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

關燈
除之,則雖殺之而人不以為刻,獨舉此事以例其餘也。

    ” 【原文】王曰:“封,元惡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傷厥考心。

    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

    于弟弗念天顯,乃弗克恭厥兄。

    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

    惟吊茲,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與我民彜大泯亂。

    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直解】元惡,是大惡。

    矧字,解做況字。

    字,是愛。

    天顯,是天所定顯明的倫叙。

    鞠,是養。

    吊字,解做至字。

    政人,是為政治民的人。

    民彜,是民之常道。

    武王又呼康叔而告之說:“寇攘奸宄的人,奪财貨而緻于人死,固為大惡,而大可惡矣。

    然于大倫,尚未有關也。

    況惟那不孝不友之人?為子的不能敬事其父,大傷父心,以緻為父的,亦不能愛其子,乃疾惡其子,是父子相夷矣。

    為弟的,不念長幼顯然的倫叙,不能敬事其兄,以緻為兄的,亦不念父母鞠養之勞,大不友于弟,是兄弟相賊矣。

    這等的人,敗壞人倫,滅絕天理至于如此,比之寇盜奸宄,其惡尤甚。

    使在上為政的,視為泛常,不于此等的人,加之以罪,則人無所懲,風俗由此壞,争亂由此起,天與我民的常道必大泯滅而紊亂矣。

    汝其速用文王所作的法,刑此不孝不友之人,不可縱也。

    ” 【原文】“不率大戛,矧惟外庶子訓人?惟厥正人,越小臣諸節。

    乃别播敷,造民大譽,弗念弗庸,瘝厥君,時乃引惡惟朕憝。

    已!汝乃其速由茲義率殺。

     【直解】戛,是法。

    瘝,是病。

    已,是不可已的意思。

    武王又說:“下民以率教為善,人臣以守法為忠,彼民之不孝不友而不率教化者,固可大置之于法矣,況為臣的?若外庶子以訓人為職,與庶官之長,及小臣之有符節者,皆身任教民之責,又與百姓不同。

    乃不能遵奉朝廷的教令,以化導百姓,卻任着自己的私意,又别布一樣條教,以取悅時俗,邀求衆譽,視君上委任之意,漠然不加省念,把官守之法,都廢而不用,隻知違道幹譽,以病君上,動搖國是,惑亂人心,是乃長惡于下,無所忌憚。

    這樣的人,我最惡他,有臣不忠如此,刑其可已乎!汝其速用文王所作合義之刑,殺之無赦,為人臣誣上行私者之戒可也。

    ”按:武王此言,切中人臣懷奸事主,賣法長奸者之病,明主宜深玩之。

     【原文】“亦惟君惟長,不能厥家人,越厥小臣外正,惟威惟虐,大放王命,乃非德用乂。

     【直解】放,是棄。

    武王又說:“百官者,萬民之表率;君長者,又百官之儀刑。

    若為君為長者,能以孝友齊其家,忠義訓其臣,則倡率有本,雖不事威虐而下自化矣。

    倘為君長者,不能齊其一家之人,使興仁興讓,以為國人之範,及無以訓其小臣外正之臣,使奉公體國,以清紀法之守,乃依勢作威,倚法為虐,隻恃嚴刑峻罰,以為整齊臣民之具,大廢棄天子委重之命,欲以非德而用治焉。

    是汝且不能奉上命矣,又何以責其臣之瘝厥君,而望其民之從化也哉!汝有君長之責者,宜常自思省,加意本原之地焉可也。

    ” 【原文】“汝亦罔不克敬典,乃由裕民,惟文王之敬忌,乃裕民曰:‘我惟有及。

    ’則予一人以怿。

    ” 【直解】罔字,解做無字。

    典,是常法。

    由字,解做用字。

    裕,是和。

    惟,是思。

    怿,是悅。

    武王告康叔說:“正身修德,固端本之道,至于行政裕民,又當謹守常法而後可。

    若不能敬守國家之常法,由是而求以裕民,是自壞法守,而民将無所措手足矣。

    汝卻不可如此。

    惟當仰法我文考文王,以敬忌存心,兢兢守法,由是而求以裕民,常自思念說道:‘我今為君長治民,隻要趕得上文王才好。

    ’如此,庶幾能盡裕民之道,而我一人望汝的意思亦可怿悅矣。

    ” 【原文】王曰:“封,爽惟民,迪吉康,我時其惟殷先哲王德,用康乂民,作求。

    矧今民罔迪不适,不迪,則罔政在厥邦。

    ” 【直解】爽,是明。

    迪,是導。

    求,是等。

    适,是從。

    武王告康叔以德行罰,遂呼之說道:“法者齊民之具,德者安民之本。

    故治之以刑罰,則有畏法之民,導之以德教,則有從化之民,顧視為政者所尚何如耳。

    我明思夫民,其無知而犯法者,或未有以導之耳。

    惟當廣布德意,委曲開導,使之孝順和睦,相安于吉祥安康之地,自可無事于刑罰之加矣。

    在昔有殷先世明哲之王,莫不用此道化民,其德澤之在人心,有至今未泯者。

    我今惟取法殷先哲王導民之德,用以安治其民,而期與之相為等匹焉,是我今日之責也。

    況此殷邦之民,雖淪習染之污,而其良心善性,猶有存者。

    故教之以事親,便知興孝,教之以事長,便知興弟,豈有導之而不從者乎?若隻知峻法懲奸,而不以教化為先務,将見法令滋章,刑日煩而犯者益衆,其何以為政于國乎?”蓋法禁于已然之後,而德施于未然之先,故武王于康叔,特惓惓焉。

    而凡出政臨民者,知所先後緩急焉可也。

     【原文】王曰:“封,予惟不可不監,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

     【直解】武王又呼康叔說道:“監古可以知今,化民莫先于德。

    若隻知峻罰以齊民之俗,而不思尚德以革民之心,此末世之政,非先王崇本之治也。

    在昔殷先哲王,以德化民而導之于康乂,既有明效大驗矣。

    我今日代商而有天下,誠不可不監視其所為,而法之以化民也。

    然以汝同有應保殷民之責,而且素知朕心朕德者,故于汝往治殷邦,不徒命之以謹罰而已,乃告汝以用德之說,預端其化源,然後于罰之行,用以濟乎德化之不及,上下一心,共知所監耳。

    汝宜體我法古之意,務以尚德緩刑為事焉可也。

    ” 【原文】“今惟民不靜,未戾厥心,迪屢未同,爽惟天其罰殛我,我其不怨。

    惟厥罪無在大,亦無在多,矧曰其尚顯聞于天?” 【直解】不靜,是不安靜。

    戾字,解做止字。

    迪,是導。

    武王又說:“上天以安民為心,人君受天命以君臨天下,必能安定其民,乃無負于代天理民之責,而可以免于罪罰。

    今惟此殷民,甚不安靜,未能止其心之狠疾,雖委曲開導已經屢次,奈何舊習難變,未能上同乎先王之治,是我上負天心之托而下媿君師之任,明思天其罰殛于我,我何敢懷怨乎?蓋萬方有罪在予一人,惟厥小民無知而陷于罪過,不在于極大,亦不在幾多,即至微甚少,也是上人失教之責,況今元惡大憝、不孝不友之俗,顯然著聞上通于天?則罰殛之加,又何以自解乎?此我所以汲汲然欲監前代以德行罰之政,期汝同心合德,保民以承天意也。

    ” 【原文】王曰:“嗚呼!封,敬哉!無作怨,勿用非謀非彜。

    蔽時忱,丕則敏德,用康乃心,顧乃德,遠乃猷,裕乃以民甯,不汝瑕殄。

    ” 【直解】蔽,是斷。

    則,是法。

    顧,是省。

    瑕,是瑕疵。

    殄,是棄絕。

    武王又歎息呼康叔說:“天下之事,以敬而成,以怠而敗。

    汝今日其敬之哉!夫為治當順民情,慎毋作可怨之事,謀必求其盡善;法惟貴于守常,更勿用不善之謀,非常之法。

    惟以古人之敏于修德者可法也,則斷以誠心而大法之。

    不始勤而終怠,不自安于小成,用此以安定汝之心;不為邪說搖亂,用此以省念汝之德;不至公私間斷,用此以弘遠汝之猷;不徇目前之利而忘後日之患;但寬裕不迫,以待民之自安。

    我之所以戒汝以敬事者如此。

    誠能勉而行之,則爾德既純,我必不以汝為有瑕疵而棄絕之,即可以長保其國矣。

    ” 【原文】王曰:“嗚呼!肆汝小子封,惟命不于常,汝念哉!無我殄享。

    明乃服命,高乃聽,用康乂民。

    ” 【直解】肆,是今。

    惟命,命字是天命。

    服命,命字是君命。

    武王又歎息呼康叔說:“今汝小子封,享侯國之奉而治一方之民,天命固所當保,君命尤所當遵。

    代君以安民,是即奉天以保國也。

    蓋上天之命,予奪無常,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至可畏也,汝其念之哉!務思盡道以保天命,毋以不善緻敗,令爵土之封自我殄絕而不能享也。

    況汝所服受于君的诰命,若明德,若慎罰,諄諄命之,不一而足,汝亦聽之審矣。

    宜精白一心,以明汝所服之命,尊其所聞,奉以周旋,用以安治百姓,則君命無違而天命永保矣。

    蓋天意君心,不過欲求百姓之安而已,汝小子其終念之乎?” 【原文】王若曰:“往哉!封!勿替敬典,聽朕告汝,乃以殷民世享。

    ” 【直解】替,是廢。

    典,是常法。

    武王于篇終,又呼康叔而叮咛之說:“明德慎罰之事,我既諄諄以告汝矣。

    汝往之國,不可廢了所當敬守的常法,聽受我所命的言語而服行之,德務其崇,法務其守,用以安治殷民,則民安而天命亦安,方能以殷民世享其國矣。

    ”按:武王告戒康叔之言,叮咛反覆,極其詳盡,而大要不出乎明德慎罰之一語。

    蓋德為出治之本,刑為輔治之具。

    徒知明刑而不務修德,則标準不立,無以為化導之機;徒務修德而不知明刑,則科條不嚴,無以昭勸懲之實。

    自古聖帝明王,所以能使天下遷善遠罪而于變時雍者,莫不由此,外是皆迂談也。

    法古圖治者,宜留意焉。

     酒诰 武王既封康叔于衛,以衛地素染商纣之惡,臣民皆酗酒敗德,至于亡國,故作書以戒之,欲其禁飲以變俗。

    史臣記其辭,遂以酒诰名篇。

     【原文】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

    乃穆考文王,肇國在西土,厥诰毖庶邦庶士越少正、禦事,朝夕曰:‘祀茲酒。

    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

     【直解】王,是武王。

    妹,地名,即商之故都衛地也。

    穆,是敬。

    考,是父。

    肇,是始。

    毖,是戒。

    越,是及。

    元祀,是大祭祀。

    武王告康叔說:“妹邦被商人淫湎敗德之污,其風尚熾。

    今這土地人民,皆屬汝管領,汝往之國,必以我訓告臣民的大命,宣揚于衆,使都聽我教訓。

    昔者乃穆穆敬德的皇考文王,始立國在西土之日,此時受命為方伯,衆邦皆在統理,亦嘗憂其湎酒而毖戒之。

    衆邦中有官之長為庶士,及官之副為少正,與凡治事之臣,無不朝夕戒敕他說:‘惟祭祀,則可用此酒。

    蓋天始令民作酒,隻為郊社宗廟的大祭祀,藉此以行灌獻之禮而已,非以縱民酣飲為樂也。

    ’夫西土庶邦,在我文考照臨之下,其風俗人心,豈商邑可比,而文王猶諄諄戒之如此,蓋誠知崇飲之為害故也。

    況妹邦舊染污俗者,汝可不明我大命以诰戒之乎!” 【原文】“‘天降威,我民用大亂喪德,亦罔非酒惟行。

    越小大邦用喪,亦罔非酒惟辜。

    ’ 【直解】威,是威罰。

    辜,是罪。

    “文王又告戒臣民說:‘酒之為物,用之而善,則為祭祀所賴,用之而不善,則為禍亂所階。

    我觀上天降威罰于人,小之喪身,大之喪邦,大抵皆由于酒。

    今夫修德勵行,是庶民所以保身的道理。

    若或心志荒亂而虧喪德行,則天必厭之而覆敗其身家。

    然考其喪德之故無非因沉湎于酒,所以做出許多不好的事來,以至于喪身而不悟,是彼之好酒之時,即天心厭棄之日矣。

    為民者可不戒哉!奉法修職,是諸侯所以保邦的道理。

    若小國大國的諸侯,縱欲敗度而不修政事,則天必惡之而喪亡其國家。

    然考其喪邦之由,也無非因沉湎于酒,所以造出各樣的罪過,以至于敗亡而後已,是彼崇飲之時,即天意降殃之日矣。

    為君者可不戒哉!下而百姓,上而邦君,釁端禍本,莫不因縱酒所緻,則酒之為禍,亦烈矣哉!’” 【原文】“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無彜酒。

    越庶國,飲惟祀,德将無醉。

     【直解】小子,年少之稱。

    有正,是有官守的。

    有事,是有職業的。

    彜字,解作常字。

    将,是将持。

    武王說:“我文王于庶邦臣民,固教之謹酒矣。

    然其中有年少的人,血氣未定,尤易縱酒,又專诰教他說:‘群臣之小子,年雖幼少,然各有是官守,即有是職業,或常于酒,将至怠惰放縱,而不能勤其官職矣。

    必敬爾有官,恪恭乃職,無以飲酒為常而不戒也。

    及汝庶國之中,都當以此為戒。

    其飲酒,惟當于祭祀之時。

    蓋祭有旅酬之禮,享屍之燕,于此雖可以飲,然飲之亦必有節,以德将持,無為糵所迷,或至于醉而内荒心志,外喪威儀可也。

    如此,則庶幾能盡臣道而亦遠于酒禍矣。

    ’” 【原文】“‘惟曰我民迪小子,惟土物愛,厥心臧。

    聰聽祖考之彜訓,越小大德,小子惟一。

    ’ 【直解】迪字,解作訓字。

    土物,乃土地所生之物,若五谷之屬皆是。

    臧,是善。

    聰聽,是專心以聽。

    武王說:“我文王不特教臣之小子,于民之小子,亦進而教之說道:‘人情為逸樂所移,便不曉得土物可愛。

    我民為父老的,平日常常訓導其子孫,使他勿趨浮末,專于勤稼穑,服田畝,一意以此為愛,則心無外慕,善念日生,自然都以孝親敬上為事,不暇于飲酒矣。

    而民之為子孫者,亦當于此專心,以聽信爾祖考之常訓,而服行之。

    蓋德之在人,有日用飲食的細行,有綱常倫理的大德,何者不是當謹的?爾小子勿謂謹酒是小德,當思細行不謹,大德便虧,口腹不節,心志乃喪,德有大小,而一體視之,這便是能聰聽祖考之訓矣。

    ’”夫四民之業,莫勞于農事。

    文王教西土,惟欲以土物為愛者,蓋人心無二用,所重在土物,自不遑于逸樂,惟耽樂之從,則視土物反輕矣。

    此聖王教民,所以必開其為此而禁其為彼也。

     【原文】“妹土嗣爾股肱,純其藝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長。

    肇牽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

    厥父母慶,自洗腆緻用