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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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諸侯再朝。
通十二年,天子乃以時巡行于諸侯所守之地,稽考一應制度于方嶽。
如歲時月日之差,則協而定之;律度量衡之異,則審而同之。
以至風俗好尚、禮樂衣服之類,莫不采聽而修饬之。
維時五服諸侯,各執玉帛來朝于方嶽之下。
如歲二月樂巡狩,則東方諸侯,朝于岱宗。
五月南巡狩,則南方諸侯,朝于南嶽。
其八月西巡,十有一月北巡,則朝于西嶽,北嶽亦如之。
每巡狩所至,即加意詢察諸侯的賢否,大明黜陟之典。
如恪遵制度,奉職安民的,則進其爵,增其地;其不守制度,怠政殃民的,則貶其爵,削其地。
賞罰昭而勸懲著,六服諸侯,無有不承德者矣。
”按:有虞五載一巡,郡後四朝,至周朝以六年,巡以十二年,制之繁簡,時之疏數,已自不同。
後世時巡不行,而觀察委之臣下,惟朝觐述職之典,則迄今行之不改。
黜陟當否,乃人心向背所關,誠不可不慎重也。
【原文】王曰:“嗚呼!凡我有官君子,欽乃攸司,慎乃出令。
令出惟行,弗惟反。
以公滅私,民其允懷。
【直解】攸司,指百官所管的職事。
令,是政令。
反,是壅逆不行的意思。
允懷,是信服。
成王總呼百官歎息而訓戒說:“凡我有官守的君子,雖尊卑大小不同,都是代理天工的人,皆當敬謹以圖爾之職事,不可曠怠而失職也。
然欲敬其職,又當以慎令為先。
蓋凡政令之施,關系甚大。
若不加詳慎,則号令必有阻逆而難行者。
夫至于出令而人不奉行,則不惟失上下之分,且國家事務,亦将廢壞而不舉矣。
凡爾有位于發号施令之時,務要謹慎詳審,度時宜,量事勢,使人得以遵守。
不要輕率忽略,将不可行的事施出去,至于壅逆而難行。
然命令之當否,惟視心之公私何如耳。
若在上的人,存心正大光明,一惟秉持公道,克去私情,凡所施行,件件都合乎天理,當乎人民,則政令一出,自然風行草偃,聽之如蓍龜,仰之如神明,無有不敬信畏服者矣。
何至于壅逆而不行哉!爾有官君子,能慎其令,則敬職之道,亦不外是矣。
” 【原文】“學古入官,議事以制,政乃不迷。
其爾典常作之師,無以利口亂厥官。
蓄疑敗謀,怠忽荒政,不學牆面,莅事惟煩。
【直解】學古,是學前代之法。
制,是裁度。
迷,是錯缪。
典常,是當代的典故。
蓄,是積蓄。
莅字,解做治字。
煩,是煩擾。
成王說:“爾大小庶官,先須将前代的成法,都學習通曉了,然後可以進用而為官。
及至議處國家的事務,卻把平日所學的,用之以裁度斟酌,則事有條理,不至迷錯矣。
然前代的法,亦有宜于古,而不宜于今者,爾又須以當代典常為師法。
蓋這典常,都是我文武周公之所經畫,至精至當,所當遵行,不可以喋喋利口,逞其才智,輕易更改,亂爾之官守。
蓋事若積疑而不斷,必反敗其謀為;心若怠忽而不謹,必荒廢了政事。
然決疑立政,都從學問中來。
若不肯習學古法,留心時務,則事理必不通達,心地必不開明,就如面牆而立一般,眼中一無所見。
使之治事,必然周章乖錯,舉措煩擾,豈能辨國家之務乎!所以人不可無學問之功也。
”按:這一節,雖成王訓迪百官之言,其于君道尤為親切。
故博覽經史,講求治道,即所謂議事以制也;謹守成憲,修明舊章,即所謂典常作師也。
人臣不通古今,尚不可以辦一官之事,況君天下者乎!此明主所宜留意也。
【原文】“戒爾卿士,功崇惟志,業廣惟勤,惟克果斷,乃罔後艱。
【直解】功,是事功。
業,是職業。
果斷,是勇于決斷的意思。
成王既總戒庶官,至此又說:“如今申戒爾在朝的卿士,若要事功崇高,須是立志。
若柔懦而不立志,則事功便卑下了,豈得崇高。
若要職業廣大,須是勤力。
若怠惰而不勤力,則職業便狹小了,豈得廣大。
有此二者,又須臨事能剛果決斷,然後事皆有成,不贻後日艱患。
若猶豫固滞,而不能果斷,則志與勤都虛用了工夫,何益于事。
爾等要建功立業,皆當深省于斯。
” 【原文】“位不期驕,祿不期侈。
恭儉惟德,無載爾僞。
作德,心逸日休;作僞,心勞日拙。
【直解】驕,是驕傲。
侈,是奢侈。
載字,解做事字。
成王又說:“凡人居富貴之中,志念易盈,嗜欲易縱,必有道以處之,而後可以長有其富貴。
今爾卿士所居之官位既貴,則雖不與矜驕期,而矜驕自至;所享之俸祿既厚,則雖不與奢侈期,而奢侈自至。
故居是位者,必當恭以持己,而後不至于驕;享是祿者,必當儉以節用,而後不至于侈。
然恭儉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必須真有是謙虛忘勢之心,而後其恭為實恭;真有是簡淡樸素之念,而後其儉為實儉。
恭儉皆出于實德,則内外如一,此心自安,而日著其休美。
若隻假做個恭儉的模樣以欺人,則雖掩護遮蓋,苦心勞力,而不恭不儉之真情,終不可掩,亦日見其拙而已。
何益之有哉!夫一誠僞之間,而得失之頓殊如此,爾卿士當以作德自勵,而以作僞為戒可也。
” 【原文】“居寵思危,罔不惟畏,弗畏入畏。
【直解】寵,是寵榮。
危,是危辱。
成王說:“人臣享高爵厚祿者,雖是寵榮,然寵辱之機,相為倚伏。
故居寵榮之地者,必當思念危辱之禍。
位高而心愈卑,祿厚而志愈約,無所不緻其敬畏。
庶幾能保守名譽于無窮也。
若不知敬畏,驕侈放肆,必入于危辱可畏之中矣。
可不慎哉!” 【原文】“推賢讓能,庶官乃和,不和政厖。
舉能其官,惟爾之能;稱匪其人,惟爾不任。
” 【直解】厖,是雜亂。
稱,是舉。
成王說:“人君為治,必須群臣協和,同心為國,而後政事可理。
然大臣者,又小臣之表率也。
若爾為大臣的,能推薦有德之人,使之在位,而不蔽其賢;遜讓有才之人,使之在職,而不害其能。
則那小臣每,也自然效仿。
将見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師師濟濟,無有争競,而政事皆燦然就理矣。
若大臣于有德的,不肯推薦,反媢嫉之;于有才的,不肯遜讓,反排擠之。
則那小臣每,也都仿效,互相忌害,彼此紛争,而朝廷政事,必至于雜亂而不可振舉矣。
然大臣以用人為職,其所舉有當否,己職之盡與不盡,亦系于斯焉。
若薦舉一出于公,所用的人,果能不負其官,則知人善任,政事修明,是即爾之能矣;若薦舉或出于私,所用的人,或至隳其職業,則引用匪人,誤國殃民,是即爾之不勝其任矣。
為大臣者,可不謹哉!” 【原文】王曰:“嗚呼!三事暨大夫,敬爾有官,亂爾有政,以佑乃辟。
永康兆民,萬邦惟無斁。
” 【直解】三事,即立政所稱三事大臣。
亂,是治。
斁字,解做厭字。
成王于篇末歎息說:“上自三事大臣,下至大夫小臣,我申戒爾等。
當敬謹爾所有的官職,不可怠忽;整治爾所司的政事,不可廢弛。
用以佑助爾君,永遠康濟天下之兆民。
庶幾萬邦之廣,親附愛戴,而無厭斁我周之心矣。
”按:《周官》一篇,先儒以為成王親政之書。
蓋成王受周公之教已成,故親政之初,訓迪百官,凡公孤六卿百執事,無不正其官守,加以訓詞。
其言居官莅政之道,無一語不精當,所以當時百官奉行,天下大治,真可為後世之法也。
通十二年,天子乃以時巡行于諸侯所守之地,稽考一應制度于方嶽。
如歲時月日之差,則協而定之;律度量衡之異,則審而同之。
以至風俗好尚、禮樂衣服之類,莫不采聽而修饬之。
維時五服諸侯,各執玉帛來朝于方嶽之下。
如歲二月樂巡狩,則東方諸侯,朝于岱宗。
五月南巡狩,則南方諸侯,朝于南嶽。
其八月西巡,十有一月北巡,則朝于西嶽,北嶽亦如之。
每巡狩所至,即加意詢察諸侯的賢否,大明黜陟之典。
如恪遵制度,奉職安民的,則進其爵,增其地;其不守制度,怠政殃民的,則貶其爵,削其地。
賞罰昭而勸懲著,六服諸侯,無有不承德者矣。
”按:有虞五載一巡,郡後四朝,至周朝以六年,巡以十二年,制之繁簡,時之疏數,已自不同。
後世時巡不行,而觀察委之臣下,惟朝觐述職之典,則迄今行之不改。
黜陟當否,乃人心向背所關,誠不可不慎重也。
【原文】王曰:“嗚呼!凡我有官君子,欽乃攸司,慎乃出令。
令出惟行,弗惟反。
以公滅私,民其允懷。
【直解】攸司,指百官所管的職事。
令,是政令。
反,是壅逆不行的意思。
允懷,是信服。
成王總呼百官歎息而訓戒說:“凡我有官守的君子,雖尊卑大小不同,都是代理天工的人,皆當敬謹以圖爾之職事,不可曠怠而失職也。
然欲敬其職,又當以慎令為先。
蓋凡政令之施,關系甚大。
若不加詳慎,則号令必有阻逆而難行者。
夫至于出令而人不奉行,則不惟失上下之分,且國家事務,亦将廢壞而不舉矣。
凡爾有位于發号施令之時,務要謹慎詳審,度時宜,量事勢,使人得以遵守。
不要輕率忽略,将不可行的事施出去,至于壅逆而難行。
然命令之當否,惟視心之公私何如耳。
若在上的人,存心正大光明,一惟秉持公道,克去私情,凡所施行,件件都合乎天理,當乎人民,則政令一出,自然風行草偃,聽之如蓍龜,仰之如神明,無有不敬信畏服者矣。
何至于壅逆而不行哉!爾有官君子,能慎其令,則敬職之道,亦不外是矣。
” 【原文】“學古入官,議事以制,政乃不迷。
其爾典常作之師,無以利口亂厥官。
蓄疑敗謀,怠忽荒政,不學牆面,莅事惟煩。
【直解】學古,是學前代之法。
制,是裁度。
迷,是錯缪。
典常,是當代的典故。
蓄,是積蓄。
莅字,解做治字。
煩,是煩擾。
成王說:“爾大小庶官,先須将前代的成法,都學習通曉了,然後可以進用而為官。
及至議處國家的事務,卻把平日所學的,用之以裁度斟酌,則事有條理,不至迷錯矣。
然前代的法,亦有宜于古,而不宜于今者,爾又須以當代典常為師法。
蓋這典常,都是我文武周公之所經畫,至精至當,所當遵行,不可以喋喋利口,逞其才智,輕易更改,亂爾之官守。
蓋事若積疑而不斷,必反敗其謀為;心若怠忽而不謹,必荒廢了政事。
然決疑立政,都從學問中來。
若不肯習學古法,留心時務,則事理必不通達,心地必不開明,就如面牆而立一般,眼中一無所見。
使之治事,必然周章乖錯,舉措煩擾,豈能辨國家之務乎!所以人不可無學問之功也。
”按:這一節,雖成王訓迪百官之言,其于君道尤為親切。
故博覽經史,講求治道,即所謂議事以制也;謹守成憲,修明舊章,即所謂典常作師也。
人臣不通古今,尚不可以辦一官之事,況君天下者乎!此明主所宜留意也。
【原文】“戒爾卿士,功崇惟志,業廣惟勤,惟克果斷,乃罔後艱。
【直解】功,是事功。
業,是職業。
果斷,是勇于決斷的意思。
成王既總戒庶官,至此又說:“如今申戒爾在朝的卿士,若要事功崇高,須是立志。
若柔懦而不立志,則事功便卑下了,豈得崇高。
若要職業廣大,須是勤力。
若怠惰而不勤力,則職業便狹小了,豈得廣大。
有此二者,又須臨事能剛果決斷,然後事皆有成,不贻後日艱患。
若猶豫固滞,而不能果斷,則志與勤都虛用了工夫,何益于事。
爾等要建功立業,皆當深省于斯。
” 【原文】“位不期驕,祿不期侈。
恭儉惟德,無載爾僞。
作德,心逸日休;作僞,心勞日拙。
【直解】驕,是驕傲。
侈,是奢侈。
載字,解做事字。
成王又說:“凡人居富貴之中,志念易盈,嗜欲易縱,必有道以處之,而後可以長有其富貴。
今爾卿士所居之官位既貴,則雖不與矜驕期,而矜驕自至;所享之俸祿既厚,則雖不與奢侈期,而奢侈自至。
故居是位者,必當恭以持己,而後不至于驕;享是祿者,必當儉以節用,而後不至于侈。
然恭儉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必須真有是謙虛忘勢之心,而後其恭為實恭;真有是簡淡樸素之念,而後其儉為實儉。
恭儉皆出于實德,則内外如一,此心自安,而日著其休美。
若隻假做個恭儉的模樣以欺人,則雖掩護遮蓋,苦心勞力,而不恭不儉之真情,終不可掩,亦日見其拙而已。
何益之有哉!夫一誠僞之間,而得失之頓殊如此,爾卿士當以作德自勵,而以作僞為戒可也。
” 【原文】“居寵思危,罔不惟畏,弗畏入畏。
【直解】寵,是寵榮。
危,是危辱。
成王說:“人臣享高爵厚祿者,雖是寵榮,然寵辱之機,相為倚伏。
故居寵榮之地者,必當思念危辱之禍。
位高而心愈卑,祿厚而志愈約,無所不緻其敬畏。
庶幾能保守名譽于無窮也。
若不知敬畏,驕侈放肆,必入于危辱可畏之中矣。
可不慎哉!” 【原文】“推賢讓能,庶官乃和,不和政厖。
舉能其官,惟爾之能;稱匪其人,惟爾不任。
” 【直解】厖,是雜亂。
稱,是舉。
成王說:“人君為治,必須群臣協和,同心為國,而後政事可理。
然大臣者,又小臣之表率也。
若爾為大臣的,能推薦有德之人,使之在位,而不蔽其賢;遜讓有才之人,使之在職,而不害其能。
則那小臣每,也自然效仿。
将見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師師濟濟,無有争競,而政事皆燦然就理矣。
若大臣于有德的,不肯推薦,反媢嫉之;于有才的,不肯遜讓,反排擠之。
則那小臣每,也都仿效,互相忌害,彼此紛争,而朝廷政事,必至于雜亂而不可振舉矣。
然大臣以用人為職,其所舉有當否,己職之盡與不盡,亦系于斯焉。
若薦舉一出于公,所用的人,果能不負其官,則知人善任,政事修明,是即爾之能矣;若薦舉或出于私,所用的人,或至隳其職業,則引用匪人,誤國殃民,是即爾之不勝其任矣。
為大臣者,可不謹哉!” 【原文】王曰:“嗚呼!三事暨大夫,敬爾有官,亂爾有政,以佑乃辟。
永康兆民,萬邦惟無斁。
” 【直解】三事,即立政所稱三事大臣。
亂,是治。
斁字,解做厭字。
成王于篇末歎息說:“上自三事大臣,下至大夫小臣,我申戒爾等。
當敬謹爾所有的官職,不可怠忽;整治爾所司的政事,不可廢弛。
用以佑助爾君,永遠康濟天下之兆民。
庶幾萬邦之廣,親附愛戴,而無厭斁我周之心矣。
”按:《周官》一篇,先儒以為成王親政之書。
蓋成王受周公之教已成,故親政之初,訓迪百官,凡公孤六卿百執事,無不正其官守,加以訓詞。
其言居官莅政之道,無一語不精當,所以當時百官奉行,天下大治,真可為後世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