賓;然後喪主和主婦各返其原位,喪主和婦人和賓客輪流哭、踴,各三次,喪主穿好衣服。
有賓客辭行,喪主須拜送。
置放用器、役器于棺旁,加上棺飾。
又置放葦包和筲于棺飾之旁。
繼而加折,正面朝上;加抗席,正面朝下;加抗木。
之後又加三匝土于抗木之上。
喪主向加土之人拜謝後,返回原位,哭、踴、穿衣如前。
落葬後返回祖廟而哭,喪主人門,從西階上堂,面朝東而立。
衆主人于堂下向東面立,以北為上。
婦人入門,從東階上堂,男子哭、踴。
主婦入室,哭、踴,出室後就堂上西面位,婦人和男子輪流哭、踴,各三次。
衆賓之長從西階上堂,告慰喪主說:“這實在是無可奈何的事。
”喪主叩拜。
衆賓之長下堂,出去。
喪主送至廟門外,又叩首拜謝;進而皆至殡宮就位,和朝夕哭時所就之位相同,男子婦人輪流哭、踴,各三次。
小功以下的同族兄弟辭行,喪主拜送。
衆主人出門,止哭,喪主關門。
繼而喪主與衆主人拱手,就斬衰、倚廬之喪次。
同日仍舊朝夕哭于殡宮,但不設祭席。
先舉行虞祭儀式,共三次。
繼舉行卒哭儀式。
次日,将死者附祭于其先祖之靈位。
[記] 士有病就從燕寝遷居正寝,頭朝東躺在北牆下。
有病,當齋戒。
養病皆須齋戒,撤掉琴、瑟等樂器。
病重時當内外清掃,使其潔淨。
脫下内衣,穿上新衣。
四位侍從皆坐于床邊共同侍候病人。
将新絲綿置于病人口鼻上,以驗證病人是否還有氣。
男人不死于婦人之手,婦人也不死于男人之手。
病人垂危之際,孝子遣人分禱于司命、中塯、國門、國行、公厲五祀。
及病人謝世,長子啼,兄弟哭。
旋即于南邊窗戶下設屍床,鋪上床席,先鋪葦席于下,繼鋪竹席于上,放好枕頭,然後将屍體置于所設之床上。
招魂之人身穿朝服,左手執衣領,右手執腰,從左至右、從右到左往返招之。
楔的外形猶如車轭,兩端向上彎曲。
用矮幾拘正死者兩腳,矮幾之腿朝南,侍從坐着拿幾。
就床設奠,在床頭,用吉利之器具。
或用甜醴酒,或用酒,不用覆巾和祭勺。
向國君報喪,其辭為:“君之臣某死。
”向母親、妻子、長子報喪,其辭為:“君之臣某之某死。
” 室中隻有喪主和主婦坐。
但大功以上兄弟中有命夫或命婦,也坐。
屍體停放室中時,如有君命來,喪主要出迎,衆主人則不必出迎。
贈衣者将所贈之衣放在床上,不坐。
贈衣者于室中西邊戶下向北傳達其主人使命。
夏祝淘米,擇揀其堅好者盛于敦中。
四位侍者拿開殓衾,撤下床席,為死者浴屍。
若是士之母親病喪,則由四位女侍為其浴屍,不用笄固其發。
準備“明衣”,若是婦人,則還須準備“中帶”。
洗屍完畢,将幹淨貝殼放回盛放貝殼的竹器之中,進而用貝殼頂開死者左右牙齒。
飯含完畢,夏祝撤去剩餘之米。
接着用絲綿塞住死者兩耳。
于堂下東西兩階間掘坎,南北向;坎寬一尺,長二尺,深三尺;掘坎之上堆于坎的南側。
用土塊壘竈以燒洗屍之水。
死者的上衣和下裳用帷幕之布做成,袖子寬二尺二寸,衣長至膝下。
下裳為前三幅、後四幅,其寬上下相同,其長能遮住腳背。
下裳的緣飾和下飾為紅色。
上衣的衣領和袖口為紅色。
設“握”于左手,其裡貼着手心,“握”的兩端各系有繩,先以繩的一頭繞手掌一匝,繼以繩的另一頭彎曲向上鈎住中指,然後兩頭皆返回手掌之後系結。
甸人用土填平所掘之坎。
罪人堵塞死者生前所用廁所。
為死者穿衣,夜裡,于中庭點上火燭。
次日天亮,滅掉火燭,陳設小殓用衣服。
凡絞和單被所用之布皆和朝服之布相同。
于東堂下設長方形無足的木承盤,南北向,其南端與堂隅之坫對齊。
木承盤上陳設:兩隻甒,一盛甜醴酒,放在北邊,一盛酒,放在南邊;盛物的竹器篚放在東邊,南北向,内放四隻角觯,兩個木制祭勺,兩個素勺;豆設在甒的北邊,兩隻一組并排;笾的陳設和豆一樣。
凡盛有祭品的笾、豆同
士八人于柩車兩旁執披。
喪主袒露左臂。
柩車始行,死者家人和親屬哭、踴不計數。
柩車行至大門之外,喪主哭、踴,穿好衣服。
行至城門,國君遣宰夫贈送黑色和淺黃色束帛;喪主放下喪杖,不哭,于柩車前辂的左側聽命;宰夫則于柩車前辂的右側傳達君命。
喪主哭、踴,叩拜宰夫。
宰夫登上柩車,置束帛于棺蓋之柳中,然後下車。
喪主拜送,返回車後之位,拿起喪杖,旋即柩車繼續前行。
柩車行至墓穴,陳放送葬之明器于墓道東西兩側,以北為上。
茵先放入墓穴。
接着除去棺飾和棺束,并系好下棺之繩。
喪主袒露左臂。
衆主人于東邊向西而立,以北為上。
婦人于西邊向東而立,都不哭。
于是落葬。
喪主及親屬哭、踴不計數,喪主繼而穿好衣服;喪主将一一丈八已長的黑色、淺黃色束帛贈給死者,置于墓穴之中;然後向死者叩拜,哭、踴和先前一樣。
完畢,喪主袒露左臂,拜謝賓客,主婦則拜謝女賓;然後喪主和主婦各返其原位,喪主和婦人和賓客輪流哭、踴,各三次,喪主穿好衣服。
有賓客辭行,喪主須拜送。
置放用器、役器于棺旁,加上棺飾。
又置放葦包和筲于棺飾之旁。
繼而加折,正面朝上;加抗席,正面朝下;加抗木。
之後又加三匝土于抗木之上。
喪主向加土之人拜謝後,返回原位,哭、踴、穿衣如前。
落葬後返回祖廟而哭,喪主人門,從西階上堂,面朝東而立。
衆主人于堂下向東面立,以北為上。
婦人入門,從東階上堂,男子哭、踴。
主婦入室,哭、踴,出室後就堂上西面位,婦人和男子輪流哭、踴,各三次。
衆賓之長從西階上堂,告慰喪主說:“這實在是無可奈何的事。
”喪主叩拜。
衆賓之長下堂,出去。
喪主送至廟門外,又叩首拜謝;進而皆至殡宮就位,和朝夕哭時所就之位相同,男子婦人輪流哭、踴,各三次。
小功以下的同族兄弟辭行,喪主拜送。
衆主人出門,止哭,喪主關門。
繼而喪主與衆主人拱手,就斬衰、倚廬之喪次。
同日仍舊朝夕哭于殡宮,但不設祭席。
先舉行虞祭儀式,共三次。
繼舉行卒哭儀式。
次日,将死者附祭于其先祖之靈位。
[記] 士有病就從燕寝遷居正寝,頭朝東躺在北牆下。
有病,當齋戒。
養病皆須齋戒,撤掉琴、瑟等樂器。
病重時當内外清掃,使其潔淨。
脫下内衣,穿上新衣。
四位侍從皆坐于床邊共同侍候病人。
将新絲綿置于病人口鼻上,以驗證病人是否還有氣。
男人不死于婦人之手,婦人也不死于男人之手。
病人垂危之際,孝子遣人分禱于司命、中塯、國門、國行、公厲五祀。
及病人謝世,長子啼,兄弟哭。
旋即于南邊窗戶下設屍床,鋪上床席,先鋪葦席于下,繼鋪竹席于上,放好枕頭,然後将屍體置于所設之床上。
招魂之人身穿朝服,左手執衣領,右手執腰,從左至右、從右到左往返招之。
楔的外形猶如車轭,兩端向上彎曲。
用矮幾拘正死者兩腳,矮幾之腿朝南,侍從坐着拿幾。
就床設奠,在床頭,用吉利之器具。
或用甜醴酒,或用酒,不用覆巾和祭勺。
向國君報喪,其辭為:“君之臣某死。
”向母親、妻子、長子報喪,其辭為:“君之臣某之某死。
” 室中隻有喪主和主婦坐。
但大功以上兄弟中有命夫或命婦,也坐。
屍體停放室中時,如有君命來,喪主要出迎,衆主人則不必出迎。
贈衣者将所贈之衣放在床上,不坐。
贈衣者于室中西邊戶下向北傳達其主人使命。
夏祝淘米,擇揀其堅好者盛于敦中。
四位侍者拿開殓衾,撤下床席,為死者浴屍。
若是士之母親病喪,則由四位女侍為其浴屍,不用笄固其發。
準備“明衣”,若是婦人,則還須準備“中帶”。
洗屍完畢,将幹淨貝殼放回盛放貝殼的竹器之中,進而用貝殼頂開死者左右牙齒。
飯含完畢,夏祝撤去剩餘之米。
接着用絲綿塞住死者兩耳。
于堂下東西兩階間掘坎,南北向;坎寬一尺,長二尺,深三尺;掘坎之上堆于坎的南側。
用土塊壘竈以燒洗屍之水。
死者的上衣和下裳用帷幕之布做成,袖子寬二尺二寸,衣長至膝下。
下裳為前三幅、後四幅,其寬上下相同,其長能遮住腳背。
下裳的緣飾和下飾為紅色。
上衣的衣領和袖口為紅色。
設“握”于左手,其裡貼着手心,“握”的兩端各系有繩,先以繩的一頭繞手掌一匝,繼以繩的另一頭彎曲向上鈎住中指,然後兩頭皆返回手掌之後系結。
甸人用土填平所掘之坎。
罪人堵塞死者生前所用廁所。
為死者穿衣,夜裡,于中庭點上火燭。
次日天亮,滅掉火燭,陳設小殓用衣服。
凡絞和單被所用之布皆和朝服之布相同。
于東堂下設長方形無足的木承盤,南北向,其南端與堂隅之坫對齊。
木承盤上陳設:兩隻甒,一盛甜醴酒,放在北邊,一盛酒,放在南邊;盛物的竹器篚放在東邊,南北向,内放四隻角觯,兩個木制祭勺,兩個素勺;豆設在甒的北邊,兩隻一組并排;笾的陳設和豆一樣。
凡盛有祭品的笾、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