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卷十 政事
關燈
小
中
大
大有之時,居諸侯之位,有其富盛,必用亨通于天子,謂以其有為天子之有也,乃人臣之常義也。
若小人處之,則專其富有以為私,不知公以奉上之道,故曰:“小人弗克”也。
——《程氏易傳·大有傳》 [譯文]《大有》卦的九三爻說:“公侯用其所有以享天子,小人作不到。
”程頤解釋說:九三這一爻在富裕之時,居于諸侯的位置上,擁有他的富裕豐盛,必然用來給天子享用以通于天子,認為自己所有的就是天子所有的,一切屬于天子,這是作臣子的永久的道理。
如果是小人對待這樣的事,就獨占這富有作為個人私利,不明白以己之有為公有,公己之有以奉養天子的道理,所以說:“小人不能夠”呀。
10·08人心所從,多所親愛者也。
常人之情,愛之則見其是,惡之則見其非。
故妻孥之言,雖失而多從;所憎之言,雖善為惡也。
苟以親愛而随之,則是私情所與,豈合正理?故《随》之初九:出門而交,則有功也。
——《程氏易傳·随傳》 [譯文]人心所跟随的,多是自己親近的人。
常人之情,喜歡一個人就隻看到他的好處,憎恨一個人就隻看到他的錯處。
所以妻子兒女的話,縱然說錯了也大多聽從;其憎惡的人的話,即使是善的也認為是惡。
如果因為親愛誰就随從誰,那是按自己的私情去交與,怎能合乎正理呢?因此《随》卦的初九爻說:出門而交,就會有功。
10·09《随》九五之《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傳曰:随以得中為善,随之所防者過也,蓋心所說随,則不知其過矣。
——《程氏易傳·随傳》 [譯文]《随》卦九五爻的《象》辭說:“善與善以誠信相應,吉,是因為相應的雙方位置都既中且正。
”程頤解釋說:選取你要追随的人以得中為善,追随中所要防止的是追随錯了人,因為如果心中喜歡誰就去追随,那就不能察覺出錯誤。
10·10《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貳,用擊,納約自牖,終無咎。
”傳曰:此言人臣以忠信善道結于君心,必自其所明處乃能入也。
人心有所蔽,有所通,通者明處也,當就其明處而告之,求信則易也,故曰:“納約自牖。
”能如是,則雖艱險之時,終得無咎也。
且如君心蔽于荒樂,唯其蔽也,故爾雖力诋其荒樂之非,如其不省何?必于所不蔽之處推而及之,則能悟其心矣。
自古能谏其君者,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
故讦直強勁者,率多取忤;而溫厚明辨者,其說多行。
非唯告于君者如此,為教者亦然。
夫教必就人之所長,所長者,心之所明也。
從其心之所明入,然後推及其餘,孟子所謂“成德”、“達财”是也。
——《程氏易傳·坎傳》 [譯文]《坎》卦的六四爻辭說:“一杯酒兩簋食,用瓦擊盛了,從窗戶裡送進這粗疏的食品,最終不會有災禍。
”程頤解釋說:這是說臣下用忠信善道結君心,一定要從他明達的地方才能深入其心中。
人心都有蒙蔽的地方,有通達的地方,通達的地方就是明處,應該從他明白的地方告訴他,求得他的聽信就容易,所以說:“納約自牖。
”能這樣,則即使處于艱險之時,最終也得以沒有災禍。
例如君心被荒遊逸樂所蔽塞,正由于他被蔽塞着,所以即使極力指責荒遊逸樂的壞處,怎奈他不清醒呢?一定要從他明白的地方進言而推廣到他不明白的地方,就能使他的心醒悟了。
自古以來善于谏诤其君主的人,沒有不是借助于其明白的地方引入的。
所以那些直言強硬的人,大多違逆君意;而溫厚明辯的人,其意見大多能夠實行。
不僅進谏國君應該如此,教導人也是這樣。
教人一定要憑借他自身的長處使之發揚開去,所長之處,就是心中明達之處呀。
從他心中明達之處入手,然後推廣到其它方面,這就是孟子講的“成德”和“達材”呀。
10·11《恒》之初六曰:“浚恒,貞兇。
”《象》曰:“浚恒之兇,始求深也。
”傳:初六居下,而四為正應。
四以剛居高,又為二、三所隔,應初之志,異乎常矣。
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常而不知變也。
世之責望故素而至悔咎者,皆“浚恒”者也。
——《程氏易傳·恒傳》 [譯文]《恒》卦的初六爻辭說:“浚恒,貞兇。
”《象辭》說:“浚恒之所以兇,是因為開始要求得太多了。
”程頤解釋說:初六爻處在下位,與九四爻為對照。
九四爻以其剛陽之性居在高位,又被九二、九三兩爻阻礙了與初六的相應,所以它與初六相應的志趣,已經不同于正常的相應之理了。
而初六對九四的要求的希望卻很迫切,這是懂得常理而不懂權變呀。
世上對故舊素交要求過于深切而導緻交情破裂以至後悔取咎的人,全都是“浚恒”啊。
10&mi
若小人處之,則專其富有以為私,不知公以奉上之道,故曰:“小人弗克”也。
——《程氏易傳·大有傳》 [譯文]《大有》卦的九三爻說:“公侯用其所有以享天子,小人作不到。
”程頤解釋說:九三這一爻在富裕之時,居于諸侯的位置上,擁有他的富裕豐盛,必然用來給天子享用以通于天子,認為自己所有的就是天子所有的,一切屬于天子,這是作臣子的永久的道理。
如果是小人對待這樣的事,就獨占這富有作為個人私利,不明白以己之有為公有,公己之有以奉養天子的道理,所以說:“小人不能夠”呀。
10·08人心所從,多所親愛者也。
常人之情,愛之則見其是,惡之則見其非。
故妻孥之言,雖失而多從;所憎之言,雖善為惡也。
苟以親愛而随之,則是私情所與,豈合正理?故《随》之初九:出門而交,則有功也。
——《程氏易傳·随傳》 [譯文]人心所跟随的,多是自己親近的人。
常人之情,喜歡一個人就隻看到他的好處,憎恨一個人就隻看到他的錯處。
所以妻子兒女的話,縱然說錯了也大多聽從;其憎惡的人的話,即使是善的也認為是惡。
如果因為親愛誰就随從誰,那是按自己的私情去交與,怎能合乎正理呢?因此《随》卦的初九爻說:出門而交,就會有功。
10·09《随》九五之《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傳曰:随以得中為善,随之所防者過也,蓋心所說随,則不知其過矣。
——《程氏易傳·随傳》 [譯文]《随》卦九五爻的《象》辭說:“善與善以誠信相應,吉,是因為相應的雙方位置都既中且正。
”程頤解釋說:選取你要追随的人以得中為善,追随中所要防止的是追随錯了人,因為如果心中喜歡誰就去追随,那就不能察覺出錯誤。
10·10《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貳,用擊,納約自牖,終無咎。
”傳曰:此言人臣以忠信善道結于君心,必自其所明處乃能入也。
人心有所蔽,有所通,通者明處也,當就其明處而告之,求信則易也,故曰:“納約自牖。
”能如是,則雖艱險之時,終得無咎也。
且如君心蔽于荒樂,唯其蔽也,故爾雖力诋其荒樂之非,如其不省何?必于所不蔽之處推而及之,則能悟其心矣。
自古能谏其君者,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
故讦直強勁者,率多取忤;而溫厚明辨者,其說多行。
非唯告于君者如此,為教者亦然。
夫教必就人之所長,所長者,心之所明也。
從其心之所明入,然後推及其餘,孟子所謂“成德”、“達财”是也。
——《程氏易傳·坎傳》 [譯文]《坎》卦的六四爻辭說:“一杯酒兩簋食,用瓦擊盛了,從窗戶裡送進這粗疏的食品,最終不會有災禍。
”程頤解釋說:這是說臣下用忠信善道結君心,一定要從他明達的地方才能深入其心中。
人心都有蒙蔽的地方,有通達的地方,通達的地方就是明處,應該從他明白的地方告訴他,求得他的聽信就容易,所以說:“納約自牖。
”能這樣,則即使處于艱險之時,最終也得以沒有災禍。
例如君心被荒遊逸樂所蔽塞,正由于他被蔽塞着,所以即使極力指責荒遊逸樂的壞處,怎奈他不清醒呢?一定要從他明白的地方進言而推廣到他不明白的地方,就能使他的心醒悟了。
自古以來善于谏诤其君主的人,沒有不是借助于其明白的地方引入的。
所以那些直言強硬的人,大多違逆君意;而溫厚明辯的人,其意見大多能夠實行。
不僅進谏國君應該如此,教導人也是這樣。
教人一定要憑借他自身的長處使之發揚開去,所長之處,就是心中明達之處呀。
從他心中明達之處入手,然後推廣到其它方面,這就是孟子講的“成德”和“達材”呀。
10·11《恒》之初六曰:“浚恒,貞兇。
”《象》曰:“浚恒之兇,始求深也。
”傳:初六居下,而四為正應。
四以剛居高,又為二、三所隔,應初之志,異乎常矣。
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常而不知變也。
世之責望故素而至悔咎者,皆“浚恒”者也。
——《程氏易傳·恒傳》 [譯文]《恒》卦的初六爻辭說:“浚恒,貞兇。
”《象辭》說:“浚恒之所以兇,是因為開始要求得太多了。
”程頤解釋說:初六爻處在下位,與九四爻為對照。
九四爻以其剛陽之性居在高位,又被九二、九三兩爻阻礙了與初六的相應,所以它與初六相應的志趣,已經不同于正常的相應之理了。
而初六對九四的要求的希望卻很迫切,這是懂得常理而不懂權變呀。
世上對故舊素交要求過于深切而導緻交情破裂以至後悔取咎的人,全都是“浚恒”啊。
10&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