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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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信于人;輸奏于上,可以取信于君;已是萬無差失了。
卻又不可自專。
其于覆奏之時,又當備述情詞,勿有疏漏。
如一人而犯兩罪,雖是從重問了,還要連他的輕罪一并開寫,取自上裁。
蓋不惟緻其精詳,而又極其恭慎,即有虞‘欽哉欽哉,惟刑之恤’之意,此其所以為祥刑也。
” 【原文】王曰:“嗚呼!敬之哉!官伯族姓,朕言多懼。
朕敬于刑,有德惟刑。
今天相民,作配在下,明清于單辭。
民之亂,罔不中聽獄之兩辭,無或私家于獄之兩辭。
獄貨非寶,惟府辜功,報以庶尤。
永畏惟罰,非天不中,惟人在命。
天罰不極,庶民罔有令政在于天下。
” 【直解】伯字,解做長字。
族,是同族。
姓,是異姓。
相,是助。
單辭,是無證之辭。
亂字,解做治字。
兩辭,是兩家證對之詞。
私家,是私取财貨以肥家。
獄貨,是賣法而得财者。
府,是蓄聚的意思。
辜功,是罪狀。
庶尤,是諸般殃禍。
穆王總告諸侯,歎息說:“爾等其敬慎之哉!凡我有官之長,或同族的,或異姓的,都體我重刑之意可也。
蓋死者不可複生,刑事者不可複續。
我今說着他,便多畏懼,況用之乎?我所以兢兢然敬慎,不敢輕忽,雖不得已而用之,皆有哀矜仁厚之德存于其間,實以德用刑,而非恃刑以為治也。
蓋天之制刑,非以虐民而已,實欲使民畏刑遠罪,以助教化之所不及。
爾典獄之官,皆有代天理刑之責者,當仰體天心,慎重民命,凡宥罪罰惡,務與天之福善禍淫一般,有以作配于下,斯可耳。
若刑一不當,便是逆天,可不敬哉!彼獄辭之中,有單有兩,全無證佐,隻憑一面之辭職者,叫做單辭。
這等的,最難審察。
必虛心聽之,極其明而無一毫之蔽極,其清而無一點之污,庶幾奸不能欺,利不能誘,而是非曲直可判矣。
有原告被告,各執一說以相證對,叫做兩辭。
若聽之一失其平,民不可治矣。
今民輸情服罪,所以得治者,無不由典獄的官,以中正之心,聽斷這兩家之詞,故能使刑清而民服也。
汝等切不要有所偏主,任意出入,假此以為私家囊橐之計。
夫鬻獄得貨,豈足以為寶,但自積罪狀于己身。
至于罪惡已極,天必報以諸般殃禍,有永遠可畏之罰。
這非是天不以中道待人而偏罰之,惟人自取禍殃之命。
使天罰不如是之極,則獄吏無所忌憚,恣意行私,施之庶民,全是虐政,豈複有令善之政,在于天下乎?此天所以必降之罰也。
”夫好生乃天之心,不特鬻貨者不為天所容,即心有毫發不盡,是亦上逆于天道矣。
故自古酷吏未有不得禍之慘者。
穆王此言,真典獄之永鑒也。
【原文】王曰:“嗚呼!嗣孫,今往何監?非德于民之中?尚明聽之哉!哲人惟刑,無疆之辭,屬于五極,鹹中有慶。
受王嘉師,監于茲祥刑。
” 【直解】嗣孫,是繼世的子孫。
無疆,是無窮。
辭,是名譽。
屬,是附麗。
五極,即是五刑,以五件皆極重之刑,故謂之五極。
嘉師,是良民。
穆王訓刑将終,又并告來世諸侯,歎息說:“爾諸侯之用刑,固當知所監矣。
若爾繼世的子孫,都有治民之責者,自今以往,亦當何所監視以為法?非敬刑以教民祗德,而得其輕重之中者乎?我試為爾等言之,爾等其庶幾明聽之可也。
我聞自古賢哲之人,如伯夷、臯陶,都是掌管刑法的官。
他有無窮的名譽,至今稱頌之不已。
這是為何?隻因他明清敬慎,凡所附麗于五刑的,皆得其中,當輕而輕,當重而重,無一不合乎天理,惬乎人心,所以有令聞無窮之慶也。
夫用刑而至于有慶,可謂祥刑矣。
今爾來世諸侯受我之良民善衆而治之,隻要他遷善遠罪,不犯刑戮,豈可過用刑威以殘虐百姓。
必須監視這等得中的祥刑,件件以古人為法,務使德澤流于當時,名譽垂于後世,斯可耳。
爾等可不勉哉!”夫用祥刑以安百姓,既深望于諸侯,監祥刑以治喜師,又預告于來世。
其言詞懇切,計慮深遠。
穆王之惓惓于刑獄,真無所不用其情矣。
讀其書,猶可以見虞廷欽恤好生之遺意。
此孔子之序書,所以有取也。
文侯之命 周幽王寵愛褒姒,廢申後及太子宜臼。
申侯乃引西夷犬戎攻殺幽王。
晉文侯與諸侯迎太子宜臼立之,是為平王。
平王嘉文侯之功,命為方伯,賜以秬鬯弓矢。
史臣錄其策命之詞,以文侯之命名篇。
【原文】王若曰:“父義和,丕顯文武,克慎明德,昭升于上,敷聞在下,惟時上帝集厥命于文王。
亦惟先正,克左右昭事厥辟,越小大謀猷,罔不率從,肆先祖懷在位。
【直解】晉于周為同姓,故稱父。
義和,是文侯的字。
辟,是君。
先祖,指成康以下諸君說。
懷,是安。
平王呼文侯而命之說:“父義和,我大顯祖文王、武王,皆能敬慎以明其德。
本之身心之間,而達于政治之際,光輝發越,無遠弗至。
其德昭著而上升于天,敷布而下聞于民。
故上帝眷佑,集大命于文王,以有天下。
我周家之基業,其來有自矣。
當時守成繼體,固有成康以下諸君,亦惟老成先正之臣,如爾祖父等,能左右扶助,精白以事其君。
凡君有小大謀猷,無不順從宣布,以光昭祖德,安定國家。
故我先祖諸君,得以安然在位,而享太平之福也。
” 【原文】“嗚呼!闵予小子嗣,造天丕愆。
殄資澤于下民,侵戎我國家純。
即我禦事,罔或耆壽俊在厥服,予則罔克。
曰惟祖惟父,其伊恤朕躬。
嗚呼!有績予一人,永綏在位。
【直解】闵,是矜憐。
嗣造,是嗣位。
丕愆,是大譴。
殄,是絕。
資澤,是小民所資賴的恩澤。
純,是大。
服,是事。
伊字,解做誰字。
平王歎息說:“我祖宗基業相承,皆有賢臣之助,何其幸也。
闵予小子,嗣位之初,乃為天所大譴,有父死國破之禍。
所以然者,蓋民為邦本,國家必有惠澤及民,則根本固,而外侮無自而入。
今周德既哀,絕其資澤于下民,民心已離,邦本先撥,以緻戎狄侵陵,為我國家之害甚大,是我之所承者,既與先祖異矣。
即我朝廷禦事之臣,亦無有老成俊傑在于官使者。
我小子又薄劣無能,其何以濟此多難?所賴以輔之者,惟有望于在外之諸侯耳。
爾諸侯在我祖父之列者,其誰能憐恤我乎?”又歎息說:“諸侯若能恤我,以先正之昭事先王者,而緻功于我一人,則庶幾扶國祚于既衰,而我亦可以永安厥位如先祖矣。
” 【原文】“父義和,汝克昭乃顯祖,汝肇刑文武,用會紹乃辟,追孝于前文人。
汝多修,扞我于艱,若汝,予嘉。
” 【直解】顯祖、前文人,都指文侯始祖唐叔說。
肇,是始。
刑,是法。
會,是合。
紹,是繼。
修,是緝理的意思。
扞,是捍衛。
平王呼文侯說:“當國家多難之後,寡助之時,猶幸有汝能服勞王家,昭明汝顯祖之功烈。
蓋我家不造,文武之道幾墜,而國統已中絕矣。
惟汝攘除戎難,興得王家,始儀刑文武之典章,用會合諸侯,迎立小子,繼續汝君之統緒,于以追孝于爾之前文人,而不忝其昭事先王之績焉。
且我新立,在艱難之中,汝多所修完捍衛,王室賴以再造。
若汝之功,誠我之所嘉美者也。
” 【原文】王曰:“父義和,其歸視爾師,甯爾邦。
用赉爾秬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盧弓一,盧矢百,馬四匹。
父往哉!柔遠能迩,惠康小民,無荒甯。
簡恤爾都,用成爾顯德。
” 【直解】師,是衆。
赉,是賜。
彤,是赤。
盧,是黑。
康,是安。
簡,是閱視。
平王敕遣文侯說:“王室已安,汝其歸于晉國,撫視汝民衆,安甯汝邦家。
我用賜汝秬鬯之灑一尊,以供汝祖廟祭飨之記禮;又彤弓一張,彤矢百枝,盧弓一張,盧矢百枝,使汝得專征伐;又馬四匹,以供征伐之用。
父往就國,當修舉職業,于遠民則懷來之,于近民則馴習之。
惠安遠近的小民,無或怠荒以自安樂。
又必簡閱爾都之士馬,以壯國威;惠恤爾都之人民,以固邦本。
夫有功王室,汝之德已顯矣。
今又柔服遠近,簡恤士民,則德威宣著,勳業光明,豈不益成就汝之顯德哉!汝其勉之。
”按:平王即位之後,但知晉侯立己之功,而不知有複仇讨賊之義,忘親忍恥,無有為之志可知矣。
此周之所以終于不振也。
費誓 費,是地名。
昔周公之子伯侖,初封為魯侯,因淮夷徐戎作亂,率師伐之,誓師于費地。
記書者,因以費誓名篇。
【原文】公曰:“嗟!人無嘩,聽命。
徂茲淮夷、徐戎并興。
【直解】徂,是往。
淮夷、徐戎,今淮安徐州地方。
魯公誓師,先發歎說:“爾等從征的諸侯,無得喧嘩,都靜聽我的命令。
往日已叛的淮夷,今乘我始封,又結構徐戎,并起為寇。
故我不得不率師以伐之。
” 【原文】“善敹乃甲胄,乃幹,無敢不吊。
備乃弓矢,鍛乃戈矛,砺乃鋒刃,無敢不善。
【直解】敹,是縫綴。
胄,即是盔。
,是幹上系的帶。
幹,是楯。
吊,是精制的意思。
鍛,是打造鐵器。
戈、矛,俱是槍。
砺,是磨。
魯公誓師說:“戰莫先于治戎備。
爾等須要好生縫綴那甲胄,系帶着幹楯,無敢有一件不精制者;多預備那弓矢,鍛煉那戈矛,磨砺其鋒刃,無敢有一件不铦利者。
庶足以衛身而克敵也。
” 【原文】“今惟淫舍牿牛馬,杜乃擭,敜乃阱,無敢傷牿。
牿之傷,汝則有常刑。
【直解】淫,是大。
舍牿,是軍中造作廬舍牧放牛馬之所。
杜,是閉絕。
擭,是捕野獸的機檻
卻又不可自專。
其于覆奏之時,又當備述情詞,勿有疏漏。
如一人而犯兩罪,雖是從重問了,還要連他的輕罪一并開寫,取自上裁。
蓋不惟緻其精詳,而又極其恭慎,即有虞‘欽哉欽哉,惟刑之恤’之意,此其所以為祥刑也。
” 【原文】王曰:“嗚呼!敬之哉!官伯族姓,朕言多懼。
朕敬于刑,有德惟刑。
今天相民,作配在下,明清于單辭。
民之亂,罔不中聽獄之兩辭,無或私家于獄之兩辭。
獄貨非寶,惟府辜功,報以庶尤。
永畏惟罰,非天不中,惟人在命。
天罰不極,庶民罔有令政在于天下。
” 【直解】伯字,解做長字。
族,是同族。
姓,是異姓。
相,是助。
單辭,是無證之辭。
亂字,解做治字。
兩辭,是兩家證對之詞。
私家,是私取财貨以肥家。
獄貨,是賣法而得财者。
府,是蓄聚的意思。
辜功,是罪狀。
庶尤,是諸般殃禍。
穆王總告諸侯,歎息說:“爾等其敬慎之哉!凡我有官之長,或同族的,或異姓的,都體我重刑之意可也。
蓋死者不可複生,刑事者不可複續。
我今說着他,便多畏懼,況用之乎?我所以兢兢然敬慎,不敢輕忽,雖不得已而用之,皆有哀矜仁厚之德存于其間,實以德用刑,而非恃刑以為治也。
蓋天之制刑,非以虐民而已,實欲使民畏刑遠罪,以助教化之所不及。
爾典獄之官,皆有代天理刑之責者,當仰體天心,慎重民命,凡宥罪罰惡,務與天之福善禍淫一般,有以作配于下,斯可耳。
若刑一不當,便是逆天,可不敬哉!彼獄辭之中,有單有兩,全無證佐,隻憑一面之辭職者,叫做單辭。
這等的,最難審察。
必虛心聽之,極其明而無一毫之蔽極,其清而無一點之污,庶幾奸不能欺,利不能誘,而是非曲直可判矣。
有原告被告,各執一說以相證對,叫做兩辭。
若聽之一失其平,民不可治矣。
今民輸情服罪,所以得治者,無不由典獄的官,以中正之心,聽斷這兩家之詞,故能使刑清而民服也。
汝等切不要有所偏主,任意出入,假此以為私家囊橐之計。
夫鬻獄得貨,豈足以為寶,但自積罪狀于己身。
至于罪惡已極,天必報以諸般殃禍,有永遠可畏之罰。
這非是天不以中道待人而偏罰之,惟人自取禍殃之命。
使天罰不如是之極,則獄吏無所忌憚,恣意行私,施之庶民,全是虐政,豈複有令善之政,在于天下乎?此天所以必降之罰也。
”夫好生乃天之心,不特鬻貨者不為天所容,即心有毫發不盡,是亦上逆于天道矣。
故自古酷吏未有不得禍之慘者。
穆王此言,真典獄之永鑒也。
【原文】王曰:“嗚呼!嗣孫,今往何監?非德于民之中?尚明聽之哉!哲人惟刑,無疆之辭,屬于五極,鹹中有慶。
受王嘉師,監于茲祥刑。
” 【直解】嗣孫,是繼世的子孫。
無疆,是無窮。
辭,是名譽。
屬,是附麗。
五極,即是五刑,以五件皆極重之刑,故謂之五極。
嘉師,是良民。
穆王訓刑将終,又并告來世諸侯,歎息說:“爾諸侯之用刑,固當知所監矣。
若爾繼世的子孫,都有治民之責者,自今以往,亦當何所監視以為法?非敬刑以教民祗德,而得其輕重之中者乎?我試為爾等言之,爾等其庶幾明聽之可也。
我聞自古賢哲之人,如伯夷、臯陶,都是掌管刑法的官。
他有無窮的名譽,至今稱頌之不已。
這是為何?隻因他明清敬慎,凡所附麗于五刑的,皆得其中,當輕而輕,當重而重,無一不合乎天理,惬乎人心,所以有令聞無窮之慶也。
夫用刑而至于有慶,可謂祥刑矣。
今爾來世諸侯受我之良民善衆而治之,隻要他遷善遠罪,不犯刑戮,豈可過用刑威以殘虐百姓。
必須監視這等得中的祥刑,件件以古人為法,務使德澤流于當時,名譽垂于後世,斯可耳。
爾等可不勉哉!”夫用祥刑以安百姓,既深望于諸侯,監祥刑以治喜師,又預告于來世。
其言詞懇切,計慮深遠。
穆王之惓惓于刑獄,真無所不用其情矣。
讀其書,猶可以見虞廷欽恤好生之遺意。
此孔子之序書,所以有取也。
文侯之命 周幽王寵愛褒姒,廢申後及太子宜臼。
申侯乃引西夷犬戎攻殺幽王。
晉文侯與諸侯迎太子宜臼立之,是為平王。
平王嘉文侯之功,命為方伯,賜以秬鬯弓矢。
史臣錄其策命之詞,以文侯之命名篇。
【原文】王若曰:“父義和,丕顯文武,克慎明德,昭升于上,敷聞在下,惟時上帝集厥命于文王。
亦惟先正,克左右昭事厥辟,越小大謀猷,罔不率從,肆先祖懷在位。
【直解】晉于周為同姓,故稱父。
義和,是文侯的字。
辟,是君。
先祖,指成康以下諸君說。
懷,是安。
平王呼文侯而命之說:“父義和,我大顯祖文王、武王,皆能敬慎以明其德。
本之身心之間,而達于政治之際,光輝發越,無遠弗至。
其德昭著而上升于天,敷布而下聞于民。
故上帝眷佑,集大命于文王,以有天下。
我周家之基業,其來有自矣。
當時守成繼體,固有成康以下諸君,亦惟老成先正之臣,如爾祖父等,能左右扶助,精白以事其君。
凡君有小大謀猷,無不順從宣布,以光昭祖德,安定國家。
故我先祖諸君,得以安然在位,而享太平之福也。
” 【原文】“嗚呼!闵予小子嗣,造天丕愆。
殄資澤于下民,侵戎我國家純。
即我禦事,罔或耆壽俊在厥服,予則罔克。
曰惟祖惟父,其伊恤朕躬。
嗚呼!有績予一人,永綏在位。
【直解】闵,是矜憐。
嗣造,是嗣位。
丕愆,是大譴。
殄,是絕。
資澤,是小民所資賴的恩澤。
純,是大。
服,是事。
伊字,解做誰字。
平王歎息說:“我祖宗基業相承,皆有賢臣之助,何其幸也。
闵予小子,嗣位之初,乃為天所大譴,有父死國破之禍。
所以然者,蓋民為邦本,國家必有惠澤及民,則根本固,而外侮無自而入。
今周德既哀,絕其資澤于下民,民心已離,邦本先撥,以緻戎狄侵陵,為我國家之害甚大,是我之所承者,既與先祖異矣。
即我朝廷禦事之臣,亦無有老成俊傑在于官使者。
我小子又薄劣無能,其何以濟此多難?所賴以輔之者,惟有望于在外之諸侯耳。
爾諸侯在我祖父之列者,其誰能憐恤我乎?”又歎息說:“諸侯若能恤我,以先正之昭事先王者,而緻功于我一人,則庶幾扶國祚于既衰,而我亦可以永安厥位如先祖矣。
” 【原文】“父義和,汝克昭乃顯祖,汝肇刑文武,用會紹乃辟,追孝于前文人。
汝多修,扞我于艱,若汝,予嘉。
” 【直解】顯祖、前文人,都指文侯始祖唐叔說。
肇,是始。
刑,是法。
會,是合。
紹,是繼。
修,是緝理的意思。
扞,是捍衛。
平王呼文侯說:“當國家多難之後,寡助之時,猶幸有汝能服勞王家,昭明汝顯祖之功烈。
蓋我家不造,文武之道幾墜,而國統已中絕矣。
惟汝攘除戎難,興得王家,始儀刑文武之典章,用會合諸侯,迎立小子,繼續汝君之統緒,于以追孝于爾之前文人,而不忝其昭事先王之績焉。
且我新立,在艱難之中,汝多所修完捍衛,王室賴以再造。
若汝之功,誠我之所嘉美者也。
” 【原文】王曰:“父義和,其歸視爾師,甯爾邦。
用赉爾秬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盧弓一,盧矢百,馬四匹。
父往哉!柔遠能迩,惠康小民,無荒甯。
簡恤爾都,用成爾顯德。
” 【直解】師,是衆。
赉,是賜。
彤,是赤。
盧,是黑。
康,是安。
簡,是閱視。
平王敕遣文侯說:“王室已安,汝其歸于晉國,撫視汝民衆,安甯汝邦家。
我用賜汝秬鬯之灑一尊,以供汝祖廟祭飨之記禮;又彤弓一張,彤矢百枝,盧弓一張,盧矢百枝,使汝得專征伐;又馬四匹,以供征伐之用。
父往就國,當修舉職業,于遠民則懷來之,于近民則馴習之。
惠安遠近的小民,無或怠荒以自安樂。
又必簡閱爾都之士馬,以壯國威;惠恤爾都之人民,以固邦本。
夫有功王室,汝之德已顯矣。
今又柔服遠近,簡恤士民,則德威宣著,勳業光明,豈不益成就汝之顯德哉!汝其勉之。
”按:平王即位之後,但知晉侯立己之功,而不知有複仇讨賊之義,忘親忍恥,無有為之志可知矣。
此周之所以終于不振也。
費誓 費,是地名。
昔周公之子伯侖,初封為魯侯,因淮夷徐戎作亂,率師伐之,誓師于費地。
記書者,因以費誓名篇。
【原文】公曰:“嗟!人無嘩,聽命。
徂茲淮夷、徐戎并興。
【直解】徂,是往。
淮夷、徐戎,今淮安徐州地方。
魯公誓師,先發歎說:“爾等從征的諸侯,無得喧嘩,都靜聽我的命令。
往日已叛的淮夷,今乘我始封,又結構徐戎,并起為寇。
故我不得不率師以伐之。
” 【原文】“善敹乃甲胄,乃幹,無敢不吊。
備乃弓矢,鍛乃戈矛,砺乃鋒刃,無敢不善。
【直解】敹,是縫綴。
胄,即是盔。
,是幹上系的帶。
幹,是楯。
吊,是精制的意思。
鍛,是打造鐵器。
戈、矛,俱是槍。
砺,是磨。
魯公誓師說:“戰莫先于治戎備。
爾等須要好生縫綴那甲胄,系帶着幹楯,無敢有一件不精制者;多預備那弓矢,鍛煉那戈矛,磨砺其鋒刃,無敢有一件不铦利者。
庶足以衛身而克敵也。
” 【原文】“今惟淫舍牿牛馬,杜乃擭,敜乃阱,無敢傷牿。
牿之傷,汝則有常刑。
【直解】淫,是大。
舍牿,是軍中造作廬舍牧放牛馬之所。
杜,是閉絕。
擭,是捕野獸的機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