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滅論譯文

關燈
答說:“都有精神的一些因素。

    ” 有人問:“如果都有精神的因素,而精神能思維,那手這類器官也應當能思維了?”回答說:“手這類器官有痛癢的感覺,但沒有辨别是非的思維能力。

    ” 有人問:“感覺和思維是同一回事,還是兩回事?”回答說:“感覺是思維的起點,粗淺的叫感覺,深刻的就是思維。

    ”問:“如果這樣,就應當有兩種思維了,思維既然有兩種,那麼精神也有兩種嗎?”回答說:“人的形體隻有一個,精神怎能有兩種呢?” 問:“如果不是兩種精神,怎麼會既有感知痛癢的感覺,又有辨别是非的思維呢?”答:“比方手和足雖有區别,但總歸為一個人的肢體,辨别是非和感知痛癢雖然不同,總歸還是一個人的精神。

    ” 問:“辨别是非的思維,如果同手足無關,那同什麼有關呢?”答:“辨别是非的思維是由心器官主管的。

    ” 問:“心器官是指五髒之一的心,是不是?”答:“是的。

    ” 問:“五髒有何差别,難道隻有心器官才具有辨别是非的思維?”答:“七竅又有什麼差别,它們的職司和作用各不相同。

    ” 問:“思維是不受限制的,怎樣知道它是心器官所主管呢?”答:“五髒各有職司,(除心器官外)沒有哪一個可以思維的,所以知道心器官是思維的大本營。

    ” 問:“思維為什麼不寄托在眼睛之類的器官上呢?”答:“如果思維可以寄托在眼睛之類的器官上,眼睛為什麼又不長在耳朵上呢?” 問:“思維本身沒有一定基礎,所以可寄托在眼睛這類器官;眼睛自有基礎,當然就不用寄托于其他器官了。

    ”答:“為什麼眼睛有基礎而思維沒有基礎呢?假如思維在我身上沒有一定的基礎,而能寄托在任何地方,那麼張三的情感可以寄在王二身上,李四的性格可以寄托在趙五的身上。

    真是這樣嗎?不是的。

    ” 問:“聖人的形體和普通人的形體一樣,但有聖人和普通人的差别,所以知道形體和精神是可以分離的。

    ”答:“不是這樣的。

    純金能發光亮,雜質的金不發光亮,發光亮的純金怎
0.04627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