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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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喪服的上衣的升數相應。
缌麻、小功,戴的喪冠和它的喪服的上衣升數相應。
布帶的邊飾,齊衰以下的要看它的喪冠的升數。
”父親在世,為去世的母親服齊衰一年。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兒子屈于父親的至尊。
至尊的父親在世,兒子不敢伸張自己對母親的尊愛。
父親必須三年後才可娶妻,通達兒子痛傷失母的心情。
為妻子服齊衰一年。
《傳》說:為妻子服齊衰為什麼一年?妻子是最親近的人。
被休棄的妻子的兒子在父親去世後,遇母喪,為母服齊衰一年。
《傳》說:被休棄的妻子的兒子為母親服齊衰一年,就不為外祖父母服喪。
傳說:斷絕宗族關系不服喪服,母親和兒子是至親相連。
被休棄的妻子的兒子做為父親的繼承人,就不為被休棄的母親服喪服。
《傳》說:和至尊的人為一體,不敢為自己被休逐的母親服喪。
父親去世後,繼母改嫁,跟從她的,要為她服齊衰一期,報答她的撫育之恩。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敬重她始終撫育自己。
不用孝杖,穿麻鞋,為祖父母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因為祖父母是最尊貴的人。
為伯父、伯母、叔父、叔母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為伯父、叔父服喪一年?因為他們與尊貴的父親是一體的。
可是為什麼為兄弟的兒子也服喪一年呢?因為自己是旁系尊貴的人,不足以以尊貴加于己,所以為兄弟的兒子服喪一年,是報答他為自己服喪。
父子是一體的,夫妻是一體的,昆弟是一體的,所以父尊如首,子卑如足,夫妻是兩半相合,兄弟四體相連。
所以兄弟的情義不分彼此,然而要分彼此,是為避兒子對父親的親情。
兒子對父親沒有親情,就不成為兒子。
所以有東宮、有西宮、有南宮、有北宮,分開居住而有共同的财産,各宮用度有餘就交予宗子,用度不足請宗子資助。
為什麼為伯母、叔母也要服喪一年?因為她與伯父、叔父婚配而有母名,所以為她服喪服。
大夫的嫡子為妻子。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父親不敢因自己尊貴降低對嫡媳的喪服,兒子也不敢降。
為什麼不用孝杖?父親在世,為妻子服喪就不用孝杖。
為兄弟,為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為兄弟的兒子。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為回報他。
大夫的庶子為作為嫡長子的兄和弟。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父親不敢因己之尊而降低對承繼主體的嫡長子的喪服,庶子也不敢降。
為嫡孫。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祖不敢因自己之尊降低對嫡孫的喪服。
有嫡子在世,不立嫡孫,孫媳婦也是如此。
做為大宗繼承人的人為自己的生身父母服喪,回報他們。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不能兩次服斬衰。
為什麼不能兩次服斬衰呢?在大宗主持祭禮宗廟重任的人,在他的小宗要降低喪服。
“做為别人的繼承人”,誰的繼承人?是大宗的繼承人。
什麼叫大宗的繼承人?大宗是宗族的至尊正統。
禽獸知道母親而不知道父親。
鄉曲之人說:“父母算什麼呢?”而城都裡的人都知道尊崇父親。
大夫及學士都知道尊崇祖父。
諸侯,尊崇到他的太祖。
天子尊崇到他始祖的淵源。
尊貴的人尊崇宗統往上推及久遠;卑微的人尊崇宗統往下推到近前。
大宗是至尊正統。
大宗是收合族人,别親疏、序昭穆的,不可以斷絕。
所以族人讓不是嫡子的人做大宗的繼承。
嫡子不能做大宗的繼承人。
女子已經嫁人的為她的父母、兄弟中做為父親繼承人的,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為父親服喪一年呢?因為婦人不能兩次服斬衰。
婦人為什麼不能兩次服斬衰?因為婦人有三從之義,沒有自專自用的道理,所以,沒出嫁時聽從父親的,已經出嫁聽從丈夫的,丈夫死了聽從兒子的。
所以,父親是兒子的上天,丈夫是妻子的上天。
婦人不能二次服斬衰,如同說不能有二個天。
婦人不能有二個尊長。
為兄弟中做父親繼承人的人服喪,為什麼也一期呢?婦人雖然出嫁在外,必須有歸屬的宗,叫做小宗,因此服喪一年。
為和自己共同生活過的繼父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傳說:丈夫死去,妻子年輕,孩子年幼,又沒有同财的親人收養,孩子随着母親嫁人,所嫁的人也沒有同财的親屬;所嫁的人用他的錢财為孩子建築宮室、宗廟,每年按時讓他祭祀父祖。
妻子不敢參與祭祀。
像這樣就是做繼父的道理了。
共同生活就要服齊衰一期,分開生活就服齊衰三月。
一定是曾經共同生活,然後分開生活,才能分開生活;沒有共同生活過,就不算是分開生活。
為丈夫的國君。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随從丈夫而服喪。
為姑母、姐妹、女兒已經嫁人而沒有祭主的人服喪,姑母、姐妹回報服喪一年。
《傳》說:無主是說她沒有祭祀的主人。
為什麼服喪一年呢? 因為她沒有祭祀主的緣故。
為國君的父親、母親、妻子、長子、祖父母。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随丈夫服喪。
父親、母親、長子、國君服斬衰。
國君的妻子是小君。
父親去世,然後做為祖父繼承人的人服斬衰。
國君的妾
缌麻、小功,戴的喪冠和它的喪服的上衣升數相應。
布帶的邊飾,齊衰以下的要看它的喪冠的升數。
”父親在世,為去世的母親服齊衰一年。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兒子屈于父親的至尊。
至尊的父親在世,兒子不敢伸張自己對母親的尊愛。
父親必須三年後才可娶妻,通達兒子痛傷失母的心情。
為妻子服齊衰一年。
《傳》說:為妻子服齊衰為什麼一年?妻子是最親近的人。
被休棄的妻子的兒子在父親去世後,遇母喪,為母服齊衰一年。
《傳》說:被休棄的妻子的兒子為母親服齊衰一年,就不為外祖父母服喪。
傳說:斷絕宗族關系不服喪服,母親和兒子是至親相連。
被休棄的妻子的兒子做為父親的繼承人,就不為被休棄的母親服喪服。
《傳》說:和至尊的人為一體,不敢為自己被休逐的母親服喪。
父親去世後,繼母改嫁,跟從她的,要為她服齊衰一期,報答她的撫育之恩。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敬重她始終撫育自己。
不用孝杖,穿麻鞋,為祖父母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因為祖父母是最尊貴的人。
為伯父、伯母、叔父、叔母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為伯父、叔父服喪一年?因為他們與尊貴的父親是一體的。
可是為什麼為兄弟的兒子也服喪一年呢?因為自己是旁系尊貴的人,不足以以尊貴加于己,所以為兄弟的兒子服喪一年,是報答他為自己服喪。
父子是一體的,夫妻是一體的,昆弟是一體的,所以父尊如首,子卑如足,夫妻是兩半相合,兄弟四體相連。
所以兄弟的情義不分彼此,然而要分彼此,是為避兒子對父親的親情。
兒子對父親沒有親情,就不成為兒子。
所以有東宮、有西宮、有南宮、有北宮,分開居住而有共同的财産,各宮用度有餘就交予宗子,用度不足請宗子資助。
為什麼為伯母、叔母也要服喪一年?因為她與伯父、叔父婚配而有母名,所以為她服喪服。
大夫的嫡子為妻子。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父親不敢因自己尊貴降低對嫡媳的喪服,兒子也不敢降。
為什麼不用孝杖?父親在世,為妻子服喪就不用孝杖。
為兄弟,為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為兄弟的兒子。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為回報他。
大夫的庶子為作為嫡長子的兄和弟。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父親不敢因己之尊而降低對承繼主體的嫡長子的喪服,庶子也不敢降。
為嫡孫。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祖不敢因自己之尊降低對嫡孫的喪服。
有嫡子在世,不立嫡孫,孫媳婦也是如此。
做為大宗繼承人的人為自己的生身父母服喪,回報他們。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不能兩次服斬衰。
為什麼不能兩次服斬衰呢?在大宗主持祭禮宗廟重任的人,在他的小宗要降低喪服。
“做為别人的繼承人”,誰的繼承人?是大宗的繼承人。
什麼叫大宗的繼承人?大宗是宗族的至尊正統。
禽獸知道母親而不知道父親。
鄉曲之人說:“父母算什麼呢?”而城都裡的人都知道尊崇父親。
大夫及學士都知道尊崇祖父。
諸侯,尊崇到他的太祖。
天子尊崇到他始祖的淵源。
尊貴的人尊崇宗統往上推及久遠;卑微的人尊崇宗統往下推到近前。
大宗是至尊正統。
大宗是收合族人,别親疏、序昭穆的,不可以斷絕。
所以族人讓不是嫡子的人做大宗的繼承。
嫡子不能做大宗的繼承人。
女子已經嫁人的為她的父母、兄弟中做為父親繼承人的,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為父親服喪一年呢?因為婦人不能兩次服斬衰。
婦人為什麼不能兩次服斬衰?因為婦人有三從之義,沒有自專自用的道理,所以,沒出嫁時聽從父親的,已經出嫁聽從丈夫的,丈夫死了聽從兒子的。
所以,父親是兒子的上天,丈夫是妻子的上天。
婦人不能二次服斬衰,如同說不能有二個天。
婦人不能有二個尊長。
為兄弟中做父親繼承人的人服喪,為什麼也一期呢?婦人雖然出嫁在外,必須有歸屬的宗,叫做小宗,因此服喪一年。
為和自己共同生活過的繼父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傳說:丈夫死去,妻子年輕,孩子年幼,又沒有同财的親人收養,孩子随着母親嫁人,所嫁的人也沒有同财的親屬;所嫁的人用他的錢财為孩子建築宮室、宗廟,每年按時讓他祭祀父祖。
妻子不敢參與祭祀。
像這樣就是做繼父的道理了。
共同生活就要服齊衰一期,分開生活就服齊衰三月。
一定是曾經共同生活,然後分開生活,才能分開生活;沒有共同生活過,就不算是分開生活。
為丈夫的國君。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随從丈夫而服喪。
為姑母、姐妹、女兒已經嫁人而沒有祭主的人服喪,姑母、姐妹回報服喪一年。
《傳》說:無主是說她沒有祭祀的主人。
為什麼服喪一年呢? 因為她沒有祭祀主的緣故。
為國君的父親、母親、妻子、長子、祖父母。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随丈夫服喪。
父親、母親、長子、國君服斬衰。
國君的妻子是小君。
父親去世,然後做為祖父繼承人的人服斬衰。
國君的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